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制度 导航

花园小区办理装修具体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花园小区办理装修具体程序

  第1节装修单位的选择

  建议业主聘请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装修、装饰公司。

  第2节办理装修申请手续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业主装修手续的办理工作,请业主于办理装修手续前会同装修公司到物业服务中心申报。

  业主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代理人需持业主书面委托书、业主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装修公司须提交如下文件: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公章);②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书复印件;③施工图纸;④施工人员照片(1寸、每人两张);⑤身份证复印件;⑥暂住证复印件。

  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留存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装修公司各种证件的复印件;

  由物业服务中心协助装修业主和装修公司负责人正确的填写《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书》和《装修申请表》。

  第3节办理装修审批手续

  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办理装修审批手续。

  物业服务中心详细记录业主对房屋结构及线路的改动,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坚决进行阻止。

  物业服务中心完成审核手续后,向业主及装修公司说明应交纳的各项费用, 并开据票据。

  第4节办理施工许可证

  业主及装修公司到物业服务中心交纳相关费用。

  物业服务中心凭证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及《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经服务中心盖章方可生效;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将施工人员证件进行存档,并填写《施工人员登记表》。

  第5节施工检查管理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装修施工现场的日常巡视检查,填写《装修巡查表》,并存档备案。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装修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的巡视检查,填写《装修巡查表》,并存档备案。

  在巡查时发现问题,物业服务中心应及时制止并令其整改,不听劝阻或违规情节严重者,开据《装修整改通知单》要求其整改。

  第6节装修完工验收

  装修工程完工后,由业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验收手续。物业服务中心将派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完毕后,由物业服务中心在《装修验收表》验收栏中相应部分盖章确认。

  第7节押金的返还

  装修公司退还《施工许可证》及装修人员办理的出入证件。

  物业服务中心为业主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物业服务中心凭借开据的票据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采暖期后退还相应的费用。

采编:www.pmceo.cOm

篇2:小区装修手册:办理装修手续收取各项费用

  小区装修手册:办理装修手续收取的各项费用

  第1节装修押金

  为保证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利益,业主与装修公司应向物业服务中心交纳“装修押金”,标准参照《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书》的规定。

  业主或装修公司要索取装修押金收据(需妥善保管,作为返还押金的凭证)。如施工人员在装修期间破坏或损坏房屋建筑及公共设施设备,物业服务中心有权从装修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或其他维修费;如装修押金不能抵销相关费用,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收取额外的补偿差额。

  住宅: 2000元

  商业: 8000元

  装修期间的押金(装饰公司):500--2000元

  第2节环境维护费

  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将进行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及检验工作,由装修公司将装修垃圾堆放至物业公司指定地点,由物业公司负责清运装修垃圾,故将收取环境维护费。环境维护费收费标准为:

  住宅:300元

  商业:100平米以下:300元/户

  100平米以上:500元/户

  其它商业:1000元/户公建02#、03#、17#、18#、24#

  装修临时使用证

  1、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须携带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每人两张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

  2、每证人民币35元,其中工本费5元、押金30元(押金可退还)。

  3、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小区推销和散发小广告等,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4、装修出入证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逾期出入证失效;如超过期限,则须到物业服务中心重新补办出入证,交纳延期手续。

  5、施工过程中,出入证如有丢失,必须报物业服务中心,重新补办出入证,交纳费用35元/证,原证件押金不予退还。

  6、装修户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每证人民币35元,其中工本费5元、押金30元(押金可退还)。

  7、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贴于装修户门外,将本规定复印件贴于装修户门内,并有义务每天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和巡查。

  8、施工完成后,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退证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证件押金不予退还。

篇3:大厦客户二次装修办理程序(3)

  大厦客户二次装修办理程序(三)

  为了物业部各级员工能清楚地了解客户二次装修管理程序,能顺利优质地为客户办理装修事项,拟定客户二次装修管理流程如下:

  A、物业部与工程部同客户办理装修申请。

  客户提交《装修申请表》及《装修问卷》。

  与客户承包商会面,了解具体装修要求及细节,解释有关装修要求。

  承包商提交装修图纸。

  B、工程部审批客户所提交资料。

  工程部对客户资料提出整改意见,填写《客户申请装修审批意见单》,物业部报物业经理审批以上客户提交资料所办理的手续是否妥当之后,请客户或其承包商进行整改。

  C、客户到管理中心办理的手续。

  填写《临时出入证申请表》,办理装修期间《临时出入证》(保安部办理)。

  交纳施工押金,施工人员出入证押金及工本费等(物业部填写《装修费用收缴通知单》由公司财务部办理)

  办理《开工证》(BSPF-PRO-FC18-04-AO-a)(物业部办理,物业经理签署)。

  办理《动火证》,配备灭火器(保安部办理)。

  安排开门(不移交钥匙)(物业部办理)。

  配备电表并记下电表读数加封(工程不办理)。

  提供《装修指南》、签署有关文件,例如《担保书》等(物业部办理)。

  D、客户进入装修阶段,工程部定期检查装修情况,保安部经常性检查安全事项,物业部经常督导装修卫生情况并协调客户与各部门的关系。

  E、客户装修完毕手续。

  提交竣工图,报管理中心审核。

  工程部提交审核意见。

  工程部验收客户装修完的设施。

  对于损坏的公共设施将按价从装修押金中扣除。

  工程部验收完毕将填写竣工验收单,并签署意见、盖章。

  F、客户将验收单、临时出入证、工程部签署的意见书送公司财务部,财务验明,按章扣除有关罚款后无息退还出入证押金。

  G、物业部通知工程部送电。客户入住后,工程部将落实遗漏工程通知客户整改完毕,总物业经理审批后方可到公司财务部退还装修押金。

篇4:利星国际广场业租户单元二次装修办理程序

  利星国际广场业、租户单元二次装修办理程序

  业/租户如需再次装修其单元,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在业/租户指定装修施工队后,业/租户应于装修前先行提交《装修申请书》及经业/租户确认的装修设计方案和图纸等交物业管理处工程部审核;业/租户如需装修施工队代办上述手续,装修施工队需持有业/租户的委托书;

  2、业/租户在装修设计完成后,应向政府消防管理机构、区质检、安检管理等部门申报审批(此条视上海市当地的有关规定而取舍);

  3、装修方案审批完成后,业/租户需交纳有关费用,并由管理处颁发《装修施工许可证》;

  4、业/租户指定的装修施工队应在得到物业管理处书面认可后,方可进入‘本物业’,并应严格遵守‘本物业’关于装修施工队的各项规定,具体条款敬请参见本大厦《二次装修施工手册》;

  5、业/租户不能因装修施工而改变原‘本物业’设施、设备的结构、承重墙、线路管网设计及位置;

  6、装修施工完成后,业/租户应于3天内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处,由业/租户、装修施工队、物业管理处及相关部门进行最后查验,隐蔽工程必须预先作分段查验;

  7、如承业/租户迁出‘本物业’,应负责将单元恢复原状,费用由承业/租户承担支付。

篇5:物业客户二次装修办理程序

  物业客户二次装修办理程序

  1.0本部门为客户办理装修申请

  1.1客户提交二次装修申请表和装修图纸。

  1.2与客户的装修承包商会面,让其了解具体装修程序、需配备的物品和相关注意事项。

  1.3客户、装修承包商与物业签署《施工管理协议书》及相关材料。

  1.4带领客户到财务部交纳相关费用。

  2.0工程部审批客户所提交资料

  2.1工程部对客户资料提出整改意见,报总经理审批以上客户提交资料所办理的手续是否妥当之后,交由本部门。本部门将通知客户是否进行整改。

  3.0装修方案确定后,客户到本部门办理的手续

  3.1办理《施工许可证》

  3.2提供《装修规程》等相关材料

  4.0装修方案确定后,客户到本部门办理的手续

  4.1办理装修期间临时出入证。

  4.2办理动火证。

  5.0客户进入装修阶段,工程部定期检查装修情况,保安部经常性检查安全事项,本部门经常督导装修卫生情况并协调客户与各部门的关系。

  6.0客户装修完毕手续

  6.1提交竣工图,报工程部审核。

  6.2工程部验收客户装修完的设施。

  6.3对于损坏的公共设施将按价从装修押金中扣除。

  6.4工程部验收完毕将填写《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单》,并签署意见、盖章。

  6.5保安部按章归还出入证押金。

  6.6客户进驻前,工程部将落实遗漏工程通知客户整改完毕后,三个部门意见书,总经理审批后一个月后可到财务部退还装修押金。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