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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备档案管理制度(5)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工程设备档案管理制度(五)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技术档案的建档管理,适用于工程设备档案的管理。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术语

  工程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各专业主管负责对本专业的设备设施建立技术档案。

  2各专业对所管辖的主要设备设施,要建立一机一档,内容要具体详细,便于查阅。

  3工程设备的一机一档包括,电梯设备、变配电设备、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热力设备、楼宇自控设备、消防设备等主要设备。

  4对于更新的设备或新增的设备要及时建档,保证档案的完整有效。

  5借阅设备档案需经工程部经理或经理援权的专业负责人批准,并须在72小时内归还。

  6非本企业单位与个人,原则上严禁借阅工程设备档案。

  记录

  《设备设施一览表》

  《设备台帐》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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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酒店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酒店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1 设备技术档案由工程部专人负责,酒店所有设备均建立设备档案,按设备种类,按时间顺序存放;

  1.2 设备建档,酒店所有设备均分类,分部门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出厂合格证、检验单、安装质量检验单、试车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改进安装记录、运行日志等。每种设备的各种档案内容分别按记录种类和时间归档编者按号以便查找;

  1.3 设备图表,设备图表由工程部统一管理。包括: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图,动力设备与管道配管竣工图,给水系统分布图,供电线路图,自动报警系统分布图,设备零件组装与特殊加工图等。这些图均分类编号,归档管理,供设备维修管理人员查阅;

  1.4 设备运行日志。包括:配电室运行日志,锅炉运行日志,空调制热或制冷运行日志,空调区域温度,湿度巡检记录,这些报表日志使用记录完毕后,统一交工程部存档管理;

  1.5 技术档案借阅,工程部各种技术档案建立后,借阅时需办理借阅手续,经档案主管人员同意方可借阅。

篇3:物业设施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设施设备技术资料进行控制,确保设施设备的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物业内设施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和控制。

  3 职责

  3.1 工程技术部办公室负责对技术资料建档并进行管理和控制。

  3..2 工程技术部文员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登记、存档、保管、使用、分发、借用、作废等具体工作。

  3..3 各管理处负责本管理处所辖物业设施设备的资料管理。

  4 操作步骤

  4.1 技术资料的收集

  4.1.1 新购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

  4.1.1.1 新购设备进行开箱验收时,工程技术部文员负责收集设备随带的技术资料。

  4.1.1.2 设备技术资料的原件应交工程技术部办公室归档保存。如使用部门需要技术资料,工程技术部档案员可对其进行复印,并将复印件提供给使用部门。

  4.1.1.3 复印份数及分发情况必须如实记录。

  4.1.2 新管理小区技术资料的收集

  公司新接管小区的技术资料由接管验收小组负责与开发商进行交接。接管验收完毕后,接管验收小组负责将技术资料(包括各种图纸、设备资料等)交工程技术部归档保管。小区可保留备份件或复印件。

  4.1.3 其他技术资料的收集

  4.1.3.1 工程技术部文员平时应注意收集国家、地方或有关部门发布的与设备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1.3.2 工程技术部文员平时应注意收集有关设备及设备厂家的最新技术资料。

  4.2 技术资料的存档

  4.2.1 技术资料归档保存前须经工程技术部经理审批。

  4.2.2 工程技术部文员负责对技术资料进行编号。

  4.2.3 工程技术部文员应建立“技术资料登记表”,记录该资料的名称、编号、来源、原件保存部门、副件、复印份数及复印件保存部门等。

  4.3 技术资料的使用

  4.3.1 技术资料如有分发需要,应由工程技术部经理确定分发范围,核定分发数额。由文员进行复印,核对无误后并进行分发,同时填制“技术资料发放表”。

  4.3.2 公司员工需要查阅相关的设备技术资料,必须出示部门负责人的批条,并经工程技术部经理同意。

  4.4 技术资料的作废

  4.4.1 符合作废条件的技术资料应予以处理

  以下情况技术资料要进行作废处理:

  a) 该技术资料与国家、地方、有关部门发布的各种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严重抵触,或被其明令禁止;

  b) 已被淘汰的设备的技术资料;

  C) 因本身存在较大错误,被原发布单位用新的资料予以替代的技术资料。

  4.4.2 技术资料作废须由文员上报工程技术部经理批准。

  4.4.3 已经发放的技术资料由工程技术部办公室按“技术资料发放表”限期三日收回。

  4.4.4 所有作废的技术资料必须加盖“作废”章,同时填写“作废技术资料处理记录表”,并由工程技术部经理批准后定期统一销毁。

  4.4.5 因任何目的需要保留的作废文件,须经工程技术部经理批准后,加盖“保留”章后方可保留。

  5 记录

  技术资料发放表

  技术资料登记表

  作废技术资料处理记录表

篇4:特种设备相关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相关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管好设备的基础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1、有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要有安全技术档案,并应逐台分别建档(一机一档),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使用证、注册登记表

  (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设备重大维修修、改造的有关技术文件;

  (7)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安全技术档案必须齐、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4、公司档案保管员负责保管和供应公司图纸、技术资料。

  5、设备迁移或报废,其档案均随设备调拨,设备报废后,首先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然后档案由公司档案保管员封存。

篇5:公司特种设备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公司特种设备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1、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

  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3、人员档案以及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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