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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业户二次装修管理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大厦业户二次装修管理程序

  1.接收申请

  在业户收楼入伙程序中客服助理向业户征求有无二次装修要求,并介绍有关大厦二次装修的管理规定。

  1.1客服助理陪同业户装修负责人到工程部,完成二次装修业户移交工作(要求:物业公司办理一切二次装修手续的必须是业户装修负责人)。

  1.2业户装修负责人必须向物业公司交付具有本企业法人签字的委托书及承诺书。

  1.3业户委托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公司必须向物业公司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明的原件以及公司为现场负责人出具的委托书。由物业工程部查验合格后,并复印留存相关文件在工程部,方可继续办理下一步手续。(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二级以上资质)

  1.4业户装修负责人向工程部领取图纸(建筑平面、设备布置图等),并由各专业工程师向业户装修负责人、设计单位做技术交底(主要内容是不允许更改的项目及部位或特殊要求),以便业户及设计单位了解大厦结构及要求。

  1.5在装修工作开始前,业户装修负责人必须协同装修公司现场负责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出席物业安排之会议,以确保业户清楚以下物业公司之要求。

  主要内容:

  保险(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公共责任险等)

  《二次装修管理规定》的内容

  工人操作守则(物业公司要求)

  临时水电使用方法及要求(填写单据并报批)、

  材料的运输(时间及路线)

  施工时间(允许施工时间及特殊要求)

  垃圾清运方法(时间及路线)

  物业管理公司与客户及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联系方法

  提供大厦消防、空调、给排水改造指定施工单位的联系方法。

  装修手册重要条款说明

  装修公司应缴付一切应交付的费用(装修押金、审图费、制证费、垃圾费、水电押金、灭火器租用费等)

  物业管理公司的其他要求

  签署相关协议(委托书、承诺书、施工安全协议书等)

  1.6业户装修负责人在工程部领取相关装修申请表格,认真填写清楚随图纸一并交至物业公司。

  1.7设计单位根据物业公司要求做设计施工方案。(按二装手册第四部分所要求的格式)。

  1.8质量记录

  《二次装修工程申请/委托书》ED-TB-0309-201

  《业户单元二次装修审批表》ED-TB-0309-202

  2.施工单位报批进场过程

  2.1报批

  2.1.1业户向物业公司递交图纸,经工程部初审(不超过2天),如无重大问题则要求业户同时将施工方案报政府消防部门审批。图纸继续在工程部审图。

  2.1.2业户装修负责人将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送消防局报批审验。

  合格--将审批意见及图纸报物业工程部审批。

  未合格--更改设计方案,重新报批审验直至合格为止。

  2.1.3物业工程部将在图纸初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业户及设计单位此设计的审核结果。

  2.1.4消防局审批合格后,业户装修负责人将消防局的审批意见连同图纸一同交物业工程部做核实审批。业户及设计单位应根据物业的审核结果改进该设计方案直至满足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审批意见最终以消防局意见为基础).

  2.2质量记录

  《临时施工用电申请表》ED-TB-0309-315

  《业户二次装修施工许可证》ED-TB-0309-203

  3.缴费及进场手续

  3.1缴费进场手续

  项目所在部门

  1.交付各种保险单据复印件物业工程部

  2.交付装修各项押金(即装修押金、临时水电押金、施工出入证押金、灭火器租用押金)物业财务部

  3.交付审图费、垃圾清运费物业财务部

  4.签署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物业保安部

  5.交付施工人员证件复印件及照片办理出入证物业保安部

  6.办理施工许可证物业保安部

  3.2施工单位如需运输材料时,必须提前一日填写运输申请表并由保安部负责人签字同意。

  3.3质量记录

  《二次装修隐检申请/审核表》ED-TB-0309-204

  3.施工管理

  4.1施工单位如需使用临电时,必须提前两日填写申请单并由物业工程电工专业负责人签字同意。

  4.2施工单位如需加班时,必须提前一日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由客户服务部及保安部负责人签字同意。

  4.3施工单位如需项目施工时(如:断闸接电、户外施工等有影响其它客户及物业管理之项目)必须提前二日填写特别行为申请表。

  4.4施工单位在封顶、封墙、地面面


层等施工项目时,必须提前二日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审核表。

  4.5在整个装修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范及物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物业公司有权对此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4.6在物业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施工操作规范及物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时,物业有权对其下发《二次装修施工整改处罚通知单》,直至问题解决。

  4.7如施工单位在接到下发《二次装修施工整改处罚通知单》及后,未在限期内进行改正或恢复的,物业公司对其下发《二次装修停止施工通知单》,直至问题解决。

  4.8施工单位在改正、恢复后,必须报物业公司对其进行检查,合格并由施工单位交付罚金后。由检查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恢复正常施工。

  4.9《二次装修施工整改处罚通知单》可由专业负责人上报总工程师同意后签发。

  4.10《二次装修停止施工通知单》由专业负责人上报总工程师同意后,由总经理签发。

  4。11质量记录

  《二次装修施工整改/处罚通知单》ED-TB-0309-205

  《二次装修巡查表》ED-TB-0309-206

  《二次装修加班申请/审核表》ED-TB-0309-207

  《二次装修特别行为申请/审核表》ED-TB-0309-208

  5.竣工审核

  施工单位在施工彻底结束后,填写竣工审核申请表,预约验收时间一周内。(二装手册附录十)

  5.1首先由总承包商自检合格后,由本公司负责人签字。

  5.2经业户、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由本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

  5.3由业户组织施工单位(总包)、监理公司、物业公司对此工程进行联合验收。(特殊工程还需先请消防局验收,由物业公司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5.4验收合格后由业户提前三日填写业户入住申请表。并由物业公司各部门签署意见。同意后可正式入住。

  5.5验收未合格由施工单位按物业公司要求进行改进后再报验,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6.退费:

  6.1竣工审核合格后,由物业工程部签发"验收合格通知书"。施工单位凭此通知书做退还押金申请,凭二装工程结算单办理款项缴纳及清退

  6.2物业财务部在扣除相应款项及罚金后14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85%押金,剩余15%做为质量押金,一年后若未发生影响大厦的问题则无息返还。

  6.3质量记录

  《装修押金退还申请表》ED-TB-0309-209

  7.工程结束

  7.1物业公司采取以上程序处理客户的二次装修申请,其它具体要求请参见《二次装修手册》。

  7.2质量记录

  《业户入住申请表》ED-TB-030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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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广场业户二次装修管理作业指导书

  广场业户的二次装修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通过对业户二次装修的管理,使二次装修能满足消防、供电、给排水、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房屋的各项功能能够实现,从而达到维护广大业户的权益,让业户满意的目的。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场业户的二次装修管理。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有关业户二装申请、咨询和手续办理。

  3.2电气工程师负责电气专业的装修工程图纸审核及现场的管理工作。

  3.3空调工程师负责空调和给排水专业的装修工程图纸审核及现场管理工作。

  3.4土建工程师负责土木结构、装修装饰工程图纸的审核以及装修现场的全面管理及协调工作。

  3.5保安队负责装修现场的物料出入控制及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工作。

  3.6机电管理部负责配合管理处的各项装修管理工作。

  3.7管理处主任负责监督、协调、批准二次装修的各项工作。

  4.0作业用具

  4.1用于装修手续办理的各类表格、笔纸、《装修规则》、《装修承造商施工保证书》、《治安、消防责任书》及国家关于装修管理的办法。

  4.2用于现场工作的安全帽、绝缘鞋、水靴、测电笔、手电筒、漏电测试仪、噪音测试仪等工器具 。

  5.0作业准备

  5.1二次装修申请手续的办理准备

  5.1.1客户服务中心应备齐《装修申请表》、《装修规则》、《装修承造商施工保证书》和《治安、消防责任书》等表格和资料(环保/安全要求时告知业户(业主)施工单位法规)。

  5.1.2工程师应备齐相关参考工程图纸或技术资料。

  5.2二次装修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验收准备

  5.2.1进行工作前,可根据需要备好:安全帽、绝缘鞋、水靴、测电笔、手电筒、漏电测试仪、噪音测试仪等工器具或安全防护劳保用品。

  5.2.2装修施工前的现场查验、登记: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业工程师约定业户、施工队对欲装修区域及相关公共区域进行查验。

  5.2.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6.0 作业内容

  6.1 装修过程对服务质量要求

  主要执行《装修规则》和《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办法》。

  6.1.1装修申请手续的办理

  a) 业户(业主)办理完毕入伙手续后,如需要申请装修,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

  b) 由客户管理员发给业户(业主)《装修规则》,并指导其填写《装修申请表》。

  c) 由客户主管告知业户(业主) 和施工单位,在装修过程中,管理处对装修质量、涉及健康与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并要求其对我处签署《装修承造商施工保证书》和《治安、消防责任书》。

  d) 在业户(业主)有要求时,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工程师可为其提供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供装修设计参考使用。

  6.1.2 装修图纸的审核及消防报建

  a) 客户服务中心在接到业户的装修设计施工图后,负责组织相关工程师进行图纸会审,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特殊情况除外),由工程师将审核意见填写在《装修图纸会审表》中反馈给业户(业主)。

  b)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指导业户(业主)进行消防报建,在消防报建批文下达后,如图纸存在不符合消防要求之处,应与业户协商修改后重新审图,并由机电部弱电专业在《装修图纸会审表》中记录复核情况。

  6.1.3有关二装费用的收取

  客户主管负责依据《费用收取标准》开出《收费通知单》,协助业户(业主)在管理处收费室交纳相关费用。如业户未缴清费用,管理处则不允许进入现场施工(经公司领导特批除外)。

  6.1.4 装修工程的批准

  业户(业主)的如下装修手续,若办理完毕:

  a)装修设计施工图纸通过各专业工程师审核,并签发《装修图纸会审表》;

  b)消防报建批文经消防局批准并发文《消防审核意见书》,方可给该单元送水电;

  c)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已缴清;

  d)《装修承造商施工保证书》、《治安、消防责任书》和《装修申请表》已签署(盖章)。由客户主管报管理处主任审批。

  6.1.5二装现场管理

  6.1.5.1治安、消防管理

  a)保安队内保巡逻人员负责二装现场治安、消防、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的检查管 理工作。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或要求其即时整改。若未及时整改,应通知客户服务中心, 由客户主管知会相关工程师依据《治安、消防责任书》中的相关条款发函并处理。

  b)工程如需动明火作业,施工单位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效操作证到消防中心办理

  《施工准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在动火现场配备1~2瓶灭火器。在动火人员妥善处理动火现场后,消防中心可发给其《施工准许临时动火作业票》并随时关注现场情况。

  6.1.5.2施工用水用电管理

  a)装修施工用水用电必需经管理处主任批准,由电气工程师具体安排实施。

  b) 机电管理部记录水电表底数在《用水用电登记表》上,同时要求业户或施工队负责人应在其上签字,以明确各方的责任。

  6.1.5.3装修过程施工人员出入、物品进出及堆放控制

  a) 施工人员进场前

,应到客户主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并按《费用收取标准》收取办证工本费。

  b)当施工单位需要加班时,客户服务中心应要求其填写《装修加班申请表》,经管理处主任审批后转保安队,由保安队值班人员按表放行施工和定时清场。

  c)当施工单位因材料管理需安排施工现场留宿人员时,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为其办理《施工现场留宿人员登记表》,并要求提供留宿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管理处主任签批后,转交保安队,保安队值班人员负责查验留宿人员情况(单个单位装修最多留宿两人,整层装修最多留宿为五人),如发现不符应立即要求其离开大厦。

  d)装修所用材料、工机具、设备等物品的出入应由业户(业主)规范填写《物资

  出入放行单》并签章后,交客户主管审核,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由保安人员根据实际物品的种类进行控制。

  e)装修所用材料、工机具、设备等物品的堆放不得超过1.5KN/M2 ,可燃与易燃具有挥发性的材料应分区堆放。

  6.1.5.4装修工程质量管理

  1)土建工程

  a) 任何墙体、梁、柱、板、门、窗、管道井、电线管、防火分区等不得擅自拆改,不得将向间隔龙骨固定在幕墙龙骨上。

  b) 天花吊顶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隔墙、墙面、地面、应采B级阻燃材料;隔墙不得用粘土砖,一律采用轻质材料。

  c) 室内允许装修的固定木器部份,必须采用阻燃夹板或涂上专用的阻燃漆;地面采用地毡时,必须采用防火阻燃地毡。

  2)电气工程

  a)所有户内配电箱及其电源线管、公共走道和电梯厅、楼梯事故照明、疏散指示灯、回廊灯具、灯开关等都已通过市质检站、消防局、建设局验收,不得随意变动。

  b) 装修使用的电工产品必须"三证齐全",包括产品检验合格证、电工产品认证、生产许可证。

  c) 所有开关、插座、灯具敷设线路必须按照三相一零一地制或单相一零一地制,选用的线管、电线必须采用阻燃型产品。

  3)给排水工程

  a) 平面上改变原计划的卫生间位置时,必须重做防水工程,并确保不渗漏。

  b) 砸墙时,应做好防护原管道措施。

  4)空调工程

  装修施工期间,盘管风机一律不得开启运行,单元柜机电源不得开通。

  5)消防工程

  a) 装修施工期间,所有烟感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以免尘埃污损探头。

  b)进行装修工程时,不准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在装修现场应按指定吸烟区吸烟。

  6.1.5.5装修现场施工过程监督、检查、验收

  a) 由工程组各专业工程师负责监督现场施工情况,如发现有未按图纸施工,改动或损坏原土建、电气、给排水、空调、消防等系统主体结构情况,应立即制止,再依照《装修承造商施工保证书》和相关工程规范、装修法规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恢复,甚至要求赔偿。

  b) 客户服务中心客户主管在接到业户的装修验收通知后,应在不迟于2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师进行验收,验收情况记录在《装修工程验收表》中。如有不合格项,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约定时间复验,直至合格为止。各方验收人员应在表中签字确认。

  c)装修工程经管理处验收合格和消防局验收合格、下发《消防验收意见书》并同意投入使用后,根据《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客户主管负责办理装修押金退款手续。收费室负责依据综合室开出的《收费通知》、《用水用电登记表》等各类单据与施工单位或业户结算费用。

  6.2装修过程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6.2.1噪音、油漆气味及尘埃扩散、垃圾清理由保安队负责控制

  a) 装修施工时间应安排在AM(8:00~12:00)、PM(14:00~18:00)内进行,不得在周一至周五的(8:00~18:00)内进行拆墙及地板、油漆和使用冲击钻、电锯作业。

  b) 装修场地必须进行合理封闭,以便将尘埃及噪音降低到最低程度。

  c) 装修垃圾不得抛洒或堆积在施工范围外的任何公共区域,必须运到规定的堆放点并分类堆放(地下二层垃圾站)。

  6.2.2装修材料的符合性监督

  由工程师负责对单位内装修材料进行检查,若发现使用《国家禁止使用部分有害装修材料的清单》的装修材料,应发《整改通知单》要求业户(业主)限期更换。

  6.2.3能源节耗的要求

  各专业工程师、二装巡查技术员和保安员负责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若发现不存在浪费水电现象,应即时制止并责令其采取预防措施。

  6.3装修过程对健康与安全的要求

  6.3.1对装修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安全监督

  a) 在送电送水之前,电气工程师负责安排电工约定业户、施工队对欲装修区域及相关公共区域进行查验,确认条件符合要求才允许送电送水。

  b) 装修现场必须单独安装有漏电开关的临时施工用电配电箱,所有施工用电设备、

  照明灯具电源线必须接经漏电开关,并且每一个用电回路只允许接一个插座或一个开关,禁止电线乱搭乱接。

  c)施工临时用电电线一律采用护套软电线或双胶(双绝缘)软电线,禁止采用单胶线、裸线、绝缘老化或绝缘层破损的电线。装修现场禁止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灯具。

  6.3.2装修过程对健康与安全要求

  a)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告知业主(业户)和施工单位关于装修过程的健康与安全的要点,并与其签订《装修承造商施工保证书》。

  b) 各专业工程师、二装巡查技术员和保安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若发现不符合健康与安全事项,应即时责令其改正。

  c) 各专业工程师、技术员和保安员在进行二装检查时,需做好健康与安全的防护工作,可适当地采用安全帽、绝缘鞋、水靴、测电笔、手电筒、漏电测试仪、噪音测试仪等作业工器具 。

  7.0 相关支持性文件

  《装修承造商施工保证书》

  《治安、消防责任书》

  《费用收取标准》

  8.0 记录

  《装修申请表》

  《装修图纸会审表》

  《装修加班申请表》

  《施工现场留宿人员申请表》

  《装修工程验收表》

  《整改通知书》

  《施工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施工准许临时动火作业票(回执)》

  《收费通知单》

  《用水用电登记表》

  《物资出入放行单》

篇3:物业项目二次装修管理作业指导书

  物业项目二次装修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通过人员巡查,对房屋装修实行依法管理,及时发现施工存在的问题,维护房屋的整体结构及用户利益,确保房屋安全使用及其使用寿命,并防止产生环境公害和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存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居业主的装修管理及现场巡查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助理负责办理业主(用户)装修申请的审批,并对装修过程进行巡查监管及装修验收工作。

  3.2管理处收费员核收装修应缴费用。

  3.3管理处维修人员负责对装修线路、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监督。

  3.4护管队负责装修过程的巡查、监督。

  4.0作业用具

  安全帽、绝缘鞋、水靴、测电笔、手电筒等器具。

  5.0作业准备

  管理处准备《装修申请表》、《承诺书(施工事故及第三者责任)》、《装修登记表》、《房屋装修承诺书》、《施工人员出入申请表》、《临时动火作业票》、《装修承造商施工保证书》、《装修许可证》、《**居住宅装修管理规定》等表格和资料。

  6.0作业内容

  6.1装修申请手续办理。

  6.1.1由业主(用户)准备以下A-F项资料,交管理处审核。

  A、入伙通知书/购房合同/租房合同;

  B、装修设计方案/设计图纸;

  C、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

  D、施工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资料;

  E、代理装修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

  F、其它相关资料、文件。

  6.1.2管理处主任助理对业主备齐的资料及《装修申请审批表》的内容进行审批,留存有关资料或复印件。

  6.1.3向业主发放《装修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指导业主填写《装修申请表》。

  6.1.4告知业主和施工单位,在装修过程中,管理处对装修质量、涉及健康与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并要求其签署《房屋装修承诺书》、《装修承造商施工保证书》、《治安、消防责任书》、《承诺书(施工事故及第三者责任)》。

  6.1.5管理处主任助理核算业主装修各项应缴费用,指引业主到收费室缴纳相关费用。如业主未缴清费用,管理处则不允许进入现场施工(经公司领导特批除外)。

  6.1.6施工单位负责人填写《装修人员出入申请表》,向管理处提供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办理装修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出入证》。

  6.2二次装修现场管理

  6.2.1治安、消防管理

  6.2.1.1护管队巡逻人员负责对二装现场治安、消防、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检查管理工作。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或要求其即时整改。若未及时整改,应向领班、管理处主任助理汇报,由管理处主任助理依据《治安、消防责任书》中的相关条款发函并处理。

  6.2.1.2工程如需动明火作业,施工单位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效操作证到管理处填写《施工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在动火现场配备1~2瓶灭火器。在动火人员妥善处理动火现场后,管理处可发放《临时动火作业票》,并随时关注现场情况。

  6.2.2装修过程施工人员出入、物品进出及堆放控制

  6.2.2.1施工人员持管理处办发的本人有效《施工人员出入证》进入小区施工。

  6.2.2.2施工单位需要加班时,应到管理处填写《装修加班申请表》,经管理处主任审批后通知护管队,由护管班长按表放行施工和定时清场。

  6.2.2.3装修所用材料、工器具、设备等物品的出入应填写《物资出入放行单》,经业主签字确认后,交管理处主任审核批准,门岗队员根据实际物品的种类进行控制。

  6.2.2维修人员检查内容:

  6.2.2.1墙外人行道地表应无沉降、损坏现象;

  6.2.2.2施工人员进入工地要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

  6.2.2.3施工人员不能私自接驳水、电、煤气。如确需接驳供水设施,须经管理处同意,接驳供电、供气设施要分别提供供电局、煤气公司的施工许可证;

  6.2.2.4装修施工用电应提前七天向管理处申报,并说明电器、工具的种类、负荷、使用时间,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6.2.2.5施工期间的临时线路要按《广东省临时线路架接标准》执行,不许乱接乱拉,必须配备临时配电盘。

  6.2.2.6施工期间,不得损坏、挪用小区公共消防器材、移动消防设施;严禁工地长流水,造成水资源浪费。

  6.2.2.7工地烧焊作业要先向管理处申请,办理《动火作业票》,确保线路符合安全规定,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妨碍行人,烧及草地、树木等。审批后由持证作业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6.2.2.8灭火器配备:每100m2≥2*2Kg干粉灭火器(杜绝使用1211灭火器),灭火器的压力指示应在蓝色区域。

  6.2.2.9一旦发生上述各项问题之一者,要立即进行停工整改,经确认无误并由管理处同意后方可施工。

  6.3装修工程完工后,由管理处主任助理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确定无违章现象。

  6.4装修工程验收完毕,管理处主任助理督促施工队交回《临时出入卡》,《装修许可证》,此时办理退回押金手续。如存在不符合审批要求现象应立即指出限期整改,并根据情节填写《违规装修处罚通知单》给予相应处罚。

  7.0作业要求:

  7.1噪音控制:

  7.1.1 噪音施工必

须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8:00进行,周末所有施工时间段不准有任何噪音施工。

  7.1.2 所有施工噪音音量不准超出50分贝。

  7.1.3 所有超出规定标准分贝的施工必须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处征询全体业主后方可执行。

  7.1.4 施工噪音的监测由品保部负责。

  7.2 粉尘控制

  7.2.1 所有的袋装水泥不准进入小区,如果有涉及到水泥浇筑施工时,必须调配后方可进入小区。

  7.2.2 直接在尘土上施工时必须泼洒少量水,防止尘土飞扬。

  7.2.3 所有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房屋的周围采用一定的防护措施,以防止噪音、粉尘扩散。

  7.3 安全作业措施

  7.3.1 所有施工单元必须有注册资质,并留存复印件。

  7.3.2 所有施工作业管理处有权进行安全检查,对漏水、漏电、漏煤气等安全隐患要及时制止并限期整改。

  7.3.3 对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要及时检查。

  7.4 环境污染控制

  7.4.1 严禁漏水、漏油车辆进入小区。

  7.4.2 在施工现场不允许焚烧杂物、垃圾等物品。

  8.0 相关文件及记录

  《**居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申请表》

  《房屋装修承诺书》

  《装修承造商施工保证书》

  《承诺书(施工事故及第三者责任)》

  《装修许可证》

  《装修登记表》

  《施工人员出入申请表》

  《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临时动火作业票》

  《二装现场巡查记录表》

篇4:小区(大厦)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小区(大厦)二次装修的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全体业主的利益和小区(大厦)管理秩序,特根据政府有关法规的精神,制定住所二次装修的管理规定如下:

  1.二次装修必须办理报批手续

  1.1业主如需进行二次装修,必须先向管理处索取并填写《装修施工申请表》,详列工程之承建商、具体工程事项(图例)及工期。管理处将在不违反有关法规、不影响楼宇结构、整体外观和其它单位利益的情况下给予审批。

  1.2承建商需向管理处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明,并缴付施工保证金。施工保证金的收取在于确保施工作业中不会损坏小区(大厦)的公共设施和影响其装修内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管理处并征得许可)。

  1.3承建商在获得管理处批准并办理好作业人员临时出入证之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小区(大厦)内有关公共秩序、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2.二次装修必须保证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

  2.1施工中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楼宇原有的供水、供气管路、电气、通讯、视频线路以及安全有关的保安设施、消防设施等擅自进行拆装或改动;禁止在靠电梯井和电表管道间砖墙打洞、削墙安装壁柜,以免破坏砖墙强度,威胁电梯及管路、电路安全。

  2.2不得将外阳台、窗户、外墙作任何更改。空调机必须安装于原有设计之空调机位或管理外指定的统一安装位置,若需要堵掉空调预留孔,必须用颜色与外墙相近的材料,以保持楼宇外形之整齐美观。

  2.3业主如需安装进户防盗门,为了整齐美观,须由管理处统一组织安排,请业主到管理处登记选择。

  2.4根据政府规定,业主不得安装防盗网;如情况特殊确需安装,在保证不破坏楼宇整体外观的前提下,只能装在铝金玻璃门窗内侧,厅阳台允许在紧贴铝金推拉门安装拉闸门,其颜色规定为白色或无色。

  2.5未获管理处书面许可不得在楼宇之外墙、天台、阳台外侧及其他任何公共地方贴挂支立旗帜、广告、标语、天线或其他有碍观瞻之物品。

  3.装修施工管理

  3.1住宅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为30天,最长不得超过60天;如确需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每天施工时间为上午八时至十二时,下午二时至晚上八时。

  3.2进行户内装修作业,应关闭门窗,减少噪音与尘土对他人的影响。、

  3.3使用电梯搬运装修材料或清运装修垃圾时,应严格遵守《电梯使用管理规定》,并使用管理处提供的专有搬运车搬运;从楼道搬运东西一定要小心谨慎,避免撞坏墙面、灯具、扶手;装修垃圾必须用袋子装好运到管理处指定的垃圾场,由管理处统一清运。

  3.4严格遵守装修有关规定,不得乱倒垃圾,不得损坏、污染地面与电梯,不得从楼上往下抛弃任何物品,不得占用、阻碍任何公共场所、通道或造成公共地方、公共设施的任何损坏;保持小区(大厦)整洁。违者管理处将视情予以处罚,并责令赔偿损失。

  3.5晚上8:00以后管理处对大楼进行清场,未经管理处同意,装修施工人员不得在楼内逗留或留宿。

  3.6为了防火、用电安全以及保证楼内卫生,禁止施工人员在楼内烧煮东西,违者没收器具并罚款。

  3.7装修施工用电用水,应使用业主户内之电源、水喉,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违者照章罚款。

  3.8户内电器之安装必须考虑原有供电线路仪表之负荷容量,必要时应请管理处之专业人员给予检视。

  3.9对违反本规定及本小区其它管理规章的承建商,管理处将视情节扣罚其施工保证金乃至责令其停工退场。同时,管理处有权要求业主(或承建商)拆除违章之装修或修复造成之损坏。

  3.10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理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或造成人员伤害等,皆应由该业主负责修复赔偿和善后处理,故建议业主对装修承建商常加督导。装修工程完工后,如发现了上述问题,仍由装修责任人负责修复。

  3.11关于施工收费:业主在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时,应缴付施工保证金(视装修工程量大小而定)。另外,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视垃圾量多少而定)、装修管理费每天(指施工期间)。施工保证金在工程结束一个月后,经管理处验收,如无违章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在扣除垃圾清运费和装修管理费后退回。

  4.其它

  4.1据本管理处与电信局事先协议,业主新装电话或移机必须在本管理处办理手续才能给予安装(装机费与移机费按电信局规定)。

  4.2业主如有需要,可要求管理处为其接洽承建商,以保证承建商之专业素质。

篇5:贸易商城二次装修验收标准通知

  贸易商城关于二次装修验收标准的通知

  一、按装照明的要求:

  1、每个开关控制照明线路的功率不能大于500W。

  2、所有大厦原装的照明线路一律不准加装灯具,不准改动开关

  3、墙壁内不得填埋金属软管,一律要用金属硬管,接线软管采用金属材质;线路接线端子采用瓷端子。

  4、穿线的金属软管两头必须做护口。

  5、照明灯具所用的主线与每个灯具的接线必须有接线盒。

  6、照明灯具所用的开关不许用漏电开关,要用单极开关。

  7、照明灯具主线所用的穿管必须在屋顶上方,离顶部300MM并固定。

  8、照明灯具所用电线必须符合灯具所用负载的要求。

  9、所有墙壁的插座不得与照明线路连接。墙壁插座的开关必须用漏电保护开关。

  10、电视和电话接口如须改装必须符合要求,自己改装的由自己负责。

  二、关于防火要求的规定:

  1、所有用于装修的板材每个面都要刷防火涂料三遍,所有的面都要覆盖防火涂料或贴防火板。

  2、房屋内的喷淋一律不准改动,需要加装烟感的必须到工程部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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