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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房屋使用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住宅小区房屋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障小区房屋的使用安全和管理秩序,维护住户的正当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房屋产权、使用等国家法律规定,结合小区实际和服务需要,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在您使用房产前,请认真阅读开发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以便对该房产有充分的了解,能更好更合理地使用该房产。并请认真阅读《业主临时公约》和《业主手册》中的各项管理规定,以便在入住以后,能很愉快地融入这清新、优美的生活环境中。

  二、接收房屋时,应认真按说明书检查房产的内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认真进行验收,并详细填写《入住交接验收表》和《房屋交接书》,作为房屋质量、保修、维修的重要依据。

  三、房屋装修必须严格按照《装修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装修。

  四、房屋使用不能改变原有设计用途,如确需改变的应事先告之管理处,经管理处核实可以改变用途的,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能使用。

  五、毗邻之间,应当相互关爱,异产毗连房屋因使用不当,对他人的正常生活造成损害的,应积极给予解决,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责任。

  六、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入室维修的,管理处事先同业主联系,业主应积极配合,提供方便。

  七、各业主和使用人不得在自有阳台与窗户玻璃上乱搭、乱贴、乱挂、设立招标、广告牌等。

  八、室内自用部位的设施、设备维修,管理处可提供有偿服务,由业主自主选择。

  九、房屋转让、买卖双方应到管理处办理转让后的更名、业主登记、维修基金结算等相关手续。

  十、房屋出租必须到管理处按“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办理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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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知识问答

  1.居民对房屋使用应禁止哪些行为?

  答:(1)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

  (2)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

  (3)将住宅楼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

  (4)拆改住宅楼房或者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

  (5)其他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2.房屋业主想在房屋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安装设备的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根据《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经批准在房屋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安装设备,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或者加大房屋荷载的,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需要加固的,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提出加固后方可设置和安装。

  3.我是一个住户如果要装饰装修房屋,应当告知哪些房屋管理服务单位?

  答:(1)实行物业管理的,告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2)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告知房屋所有人或者经营管理人。

  注:房屋管理服务单位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禁止行为,书面告知装饰装修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

  4.什么情况下应该进行房屋修缮?

  答: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绿化等需要直接在房屋上施工的,应当向相关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书面告知施工方案;因施工造成房屋损坏的,组织施工的专业经营单位应予以修缮。

  5.房屋业主怀疑房屋出现安全隐患时,应采取的措施?

  答:房屋所有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进行鉴定。经鉴定没有安全隐患的,方可继续使用。

  6.经鉴定确认为危险房屋的,房屋业主应当采取的措施?

  答:(1)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处理后,解除危险的,可以继续使用;

  (2)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处理后,能够短期使用的,可以观察使用;

  (3)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或者影响他人安全的,应当停止使用;

  (4)无修缮价值,危及相邻建筑或者影响他人安全的,应当立即拆除。

  7.什么叫危险房屋?

  答: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经严重损坏或者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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