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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紧急情况作业指导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1.0 目的

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能迅速、果断地进行处理,确保住户及相关方人员的人身安全,降低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减少财产损失。

2.0范围

适用于丽江花园区域内发生的盗窃、匪警、火警、争吵、斗殴、触电及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

3.0职责

3.1保安部负责各区域之间人员协调及相关方紧急支援。
3.2保安部经理/区域管理处经理负责抢险现场的指挥与督导。
3.3公司相关员工应服从上级领导的调配,支持救护或抢险。
3.4保安领班及岗位当值员负责安全防范及紧急抢险处理、维护秩序并保护现场。
3.5技术部组织专业公司人员负责水、电等设备供应及抢修。
3.6相关岗位人员应严守岗位,听从指挥,积极支持救护或抢救。

4.0内容

4.1盗窃、匪警的应急处理
4.1.1保安领班/岗位当值员遇到/接报现行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偷等)强行索取、毁坏财物或威胁住户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立即前往事发现场迅速制止犯罪,并通知相关部门。
4.1.2保安领班/岗位当值员在处理事件时,要保持镇静,控制事态扩展,设法制服罪犯,同时确保自身安全。
4.1.3保安领班/岗位当值员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可随时通过通讯设备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协助对现场进行追踪/录像。
4.1.4保安领班/岗位当值员要密切注意现场情况,并向区域管理处经理报告。
4.1.5 保安领班/岗位当值员可根据事发现场状况拨"110"电话报警。
4.1.6保安领班/岗位当值员负责保护现场,等待公安机关人员前来勘查,并协助进行调查。
4.1.7现场如有人员受伤,拨打“120”或就近送医,并报警;若现场有内部员工受伤,应考虑现场急救,同时拨打“120”或就近送医,并报警。
4.1.8区域管理处组织当班人员做好事件处理记录,并在一个工作日内以《特别事件报告》/书面报告形式报告保安部/公司领导。

4.2火警处理

4.2.1灭火原则
先救人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先控制后扑灭。

4.2.2 报警方式
A、各楼层的感烟(温)探测器
B、各楼层的手动报警按钮
C、消防对讲电话
D、外线电话/值班对讲机

4.2.3 报警处理
A、消防中心值班人员(以下简称值班人员)接到火警信号或报告后,立即确认火警发生的地点、状况、报告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B、值班人员立即通知附近当值保安员/屋村管理员前往火警现场确认,双方随时保持联系,追踪现场情况。
C、发现现场有火情按4.2.4或4.2.5执行。
D、发现是误报警,由值班人员分析原因,作出相应对策,并记录于《运行记录》。
E、发现有人故意破坏消防设施,立即上报区域管理处经理处理,情节严重的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F、报警处理流程见图一。

4.2.4 初起火灾处理
A、确认现场有火情,岗位当值员立即通知义务消防队,并利用火警现场附近的灭火器、消火栓灭火,尽力把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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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台风/寒流处理指导书

暴雨天

1.留意小区内外及公共地方四周之去水渠是否畅通,如有淤塞及行道树被风刮倒,尽可能即时清理,若遇到困难,应通知有关部门派员清理。
2.留意配电房及其他功能房是否有积水及需要清理。

台风戒备讯号悬挂

1.提高警觉,开始执行防风措施 。
2.将小区内附近所有杂物(任何容易被强风吹倒之物件),搬回储物室内,以免发生意外。
3.检查公共道路、行人道等四周去水渠是否淤塞及被风刮倒的行道树,如有垃圾及树叶等轻微阻塞,应立即清理,务求去水畅通,防止发生水浸,同时将刮倒的树进行加固。
4.管理处发出通知提醒业户搬回所有摆放于露台、天台之杂物及花盆于室内。
5.尽快通知有关业主注意清理玻璃光棚处的天沟。
6.锁好通向天台的玻璃门、窗等。

强风讯号悬挂

当气象台改挂强风讯号时,管理处各员工应立即进入防风紧急戒备状态:
1.将所有公众地方的门窗关好,以免被强风吹毁。
2.将区域内前后公众地方容易被风吹倒及刮走的告示牌, 花盆以及各种杂物搬入储物室或其他安全地方,如无法搬走,亦必须用绳绑好,以免被强风吹倒而伤人,同时将刮倒树进行加固,清理枝、叶,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及业主的安全。
3.如强风讯号悬挂时正值日、夜班交接时间,当值员工须当值至接班员工到达岗位接班后才可下班。

烈风讯号

1.必须将烈风讯号以有效的方式知会各住户,使各业户能获悉台风讯息,以使提高警觉,小心出入。并同时通知各业户把一切杂物搬回室内,以免伤及他人。
2.全部正在当值的员工,须紧守工作岗位直至下一班同事全部到达岗位并接班后方可下班以免造成岗位“真空”状态(超时工作按公司加班规定处理)。
3.将各玻璃窗贴上封胶纸,增加防震度,以免被烈风及树木吹倒刮砍伤人。
4.每隔半小时巡区一次。巡区时要特别留意小区前后及公共地方之所有去水渠是否被垃圾阻塞,如被阻塞应立即清理。主要行人通道如有积水亦应及时清理,以免路滑伤人。同时注意检查所有公共地方的窗门有否被风吹开,造成雨水渗入以及天台门有否被风刮烂而渗水等情况出现,以免引致各楼层水浸。更应注意各功能房是否积水,如发生积水须立即处理,以免影响公众设施之运作。
5.通知绿化公司,将所有吊挂在路灯上的花盆暂时取下,安放于适当位置,以免被风刮落伤及行人,将刮到的树木用竹枝扎稳加固,同时清理洒落在小区内的枝叶,顾及行人的安全。
6.随时准备协助做好小区范围内所有地方的突发性工作,一切服从区域经理的调动及指挥(如区域经理因台风关系未能上班,职务将由保安领班临时代替),务求彻底解决台风吹袭时所带来的各种问题。

篇3: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为规范**花地商铺管理,确保小区环境的整洁、文明、安全和舒适,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1.0凡属**花地商铺业主(使用人),必须自觉遵守**花地《管理公约》,共同维护小区正常秩序。

2.0凡属装修的商铺,在施工前须到客户中心申报办理装修手续,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

3.0各装修商铺须按《**花地装修规定》进行装修,如违反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有权作出相应处理。

4.0不得乱张乱贴影响铺面的雅观行为;凡属设置的各种招牌、广告牌,在安装前须先到客户中心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安装。否则,按中山市城市管理有关法规,限期拆除。

5.0文明经商,不得占道经营,不得欺行霸市,不得违反工商、税务及国家有关法令。

6.0讲究卫生,不得随地放置垃圾,不得乱堆乱放其它物件。违者,经劝导仍未配合改善的,则采取相应的停止服务措施。

7.0各商铺在经营时,不得制造出过大噪声或排放出炊事浓烟干扰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

8.0主动配合小区的正常管理,自觉交缴各种应交的费用。

9.0若违反本规定及**花地《管理公约》相关条款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相关当事人(业主/使用人)自行承担。

-完–
编制部门:
核准人/审批:
维护人:
生效日期:
抄 报:郑副总裁、总经办各1份
抄 送:销售中心、物业公司各部门 各1份

篇4:小区物业大检查工作制度

目的:

1、克服脏乱差现象,力求住户满意;
2、对小区各岗位工作共同监督,稳定管理服务质量;
3、通过综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善,确保物业完好。

适用范围

中山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属下各物业小区。

内容:

1、各小区每日、每周正常执行例检工作除外,根据公司议事日程安排,每月实行一次综合大检查工作。
2、对公共设备检查的标准和要求为:各种设备设施无损坏,运作正常,养护及操作规范、制度完善;各种警示标志明显;各设备房内整洁卫生,无杂物放置现象;完好率、合格率达99%以上。

3、对环境卫生检查的标准和要求为:公共区域无生活垃圾、烟头、无过夜装修垃圾等杂物;各大堂、楼梯底、通道、天台无杂物乱堆放;楼梯扶手、消防箱等部位无明显灰尘;天花无蜘蛛网;小区绿化带无乱踩乱踏现象;整体环境合格率达98%以上。

4、对各管理处办公场所检查的标准和要求为:办公场所整洁规范;各办公桌上书箱、文件、文具等办公物品摆放井然有序;公共空间无杂物乱放现象;工作人员仪表、仪容、仪态端庄、精神面貌等方面符合公司要求。

5、其它方面根据各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评述。

6、检查工作由物业总监牵头组织,各小区与小区之间实行交叉式检查,对本项目检查时,保安领班级以上人员必须参加(当值除外)。

7、对各种存在的问题,以现场会形式统一认识,并作出纠正和预防的措施办法。

8、对各种需跟进改善的工作内容,由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和整理,以清单形式分发到各相关负责人执行改善。

9、对各限期整改的工作项目,若不能按时完成的,事前须及时向物业总监汇报,说明合理原因,否则,按公司制度将追究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10、本制度从20**年10月份起正式试行。

* “物业综合大检查需跟进改善一览表附后”(空表)附后

-----完-----
编 制:审 批:
维 护:生效日期:
抄报:董事办、总经办、

篇5:小区公共契约

为了加强住宅区管理,保持物业的完好、美观,维护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舒适、安全、清洁、优雅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家和市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公共契约。(以下简称公契)

一、总则

第一条: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该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授权及有关规定对住宅区的房屋、公共设施、居住秩序等事务行使管理权。

第二条:公契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享有本契约列明的各项权利并应知晓对自己的行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双方在遵守本公契的同时,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政策法律规定。

二、管理公司的职责

第三条:住宅区内的公用部位、公用设备、公共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和更新。

第四条:按约定进行住宅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并收取合理费用。

第五条:住宅区内公共区域环境清洁卫生。

第六条:住宅区内公共绿化的维护和管理。

第七条:对住宅区内的各种车辆(包括机动和非机动车辆)进行管理。机动车辆除消防、救护、警备、清洁、殡葬和特许的车辆外,其它未经许可,一律不准驶入住宅区。各种车辆(包括自行车、三轮车等)实行定点停放。对停车场的停放车辆按规定收取车位场地租用费。

第八条:安排管理员和保安人员对住宅区及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巡视、做好住宅区内的治安消防工作,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制止。

第九条:对住宅区内的商业服务网点等配套项目进行管理。

第十条:接受业主监督,及时处理各类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维修小区公共秩序,执行诸如装修、外来人员等公众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个性化服务。

第十三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等资料管理。

第十四条:按规定向房屋业主、使用人和其他应交费用人收取有关管理费。收取的管理费单列项目,专款专用。年度费用收支情况张榜公布,接受有关部门和交费人监督。对逾期不交纳管理费者,每天处以应交款3‰的滞纳金,对拒交或无理不交者,可诉诸法律。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业主拥有对其名下物业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不受他人非法干涉。

第十二条:业主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十三条:业主可与其他业主共同使用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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