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品放行流程
小区物品放行流程
1、核查业主资料
业主本人亲至现场,须查验身份证原件;业主电话告知,须核查以下内容: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并在"□"标注"√",以防止租户冒充业主打电话给我处。
2、记录相关资料
(1)房号,业主资料,租户资料;
(2)开具《放行条》时间和搬迁时间,搬迁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如实填写、核实业主意见;
(3)如实填写搬离物品名称/数量。
3、核查费用
(1)填发《放行条》均须结清我处所有费用;
(2)由财务人员签字确认。
4、签名
经办人必须逐向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签名。
5、注意
本《放行条》一式两份(存根联和通知联),加盖服务中心公章后方生效,设有编号,不得撕毁、遗失,若有作废条,须在该条上联标注"作废"字样,并撕毁下联。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物业三级文件:物品放行作业指导书
物业三级文件:物品放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了有序管理,准确掌握物业管理区域的物品外出状态,做到安全无误的物品外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区域物品外运管理。
3、职责
3.1值岗人员负责对外运物品的查验、核对、确认放行。
3.2客户服务员负责落实费用结算情况。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所有物品从物业管理区域内外运,必须填报《物品出入登记表》。
4.2公用物品必须由物品所有单位开具外运证明,并由经办人填写《物品出入登记表》后才可放行。值岗人员将此项填入值岗记录表中并保存好《物品出入登记表》及外运证明,月底报负责人存档。
4.3业主物品需要外运或需搬家,要履行《物品出入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如实填报:
4.3.1《物品出入登记表》的填写需要与各区域客户服务员结合来落实各种费用是否结清,客户服务员要签字确认是否同意放行。
4.3.2值岗人员要对运物车辆的车牌号及司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登记在《物品出入登记表》上。
4.3.3《物品出入登记表》要登记主要外运物品数量和名称,并由业主签字后方可放行;
值岗人员要及时把一切外出物品登记在值班记录本上,《物品出入登记表》要妥善
保管并归档。
5、引用文件
无
6、相关质量记录表格
**WY7.5.1-A01-03-F2《物品出入登记表》
篇3:假日花园小区物品放行协议书
假日花园小区物品放行协议书
为保障城市假日花园小区业主财产安全,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此协议:
一、小区业户的大宗、贵重物品(如下表)搬离本小区时,须到物业公司服务中心领取放行条。
二、大宗、贵重物品搬离放行条须业主本人签名。
三、物业公司服务中心,确认业主签名后签署物业公司意见。
四、物业保安员凭业主签字,及物业公司意见,予以处理、放行。
必须凭乙方书面签字后方可放行的物品清单
电脑电视机传真机打印机
空调家私电风扇饮水机
热水器电冰箱音响及等其它须乙方确认需要办理放行手续物品
乙方物品放行方式选择任何时间物品放行需业主签名
任何时间物品放行需盖公司/业主印章批准
甲方:z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A区 栋 房号/商铺
业主签署: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年*月*日*20*年*月*日
篇4: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5)
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五)
一、业主物品放行
1、业主如需放行大件物品,需到物业服务中心前台办理《物品放行条》手续。
2、前台值班员核实业主有效证件(如:身份证、业主卡、护照等)后方可给予办理放行手续。
3、非业主本人办理放行物品放行手续时,需持有业主授权委托书方可给予办理。必要时值班员要电话进行核实,并详细记录好电话核实的号码、时间、业主的意见等。
二、租户物品放行
1、租户放行需电话通知业主(业主有授权委托书的除外)。
2、经业主同意放行后办理《物品放行》手续,在《物品放行条》上登记放行人的身份证的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
三、物品放行有效时间及书写要求
1、物品放行条时间早晨:8:00---晚9:00。晚上9:00以后不予办理放行手续。
如特殊情况下,上报领导同意。
2、物品放行条的有效放行时间不的超过5小时,超过5小时以外规定时间的需经物服中心主任同意。
3、值班员办理物品放行手续时,详细登记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
4、记录要求,涉及数字的记录必须严格按照大写字体规范格式填写。
5、《物品放行条》必须盖有物业服务中心的骑缝章,没盖骑缝章的一律属无效。
四、通知放行相关部门
1、物品放行条办理后,必要时通知安管部。
2、定期收回安管部《物品放行条》,并做好归档。
.5.0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5.1、《物品放行条》 PR/WY-08-01
篇5:写字楼办理客户大件物品放行工作程序
写字楼办理客户大件物品放行工作程序
1.0为保障项目业主和租户的财产安全,租户在迁入项目时必须与业主、物业公司三方签订业主(用户)室内大件物品放行协议书。
2.0业户大件物品放行手续的办理程序
2.1填写物品放行条,办理客户所在公司审批手续。
2.2经办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物品放行条原件,在搬出物品交予保安部查收。
3.0物品放行规程
3.1业户个人带出便携带物品(个人便携带、非手推车装载的物品),一般时不需持公司证明或管理公司的放行条。
3.2业户的公司产品需经常性运出项目,须持有物品放行条(必须是物业公司核准后的业户公司制定的物品放行模式)。
3.3业主(用户)室内大件物品放行
3.3.1办公时间业户室内物品的放行
3.3.1.1大件物品的定义:指业主(用户)市内的办公家具(如大班台、大班椅、文员椅、保险柜、沙发、茶几、文件柜、电脑台、餐台、衣柜等)和办公电器(如电脑、传真、复印机、电视机、音响、饮水机、投影仪、扫描仪等)。
3.3.1.2业主(用户)搬出大件物品,到保安部办理相关手续。
3.3.2非办公时间业主(用户)室内物品的放行
3.3.2.1欠缴管理费的业户,在非办公时间内的一切大件物品不得运出项目。
3.3.2.2没有欠费的业户,非办公时间内可持盖其公司印和指定连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保安部办理相关手续。
3.4业主迁出项目时室内物品的放行
如业主(用户)迁离,须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迁出手续,交清搬出前应缴管理费、电费等。各部门负责人需在《客户迁出核验单》上签字确认各项检查无误,方可由保安部办理相关迁出手续。《客户迁出核验单》由客服部统一存档。
3.5业户大件物品应人统一出入口运出项目。当值保安员负责校对业主(用户)实际运出物品与物品放行条的内容是否相符,相符则予以放行。如不相符,业主(用户)须重新填写物品放行条。物品放行条由保安部统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