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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单元管理规程(八)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10

  空置单元管理规程(八)

  为了更好地对空置及钥匙进行管理,保障物业的配套设施完好以及防止钥匙的损坏和丢失,保障未来业主对钥匙的管理使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程:

  一.报表:

  1.前台每周一次填报《空置物业报表》一式两份;

  2.前台将接管钥匙登记入册,记明标记。

  二.巡查:

  物业管理员在日常巡视过程中密切注意空置物业情况,每周一由物业管理员交《空置物业报表》给保安部,并在空置物业情况变化时及时通知保安队长,由队长安排人员每日巡视。

  三.检查项目如下:

  1.密切注意电表,水电是否运行,如运转应及时进入户内检查,关闭水阀、电掣;

  2.物业管理员每月二次进入户内,检查极其配套设施完好否,发现大缺陷及时通知工程维修部进行维修并上报物业主管。

  四.钥匙,物业管理员须经常查核保证空置房钥匙齐全,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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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已接管空置房管理作业规程

  已接管空置房管理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空置房的管理工作,确保空置房的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已接管的空置房管理。

  3、职责

  3.1 主任助理负责空置房管理的组织,监督工作;

  3.2 各管理员负责依据本规程实施空置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4、程序重点

  4.1 空置房的登记建档与收费;

  4.1.1 经公司接管的空置房由主任助理安排管理员进行登记造册;

  4.1.2 管理员将空置房登记在《空置房登记表》内;

  4.1.3 管理员制作《空置房表报表》,每月28日前报主任助理备案;

  4.1.4 空置房管理费用征收按相关规定执行。

  4.2 空置房维护计划的制定

  4.2.1主任助理应于每年12月30日前根据空置房的状况制定空置房维护管理计划,内容应包括:

  a)维护管理的项目;

  b)维护管理的频率;

  c)维护管理的措施;

  d)维护费用预算。

  4.2.2 空置房维护计划报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汇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2.3 经审批通过后的维护计划由客服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4.3 空置房的维护

  4.3.1 空置房由片区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每周进户巡查一遍。

  4.3.2 管理员根据季节变化对空置房进行开窗通风、散热处理。

  4.3.3 管理员每月定期通知保洁队进行一次例行清洁。

  4.3.4 管理员巡楼时应注意空置房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现空置房内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保安队或主任助理汇报。

  4.4 空置房的利用

  4.4.1 长期闲置的空置房管理处可考虑进行合理利用;

  4.4.2 客服中心应注意收集承租信息,对空置房采取出租等方式加以利用。经向房地产开发商申请同意后按《物业出租作业规程》办理。

  4.5 管理员每次巡楼后应将空置房的维护管理状况记录在工作记录中,每半年汇总一次上交管理处保存,保存期直至空置房售出后一年或客户接房后半年;

  4.6 本规程操作情况作为客服中心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 相关支持文件及记录

  5.1 《空置房屋登记表》;

  5.4 《物业出租作业规程》;

  5.5 《楼宇巡查作业规程》。

篇3:物业公司空置房管理考核办法

  物业公司空置房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空置房及其水、电的管理,防止此类房间出现意外情况,确保楼宇管理的有效进行,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该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辖的所有空置房。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空置房主要分为未售空置房、已售未入住空置房和其他空置房。

  第四条物业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和保安部负责对空置房的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空置房的统计、核查和巡查工作。保安部主要配合服务中心对空置房进行巡查和检查。环卫部负责对空置房室内卫生进行清洁。

  第二章空置房的统计与巡查

  第五条 服务中心物业助理在楼宇巡查过程中须准确记录所管楼宇(区域)内空置房的房号,并在每月的《楼宇综合情况表》上应予以反映。如物业助理不能准确提供空置房房号,出现漏报、错报的,扣罚50元。

  第六条 物业主管每月应与集团销售部联系,以及定时对楼宇进行抽查,以确定空置房的房号是否准确。否则,扣罚物业主管50元。

  第七条 物业助理必须每天对空置房进行巡查,并将检查情况于当日以书面形式汇总后上报物业主管。如物业助理未按时上交巡查记录,扣罚50元。

  第八条 对已售空置房的巡查,应当关闭其水电开关,以防止水电出现意外。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业主回家检查。对未售空置房,应当入房进行检查,关闭水电和门窗,检查是否有人居住,否则扣罚相应物业助理50元,如物业助理未及时发现空置房的问题,导致未售空置房有人居住,或大门损坏长期得不到修复,扣罚相应物业助理100元,物业主管和服务中心领导50元。

  第三章 空置房的使用与维修

  第九条 未售空置房的大门锁如出现被撬或其他问题,服务中心调度人员应安排维修技工上门换锁和维修,费用在《签证单》中从集团划转回物业公司。否则,扣罚责任人50元。

  第十条 未售空置房除以下情况外,不得私自使用和居住:(一)由于业主室内进行维修,需借用空置房暂时居住;(二)根据部门和公司领导的安排,对空置房进行检查;(三)确需使用空置房的其它情况。私自使用空置房,扣罚责任人300元。造成后果的,呈报公司做除名处理。

  第十一条 维修使用空置房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业主支付给物业公司,再由物业公司请款交纳给供电局。维修房的水电费转扣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未按规定进行结算水电费的,扣罚责任人50元。

  第十二条 物业助理每月两次与环卫部联系,清洁空置房室内卫生,确保干净整洁,否则每次扣罚物业主管100元,环卫部经理100元。

  第四章 空置房钥匙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助理对未售空置房进行检查,应事先在部门仓管员处领取钥匙,登记房号与条数并签名。检查完毕,必须将其门锁反锁,并在当天予以归还。未按时归还或丢失空置房钥匙的,除更换新锁以外,扣罚责任人100元。

  第十四条 未经部门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未售空置房钥匙。特殊情况下确需使用的,需书面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借。否则,扣罚责任人和档案管理员200元。

  第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私自藏匿空置房钥匙。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公司作除名处理。

  第十六条 以上的违规行为,连续发生两次,当事人加倍处罚;连续发生三次,作劝其离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以上扣罚均从当月奖金中予以执行,直至扣完为止。

  第十八条 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九条 本考核办法由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篇4:小区空置房管理工作规范(二)

  

  1.目的:

  为规范空置房安全管理,加强空置房有效管理,防止此类房间发生意外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2.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管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空置房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物业部负责空置房的统计、检查和巡查工作。

  3.2客户服务部负责空置房钥匙管理工作。

  3.3工程维护部负责空置房的维修及相关费用的办理。

  3.4保安部负责对空置房外部的巡查与检查工作。

  4.工作内容

  4.1空置房类型

  4.1.1未售空置房

  4.1.2已售未收楼空置房

  4.1.3其他空置房

  4.2空置房统计

  4.2.1 物业助理每周对所管楼宇内的空置房房号整理、统计、核对一次,并在《物业部空置房统计一览表》予以详细登记。

  4.2.2 物业主管每月对空置房的房号统计的数量与检查的内容抽查不得少于二次。

  4.2.3 物业主管每月应与集团销售部联系,定时对空置房进行抽查,核实空置房的房号是否准确。

  4.3空置房检查

  4.3.1 物业助理对已售空置房每日检查一次,若出现异常情况,应在《物业部空置房检查记录表》予以详细登记,并报相关部门。

  4.3.2物业助理应定期入房进行检查,关闭水、电、门、窗,检查是否有人居住,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在《物业部空置房检查记录表》予以详细登记,并报相关部门。

  4.4空置房使用

  4.4.1未售空置房除以下情况外,不得私自使用和居住:

  4.4.1.1由于业主室内进行维修,需借用空置房暂时居住;

  4.4.1.2根据部门和公司领导的安排,对空置房进行检查;

  4.4.1.3确需使用空置房的其它情况。

  4.5空置房维修

  4.5.1 物业助理检查空置房的大门锁,若出现被撬或其他问题,物业助理应报客户服务部安排维修技工上门换锁和维修,费用从集团签证单中转回物业公司。

  4.5.2 维修被使用空置房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使用人支付给物业公司,再由物业公司交纳给供电局。

  4.6空置房钥匙管理

  4.6.1 物业助理对空置房进行检查,应事先在客服部管理员处领取钥匙,登记房号与条数在《空置房钥匙使用登记表》予以详细记录。检查完毕后,必须将其门锁反锁,并在当天予以归还。

  4.6.2 未经部门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空置房钥匙,特殊情况下确需使用的,需书面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借。

  5.质量验收标准

  5.1物业助理准确提供空置房房号,不能出现漏报、错报。

  5.2物业助理针对楼宇内空置房维修问题,必须以书面报修记录为依据。

  5.3物业助理认真、仔细填写检查记录,并且于每周五上交物业主管;

  5.4 空置房检查每日一次,::逢节假日后必须检查;

  5.5物业主管每周对巡查情况至少抽查二次,以确保空置房安全质量。

  5.6物业助理检查时,应配带工牌,着装整齐,精神面貌良好。

篇5:小区空置单元钥匙管理规定

  1.物管部自验收楼宇后所接管的钥匙,按以下规定进行管理:

  1.1各空置单元统一由客服组进行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将各空置单元钥匙分为A、B两部分,A部分为各空置单元大门匙一条,以供售楼部及物管部人员看、查楼所用。B部分为剩余的另一部分钥匙,在业户接收单元后交付业户所用。

  1.2钥匙以分类存放,指定专人进行管理,由客服组负责。

  2.钥匙借出:

  2.1 A部分:只能对公司内部借用(包括物管部及发展商),对外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向其借出钥匙。

  2.2 B部分:非特殊情况及未经部门主任同意,不得动用。

  2.3因遗留问题须借出的大门匙,由客服借出,再按遗漏问题处理程序交予项目工程部。

  2.4业户收楼,须由客服领出钥匙,交业户签收。

  3.钥匙归还:

  3.1客服人员对每次所归还的钥匙,须先对相应单元进行检查,确认室内物品齐全及门窗、水电部阀关闭后,才可收回钥匙,若检查发现问题,拒收钥匙,并及时向上级主任汇报处理。

  4.定期检查:

  4.1客服每月25日对钥匙进行盘点及对空置单元进行检查,如有错漏,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登记

  5.1钥匙的借出及归还,须严格按照《钥匙登记本》上栏目进行填写,不得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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