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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大厦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客户服务部应有针对性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增强客户的防范意识和预防保护能力。

  2.秩序维护部和客户服务部密切注意掌握大厦内人员的健康状况,建立电话联系及举报信箱,确保一旦发现感染者能及时处理和实时监控。

  3.客服部负责联系公共区域的卫生消毒工作:

  a)公共区域

  针对疫情病毒性质,请专业的消杀公司用相应的消毒药剂,每天不少于三次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对电梯等人员密集区域应安排专人不间断进行消毒,对大厦出入口铺放脚垫,并在脚垫上喷洒消毒药剂,且随时增加药剂以保持浓度,对门把手等公共区域使用消毒药剂进行清洁。使用消毒剂可采取喷洒、擦拭相结合的办法,对电子系统覆盖保护膜。

  对每天的消毒情况保洁人员及消杀公司人员应做好详细记录工作,客户服务部应派专人进行检查。

  b)垃圾处理

  垃圾按时清理,清理垃圾时要封闭垃圾袋口,运送时使用专门的垃圾清运车,放置各楼指定地点封闭,运送完垃圾后应对垃圾清运车内外及时清理,并喷洒消毒药剂。各楼层垃圾要及时清运到垃圾站内,运送完成后封闭垃圾房等待环卫部门清运。并对垃圾站每天进行二次消毒处理。

  c)装修区域消毒

  要求装修人员指定一名施工人员,定时对室内进行消毒工作,及时清理室内垃圾,工程部定时进行检查,保证装修人员能够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消毒,以保障大厦装修施工现场的安全。

  d)供排水系统

  管理部工程环卫处应清理检查排水、污水管道,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e)空调系统

  对空调出风口和回风口实施过滤措施,保证新风供应。

  f)投放药剂

  对一些虫害,可在各楼层投放灭虫药剂,并在投放处做明显警示标记。

  4.秩序维护部加强人员控制措施

  针对疫情传染时期,为了有效的控制人员的流动,保证大厦内的卫生安全,防止病毒的传播,严格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杜绝可疑人员进入大厦。对传染性强、危害严重的感染者,一旦发现应立即隔离,并报公司及卫生防疫部门,了解病人接触人员及相关情况,报卫生疾病控制中心负责接洽,对相关房间进行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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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A小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防止和迅速处置发生在小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维护本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特制定本预案。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具有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人的生命的传染性病菌及侵害人们生活环境的害虫等事件。

  一.组织机构

  1.为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管理部成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办公室设在在综合服务处。

  2.小组的职责:根据公司的指示,负责本小区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做好组织、指挥、协调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准确了解和掌握小区疫情及防治工作动态,及时向公司及小区居民传递相关信息和情况。

  3.建立值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电话通畅。

  物业管理部24小时客服电话:010-1112135。

  4.原则:高度重视、职责明确、措施得力、统一指挥。

  二.防控措施

  1.宣传预防知识

  管理部综合服务处应有针对性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在小区宣传栏张贴一些切实可行的预防图片及相关资料,增强广大业主的防范意识和预防保护能力。

  2.了解和掌握疫情情况

  管理部综合服务处应及时了解掌握小区居民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建立电话联系网络及举报信箱,确保一旦发现感染者能及时处理和实时监控。

  3.做好卫生消毒

  管理部工程环卫处应联合各部门做好小区的卫生消毒工作。

  (1)公共区域

  针对疫情病毒性质,用相应的消毒药剂,每天不少于三次对小区路面、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小区主要出口铺放脚垫,并在脚垫上喷洒消毒药剂,且随时增加药剂以保持浓度,对门把手、路灯杆等公共区域使用消毒药剂进行清洁。使用消毒剂可采取喷洒、擦拭相结合的办法,对电子系统覆盖保护膜。

  对每天的消毒情况保洁人员应做好详细记录工作,工程环卫处应派专人进行检查。

  (2)垃圾处理

  垃圾按时清理,清理垃圾时要封闭垃圾袋口,运送时使用专门的垃圾清运车,放置各楼指定地点封闭,运送完垃圾后应对垃圾清运车内外及时清理,并喷洒消毒药剂。各楼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本小区的垃圾房内,运送完成后封闭垃圾房等待环卫部门清运。并对垃圾房进行消毒处理。

  (3)装修消毒

  要求装修人员指定一名施工人员,定时对室内进行消毒工作,及时清理室内垃圾,管理部工程环卫处及其他相关部门定时进行检查,保证装修人员能够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消毒,以保障小区装修施工现场的安全。

  (4)供排水系统

  管理部工程环卫处应清理检查排水、污水管道,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5)投放药剂

  对一些虫害,可在各楼层投放灭虫药剂,并在投放处做明显警示标记。

  4.加强人员控制措施

  针对疫情传染时期,为了有效的控制人员的流动,保证小区内的安全,防止病毒的传播,制定人员流动的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小区人员进出记录清楚,杜绝外来及可疑人员进入本小区。

  三.疫情感染者紧急处理程序

  对传染性强、危害严重的感染者,一旦发现应立即隔离,并报公司及卫生防疫部门,了解病人接触人员及相关情况,报卫生疾病控制中心负责接洽,对相关房间进行封闭,由专门人员进行消毒,管理人员随时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随时公布小区现状,提醒业主做好预防工作,如有可疑情况立即通知物业,管理人员应耐心细致的做好业主工作,帮助业主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物业管理部

  年月日

篇3:X第二医院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某第二医院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第一节 总则

  一、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以及**省相关文件、条例等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是指: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重大交通事故、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等。

  三、突发事件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1、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院长

  督导书记

  副总指挥:行政副院长、业务副院长

  2、办公室

  主任:主管医疗副院长(兼)

  副主任:医务科长、院办主任

  人力资源组:人事科、院办、医务科、护理部

  医疗救护组:医务科、护理部、门诊、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医疗保障组:药剂科、总务科、器械科

  后勤保障组:总务科

  信息宣传组:政工办

  安全保障组:保卫科

  对外联系组:院办、党办

  四、当发生上述所列突发事件时,医务科、总值班必须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甄别,由主管医疗副院长以及医务科根据事件的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所需调用医疗救治和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情况向总指挥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由总指挥宣布本预案的启动。

  五、科室、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科室、部门的相应措施,并有培训、检查落实情况的记录。

  六、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病案书写及管理制度;坚持三级查房制度:坚持会诊制度等保障医疗安全的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第二节 人员准备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急诊科人员全天候准备人员,建立有效的通讯网络,随时准备应付突发事件。

  二、夜间各科值班人员随时准各听从院总值班调遣。

  三、医院根据突发事件的临床特点随时组成具有明显专业特点的专案组,安排专业人员承担主检医师工作,指导临床工作。

  四、科教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应急措施的人员培训。

  五、全院各部门主任,负责将《应急预案》灌输至本部门内的每一位职工(包括临时工),并定期进行演练。

  六、指挥中心及医务科接到需派出医疗队任务时,白夭由科室主任根据要求迅速做出人员安排,报医务科组队;夜间由院总值班根据专业需求从值班医生中选派,并通知当事科室主任进行人员补充。

  七、总务科全面负责外出医疗队的生活支援、医务科全面负责外出医疗队的业务支持。

  第三节 报告制度

  一、任何部门及个人对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据实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不得隐瞒、缓报、谎报告内容包括:

  1、病、伤人员数量。

  2、病伤情况。

  3、参与救治科室。

  二、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根据职责迅速向主管院长汇报。

  1、突发事件的性质。

  2、病、伤人员数量及病、伤状况。

  3、参与救治科室。

  4、需要调用的人员、药品及设备。

  三、主管院长亲自或委托医务科按照程序向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医务科定期向全院通报疫情。

  五、医院指派医务科专人负责突发事件或疫情,上报保卫科负责向公安部门提供所需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散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

  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立即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现甲类传染病(霍乱、鼠疫)和乙类传染病中SARS、AIDS、炭疽的患者、病源携带者以及疑似病人。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4、发生或可能发现原因不明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人数)。

  5、发生剧毒物品、放射源物品丢失。

  6、接诊重大意外事故、知名人士、外籍及境外人员、保健对象、大型活动的特殊情况、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群体患者。

  第四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主要贵任科室:

  医务科、护理部、门诊、急诊、临床科室、放射科、检验科、预防科、防疫站

  二、各责任科室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所需防护用品。

  三、传染病预警机制

  1、全院及各部门,为了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必须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

  2、预警分级

  ①三级预警:外地出现疫情,本市无新病例或疑似病例在保证正常医疗秩序的前提下,由医务科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采购中心及总务科提供必要的物资储备。

  ②二级预警:本市出现疫情,本院接诊疑似或确诊病例,未开放隔离区时,做好全面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预防科和防疫站加强消毒隔离制度的监督指导和医务人

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③一级预警:全面启动本预案,开放隔离区,整合医疗资源,停止探视。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责任科室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并准备后备梯队人员,服从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五、强调各科协同,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

  六、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保证病历资料的科学性及完整性。

  七、设置警戒线,所有参加救治的人员均有义务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治区域,并防止患者及可疑人员离开。

  八、SARS及肠道传染病的应急预案另附。

  九、救治科室保留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及血液标本。

  十、未经批准,病人排泄物不得随意处置。

  十一、在市、区CDC人员到来之前,防疫站会同保健科人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划定对象,与医务科等相应部门共同实施监控措施。

  十二、各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收治需住院患者。

  十三、未经批准,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转出病人。

  第五节 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一、主要责任科室

  医务科、护理部、门诊、急诊、临床科室、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总务科

  二、各责任科室定期组织全体人员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所需防护用品。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责任科室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并准备后备梯队人员服从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四、强调各科协同,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

  五、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保证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及严肃性。

  六、设置警戒线,所有参加救治的人员均有义务组织无关人员进人救治区域,并防止患者及可疑人员离开。

  七、按照统一要求,主治科室负责在患者左胸前分别挂上相应色带(死亡为黑色;轻、中、重伤为红、黄、蓝色色带)。

  八、对于需手术治序的患者,尽可能安排在大手术室进行,并根据需要开放门诊科室手术室。

  九、血库和市血液中心保持密切联系,保证血液供应。积极使用自体血回输技术,减少血液需求。

  十、各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收治需住院的患者。

  十一、未经批准,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转出病人。

  第六节 保障工作

  一、人力资源保障

  1、派出人员的统计及分类管理。

  2、调配院内人力资源。

  3、兑现奖惩。

  二、信息保障

  1、档案室负责收集相关疾病的最新态势,了解最新的诊断标准、诊序方法。

  2、计算机中心维护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准确,运行正常。

  3、档案室随时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填写表格,进行上报。

  三、设备保障

  1、总务科、器械科保证重点部门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2、随抢救进程及时提供所需设备。

  3、随时进行抢救设备的现场维修。

  四、后勤保障

  1、总务科科保障抢救所需的战略物资及必要的日用品的供给。

  2、保证电力、热力、通风、水源的供应。

  3、保证通信畅通,并具有随时增加通信的能力。

  4、保证运输车辆的完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用急救车。

  5、保证临时设施的建设。

  6、总务科保证参与抢救人员的膳食供应。

  7、总务科保证医务人员临床使用衣物的及时洗涤及更新。

  五、安全保障

  1、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划定隔离区时,保卫科及时提供人员,并设立专人进行保安,阻止无关人员进人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

  2、遇有突发灾害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时,保卫部门必须及时对电力、热力及通讯部门采取保护措施。

  3、与公安部门保持联系,实施对嫌疑人的监控。

  六、生活保障

  1、院办、党办负责做好医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对医务人员家属的解释与安抚工作,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总务科保证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的食宿及身体健康。

  2、总务科保证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食宿及身体健康。

  第七节 突发事件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及流程

  一、突发事件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突发事件为:

  1、化学物品中毒;

  2、批量消化系统中毒(食物);

  3、批量呼吸系统传染病;

  4、批量消化系统传染病。

  5、批量外伤(车祸、公共场所挤压伤、爆炸等;

  突发事件地点:

  1、本市本区;

  2、本市外区;

  3、外地;

  4、本院。

  突发事件的抢救分类:

  1、院前抢救;

  2、院内抢救。

  突发事件的通讯系统手段:

  1、电话2、呼机3、手机4、网络5、人工。

  突发事件的交通工具:

  1、救护车(120);

  2、本院车辆;

  3、出租车;

  4、社会车辆。

  突发事故的信息传递系统:

  1、总值班;

  2、医务科门诊;

  3、急诊科。

  4、主管副院长;

  5、院长;

  6、各级卫生局/CDc;

  7、其它医院:

  8、政府相关部门;

  突发事件的指挥系统:

  1、院长;

  2、主管副院长;

  3、医务科门诊、护理部;

  4、各科主任;

  5、各级医师;

  6、医疗、护理、行政职能部门;

  7、上级指挥部。

  突发事件的物资准备:

  1、药品;

  2、物资器械(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包、担架、各类夹板、颈托、绷带、手电筒、蜡烛简易呼吸器.

  3、救护车;

  4、棉上衣、口罩、帽子、手套、对讲机;

  5、食品、水。

  上述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有关人员必须清楚。

  突发事件的外派医疗队:

  1、领队:院长/副院长/医务科/科主任。

  2、人员依突发事件派出专业人员并定人数,一般医生5人、护士3人。

  3、人员依上级需要而定出哪一级专业人员承担。

  4、按专业不同分别确定派出人员名单。

  5、院内接到通知后应在不超过30分钟内,人员、物资、药品、救护车均必须到达指定部位集合共同出发。

  6、随时与医院指挥部联系通报情况。

  7、服从现场指挥部和上级指挥部的安排。

  8、做好自身必要的安全、防护、避免医疗队人员伤亡;

  突发事件的外派医疗队:

  1、化学物品中毒:

  ①领队:院长/副院长/医务科/科主任。

  ②队长:1人(临时确定)。

  ③队员:职业病科医师1名、护士2名、内科系统医师l一2名、外科系统医师l一2名。’2、消化系统(食物)中毒、消化系统传染病:

  ①领队:院长/副院长/医务科/科主任。

  ②队长:1人(l晦时确定)。

  ③队员:消化科医师1名、护士2名、传染科医师1名、内科系统医师1名、外科系统医师1名。

  3、呼吸系统传染病:

  ①领队:院长/副院长/医务科/科主任。

  ②队长:l人(临时确定)。

  ③队员:呼吸科医师1一2名、护士2名、传染科医师1名、内科系统医师1名、外科系统医师1名。

篇4:秦皇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06)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秦政 [20**]第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企、事业单位,驻秦各单位:

  《秦皇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秦皇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秦皇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各级卫生部门要坚持对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处理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级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应在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实施分级控制、分级管理,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和响应。

  3、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卫生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迅速采取措施。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各级卫生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科学防治,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四)概念、分类与分级

  1、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三级: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

  (1)一般突发事件。指在局部地区发生,尚未引起大范围扩散或传播,还没有达到规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标准的突发事件。

  ①在

  边远、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局部地区发生鼠间鼠疫流行,或肺炭疽流行范围局限在一个乡(镇)以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3例。

  ②周边市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我市境内无病例报告。

  ③霍乱病例在一个县(区)1周内发病5--1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县(区)、发病30例以下,或市区内发生疫情。

  ④乙类、丙类传染病在一个县(区)1周内发病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⑤在一个县(区)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⑥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人,或在学校地区性或市级以上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⑦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性心因反应或不良反应。

  ⑧个人全身受照剂量≥1戈瑞且受危害人数10人以下,或个人全身受照剂量≥0.5戈瑞的受照人员剂量之和≥20戈瑞的放射性突发事件。

  ⑨一次性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

  ⑩其他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一般性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指在较大范围内发生,出现疫情扩散,尚未达到规定的特大突发事件标准的突发事件。

  ①在市区或交通便利、人口稠密地区发生鼠间鼠疫流行,或发生首例人间鼠疫病例、疫情有扩大蔓延的趋势,或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3例以上。

  ②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但无继发病例发生。

  ③霍乱在一个县(区)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区)、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

  ④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个以上县(区),1周内发病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⑤在一个县(区)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扩散到该县(区)以外的地区。

  ⑥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⑦一次性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发生一般性食物中毒事件,但引起中毒食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

  ⑧个人全身受照剂量≥1戈瑞且受危害人数10人以上,或个人全身受照剂量≥0.5戈瑞的受照人员剂量之和≥40戈瑞的放射性突发事件。

  ⑨一次性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

  ⑩丢失放射性物质,其放射性活度(Bp)密闭型≥4×106,非密闭型≥4×105。

  ⑾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

  、毒种丢失。

  ⑿省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3)特大突发事件。指影响大、波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危害严重的突发事件。

  ①首例人间鼠疫病例确诊后,两个鼠疫潜伏期内连续出现病例2例以上,或肺鼠疫流行,并有进一步扩散蔓延的趋势。肺炭疽在市区内发生,或在人口稀少和交通不便地区的一个县内的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5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的县。

  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设区市,并有继续扩散的趋势。

  ③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新发传染病,同时波及多个县(区)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④重大生物和化学污染、放射事故,出现大量人员伤亡,扩散范围波及2个以上县(区)。

  ⑤市政府认定的其他特大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处理体系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其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市政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主管副市长、军分区副司令员和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对突发事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调动社会力量和各种资源,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全市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突发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开展评估,提出预警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县(区)政府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等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监督执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演练。

  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指挥部汇报,并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信息。

  (二)成员部门职责

  1、发展改革部门 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

  2、财政部门 保证疾病监测、疾病控制工作经费和非正常储备药械专项经费,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设备、器材、药品等费用。

  3、教育部门 加强校内突发事件防范工作,落实校内突发事件应急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及自我防护工作。

  4、公安、安全、司法部门 做好法制宣传,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各项隔离措施。

  5、工商部门 加强对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6、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组织开展突发事件预警期间的药械市场治理整顿,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及时开辟防治突发事件急需药品、医疗器械申报审批的绿色通道,保证市场供应。

  7、物价部门 保持物价稳定,维护市场秩序。

  8、科技管理行政部门 根据突发事件需要,及时组织科技力量协作攻关,支持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临床治疗、实验室检验等各项科学研究。

  9、新闻宣传部门 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科学知识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营造有利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舆论氛围。

  10、民政部门 做好突发事件期间的社会捐赠资金、物品的接收,负责赈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发放及管理工作,对困难群众实行社会救助。督促殡仪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患者遗体的运送和火化工作。

  11、民航、铁路、交通部门 对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优先安排疫区紧缺物资的运送和人员疏散,做好疫区的交通管理工作。

  12、农、林部门 组织做好家畜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家畜家禽及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13、检验检疫部门 组织做好出入境卫生检验、检疫工作,防止传染病的传入和传出;收集和提供国外传染病检验动态和信息,负责用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和管理。

  14、商务部门 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负责做好流通环节物资(不含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和供应工作。组织做好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

  15、旅游部门 组织做好旅游团组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

  16、爱卫会、环卫部门 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保护工作,清除垃圾污物,开展除“四害”活动。

  17、通讯管理部门 保障突发事件期间通讯联络畅通,加强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18、监察部门 负责调查处理突发事件期间的违纪违规、失职渎职事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9、其他有关部门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的需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涉外事务、紧急物资的进口、救济物资发放、接收或分配捐赠、污染扩散的控制、相关法规的制定以及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三、突发事件的报告与评估

  (一)突发事件的报告

  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报告规范,按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报告。

  1、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包括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

  2、突发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区)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市应急委员会)报告。

  (二)突发事件的评估与确认

  1、突发事件的评估。突发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根据突发事件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等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级别。

  2、突发事件的确认。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组织突发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到现场调查核实,会同突发事件发生地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科学分析和初步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方案,未被省级突发事件专家委员会确认为突发事件的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由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三)突发事件的通报

  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或者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同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四、突发事件的预警与应急响应

  (一)预警启动

  突发事件实行三级预警制度。一般突发事件启动黄色预警;重大突发事件启动橙色预警;特大突发事件启动红色预警。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二)应急响应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1、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1)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应迅速组织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致病、致残人员的救治、传染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采集环境生物样

  品、消毒处理等紧急控制措施,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2)县(区)政府应急响应。县(区)政府接到卫生部门的调查报告和应急处理方案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疫情信息收集、组织相关人员的疏散安置、依法进行疫区的确定与封锁、隔离和舆论宣传工作;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

  (3)市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市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突发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对突发事件进行初步评估判定,指导督促当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及时调集应急物资和设备。同时,向市政府建议,使各有关区域和部门进入应急准备状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2、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1)市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市卫生行政部门迅速组织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和相关技术人员到达突发事件现场,进行采样与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组织开展医疗救治、传染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隔离、人员疏散等控制措施,同时分析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省卫生厅和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2)市政府应急响应。市政府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组织有关部门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织。紧急调停和征集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现场隔离、疫区的确定与封锁,保证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资、经费,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伤员救治和人员疏散,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3)县(区)政府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未发生突发事件地的县(区)政府,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做好支援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同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在本辖区内发生,必要时处于应急准备状态。

  (4)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应迅速组织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和相关技术人员到达突发事件现场,进行采样和监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施医疗救治、传染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和人员疏散等紧急控制措施,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3、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1)市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工作,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组织落实医疗救治和各项预防控制等措施;配合上级专业机构对不明原因的突发事件开展病因查找、病人诊断、治疗等工作,检查督导基层组织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及时调整和整合卫生资源。

  (2)市政府应急响应。市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县(区)政府调集社会力量,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3)县(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在上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县(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突发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准备、预警、预报的各项协调管理工作。

  (二)技术保障

  1、突发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市卫生局负责建立突发卫生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专家评估委员会由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检验、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专家组成。其职责是:了解掌握国内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信息,提供咨询服务。综合评估突发事件,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实施预案的建议。指导、调整和评估应急处理措施,参与突发事件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2、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市、县(区)分别建立一支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三部分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的机动队伍。随时能够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等机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突发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2)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常备队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门的培训和演练。

  3、医疗救治网络。加快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紧急救援中心、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传染病病区)为主体的医疗救治体系,承担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市卫生局指定急救机构(包括院前急救机构和院内急救机构)、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或指定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防治任务)、后备医院组成全市医疗救治网络,负责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三)后勤保障

  各级卫生部门要根据实际,科学制定储备计划。各种药品、疫苗、试剂、防护用品等要及时更新;各种器械、设备要经常调试,确保突发事件处置的及时有效。

  六、附则

  (一)县(区)政府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的修订与解释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并报市政府批准。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5: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预案

  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预案

  接纳成批病员的准备方案

  我院现有病床320张,实际接纳能力为500张,为了保证成批病员的抢救治疗工作,特制定以下准备方案。

  一、需救治病员在3人以内,由急诊科人员前往出诊,相关科室作好人员安排准备接纳。

  二、如需救治3—5人病员,需报告医务科,医务科派人参加,组织相关科室救治,并作好接纳病员的工作。

  三、如需救治人员在5—10人,需报告院领导、院急救委员会。院急救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院前急救,临床科室、职能科室密切配合,做好接纳抢救治疗和后勤准备工作。

  四、需救治的病员在10—50人,医院急救委员会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动员全院力量,组成内科组、外科组、护理组、后勤组。

  五、特大型突发事件伤员,病员在120人以上,医院在保证病员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将病员向其他医疗单位分流。

  突发事件抢救办法

  为保证发生突发损伤、中毒事件和大型车祸的伤病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现作如下规定。

  1、医院接到突发事件的通知。

  2、由医院院前急救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抢救。

  3、医院现有床位320张。实际有500张床位的设备,设施及容纳能力。成批伤员在120人以内医院有能力进行抢救治疗,超过120人以上,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其它医院参与抢救,尽最大努力保证伤病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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