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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园之商铺收铺装修守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科技园之商铺收铺装修守则

  1.序言

  欢迎贵租户选择在**科技园之商铺大展鸿图,本商场将以专业水准管理,本守则是协助贵铺尽早装修妥当,以便骏业宏开而编写,敬请细读。

  2.租约

  各商户遵守一切租约所定下之条文明、和一切规则,各商户必须签妥租约及完成有关手续。

  3.装修手续及图则

  租客需于装修工程开始前,向**科技园管理中心中交下列详细图则,并获得业主局面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工程:

  3.1详细的铺位平面图,并详述装修用的材料。

  3.2详细的铺位立视图,并详细展示店铺招牌的设计。

  3.3天花图并说明所用天花种类及灯饰的分布。

  3.4详细的机电图及规格,并需展示电气、冷气、消防、水务、天线、电话或其他装置之设计,为使装修工程顺利开展及避免不必要的时间阻滞,租客须尽快呈交上述所列图则,所有装修工程必须依据已批准之装修图则进行,而以后的改建工程须得业主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有关装修事项之查询,请与管理中心联系。

  4.认可的承造商

  租客于安装冷气、消防、水务或其他有关商铺结构之工程时,必须聘用业主所认可的承造商,租户须负起联络该等承造商及施工安排的责任。

  5.交铺

  当租客签妥租约及缴交按金后,租客可到管理中心安排收铺程序。

  管理中心职员将陪同租客检查铺内之各项设施,检视后,租客须签收此等设施均为完整无缺,并负责保安此等设施直至租期完结。(参考附件一)

  5.1紧急联系人

  租户于装修工程开始前,填写一份租户联络资料表格(见附件二),连同工程判头资料(见附件三)一并交回管理中心。

  5.2泥头按金

  为免构成火警危险及保持环境卫生,租户及承造商必须自行清理铺内之装修废料及泥头垃圾等,为保证此等废料之清理,租户于装修前须缴交泥头费按金,在装修完成等废料清理后,此按金发还租户,但不附带任何利息。(见附表四)

  5.3临时电力供应

  大量用电租户必须自行申请临时电表,以便装修工程之展开,而其他租户于装修期内如要借用公众电力供应,须先向管理中心申请安排,有关供电之细则可向管理中心垂询。(见附表五)

  6.租户之装修判头

  6.1判头的资料

  租户须于装修工程开始前,向管理中心填报有关的装修判头名字及联络电话,并委托一位地盘代表,此位代表必须全日驻守地盘监管装修及遵守管理中心所定之规则,以便遇有任何事故发生时,易于联络和处理。

  6.2工作证

  装修期内,为易于控制及避免闲杂人等出入,租哀悼的地盘代表将负责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及每日向管理中心填报工作人数及领取临时工作证,待工程完竣后必须将工作证交回管理中心,若有遗失每张罚款五十元正。

  6.3装修时间为每日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六时,遇有需要时,可向管理中心延长时间。

  6.4装修围板

  租户的装修工程对邻近租户或其他人仕有所影响时,如声浪太大,环境污染等,租户须装设行当的围板以减低影响。

  6.5装修判头的纪律

  判头的雇员必须遵守管理中心所指定的守则及管理中心职员或保安之指示,判头及雇员可使用指定的公共设施,任何错误使用或损坏,租客必须赔偿。

  在商铺范围内不准骚扰他人,不可将工具、废料或杂物堆放在公共地方、走廊及出入口。

  6.6装修材料的搬运

  承建商必须遵守由管理中心所定之守则,上落货时,不阻塞交通。

  6.7保险

  租户必须购买雇员赔偿保险及第三者保险,并于装修工程开始前,向管理中心展示保单。

  租户若须任何详细资料,欢迎向**科技园管理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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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别墅小区装修守则

  别墅小区装修守则

  业主/住用户必需委托有营业热照和资质证的设计公司来处理贵单位的规划设计,装修工程应由在广州注册的专业装修施工公司进行施工,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同时在"装修申请表"及"装修承诺书"上签字盖章。所有有关消防、供电系统、保安对讲系统、报警系统、煤气泄露报警系统及煤气管道的改动施工必须由管理处指定的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处联系以取得以上指定施工单位的名单及联系地址和电话。

  1.装修范围

  (1)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对单元楼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装修,不可剔凿或凿穿原结构层,不得破坏原防水层。首层地面剔凿找平层超过8毫米者,必须重新做防潮层;二层以上楼地面装修用材料厚度不得超过12毫米(装修楼地面尽量避免使用天然石材),装修材料对楼面造成的荷载须小于40千克/平方米,墙面装饰材料请勿选用天然石材。

  (3)不得改变阳台的样式,阳台不得封闭,禁止在阳台护栏、窗户等处设置任何形式的外置防盗网。不得改变进户门门框及门扇,禁止在发展商交付使用时已安装的入户门外擅自加装防盗门。如因特殊原因必须安装防盗网、防盗门,则须征得管理处书面同意,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使用管理处指定的材料、款式,安装统一的防盗门、网。

  (4)不得改变厨房和卫生间的结构和使用功能,不得改变公共上下水管道、接口;在重新安装洁具、装修厨卫地面时,除须补做防水层外,装修户业主还需与下一层业主(下一层为未售房则与管理处)共同协商施工时间和施工措施,协商后将书面结果交管理处备案,完成厨卫地面防水处理后,必须在管理处的监督下做24小时的闭水实验,经管理处认可后方可继续装修。

  (5)不得改变入户门、外立面可见的门、窗形状和开启方向;不得占用楼道、露天平台等公共部分空间。

  (6)安装空调前必须得到管理处申报。新机安装,业主须在管理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或凭机箱内安装卡由管理处指定的专业施工单位免费将空调机按照指定方式安装在指定位置;旧机安装,由管理处指定专业施工单位按公布价格收取适当费用。

  (7)严禁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水主管道、供电线路、电讯线路、计量设备、防水层、隔热层等。

  (8)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9)不得封包燃气供应管道及配套设施的任何部位。

  (10)不得封闭、遮挡管线井、检查口或缩小其尺寸。

  (11)房屋装修材料及装修工艺必须符合消防要求。

  (12)各户用电总负荷不得大于该单元买卖合同规定的用电负荷。如装修需临时用电,施工负责人可向管理处申请,由管理处视情况有偿提供。

  2.装修技术管理要求

  (1)土建方面

  a.墙体

  "室内装修时,严禁击打结构墙体、梁、柱、板等部位,不得在承重墙体、楼板、地面上开洞、大面积剔凿;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的使用功能。

  "严禁装修外墙及公共走道部分。所有外墙之业权属全体业主,故未得管理处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墙装修或悬挂招牌广告。

  "未经批准,严禁拆除室内隔墙。

  "业主需做室内隔墙,应提前向管理处申请,经管理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墙体材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空心砌块、轻钢石膏板等),如果是木柜架或板墙,则须涂上防火漆。未经审批,禁止在室内进行隔墙施工。

  b.地面及楼面

  "室内地面、楼面严禁打击、开沟铺设管线。地面铺设磨光大理石、花岗石要经管理处工作人员检查后方能施工。

  "卫生间、阳台及厨房地面装修时,需重新做防水处理,并进行48小时闭水试验,合格后,经管理处工程人员签字同意后才能铺设面砖。

  "在室内装设吊顶(假天花)时,应在每一个水管闸掣及电源箱或任何重要设备下加装检查口(生口)。

  (2)电气方面

  a.本物业内的动力用电,设计中已充分考虑,如业主须特别的动力用电,须向管理处申请,经批准,按广州供电局的标准缴交超出部分的增容费后方可增容。

  b.本物业内所有电气线路均已暗埋并配齐合适的管线,如需重新布置电气线路,必须考虑每个配电箱用电网的容量,并按规范要求施工。

  c.所有弱电系统均已调试最佳状态,对电话、电视线、对讲机、紧急报警、煤气泄露报警、烟气感应报警等系统等装修时不得擅自移位、修改。

  d.室内弱电箱容量设计已满足房间功能要求,不得擅自改动。

  e.楼宇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地方,均有足够照明设备,为保持美观,请勿加装任何灯饰及饰物。

  f.装修时如需在天花、楼板、墙体上钻孔时,须与管理处联系,以防误钻坏暗配管线。

  (3)空调安装

  a.分体式空调机的室外机位置要设在管理处所规定的位置,并加装管理处指定款式、颜色的百叶盖板。

  b.空调机冷媒管道须按照管理处指定的方式布置,如有需要,还需按照管理处要求做适当装饰。

  c.承托或悬挂空调机主机的金属架,一定要用坚固的不锈钢或铝料。

  d.所有外露对象的安装均要得到管理处审批及要由业主负责其一切保养维修。

  e.空调机冷凝水须经统一设立的集水管排放。

  (4)管道系统

  a.室内给排水系统均已调试安装完毕,给水系统为暗埋,地面排水接口均已做防水,装修时切勿随意修改,以免造成渗漏。如改动

,必须报管理处审批。

  b.煤气管属特殊管道,严禁业主擅自改动,如确需改动或移位,需申报管理处,由管理处联系管道煤气公司做专门处理。

  (5)外观

  阳台或一切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貌的部位不得装饰修葺。

  3.装修施工管理要求

  (1)装修施工期限

  为免长期影响毗邻业户正常生活,管理处规定普通洋房装修期限为45天,复式住宅、商铺的装修期限为60天。如确需要延期,要办理延

  期手续,延期申报手续与装修报批手续相同。

  (2)施工时间

  正常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9:00时;周六10:00-20:00。如需超时工作或在规定时间外工作,事先必须获得管理处书面同意。(中午12:00至下午14:00以及周日和国家法定假期不得进行任何装修施工,否则管理处有权以任何有效方式阻止违反规定的装修行为。)

  (3)材料及垃圾清运

  a.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超大、超重、易产生污染物料须使用人力搬运运送至指定地点,管理处清运时间为每天下午18:00-22:00时,管理处安排将垃圾清运出本小区。

  b.通过共同梯间搬运装修材料,须注意勿撞(划)伤或污染墙面及其它公共设施.

  c.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废物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放置在所属单元内,不得放置在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4)施工用电、用水不得私自从户外接驳、违者将承担一切由此引致的责任。因装修造成管路堵塞、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完全由业主负责修复和赔偿。

  (5)业主应确保施工单位不会对本物业的设备、设施及装修造成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管理处安排修理,而所有修理费将由有关业主负责支付。

  (6)装修期间,须关闭单元大门,以免尘土或异味影响他人。

  (7)业主在装修施工期内对单元内的安全及装修人员安全负责。

  (8)装修申请核批后,业主或其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管理处交纳装修按金、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出入证按金等,并把所有参与施工人员的姓名、相片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管理处,及随时按实际情况补充或更改以保证准确无误。

  (9)任何管理处的审批意见,并不代表管理处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管理处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性能及效果。倘若设备与材料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管理处概不负责。

  (10)业主应对单元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经审批的方案完工后发现任何系统的情况变坏,管理处并不负上任何责任。

  (11)为确保装修工程不致触犯政府法例、影响单位之结构或构成任何危害,若有必要,管理处始终有权要求业主对已审批及完工的工程作出改动,业主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完成所须改动。

  (12)在施工前,业主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受益人指定为广州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者责任保险额每一个案最少人民币十万元,并出示保单证明。

  (13)施工前及施工期间,业主必须在单元指定位置张贴由管理处发出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影印件,以便管理处人员随时检查。

  (14)一切在单元内进行的油漆工作或其它施工,如管理处认为此工作可能影响其它业主,则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时间或地点完成。

  (15)业主必须对其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16)业主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之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在施工区域外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亦不得在非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规定的可出入范围外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及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使用任何放声设备如收音机、电视等,严禁赌博、饮酒嫖妓。

  (17)管理处绝对有权禁止有关装修承造商所雇用之工人,在违反本物业管理规则后再行进入本物业范围。

  (18)在本物业内进行施工之工人,必须佩带管理处核发之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以作识别,否则会被要求离开。

  (19)承造商必须完全负责保管好在施工期内之工具、设备及物料,管理处不负责任何损坏或决窃之责任。

  (20)业主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人员不得在本物业内生火煮食或住宿。

  (21)业主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应与管理处人员密切配合,互相尊重,如发生矛盾,应由双方领导协商解决,严禁在本物业内发生打骂行为。

  (22)消防管理规定

  a.施工人员要遵守安全用电规则,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

  b.严禁在室内抽烟、使用电饭锅等。一切活动须做到安全防火,如有违反,由施工人员负责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c.不得挪用或损坏公共消防设备和器材。

  d.不能在施工现场储藏易燃易爆物品。

  e.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的防火设备(如灭火筒、防火面罩等),以备发生火警时紧急应用。(装修范围内每50平方米必须保证至少一个手提灭火筒)。

  f.装修时需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管理处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并在消防管理人员监管下方可作业。

篇3:赠送花园装修使用守则

本文提要:地面花园禁止加砌砖墙或实体墙等,不得搭建任何棚架、帐篷、临时房屋、铁架、遮蓬、晒衣架、天线、旗杆等构筑物;不得悬挂旗帜、横幅标语、广告牌、招牌、灯箱等;

赠送花园装修使用守则
1.使用人对所属单元的地面花园只有享有使用权,其使用行为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本小区的规章制度,使用人并就使用该地面花园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
2.使用人有责任维护所属单元外墙的整洁美观及建筑物外立面整齐统一,不得擅自更改外墙颜色及原有装饰,不准在外墙上加建或安装任何形式的其它物件;
3.使用人不得在地面花园内建造大型的假山、凉亭、鱼池等建筑,该等建筑的高度须控制1米以下,地面花园内所有栽种的绿化不得高于2m,当高于此标准时,使用人有责任负责维护及修正。
4.地面花园禁止加砌砖墙或实体墙等,不得搭建任何棚架、帐篷、临时房屋、铁架、遮蓬、晒衣架、天线、旗杆等构筑物;www.pmceo.com不得悬挂旗帜、横幅标语、广告牌、招牌、灯箱等;
5.使用人有责任维护好所属单元地面花园的清洁卫生,花园内不得储存或放置有毒、有导味或其它可能对相邻业户产生滋扰影响的物件;
6.就本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及其它管理事务需要,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所属单元的地面花园,使用人须无条件配合;
7.使用人不得擅自更改地面花园的范围分隔设施,同时分隔设施的日常清洁维护由相关使用人共同负责;
8.使用人不得超越自己花园范围占用他人的花园或公共地方,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和经济责任概由相关使用人自行承担;
9.使用人只享有地面花园的使用权,在使用期限内不得出租或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利用露台进行任何营业行为;使用人如将露台使用权与上述购买的商品房一并转让给第三方的,应协调调第三方与物业管理公司重新签订《地面花园使用守则》;
10.使用人应在相关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合理使用其地面花园,并承诺保证遵守本小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须无条件配合整改,自物业管理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之日起逾期2个月后仍未配合整改的,发展商有权收回该地面花园的使用权并追究使用人的相关责任;
(*重新针对地面花园拟定的使用守则)
**市**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0一年月日
本人承诺遵守上述《地面花园使用守则》。
业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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