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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苑小区装修管理要点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东苑小区装修管理要点

  1.0室内

  1.1室内的墙体进行改造,分为两种:承重墙改造和非承重墙改造。

  1.1.1 承重墙体禁止改动。若必须改动,承重墙体改造要求有相关部门审批、批文(特别是原设计部门的审批文件);承重墙要打洞,半径不能超过5CM(只允许打圆形),并且必须有加固措施。

  1.1.2非承重墙体改造必须查阅工程图纸,各类管线的走向情况,同时做好安全措施(如防水),禁止使用锤子强行砸断。

  1.2室内装修使用的各类装修材料以轻、防火、环保为主。

  1.2.1禁止用1厘米以上厚度的石材铺设地面。

  1.3室内卫生间的防水要求。

  1.3.1室内卫生间墙体防水必须做1.8M;地面防水卷起地面30CM;所有防水都必须做三次以上。

  1.3.2室内其它地方的防水没有硬性要求(有改造必须注意防水要求)。建议厨房地面做防水处理。

  1.4户型内的各种使用功能不能改变(如厨房、洗手间等);

  洗衣机的位置可以调动,但要注意排水(排到污水管中)、噪声、防水问题。禁止在北阳台放置洗衣机。

  1.5厨房抽油烟机在烟道的排气位置不可以改动。

  1.6室内各种水、电、气管道改造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并且在改动后应对所有接头、三通进行紧固,改动后的所有责任由业主负责。

  1.6.1户内水管包括给水管、排水管和暖气管,改造必须注意防水、防漏。埋暗管不能有接口,改造后的所有责任由业主负责。

  1.6.1.1给水管线的改造只能做水表以后的管线改造(水表至户内的管线为表后管线)。中水和自来水管线禁止混接。

  1.6.1.2原设计排水管线不允许改动,新增加的排水管线参照1.6、1.6.1条款。

  1.6.1.3暖气管道(地埋管线)禁止改造,地面禁止打孔、定钉。

  1.6.2户内电路改造,电线必须是2.5平方以上的硬铜线,必须穿管,埋暗线不能有接口。

  1.6.3户内天然气管道的改造必须找专业公司(天然气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

  2.0 外观部分

  2.1入户门不可以改动。

  2.2入户门可加装防盗门,门样式注意美观、建议用防火材料,禁止超出门框范围。

  2.3小区安装防盗网、雨篷必须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征询广大业主意见才可以施工,样式、颜色仍需保持一致。除有相关法律法规的硬性规定或特殊原因外。顶层露台禁止搭建(具体执行参照分公司顶层露台处置办法)。

  2.4每户的阳台墙体、窗户原则不允许改动;如有特殊原因必须保持同小区其它玻璃颜色、窗框颜色一致;维保、防水等相关问题业主负责。

  3.0其它设施

  3.1安装空调按原设计的位置安装;安装中央空调可以在指定位置安装,空调架样式、颜色和原设计的保持一致。

  3.2室内、室外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要求。

  3.3室内允许进行改造,禁止增加楼宇负重,请参照1.2条款。

  3.4任何人、任何单位、任何车辆不可占用消防通道、公共场地。

  4.0广告招牌(大厦、小区)

  4.1小区内不允许做商业广告牌(商业楼除外)。

  4.2商业店铺的广告牌待定。

  4.3所有商业广告牌都必须有城管部门的审批。

  5.0附件:以上各部分涉及的图纸

  5.1装修涉及的相关图纸若业主有需求可以到物业管理处复印。

  5.2业主装修报批的有关图纸要注明所有改造的地方(附装修申请表后)。

  6.0承诺书

  6.1所有的改动部分不负责维保,要求业主出据相关的承诺书。

  5、保修单位清单及协议:(该项目未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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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二)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二)

  1.目的:

  对房屋装修实行依法管理,维修房屋的整体形象和客户的利益,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辖区所有房屋的装修管理。

  3.职责

  3.1物管部预审人员负责办理用户装修申请手续,并同工程部一起对用户装修结果进行验收。

  3.2财务室负责核收装修应缴费用。

  3.3工程部负责对装修线路、管道、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监督验收。

  3.4保安部负责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治安巡查,核查施工人员的出入证,监督和报告违章行为。

  3.5物管部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并负责通知工程部、保安部跟进检查、监督和记录。

  4.工作程序

  4.1客户提出装修申请填写《室内装修申请表》和《业主担保书》,提供有关装修施工队资料。

  4.2物管部预审装修内容及有关装修施工队资料,对装修面积超过50平方米和采用装修材料不符合消防规定的,需报请消防部门审批,有消防部门的批复。

  4.3主管装修的领导对有关装修项目进行审批。

  4.4财务室人员核收用户装修各项应缴费用。

  4.5物管部预审人员负责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

  4.6工程部、保安部接到物管部发出的客户装修申请表后,安排日常巡查,对装修施工队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并记录在《装修检查表》中。如发现有违章装修现象发生应立即予以制止,填写《整改通知书》交客户并通知物管部预审人员按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6.1工程部负责对装修线路、管道、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监督,每周至少一次巡查装修现场,隐避工程每天巡查一次。

  4.6.2保安部负责监督装修施工人员按规定清运垃圾,同时防止施工人员破坏公共设备、设施。

  4.7客户装修完毕后,物管部预审人员及工程部人员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并核对有无违章记录,对装修更改变动分隔、卫生间处理等,都必须投入使用三个月后再复验,确定无违章现象且外墙、楼板无渗漏现象出现后,给予办理退回装修押金手续。

  4.8在装修工程验收完毕后,物管部预审人员应督促施工队交回《出入证》,对丢失《出入证》的应按章处罚。

  5.相关记录

  5.1《室内装修申请表》

  5.2《业主担保书》

  5.3《装修检查表》

  5.4 《整改通知书》

篇3:水木花都小区入住和装修管理措施

  水木花都小区的入住和装修的管理措施

  1.业主入住管理方案与措施

  ·管理内容

  (一)在业主领房前将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布置物业交付现场,为业主办理领房手续提供一条龙服务。

  (二)凭业主所持的入伙通知单和各类必备证明,发放交房资料。

  (三)收回业主按规定填写的各类表格,收取业主应缴纳的费用。

  (四)陪同业主验房,办理领房手续。在验房过程中,发现的房屋质量问题经业主确认后,填入《验房交接表》。

  (五)对验房交接中发现的房屋质量问题,与业主约定时间,及时解决,并做好回访工作。

  ·管理措施:

  (一)制定《业主领房程序》;

  (二)策划业主入伙现场布置方案;

  (三)按照业主领房程序,安排工作流程;

  (四)按规定办理业主入伙手续。

  2.二次装修管理方案与措施

  为使小区环境整洁,实现通过物业管理使物业保值、增值,延长物业使用期限的目的,不降低原物业设计时对防风、防震、防雷暴等自然灾害的防御能力,保证物业的正常和安全使用,对本小区装修管理作如下规划:

  一、房屋外观应完好、整洁、不妨碍市容和观瞻。

  二、空调室外机的安装统一美观,只允许安装在物业客户服务中心指定位置,不得在指定位置以外安装。

  三、外商业区域的招牌、广告、霓虹灯应整洁统一美观,安装牢固,无安全隐患,电线按安全标准敷设,没有破损。小区内外墙、窗台上禁止竖立广告牌或标志。

  四、变房屋用途的,要报有关部门批准。

  五、室内装修时,楼房的承重结构(承重墙、柱、梁、板等)不得随意凿打,更不能开洞或开门。阳台不能封闭,小区一律不允许安装室外防盗窗,晒衣架按统一、指定位置安装。

  六、房屋原设计的水、电、管道、中央吸尘系统等,不得私自改动。

  七、不得占用公共场所,不得进行乱搭建、乱张贴。屋顶不准安装空调室外机、锅炉和卫星天线等设施。

  八、房屋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和无证宠物。

  九、房屋自交付使用时起(以竣工验收日为准),根据有关规定,凡因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包括人为的损坏),由开发商负责对房屋建筑、水电等公共设施保修(年限详见开发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书》),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可代为业主进行联系维修。

  十、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被委托人的责任,由委托人找被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十一、由于属自然灾害、自然损耗,或为业主使用不当所致的质量问题需维修,不在保修范围内,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将尽力为业主提供有偿服务。

  十二、保修期之后的日常房屋维修,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业主室内部分的维修费用由业主负责,毗邻部分的维修费用由相关业主分摊,共用部位费用由维修专项基金增值部分列支。

  十三、房屋的公共部位及设备设施凡属人为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并承担有关费用。

  十四、严禁高空抛垃圾、杂物、倾倒污水,若导致楼下人员受到伤害的,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十五、禁止将垃圾、布条、塑料包装袋、油漆剩余物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管,如导致堵塞、损坏,住户应负担修理费。

  十六、私家花园使用及改建按公司《花园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管理内容

  (一)告知业主在装修前需办理装修有关手续,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详细说明二次装修的装修范围、工期、装修设计及装修施工单位等;

  (二)装修进场前,对房屋进行仔细的检验,如有质量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解决,经业主、装修单位、物业公司三方签字确认,以免装修期间造成不必要的矛盾;

  (三)装修进场时,书面告知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水木花都装修管理办法》;

  (四)按照业主装修申请中填写的装修范围、装修设计对装修现场进行不定期巡查,是否按《装修管理规定》进行文明施工;

  (五)装修完毕后,对现场对装修区域的周围环境、公共设施进行综合检查,并负责办理完工手续。

  ·管理措施

  (一)制定《装修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装修协议》;

  (二)做好装修进场的登记、管理以及装修现场的管理工作;

  (三)做好装修人员管理工作,如食宿管理、卫生管理、人员出入管理、借用专业工具管理等;

  (四)做好装修期间房屋成品保护工作,如电梯厅、电梯轿厢等;

  (五)制订《装修工具管理办法》;

  (六)对违章施工的行为,采取停工、恢复原状等方式进行处理。

  3.违章处理办法与措施

  ·管理内容

  (一)把好装修申请、审核关,严格审核装修设计图纸,了解房屋装修范围,在装修审核手续办理过程中杜绝违章装修行为的出现;

  (二)对装修现场进行严格管理,做到每天有重点的巡查,避免违章装修的出现;

  (三)巡查中若发现违章装修或乱搭乱建现象,立即予以制止,把违反规定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不听劝阻者,报政府主管部门处理。

  ·管理措施

  (一)制定完善的《装修管理办法》;

  (二)与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签订相关《装修协议》,明确责、权、利;

  (三)确定专人负责装修管理工作,加强装修巡查管理力度。

篇4:小区房屋二次装修管理方案(3)

  小区房屋二次装修管理方案(三)

  1.门外:

  (1)不能改变入户门的样式、颜色及门牌号,请勿在门上另加防盗门或安装推拉栅栏门。

  (2)不能在门口设置神坛或悬挂其它牌匾、标志等及占用公共楼梯间堆放物品。

  2.强电:

  (1)不能移动强电箱,取消漏电保护开头或随意更换开关,增加开关容量。

  (2)电箱增容须进行申请报批。

  3.弱电:

  (1)不能随意拆、改弱电系统,如需更改可联系管理处,由原智能化施工单位提供服务,费用自理,切勿自行改动。

  4.装修材料:

  (1)木夹板、木龙骨一定要刷防火涂料,做吊顶应尽量用阻燃装饰材料。

  (2)天花板上预留线路应套防火阻燃管。

  5.液化气表及管道:不能私自改动或封闭,有移动要求的请联系管理处或液化气公司。

  6.给排水:

  (1)请在装修之前,对厨、卫部分进行防水施工,由业主、装修施工单位进行闭水试验,48小时后业主方可验收。

  (2)厨、卫的上下水管、吊顶若封闭,请预留检修口,并一定将水管接口处理好,防止渗水、漏水。

  (3)地漏应做好防护措施,防止装修过程中的泥沙将其堵塞。

  (4)水表表前部分请勿私自移动,此方面的改动须管理处书面同意。

  7.排烟道:

  (1)请勿拆改排烟道,排烟应按预留的位置,打孔如有改动会造成烟气倒灌。

  (2)若室内安装燃气热水器,排气管请勿接入烟道。

  8.地面:

  (1)厨、卫的地面建议不要铺大理石,以免楼板负荷超重影响安全。

  (2)建议不采用大量红砖做隔断,重新隔墙请用轻质材料。

  (3)装木地板、打木龙骨孔时,应限制钻头深度在5公分之内,避免打穿楼板。

  9.厨房、卫生间:

  (1)不能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使用功能,或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及阳台改为厨房、卫生间,严禁交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内。

  (2)厨房、卫生间地面已做防水处理,如需改动请做好防水工程。

  10.阳台:

  (1)请勿改变栏杆、外墙的颜色。

  (2)请勿拆除、加高原栏杆。

  (3)阳台不能封闭。

  (4)阳台上可安装升降式晾衣架,晾晒衣物不能超出阳台内。

  (5)不能封闭阳台排水管的检修口。

  (6)不能安装防盗网。

  11.天台:

  (1)不能封闭天台。

  (2)天台围栏颜色、样式、高度不能改变。

  (3)不能加建雨蓬、盖顶或另行搭建房间。

  (4)天台地面设计不适宜直接覆土,住户如有绿化需求,请摆放盆栽植物。

  (5)不能搭建花架。

  12.建筑主体及外观:

  (1)严禁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承重墙、梁、柱、楼板、外墙、屋面。

  (2)严禁另行开门、窗或改变原有门、窗尺寸。

  (3)严禁改变原有外墙砖样式及涂料颜色。

  (4)严禁在外墙加装饰物或其他物品。

  (5)拉闸门及窗花应参照物业处提供之样式制作,窗花须安装在窗户内侧。

  (6)空调外机安装在预留位置,得随意挂放外机。

  (7)不能随意在外墙打洞钻孔。

  13.装修过程中,若有超出原施工设计图纸范围,且改动及施工量较大者,应由业主汇同装修单位到物业管理处提供图纸备案。装修完毕后请提供竣工图,并通知物业管理处验收。

  14.商户广告牌管理中广告牌制作应通过政府部门审批、广告牌制作尺寸按统一规范安装、广告牌应安装牢固,确保安全。

篇5:小区业主使用手册:装修管理

  小区业主使用手册:装修管理

  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及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为保证房屋的完好性、安全性和装修施工期间的秩序,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凡进入本小区范围装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以下施工管理规定:

  1.装修施工作业管理规定

  1.1凡装修业主(使用人)应将《装修许可证》及《动火证》张贴于房屋分户门上。

  1.2装饰装修工程之时间为上午7:00时至下午19:00时,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限制施工。如需超时加班工作,必须提前向管理处提出申请,但不得从事使用电动工具和影响他人的施工。装饰装修人员不得在小区内留宿。

  1.3小区禁止夜间施工,业主(使用人)须要求装修公司、装修人员合理安排施工流程。特殊情况需由业主(使用人)提前一天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征得相关邻居理解首肯后,方可延长作业时间。

  1.4所有的装修施工都应在业主(使用人)房屋室内进行,所有工具、垃圾及杂物都应存放在业主(使用人)房屋室内,禁止堆放在室外的公共部位及消防通道上。如确需临时占用室内外公共部位,必须经管理处批准并保证按期搬离。施工人员须自行将装修垃圾袋装后运至管理处指定的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由管理处负责集中清运处置。

  1.5装修期内所有建筑材料运输必须提前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并按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进行。所有建筑材料运输只可使用指定电梯,水泥、沙子等必须二次包装运输。建筑材料搬运时应对公共部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免给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造成损坏。如有损坏,由业主负责修复或赔偿。

  1.6搬运货物、家具须事先向管理处进行申请,并按指定路线及时间进行。搬运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免对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造成损坏。如有损坏,由业主负责修复或赔偿。

  1.7携出大件、整批或贵重物品,须由业主(使用人)、装修单位负责人填写《物品出门放行申请单》,经安保部主管签批后方可被放行。

  1.8施工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如需大量使用香蕉水、油漆及其它化学物品等,需提前向管理处如实登记,并应采取必要保护及防范措施。

  1.9装修期间内要做好防火工作,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每套房屋灭火器不得少于两具,如不配备灭火器管理处将责令停止施工。装修过程中如需使用明火,需提前办理《动火证》,操作者需持有效的操作证,并做好相关防范措施。《动火证》当天有效。

  1.10施工期间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以及超出设计负荷用电或直接将电线输入插座的违章危险用电行为。

  1.11装修工程完毕后,业主(使用人)及装修公司应及时通知管理处进行核检。

  1.12管理处对违规装修单位或施工者,可根据情节处理:责令停工、恢复原状,扣留违章工具、要求赔偿损失,注销《施工人员出入证》、清场、拒绝再次进入,上报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等。

  2.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行为管理规定

  1.1装修单位须在施工前为所有施工人员分别办妥《施工人员出入证》(办证材料: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一寸近照2张),每证工本费人民币5元。

  1.2施工人员进出小区,必须主动出示《施工人员出入证》,凡超期使用或转借冒用的,一经发现将没收该证。

  1.3装修人员在装修期间,应将《施工人员出入证》佩带在上身明显部位,以便管理处工作人员识别。不按规定佩证,将给予警告、记录在案,再被发现将收回、注销其《施工人员出入证》,即刻带离本物业管理区域。

  1.4装修人员仅限在其装修范围内工作,不得占用或在公共区域进行施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其它区域,违者将受到严格盘查,必要时报公安部门处理,收回、注销其《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没收押金。

  1.5装修人员在小区内必须按规定通道通行,乘坐指定电梯,未经许可不得在小区内随意闲逛、逗留。

  1.6装修人员需文明施工,不得有大声喧哗、污言秽语、赤身裸露等不文明举动。经劝阻无效者,将收回、注销其《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没收押金,即刻带离本物业管理区域。

  1.7装修人员严禁在本小区内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将收回、注销其《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没收押金,即刻带离本物业管理区域。

  1.8小区禁止装修人员私自留宿,做饭开伙。若确有特殊原因,必须由业主提出书面申请。

  1.9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需积极配合保安和工程人员对装修现场的安全和装修监督工作。

  3.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物品系指以下物品:汽油、煤油、柴油、油漆、稀料、酒精、醇、酸、酮等液体;液化石油气、烷、炔、烯、氧化剂等气体;弹药、雷管、鞭炮、黄磷、成包火柴等固体。上述危险品均应按本规定严格控制和管理。

  3.1要使用加盖密封的金属容器存放,气态物品要防止漏气。

  3.2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要严禁烟火,注意通风。

  3.3特许部位存放和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物品的不同性质和化学反应分别存放使用。对遇水自燃,高温爆炸的化学物品要采取严格的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4二次装修施工单位带入小区的危险品,在进入小区之前必须出示由物业工程部开具的《易燃易爆物品进场申请表》,由安保人员核实登记后方可进入。

3.5二次装修施工单位携带的危险品,如稀料、汽油、酒精等,每日仅限带入一桶(15公斤以内),供当日施工使用。未用完应带走,不准过夜存放。施工现场不准作为库房使用。

  3.6凡发现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物业公司将立即责令停工,对不听劝告拒不改正的,报告公安消防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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