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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市场项目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大市场项目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一、大市场内所有人员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

  二、大市场内所有人员认真执行安庆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庆市市民公约》和《市民"十不"规范》〉。

  三、所有商户应将生活垃圾定时放在指定地点,由保洁人员定时清运。装修产生的垃圾应遵守《装修管理规定》,及时外运。

  四、公共区域,严禁堆放垃圾、杂物,卫生实行门前三包。

  五、严禁随地大小便,吐痰扔果皮、杂物和随地倒垃圾。

  六、商户应保持室内外卫生,不得向室外乱泼、乱倒、乱丢污水杂物。

  七、商户不得在市场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晾晒衣物,堆放杂物。

  八、所有人不得向绿化地上扔废弃物、堆放物品及捆绑树木。

  九、全体商户都应爱护大市场内卫生设施、设备,不得破坏、损毁。

  十、大市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

  十一、违反以上规定的,卫生保洁人员有权收取5.00元/次清除费或物业管理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照价赔偿外。物业公司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张榜公布。

  十二、全体商户都有义务积极消灭"四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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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花园别墅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花园别墅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业户的生活垃圾必须置于垃圾袋内,每天上午________将垃圾袋放在大门外,由清洁人员清倒处理,请不要乱扔乱抛垃圾袋。

  2进入别墅区的人员要保护环境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烟蒂、杂物等。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将负责清扫现场。

  3业户饲养宠物必须获得政府有关部门及管理处批准,并保证不会扰及其他住户,宠物在公共区域所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影响清洁卫生之后果,由饲养业户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别墅的公共区域不得张贴海报广告类的资料。建筑物外墙上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写,违者应负责清洗粉刷费用。

  5凡乱倒垃圾、污水、杂物,污染公共地方者必须负责清扫现场并受到罚款处理,如由此引起下水道堵塞或损坏,均应负责全部修理费用。

  6为保持环境整洁和宁静,业户不得于晚间11:00到早晨7:00之间在花园或公共区域内弹奏乐器、使用音响器材,以致骚扰邻居。

  7业户的私家花园除野餐烧烤用途外,不得生火及烧树叶或垃圾,对花木施肥时应用无毒及不刺鼻的肥料,以免引起空气污染。

  8要保持公共通道的整洁,业户请勿在道路上乱停放各种车辆,清洗车辆后,必须将污水清洁干净,不得影响道路整洁和影响邻居环境卫生,违者将负责全部清洗费用。

篇3: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5

  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5

  1.业主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卫生和环保意识,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环境卫生。

  2.小区实行垃圾袋装化,住户将垃圾袋装后,置于垃圾桶内,由管理处统一清运。

  3.不得在小区内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烟蒂等废弃物;乱倒污水,随地大小便;乱涂画;张贴派发广告传单等。

  4.禁止产生各种噪音污染,保持小区居住环境宁静安逸。

篇4:万科星园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附件三 万科星园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遵守本市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2、保持本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不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

  3、不得在本物业区域内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4、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箱)或地点。

  5、不得破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体育设施等;不可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6、在私家花园内种植花草树木不影响公共区域整体绿化效果,不可对邻里居家安全、采光等造成不良影响,并自行做好绿化养护工作。

  7、不能在道路、公共花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晾晒衣物(物业服务企业指定晾晒处除外)。

  8、不能违反政府规定,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9、不可在本物业区域内饲养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动物(如犬类)及政府明确禁止饲养的具有侵害性、易传染疾病的动物,不可在本物业区域内饲养家禽、家畜。对于允许饲养的动物应做到:

  A、遵守本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B、在公共场所遛狗时,应拴上犬链牵引,并及时清除在公共场所排放的粪便。

  C、不可滋扰邻里,如造成5户以上投诉,应自行将动物迁离本物业管理区域。

  10、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应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墙面的,需恢复原样。

  11、不得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广告,不可在玻璃门窗上张贴报纸,以免有碍观瞻。

  1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排水管道,防止随处滴漏。

  13、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维修正常后再使用。

篇5: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十三)

  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十三)

  为了维护本小区环境整洁和美观,请住户和进入本小区的人员共同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乱倒垃圾。各住户生活垃圾应袋装并封口,放置在垃圾桶内。

  2、自觉遵守公共卫生秩序,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不随地吐痰,不往室外抛物和倒水。

  3、小内公共部位一律不得私自占用或堆放、吊挂杂物。

  4、业主装修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并放置于管理处指定的地点,严禁随处抛洒。

  5、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不得乱涂乱画乱贴及乱树标志、广告牌等,违者负责恢复原状或支付相关清理费用,如属未成年人所为,由其监护人承担全责。

  6、避免在小区内大声喧哗,中午和晚上休息时间应停止喧闹的娱乐活动并调低视听电器的音量,以免妨碍邻居休息。

  7、饲养宠物必须遵守政府有关规定。携带宠物到户外活动必须防止污染环境,排泄的粪便应及时清理。

  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处有权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恢复原状或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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