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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发现客人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酒店发现客人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如发现任何人员有食物中毒情形,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通知部门经理立即到达出事现场,了解情况。

  2、有必要的情况下,负责人授权专人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说明情况要求救。

  3、如酒店医生没有及时赶来,在急救人员的指导下对被救人员进行救助。

  4、酒店人员一般不随意移动中毒人员和自主实施救护。

  5、保安部要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查明食物中毒的时间、地点、人数,餐饮部协助急救中心人员抢救、转移中毒者,保留呕吐物、使用过的食品和厨房内的食品进行封存、备查,保安部要防止不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食物及呕吐物等)。

  6、餐饮人员应协助保安部安排好车位以便警车和救护车到达及离开时使用。

  7、餐饮服务员要将中毒者的私人物品进行登记交与警方。

  8、餐饮部人员要防止闲杂人员围观。

  9、保安部将有关资料(包括警车、救护车到达及离开的时间、 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进行登记备案。

  10、安部、餐饮部人员要对中毒者现场进行监控,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11、餐饮部要协助公安机关和卫生防疫部门调查中毒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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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食物中毒与传染病应急预案

  公司食物中毒与传染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生产现场管理和作业行为,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及时对事故进行施救,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 长:副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正副主管、生产经理

  组 员:各车间主任和班长

  值班电话:

  1.2领导组下设抢险组(组长:车间主管1)、通讯联络组(组长:人资部经理)、疏散引导组(组长:车间主任)、安全警戒组(组长:保安队长)和后勤保障组(组长:采购经理、物流经理、机电科长),组员为各组组长所属部门人员。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对施工现场发生的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事故进行应急处理。

  1.3发生潜在(事故)事件、物质:霉质及毒素食物、病原体;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全体生产人群;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急救器材;应急准备和响应物资:急救器材。

  2.培训和演练

  2.1由生产部负责主持、组织车间每年进行一次按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

  2.2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

  2.3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

  2.4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存。

  2.5安全正副主管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6安委会负责对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的建立进行检查。

  2.7应急物资的维护、保养及测试

  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二、应急响应

  1.当发生了中毒、传染病事故时,第一发现者应及时大喊高呼并以最快速度与事故应急小组联系。

  2.接到消息后,行政主任或安全正副主管立即赶到出事地点,确认其是否为食物中毒和中毒程度并查出中毒来源或是否传染病和其来源,并及时报告组长,由组长拨打"120"紧急事故报警电话,并安排相关人员在大门口接应。

  3.安全正副主管负责指挥,并在事故过后出具事故经过报告上报总经理。各组员立即组织人员赶到事故发生地点,要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如:令其将胃里的东西呕吐出来,当发现其中毒较深昏迷时,立即将其抬到大门口,等救护车的到来,或直接送往就近医院,传染病患者直接送往医院。技术人员负责配合急救人员的后勤工作,组长负责指挥及联络工作。

  4.应急小组组长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责令各车间生产班组停止生产,组织事件调查,并将事件的初步调查通报公司总经理。

  三、预案终结

  1.本预案全部完成后,由原发布启动预案的负责人宣布预案终结,同时向总经理报告。

  2.预案终结7日内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会议主持人按事故的等级和管理权确定,评估报告应报总经理。一般事故的评估会议由本安全专员主持,重、特大事故的评估由www.pmceo.com公司指定人员主持。

  3.对预案的评估就是非和符合问题做出判断,不对客观因素进行辨析,评估的重点是:

  3.1预案时限性是否得到实施。

  3.2参加预案实施的部门是否按预案要求开展工作,有无遗漏,过错,责任是谁。

  3.3参加预案实施的管理人员,领导是否按预案规定组织开展工作,有无遗漏和过错,责任是谁。

  3.4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改,如何修改。

  主持评估的部门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符合性承担责任。对于在实施预案中存在过错的部门、人员,安委会应对责任者提出明确的批评,对情节和过错严重需要给予处分的,安委会提出处理意见后按人事干部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篇3:X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某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建立学校的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坚持 "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制度,落实措施,加强检查,责任到人。

  2、按规定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学习,严格按卫生工作制度来操作。

  3、对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无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4、、学校加强对食堂的检查与监督,严格把好食品验收关,杜绝不洁、变质或"三无"食品流入,做好验收记录,及时消除隐患。

  5、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物及时进入熟食间,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再污染。

  6、实行熟、生食物分开保管、使用不同制作器皿。

  7、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做好标记须在冷藏柜内保留 48小时。严禁将留样食品存放在冷冻柜内。

  8、严格各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要正确、时间要保证。

  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严重程度进行等级确认与划分:

  1、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三、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按下列程序处置: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校食堂或盒饭公司的供餐。

  2、及时报告:

  (1)条件:有3人(含3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报告途径: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报告区教育局及教育局科艺体卫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并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教育局呈书面报告。

  (3)报告内容: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的时间;学校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报告时间和报告人。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3、学校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把患者送往区级或以上医院救治,无交通工具时拨打电话"120"或"110"求助并及时通知家长或家属。

  4、教导处立即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学校领导带头在医院陪护学生。

  5、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现场,积极主动配合区食品药品监督所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学校卫生保健老师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学校统计和登记好患病师生的具体情况 ( 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

  7、学校在事件发生后,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8、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9、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10、稳定师生、家长情绪,各类人员均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发布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如有新闻单位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免报道失实。

  附件:

  食物中毒应急工作组名单

  组 长: Z

  副组长:Z

  成员:Z

  相关责任人:学校领导总务处卫生室食堂工作人员

篇4:第一医院食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第一医院食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院预防和控制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院职工及病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食物中毒防治知识,提高全院职工的防护意识和 医院周围公共卫生水平,加强对食堂卫生日常管理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食物中毒的预防、报告、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医院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主管副院长任组长,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医院的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逐级签订工作责任状。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应急措施

  (一)应急食物中毒小组成员及职责

  1、主管副院长任组长,负责医院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的全面指挥,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爆发,医院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1小时之内向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2、总务科负责突发食物中毒事件日常防治工作的管理及后勤保障,具体负责医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3、总务科营养室加强对食堂卫生按量化分级管理进行经常性检查,食物中毒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

  4、总务科做好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宣传工作。

  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由院长亲自指挥。

  (二)应急程序

  一旦发生院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在卫生部门的 指导下,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总务科长、食品卫生管理员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医院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总指挥。

  2、院长及主管副院长要立即赶到现场,统一指挥,具体联系急救中心,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在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卫生局报告。

  3、总务科全体人员协助病区医生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病区,协助医疗部门治疗,联系中毒人员的家属,安抚他们的情绪,取得家属的合作。

  4、总务科负责调查厨房、工作人员情况,炊具、设备和食品原料加工现场,待确认后等待卫生部门处理,事件发生后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做好后勤保障。

  5、医务科负责临时急救处理,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并进行封存,以便卫生部门的检查。

  6、对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整改,防止事件再发生。

  7、凡是瞒报、缓报,一经发现,就要做相应的处理。

  (三)联系方式

  分管院长电话:****院办电话:***急诊室电话:***

篇5:第二医院食物中毒救治应急预案

  第二医院关于食物中毒救治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我院特制定此方案:

  一、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按照该法执行。

  二、医院将加强食物中毒事故的管理,坚持执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三、医院主要负责病人的抢救、运送、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四、组织机构:

  (一)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二)食物中毒医疗急救队:

  队长:z

  成员:z

  (三)食物中毒工作队:

  队长:z

  成员:z

  五、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协调与卫生局所属各相关部门及各区级政府机构的关系,在卫生局及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保障解决食物中毒事故医疗救护工作能高效有序进行。

  2、收集、汇总、分析与事件相关的信息,及时向主管局及各相关部门汇报,交流信息。

  3、组织与领导食物中毒事故的临床救治,实验室检测,现场控制。

  4、负责组织发生食物中毒处理时所需的人员、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

  (二)医疗急救队职责:

  1、负责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时的医疗救治、会诊任务。

  2、必要时参加统一调动。

  (三)工作队职责:

  1、负责医院食物中毒的现场处置,协调诊治的全过程。

  2、医院食物中毒工作队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为食物中毒事故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工作的物质保障及协调各种环节,并接受上级统一调配。

  六、食物中毒事件分级

  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发生时间、发生场所等因素,将食物中毒事件划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和一般(Ⅲ级)三级。

  1、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级)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食物中毒事件。

  3、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Ⅲ级)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食物中毒事件。

  七、报告程序及报告时限

  医院接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病人后,及时报告医务科(下班时间、节假日报告医院总值班),医务科(医院总值班)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分管副院长报告,根据发生地属地化管理同时报告科学城或射洪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局应急办或值班室。

  责任报告人:

  全院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发现食物中毒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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