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装修办理作业指导书
小区装修办理作业指导书
1)客户服务中心应备齐《装修申请表》、《装修规则》、《装修承造商施工保证书》及《治安、消防责任书》等表格和资料。
2)办理人员应先查看业户是否已办理好装修物业的入伙手续,如无则告知业户应先行办理入伙。
3)开始办理入伙时,客户管理员负责发给业户《业户资料提交清单》《装修申请表》、《用水用电申请表》、《装修承造商施工保证书》、《治安、消防责任书》及相关的供装修设计使用工程技术资料(如业户要求),并指导其填写。
4)向业户说明相关的政府批文(设计院、国土局、消防局)由其自行办理。
5)客户管理员在收齐业户交来的《装修申请表》、《用水用电申请表》及全套图纸后,应在当日内分转到相关专业工程师处签收审核。工程师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交还管理员,汇总之后交综合主管报管理处主任审批。
6)管理处主任审批后由综合主管交还管理员,管理员应在当日内通知业户前来签收复印件,原件存档。
7)业户签收审核意见后,管理员应请其缴纳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费用金额由客户主管与相关工程师在测算面积后依据《费用收取标准》开出《收费通知单》,协助业户在收费室交纳相关费用。装修押金40元/㎡;垃圾清运费18元/㎡(两个月);出入证5元/个;烟感1000元/个;烟感调试费为1个收取1000元,两个及以上为500元/个。其中出入证在客户主管处办理开出收据,上面须注明施工日期;其余费用引导业户在收费室缴纳。
8)消防审核意见下达及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客户管理员在网上向业户、工程组、机电部发出"装修开工通知"工作联系单。
9)客户管理员联系电气工程师与业户对装修区域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由电气工程师送上水电,并抄水电表底数在《用水用电登记表》上,允许其开工。装修期间水电开关由工程组负责,入住后水电开关由机电部负责。
10)装修施工单位需要在现场留宿人员时,客户管理员为其办理《施工现场留宿人员登记表》,要求提供留宿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管理处主任签批后转交保安队,供其现场检查核对。
11)装修施工单位需要加班时,客户管理员应要求其填写《装修加班申请表》,经管理处主任审批后转交保安队,保安队值班人员按表放行施工和定时清场。
12)装修所用材料、工机具、设备等物品的出入应由业户规范填写《物资出入放行单》,经管理处副主任批准后进出。
13)管理处工程师与保安队内保人员负责监督现场施工情况,如有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通知客户主管,由其请工程师拟出《整改通知单》由客户管理员发给业户,要求其限期整改。如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由工程师按《装修承造商施工保证书》和《治安、消防责任书》相关条款处理。
14)客户中心在接到任何装修过程中的投诉,应在一分钟内通知保安队十五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消除噪音、异味影响。
15)施工单位要进行临时动火作业(包括电焊),客户管理员应请其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持有动火作业操作证到保安队办理手续,领取"动火回执"后方可作业。
16)客户管理员在接到业户装修验收要求后,应发出工作联系单在不迟于两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工程师进行验收。
17)现场验收工作由工程组土建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包括《装修工程验收表》)。如发现违规工程,该工程师应写明处理(整改或赔偿)书面意见交由管理员发出。应约定在三个工作日内复验,直至各方面合格后,土建工程师将填写完毕的《装修工程验收表》交客户主管。客户主管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电气工程师停止该单元的装修用水用电,抄表后报收费室。
18)对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业户应提供装修平面图、天花图、电气图、消防图、排水图、弱电平面布置图的竣工图一套。
19)经管理处和消防局验收合格同意投入使用后,业户可到客户管理员处办理装修押金退款手续。收费室依据客户中心开出的《收费通知》、《用水用电登记表》与业户结算费用。
20)客户管理员应在退款后一个工作日内将验收合格信息反馈给保安队、工程组、机电部及业户,告知业户在其搬入前提前通知客户中心,以便约定时间与安排电梯等事宜。
21)业户办理完退款手续后,客户管理员应在3天内将二装资料图纸归档。
采编:www.pmceo.cOm篇2:花园小区装修办理流程说明
花园小区装修办理流程说明
1.装修申请前,要求详细阅读《异产毗连装修协议书》
2.详细填写《装修施工申请表》和《异产毗连装修协议书》中的装修项目,并附图纸。
3.前往管理公司办理装修许可证,请携带好以下资料:
3.1装修公司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司红章,外地施工单位须持进*施工许可证)
"资质证明(加盖公司红章)
"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人员须持务工证、暂住证)
"施工人员1寸照片2张
"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户
"装修管理费:¥/户
"装修责任保证金¥3000/户
3.2业主:
"装修合同
"装修责任保证金¥/户
4.到管理处办理手续
5.业主与装修公司、管理处签署《异产毗连房屋装修协议》
"作业时间:
"机械作业时间:
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作业时间,应与管理处协商确定。其延长时间内应为静音作业。
6.装修完毕,装修公司需提前三天向管理处提请装修验收:
6.1向管理处交回"装修许可证"、"施工人员出入证"。
6.2 工程部检查装修项目
6.3 管理处统计是否有违约现象
7.装修完毕验收合格后,请业主和装修公司携带好收据,到财务部退回保证金。谨此声明装修公司的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不做为装修质量保证金。
篇3:小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工作程序
小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的工作程序
1.0目的
为确保小区业主/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小区环境的整洁。
2.0适用范围
2.1适用于装修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的过程。
2.2适用于小区配套、设备设施维修安装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的过程。
3.0职责
3.1项目处客户服务组负责办理《出入证》和《临时出入证》。
3.2财务/行政组负责收取出入证的成本费和押金及退回押金。
3.3保安、工程组负责检查出入证。
4.0程序要点
4.1小区业主/使用人办理完入伙手续,交清所有费用,装修申请得到批准。
4.2该业主施工队负责人来项目处客户服务组申请办理出入证。
4.2.1申请人填写施工人员出入证办证表,,附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每张出入证须交纳押金20元,手续费10元,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4.2.2客户服务组为其办理出入证或详见《服务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标准操作规程》中,标识标牌规定部分。
a)凡装修或配套设施、设备维修、安装工程在一周内完工的,办理《临时出入证》。
b)装修工程或维修、安装工程在一周以上的饿,必须办理《出入证》。
4.3出入证押金的退还。施工结束后通知项目处工程组验收。经验收确认无违章施工记录,签字通知财务/行政组退还出人证押金。
5.0支持文件
5.1《服务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标准操作规程》MPS-Q1-03
6.0记录
6.1《施工人员出入证办证表》MPS-YW2-27
篇4:花园小区办理装修具体程序
花园小区办理装修具体程序
第1节装修单位的选择
建议业主聘请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装修、装饰公司。
第2节办理装修申请手续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业主装修手续的办理工作,请业主于办理装修手续前会同装修公司到物业服务中心申报。
业主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代理人需持业主书面委托书、业主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装修公司须提交如下文件: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公章);②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书复印件;③施工图纸;④施工人员照片(1寸、每人两张);⑤身份证复印件;⑥暂住证复印件。
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留存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装修公司各种证件的复印件;
由物业服务中心协助装修业主和装修公司负责人正确的填写《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书》和《装修申请表》。
第3节办理装修审批手续
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办理装修审批手续。
物业服务中心详细记录业主对房屋结构及线路的改动,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坚决进行阻止。
物业服务中心完成审核手续后,向业主及装修公司说明应交纳的各项费用, 并开据票据。
第4节办理施工许可证
业主及装修公司到物业服务中心交纳相关费用。
物业服务中心凭证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及《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经服务中心盖章方可生效;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将施工人员证件进行存档,并填写《施工人员登记表》。
第5节施工检查管理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装修施工现场的日常巡视检查,填写《装修巡查表》,并存档备案。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装修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的巡视检查,填写《装修巡查表》,并存档备案。
在巡查时发现问题,物业服务中心应及时制止并令其整改,不听劝阻或违规情节严重者,开据《装修整改通知单》要求其整改。
第6节装修完工验收
装修工程完工后,由业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验收手续。物业服务中心将派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完毕后,由物业服务中心在《装修验收表》验收栏中相应部分盖章确认。
第7节押金的返还
装修公司退还《施工许可证》及装修人员办理的出入证件。
物业服务中心为业主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物业服务中心凭借开据的票据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采暖期后退还相应的费用。
篇5:小区装修手册:办理装修手续收取各项费用
小区装修手册:办理装修手续收取的各项费用
第1节装修押金
为保证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利益,业主与装修公司应向物业服务中心交纳“装修押金”,标准参照《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书》的规定。
业主或装修公司要索取装修押金收据(需妥善保管,作为返还押金的凭证)。如施工人员在装修期间破坏或损坏房屋建筑及公共设施设备,物业服务中心有权从装修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或其他维修费;如装修押金不能抵销相关费用,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收取额外的补偿差额。
住宅: 2000元
商业: 8000元
装修期间的押金(装饰公司):500--2000元
第2节环境维护费
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将进行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及检验工作,由装修公司将装修垃圾堆放至物业公司指定地点,由物业公司负责清运装修垃圾,故将收取环境维护费。环境维护费收费标准为:
住宅:300元
商业:100平米以下:300元/户
100平米以上:500元/户
其它商业:1000元/户公建02#、03#、17#、18#、24#
装修临时使用证
1、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须携带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每人两张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
2、每证人民币35元,其中工本费5元、押金30元(押金可退还)。
3、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小区推销和散发小广告等,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4、装修出入证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逾期出入证失效;如超过期限,则须到物业服务中心重新补办出入证,交纳延期手续。
5、施工过程中,出入证如有丢失,必须报物业服务中心,重新补办出入证,交纳费用35元/证,原证件押金不予退还。
6、装修户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每证人民币35元,其中工本费5元、押金30元(押金可退还)。
7、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贴于装修户门外,将本规定复印件贴于装修户门内,并有义务每天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和巡查。
8、施工完成后,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退证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证件押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