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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租户守则(1)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商场租户守则(一)
  1、开放时间
  商场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9:15至晚上20:30。如果开放时间有所更改,物业部会预先通知。
  各租户店铺的营业时间必须与商场的开放时间一致,如无故拖延或提前结束营业时间,物业部有权对有关租户进行罚款处理(每拖延结束1小时罚款人民币100元)。如租户因特殊原因在商场的开放时间暂停营业需提前24小时通知物业部。
  如果商户期望提早或延长其店铺的营业时间,请向物业部提出申请。申请获准后,租户需负责缴纳加时空调费。
  2、员工通道
  员工进出商业广场上班必须使用特定的员工通道,并需要出示由商业广场发出的员工工牌或商户证。物业部人员有权拒绝没有员工工牌或商户证的租户员工进入商场。
  3、店铺维修及清洁
  所有租户需保持其店铺整洁、安全,尤以下列各项更为重要:
  (1)陈列用的橱窗或其他玻璃表面应无污渍及手指印。但请勿于开放时间进行清理玻璃的工作。(轻抹或小量清洁工作除外)
  (2)如铺面或陈列用材料破烂,需用相同质料更换(请于非开放时间进行)
  (3)店铺四周及各通道应保持清洁及畅通,切勿陈列货品,放置废弃物品或其他阻碍通道的物品,否则物业部会将货物进行处理,并向租户收取有关费用。
  (4)应经常检查经批准后放置在店铺内的招牌,并保持清洁。
  4、店铺内的装修及修理
  除涉及店铺内的装修工程外任何建造工程,修理或橱窗清洁应于非开放时间内进行,而所有装修工程应按物业部《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厂家进场装修手册》,在围板后进行。
  在商场开放时间内进行的装修施工,如发出太大的噪音或异味,物业部有权让施工人员暂停施工,至商业广场关闭后方可复工。
  5、招牌
  除原已获准摆放的招牌外,不得摆放陈列其他宣传物品于墙身,或在公共区域、店铺门外、橱窗或外墙上。
  除此之外,租户需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临时招牌需为专业印制(经油印或复印而加上色彩的招牌不会视为专业制作)
  (2)宣传条幅不妨碍店铺内的视线。
  (3)自立式招牌应放置于店铺租用的范围内。(如对租用范围有疑问,请与物业部联系)
  (4)未得物业部批准,租户不得张贴任何招牌、招聘广告、告示或其它宣传广告于店铺的门外、橱窗或外墙上。
  (5)所安装的招牌不能阻碍店铺的出入口及妨碍视线。
  (6)所有招牌均须先获物业部的批准后方可安装。
  6、店铺照明
  照明为零售行业一个重要因素,请切记下列各项:
  (1)店铺内外的照明需妥善维护/修理
  (2)为加强推广,所有陈列橱窗及招牌的照明须于商场开放时间内开放
  (3)为节省能源,除紧急照明外,所有照明灯应于开放时间外关闭。
  7、接收及运出货品
  所有租户须利用服务通道及地库层指定装/卸货区接收运送到商场的货品。(如运送货品至无后门的店铺时,请利用服务通道)
  倘运送过程中需途经公共区域,商户应预先通知保安人员,最好是于登记使用服务电梯时一并通知。
  运出货品须经有关店铺盖章、签署、复核或出示物业部的《物品携出单》才可放行。若未能事前申请,保安人员有权阻止货物运出,直至与店主联系上及确认有关安排为止,以免有漏洞。
  8、垃圾/废物
  垃圾及废物的处理是成功商场运作的重要环节,请经常遵守以下的各项:
  (1)所有租户应每天包好及清走店铺的垃圾及废物;
  (2)租户不应把垃圾/废物或其它物品放置于公共区域或服务通道,因为此举会引起虫鼠滋生及违反消防条例。如果物业部人员发现有这样的问题,管理人员会要求违例的租户立即清理。如违例租户没有采取相应改善行动,物业部会安排清理,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违例租户负责。
  (3)请利用服务电梯把垃圾运至地库的垃圾收集站弃置。
  (4)请不要把垃圾/废物弃置于商场公共区域的废物箱内。
  9、宣传推广
  物业部会于各大节日期间统一为商场安排宣传及推广的活动,以吸引更多的顾客前来购物。
  如个别商户欲安排推广活动作自我宣传,请与物业部联系。
  10、宣传资料/消费调查
  未经物业部批准,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租户/人士不得于商场内外派发宣传资料、进行调查及招聘员工等活动。
  11、音乐/噪音/气味
  所有租户须遵守下列各项:
  (1)店铺内所有播放的音量须调低至于店铺外不会听到的水平。音乐包括电视、音响系统及其他器材播放的音乐。
  (2)店铺内闪灯不可于店外看到。
  (3)不得于店铺内或附近地方放置散发具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12、保险
  为保障租户的利益,物业部建议租户应购买下列保险:
  (1)意外保险-以保障店铺的装修及租户货物。
  (2)第三者保险-以保障顾客在店铺内因受伤或财物损失而引起的索赔。
  (3)员工保险-以保障员工在店铺内工作时受伤而引起的索赔。
  保险单之副本须呈交物业部存案。
  13、饲养宠物
  无论在任何时间,店铺内不得饲养宠物,包括但不限于鸟类、禽兽。(宠物专卖店除外)
  14、安装电话
  各租户如需安装电话,可向物业部提出申请及缴纳相关的费用。
  15、善待顾客
  各租户应对下属员工进行

培训,使其能采用正确方法对待顾客。如因租户员工或与租户相关人员不良态度或方法引致的顾客投诉或损失,应由租户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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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厦租户用电规定

  商厦租户用电暂行规定

  为了商厦正常营业,安全用电,特作以下规定:

  (一)按规定操作方法正常使用电气设备,严禁违规、违章使用电气。

  (二)设备(如:木工车床、气泵、电饭煲、电炒锅等)在使用时,要检查设备外壳接地线是否良好,有金属外壳的设备没有接地线或未做可靠接地的禁止使用。

  (三)严禁超负荷用电,所使用插头、插座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禁止使用伪劣产品,禁止使用二线变三线的变换插头(转换插头)。

  (四)插销板所带的电气设备容量不得超出插销板上所标注的容量。所有租户采用移动式插座时,必须具有接地保护(PE线),长度不应超过2米,严禁串接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

  (五)厨房或水房操作间配电箱、插销面板(要求使用防水插座)要保持清洁,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要便于操作。

  (六)各种设备上的尘土油垢要随时清理,插头、插座禁止水浸。

  (七)为了租户操作人员及顾客的人身安全,需要接地保护(有保护线)的设备有电饭煲、电炸锅、电扒锅、电饼铛、微波炉、电冰箱、柜,电烤炉、保温煲、电水壶等设备以及所有金属外壳的用电器,无接地保护线严禁使用。

  (八)物管部(工程)巡查时,如发现插头、插座有烧痕、破裂、电源线过热、使用转换插头、违章使用电气设备等,危及商厦安全及正常营业,有权将其没收,并处以罚款。

篇3:商厦租户须知(2)

  商厦租户须知(二)

  (一)紧急事故联络、

  租户须及时提供最新的联络人姓名及联络电话,以便在发生紧急事故或防盗警钟发出警报时可与其联络。

  (二)招牌

  展示张贴或安装任何招牌在面向公共地方的玻璃或外墙应事先征得商厦的许可。

  (三)安装天线等特殊电器

  除获得商厦物管部的批准外,租户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安装天线等特殊电器,更不可在大楼外墙上安装物体。

  (四)装卸货物

  租户装卸货物必须遵守物管部指定的时间、地点、通道运送货物。

  (五)货运电梯的使用

  租户的营业员、业务员或送货员不可使用客用电梯运载任何货物、工具、货物架或危险物品。租户必须确保此类物品只用指定的货运电梯运载。而油压叉车也不可在公共地方使用。

  (六)洗手间的使用

  商厦员工及施工人员需正确地使用员工专用洗手间,切勿损毁其卫生设备,员工不得在洗手间里洗头、洗澡、吸烟,员工及施工人员不可使用客用洗手间。

  (七)承租范围

  在任何情况下,租户不得将物业转租给他人。

  (八)睡觉或住宅用途

  租户不应允许其营业员或代理人或第三者在承租范围内睡觉、作住宅用途。

  (九)不可处理食物或煮食

  租户不可在承租范围内处理食物或煮食,除非特别注明在租约内。

  (十)保证橱窗及招牌光亮

  租户需按呼市实际情况和商厦要求统一营业时间,并保证其承租范围面向马路及卖场公共设施的橱窗、装饰及招牌干净光亮。

  (十一)不可向外开门

  承租范围的玻璃门不可向外开,避免客人碰撞等危险。

  (十二)不可占用公共区域

  租户不得利用承租范围外公共区域作储存陈列货物及进行销售之用,并不得在公共区域建任何搭建物。

  (十三)租户承租范围的清洁

  租户承租范围的清洁由租户的员工自行承担。

  (十四)垃圾及废物的清理

  租户需自行负责将垃圾以垃圾袋放在各层指定位置,或交予各层保洁人员。请注意不可将垃圾放置在公共走廊及楼梯等,如有违反,商厦将代为清理该垃圾,所有费用由租户负责。湿垃圾(泔水、废油等)由租户自行运走。

  (十五)干扰

  租户在正常经营期间不可发出噪音,杂物、垃圾及时清理,避免散发异味或污水以致干扰其他租户。

  (十六)动物/宠物

  租户不可将动物/宠物带进大楼内。

  (十七)危险物品

  租户不可存放危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在承租范围内。(属经营商品范围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八)不可阻塞防火通道

  严禁租户在楼梯、走廊或通道放置或弃置任何装修物料及货品、废物或其经营的垃圾、纸箱、家具等。严禁私自锁闭其承租范围内的疏散防火门。

  (十九)吸烟

  禁止在商厦公共区域内吸烟,包括洗手间和消防通道,严格遵守在商厦指定位置吸烟。

  (二十)不允许私自改动电表,或有其它偷漏电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元--5000元。

  (二十一)为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各租户需将店门钥匙备留一把交商厦安保部,由安保部统一保管,安保部将与各租户负责人进行交接,并做封存。

篇4:小区守则范本(1)

  小区守则范本(一)

  一、更改或加建工程

  1.业主/住户如需进行室内装修,应先到管理公司办理装修申报手续,详情请参阅《装修手册》。

  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规格和配置)、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3.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等进行违章拆、搭、凿、钻、建。

  二、公共地方的清洁服务

  1.业主/住户必须将日常垃圾用垃圾袋装好封闭,并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可随意弃置于小区公共地方,如违反规定,管理公司将派人清理并向该业主/住户收取有关费用,并视情节轻重处以适当罚款。

  2.物业管理公司将妥善安排收集垃圾计划,并与各业主/住户联络,通知有关收集垃圾的形式及时间,敬请各业主/住户留意,并予以充分合作。

  三、搬运品的规定

  1.如需搬运大件或贵重物品出小区,应提前1天知会管理公司,并办理放行手续,以确保业主/住户的财产安全。

  2.如搬运大件物品需要占用道路的时间较长,需提前一天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并请注明搬运时间、物品种类、尺寸、重量及具体负责人,以便管理公司能作出相应安排,指示运送路径及安排人员指挥,确保安全及小区道路的畅通无阻,避免不必要之争执发生。

  3.为使电梯能够安全使用,并减少损耗,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禁止使用电梯搭载货物。如有特殊需要,须经管理公司特批,如有损坏,使用者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物品运送过程中,应确保小区环境清洁及设施免被受损。

  5.凡因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终止运送工作,并向有关业主/住户索偿。

  四、宣传及销售

  未经管理公司批准,禁止在小区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或销售活动,希望业主/住户与管理公司合作,共同抵制该类活动,以确保小区安宁和安全。

  五、改变或破坏公共场地原貌

  1.为了保持小区的整体形象,所有业主/住户均不得改变或破坏外墙及公共场地的原貌(如张贴、悬挂任何物品、违章安装檐蓬、防盗网及践踏、占用绿化用地等)。

  2.小区内空调机、窗花及防盗门等的安装需按照管理公司规定的制作样式及安装规范统一执行。如违反规定,该业主须按管理公司要求重新安装,由此引起的损失由该业主自行承担。

  六、危险品

  业主/住户不可存放、携带危险品及违禁品进小区任何地方。

  七、滋扰行为

  为保证小区的安静环境,业主/住户应通力合作,不要制造和产生噪音、异味、浓烟而滋扰其他住户

  八、单元用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住户不可以更改其单元之住宅用途或将其单元作《业主公约》、管理规定及物业土地批文用途所限制以外的经营用途,业主/住户也不可使用小区或其室内进行任何违反国家法规或不道德的用途。

  九、紧急事故处理

  如发生紧急事故(如发生火灾或水浸等),而事发单元或受波及单元的业主/住户又不在其单元内,为减低业主/住户及小区人身/财产受损及避免因等候有关业主/住户过久而延误进行紧急措施以致蒙受更大损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有关法规中的紧急避险条例,有权使用任何方法破门进入有关单元或受其影响的单元内,采取相应抢救措施,为此而引致业主/住户的损失,物业管理公司除不负责一切损失外,更将向引致事故之业主/住户追讨有关责任及损失。

  十、禁止占用公共地方

  为确保小区的整洁、美观及公众安全,严禁将货物、杂物(例如:神位、鞋架、信报箱、牛奶箱)等放置于公共走道、墙壁、楼梯、天台出入口及其他公共地方,以免阻塞通道、违反消防条例及有碍观瞻。若发现阻塞上述通道或占用公共地方情况,请有关业主自觉将物品移走,如不执行,物业管理公司将不再通知物主而将物品移走,物业管理公司除不负责一切损失外,更将向有关业主/住户索偿有关清理费用。

  十一、保险

  1.物业管理公司已购置物业结构、公共地方、公用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但为免发生意外时蒙受重大损失,业主/住户仍应自费购置其所属单元的有关保险(如火险、财产险等)。

  2.如因业主/住户的行为直接导致本单元及其他单元的保险成为无效或令该等保险的保金提高,则有关业主/住户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有关的损失

  十二、神位及鞭炮

  各业主/住户不得在门口、阳台显眼处或公众地方设置神位、燃香烛或燃鞭炮。

  十三、豢养动

  业主/住户如豢养家禽、家畜及宠物,均需严格遵照广州市政府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四、天台、住户花园及首层花园的使用e

  1.为保证房屋建筑结构功能正常使用及防范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天台只允许按原设计天台花园种植,不得自行铺设泥土种植花草。严禁乱搭建及放置杂物。.

  2.天台为本幢楼宇全体业主共有物业,任何人未经全体业主及管

理公司许可不得随意占用到天台及改变天台的原貌。

  3.为保证小区整体外观上的完整性,所有首层花园只可种植观赏性花草,不得随意种植其它农作物或乱搭建及放置杂物,亦不可停放自行车及摩托车等私人物品。

  4.住户花园使用人必须保持花园的可观赏性,自觉维护园内绿化,如该业户委托管理公司代为维护,则需缴纳一定的花园维护费用。

  5.住户花园的任何装修、改建工程均需经过管理公司的审批方可进行。

  6.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有权进入天台和首层花园进行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及消防检查等管理工作。

  十五、修订本手册:

  管理公司根据需要,有权修改住户手册或制定补充规定,禁止一切有损小区及全体业主/住户的行为,以确保小区管理工作能保持高水平,保障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篇5:《物业使用守则》:物业公司致辞

  《物业使用守则》:物业公司致辞

  zz广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致辞!

  尊敬的业主:

  恭祝您入住--------! 并祝各位安居乐业!万事如意!

  为了把本小区共同建成一个安全、文明、清洁、舒适、优美、高尚的新时代住宅小区,我们编写这本《物业使用守则》,供各位业主及住户了解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运作情况及方便您的居家生活之用。《物业使用守则》中的各项管理公约,旨在保障小区各项设施、设备使用功能的完美发挥和各位住户的公共利益;《物业使用守则》中还明示了物业管理公司为满足住户居家生活之所需,在小区的管理服务工作中尽自己所能为住户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注意事项。请您在入住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手则 ,明确您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充分享受物业管理公司为您提供的各项服务。衷心希望您在我们共同管理及我们对您的服务过程中能得到您的支持与合作。

  我公司将信守自己的承诺,通过"精细化管理,亲情化服务",为您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与您共建"美好家园"

  zz广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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