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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宣传刊物编辑板报编写标准作业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小区宣传刊物编辑、板报编写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确保社区文化活动工作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内宣传专栏、板报及《知心管家》报刊的编写工作。

  3.0职责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总体质量控制。

  3.2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与进度跟进,并审核每期专栏、板报的制作和效果。

  3.3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具体负责拟稿、编辑、张贴、书写等事务。

  4.0程序要点

  4.1宣传专栏、板报的计划制定

  4.1.1行政人事部根据社区文化需要提出要求并下达给管理处。

  4.1.2管理处主任根据品质管理部要求制定工作计划。

  计划应含以下几项:

  a)目的与作用

  b)人员的调配与分工

  c)稿件的撰写与采编来源

  d)方式与周期

  e)数量与规模

  f)经费预算与来源。

  4.1.3管理处主任审核宣传专栏、报板的内容。

  4.1.4计划制定完毕经公司品质管理部审核进行后,方可张贴。

  4.2宣传刊物《知心管家》的准备工作

  4.2.1由社区文化具体负责人收集本管理处《鸥鹏小故事》等新闻类文稿,报管理处主任审核。

  4.2.2文稿审核完成后,由社区文化联络员与作者联系,并协同作者对文稿进行文字校对工作。完成后,上交管理处主任。

  4.2.3管理处主任再次审核本期文稿,并于每月上旬随月报上交公司品质管理部。

  4.2.4印刷好的宣传刊物运回管理处后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拟定宣传刊物的投放范围及投放数量,安排本部门人员负责具体投放事宜。

  4.3在投递宣传刊物过程中,应分清对象采取以下方式投递:

  4.3.1对已入住的住户,应将刊物投进住户的信报箱内即可。

  4.3.2对已购房但尚未入住的准业主,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按其通信地址将刊物邮寄到准业主家中。

  4.3.3对本管理处各级员工,应确保每部门一份,由各部门负责人领回。

  4.3.4对本期刊物的各位作者及参加宣传刊物各项工作的相关人员应确保人手一份。

  4.3.5客户服务中心与刊物投递完毕后,应立即着手进行对相关读者的回访工作。回访可采用登门采访,电话、信件回访等形式。

  4.4回访内容应包括:

  a)对本期宣传刊物的质量评价。

  b)是否达到预期宣传效果。

  c)住户及员工的接纳程度。

  d)存在的缺点与不足。

  e)纪录后应改进的措施。

  4.5有关回访的具体操作按《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相关条款进行。

  4.6客户服务中心应将收集到的反馈信息加以归纳总结,找出不足之处并对该宣传刊物出版发行工作写出书面总结报告,报管理处主任和公司品质管理部。。

  5.0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6.1《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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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物业管理处宣传作业手册

  项目物业管理处宣传作业手册

  01、物业管理处的宣传工作计划制定

  客户服务部根据社区文化需要,制定物业管理处对外宣传的主题并下达任务给档案资料员

  档案资料员着手制定物业管理处各类宣传的工作计划

  项目宣传工作包含以下几项:

  宣传栏、报刊栏的定期更换

  定期(临时)发放的通知及温馨提示、安全提示、指导性提示、生活常识等

  02、宣传资料的发放、审核

  凡属通知类,必须有项目经理签字认可,按正式文件形式在项目内公布,同时将原件存档

  属引导、提示类,可采用较温馨的语言等给予公布

  宣传资料的内容布置将采用公司统一格式,如:纸张颜色、大小、版头等

  03、资料归档保管

  物业管理处档案员将每次宣传内容记录在《项目宣传统计表》

  物业管理处档案员应定期将宣传资料加以分类、归档

  物业管理处将审核过的上述资料由本部门保存

  04、相关信息反馈与收集

  物业管理处档案资料员可通过项目每月的回访进行意见的收集

  项目经理根据回访反馈的信息,对物业管理处宣传工作做出客观评价,并据此作为对经理助理及档案资料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篇3:金融大厦宣传品摆放工作程序

  金融大厦宣传品摆放工作程序

  1.适用范围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各类宣传品摆放审批的程序。

  2.工作指引

  2.1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需摆放宣传品,必须提前7天申请,填写《宣传品摆放登记表》并提供宣传样品,待批准后方可摆放。

  2.2 物业部经理对需摆放的各类宣传样品进行审查,并商讨付费价格,保证不与大厦整体运作相抵触。

  2.3将物业部经理审核通过的宣传样品及《宣传品摆放登记表》转交其它部门收费及审核。

  2.4将总物业经理审阅通过的宣传样品,摆放到指定位置。

  2.5物业人员根据摆放期限撤换宣传品。

  3.记录和保存

  3.1 物业部保存

  《宣传品摆放登记表》- 永久保存

  4.附录

  4.1《宣传品摆放登记表》

篇4:物业三级文件:社区户外宣传张贴管理作业指导书

  物业三级文件:社区户外宣传、张贴管理作业指导书

  1、目的

  对物业小区的环境整洁加强管理,整治社区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社区户外宣传、张贴管理。

  3、职责

  3.1管理人员负责对小区内业主和私自制作、安装、宣传板块门牌,宣传画等进行清除。3.2公共秩序维护员负责对外来广告宣传、小张贴画进入小区的控制及清除。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社区内严禁私自安装任何广告牌、宣传画及公司标识、标牌。

  4.2由物业管理处张贴的海报、宣传画、公告等,应统一制作,在指定位置张贴。

  4.3管理处应定期、定时由专人制作宣传资料,贴到指定的位置,以求达到和业主沟通的功能。

  4.4户外各类公共标识,交通指引等应遵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设计、设置,没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应统一设计制作。

  4.5公共秩序维护员对来访人员应做详细认定,特别对做业务、搬家、做家政服务人员、家装公司等提示,小区内不允许私自张贴宣传物品,发放传单,卡片等,如有发现须立即上报,由班组长或部门主管对其进行处理。

  4.6保洁员对已经贴到公共部位或业主门庭上的传单等应做清除,如发现有人做禁止张贴的行为,应制止并及时联系公共秩序维护员报到管理处。

  4.7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张贴、悬挂各类出版物、广告招贴、标牌、条幅悬挂,一经发现任何工种、管理人员应制止,并及时联系管理处。

  4.8各业户不可于窗户上装置任何广告形式的招贴或牌匾,如发现应立即告知客户服务员处理。

  4.9宣传栏管理规定

  4.9.1任一部门如有向小区发布通知、海报及其他内容的宣传信息均需先拟好草稿,请部门经理审批,正式稿出来后要加盖公章后方可发布。

  4.9.2文件发布的位置要同社区服务员(客户服务员)结合,由社区服务员(客户服务员)统一管理。

  4.9.3宣传栏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并张贴整齐,纸张规范,不允许乱张贴。

  4.9.4板报为每月两次更新内容。

  4.9.5保洁部负责宣传栏的卫生。

  4.9.6社区服务员(客户服务员)要随时观察宣传栏内容的有效性,对过期内容及时撤掉。

  5、相关文件

  无

  6、质量记录表格

  无

篇5:物业三级文件:促销宣传行为管理作业指导书

  物业三级文件:促销及宣传行为管理作业指导书

  1、目的

  对所辖区域内外来商户的各种促销及宣传行为进行管理,确保小区正常的公共秩序和生活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外界主动提供上门的或由物管处为方便住户而联系的各种促销和宣传活动(政府机构、国家事业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除外)的管理。

  3、职责

  3.1各管理处负责各类促销和宣传活动的申请的洽谈,经理负责审批。

  3.2管理处专人负责联系安排和协调各种促销/宣传活动的进行。

  3.3社区服务员(客户服务员)负责对促销/宣传过程的巡查、监督,提供必要的协助。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各管理处应确定本社区可以进行室外展示的地点、部位,报小区经理批准后执行。

  4.2对于在小区进行临时性展/促销活动商户的管理。

  4.2.1展示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管理处,具体同商家的合作事宜由管理处指定专人负责谈判,谈判结果的审批权在管理处经理。

  4.2.2每个展位6平方米,超过须增加费用,每增加6平方米(含6平方米)按增加一个展位的费用计算。

  4.2.3展示费用在公司规定的框架内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谈判。

  4.2.4需在小区内进行临时性展/促销活动的商户,应请其到管理处进行登记并填写《临时展位申请表》,并提交营业执照或其复印件。如果展/促销活动涉及到服务人员技能及政府部门管理规定要求的行为,须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2.5对于展/促销商户提供的证明,管理处指定的负责人应进行核对。如果其不能提供所要求的证明或对其所提供的证明的真实性产生怀疑,应拒绝其临时性展/促销申请的要求。如果申请方是专营广告业务的企业或兼营广告业务的单位,还要验证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广告经营许可证》。

  4.2.6管理处与商户进行洽谈合作事宜,并将在展示期间应遵守的规定予以告知。双方认可一切事项后商户交纳临时展示费,报管理处经理批准。

  4.2.7展示有以下内容的,不予批准:

  A、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

  B、损害我国民族尊严的;

  C、有*、淫秽、迷信、荒诞内容的;

  D、弄虚作假的;

  E、贬低同类产品的;

  F、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4.2.8社区服务部应向促销/宣传人员发放《临时展位申请表》B联,并向促销/宣传人员指定展示地点,促销/宣传人员可凭此单出入小区。

  4.3对需长期在小区内进行促销或宣传的商户之管理。

  4.3.1商户需要长期在小区内进行促销或宣传活动,应事先向社区服务部提出申请,并填写《临时展位申请表》。促销和宣传的产品须出具有关部门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资料;涉及服务人员技能及政府部门管理规定要求的促销/宣传行为,须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3.2若展示期为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管理处根据行情确定展示费用框架报公司审批;管理处经理根据审批后的范围与商户进行洽谈;如遇特殊情况需优惠或减免展位费的如配合营销部或举办活动进行展示的管理处经理批准后现场出纳方可办理展示联办单。

  4.3.3促销或宣传活动不得散发、张贴宣传单页及印刷品,不得在园区悬挂条幅。

  4.3.4在接到有关申请后,社区服务部应对促销/宣传单位的营业执照有效期、负责人和相关资信予以验证,对促销/宣传人员进行审核,包括人员的身份、使用的工具及负责人联系办法等。社区服务部负责对《临时展位申请表》进行审批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签订合同或协议。

  4.3.5社区服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将批准意见知会促销/宣传单位,并安排有关人员予以管理与配合,有关促销/宣传单位的各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广告经营许可证》)须建档保存。

  4.3.6进出小区的促销/宣传人员必须按规定持社服部发放的《临时展位申请表》B联。

  4.4公共秩序管理员负责验证联办单的有效性,若展示单位无联办单或有效证明,要立即制止并上报管理处。

  4.5社区服务部有关人员须对进场促销/宣传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于只准在指定的场合进行的活动,促销/宣传人员应按物管处规定的时间进、出场,自觉遵守小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清洁卫生管理规定,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4.5.1促销/宣传人员的着装及宣传摊位的摆放须符合小区要求,以保证小区良好的形象。

  4.5.2促销/宣传人员携带顾客的物品离开小区时需按物资搬运的有关规定进行。

  4.6社区服务部对来社区进行展示的商户建立目录,并对其在展示期间的表现结果进行评价和登记。

  4.7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商户,可以将其列为“不受欢迎”的商户并不允许其今后在小区内进行展/促销活动。

  5、相关文件

  无

  6、质量记录表格

  **WY7.5.1-K03-03-F1《临时展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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