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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为保证学生在公寓内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树立优良的学风、校风,更好地落实“三个一切”的指导思想做好宿舍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住及退宿
1、凡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学校可安排住宿。入住程序为:凭 入学录取通知书交纳住宿费后,到学工处办理入住手续,然后按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
2、入住学生必须按指定楼、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更宿舍及床位,不得转让床位。
3、学工处有权对学生现住宿舍因未报到、毕业、休学、退学(已办理退宿)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实行动态调整。
4、毕业生需按学校规定的离校时间办理离校退宿手续。
5、毕业生将自己的物品全部搬出后,由管理员到本宿舍验收公共物品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负责收回宿舍钥匙,并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字。
6、宿舍的公共物品设备如有丢失、损坏,视情况按公共物品的成本价收取赔偿费。如果责任不清,需由该宿舍同学均摊。
7、毕业生应做到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文明离校。
8、为不影响新生宿舍准备工作,对按学校规定应办理退宿手续而在规定时间内不来办理者,将视为自动退宿,宿舍内物品因清扫、维修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9、其它情况退宿。住宿生因休学、转学、退学、开除等原因需要退宿,须持学工处的有关证明,办理退宿手续。

二、日常管理
1、未经学工处同意,任何人不允许私自调换住房和占用空房(包括空床位)。不允许私自转让或转租床位。不私自留住他人。如需住宿,可以与学工处联系,经批准后,另行安排。
2、保持室内及门前卫生清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长的带领下,实行卫生值日制度,做好室内及门前卫生“三包”工作。
3、楼道实行24小时无垃圾制,室内垃圾一律直接倒入楼道垃圾桶内。楼道、室内不得停放自行车。
4、严禁在楼内使用明火及燃烧物品。违者一经发现,除没收所用物品外,按处罚条例处理。若宿舍内存放以上禁用物品,一经发现以使用论处。
5、室内不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豢养宠物。
6、室内不存放过量现金及贵重物品。离开宿舍时要及时锁门,不将宿舍钥匙转让他人。
7、室内不准组织舞会,应保持楼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放音响和进行其他有碍别人休息的活动。为保持楼内良好的生活秩序,严禁吸烟、放鞭炮、摔瓶子等有碍宿舍正常秩序的行为。
8、为美化环境,房间门窗和墙壁要保持整洁,室内外不准乱张贴。
9、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观看、传播*、淫秽书刊、光盘、软件等,违反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0、爱护各项公共设施,不准用脚踢门、砸玻璃、撬门、撬锁,不准拆卸和损坏家具,不准随意拆卸电话等电器设备,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如有违反者,除按校纪处理外,按原价赔偿。
11、宿舍楼内要衣着得体,不准赤身裸体在楼道内行走。严禁在楼道内打排球、打网球、踢足球、滑旱冰、跳绳及进行其它体育活动。
12、节约用电,离室关灯、关电源。节约用水,用后关好水龙头,不准用长流水冲洗衣服及其它物品。
13、宿舍内禁止一切经商行为。
1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5、宿舍楼内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设有门卫值班。
16、值班管理人员有权检查进出宿舍楼人员的证件。一切工作人员及学生亲属进楼要向值班人员出示证件,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17、宿舍管理人员因检查宿舍卫生及防火安全或维修等公事进入宿舍内须两人以上。
18、值班管理人员要保管好安全门的钥匙,遇突发事件时,应及时打开安全门,并指挥同学有序疏散。
19、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宿舍安全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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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生公寓宽带安装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同学们在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配合学院的学风建设,根据学院的相关的条例,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宽带安装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公寓宿舍内安装宽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经公寓管理中心同意,方可在宿舍内使用;
二、安装宽带的宿舍要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三、不得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通过电脑散布封建迷信、淫秽书画及音像制品;
五、禁止宿舍与宿舍之间私自串联网线;
六、为保证安全用电,同学使用电脑必须配备标准电脑接线板,关闭电脑后必须拔下电源;
七、各室电脑必须放在指定位置使用,不允许使用个人的电脑桌椅,以保证室内整洁有序;

公寓管理人员经常性检查各宿舍电脑使用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宿舍或个人,将予以停止使用宽带,不予退款,同时给以停止电力供应,封存电脑等处理,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宿舍或个人,将依据学院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斋名:宿舍号:班级:
学生签字: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20**年9月19日

篇3:学生公寓门锁钥匙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宿舍门锁与钥匙管理,保证住宿学生财产、物品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 新生房间门锁与钥匙由公寓中心统一配备,由各院、系(部)辅导员于新生入学前到公寓楼长办公室领取。新生入学后一周内仍未使用的剩余钥匙,辅导员应及时退回。

(二) 公寓中心设专人负责学生宿舍钥匙,建立宿舍钥匙领取借用登记表。学生宿舍钥匙严禁外借。

(三) 学生不得擅自更换门锁、配制钥匙或将钥匙转借他人;门锁已坏需要更换时,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因故未带钥匙不能进所在宿舍者,须持学生证到楼长办公室登记,办理临时借用备用钥匙手续。

(四) 宿舍调整时,学生须到公寓中心办理调整手续,并把宿舍钥匙交回到公寓楼长办公室,然后领取新房间的钥匙。严禁私换,私配钥匙和自调宿舍。

(五) 学生毕业、退学、休学离校时,须将所在宿舍钥匙交回公寓楼长办公室。

篇4:学生公寓住校生寒暑假离校规定


为加强放假前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秩序和学校财产及个人物品不受损失,特作如下规定:

(一)放假前,住宿学生要认真检查所在宿舍的门、窗、橱和照明灯具、供电线路等公物设施,需维修的,由舍长及时报该公寓值班室并登记,以便假期期间公寓中心维修组集中维修。

(二)学生离校时,要将现金、存折及贵重衣物随身携带或托人保管,严禁放在宿舍内。

(三)在离开宿舍前,舍长要对宿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整理好室内卫生,关闭水电开关,并把各自的其他物品妥善放置好,最后一个学生离开时要关好门窗、锁好门,把阳台晾晒的衣物放好。

(四)学生个人的自行车,离校时应骑走或托人保管,严禁放在车棚或宿舍内,否则按废旧、无主自行车处理;

(五)自放假第三天至下学期开学前第三天止,学生公寓将采取断电、断水封闭式管理;

(六)学生离校后,公寓中心将对公寓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凡属舍长未按规定办理而存在的问题,开学后舍长将受到严肃处理并通知所属院、系(部);

(七)假期不回家的学生凭院、系(部)开具的证明及学生证在放假前到公寓中心办公室办理临时住宿手续,领取临时住宿证,由公寓中心安排到指定公寓房间住宿。无临时住宿证者,严禁在宿舍居住。

篇5:学生公寓(宿舍)计算机管理和使用规定

  学生公寓(宿舍)计算机管理和使用规定

  鉴于目前学生公寓的计算机日益增多,给学生公寓的管理和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困难,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现状,进一步构筑和谐校园。同时为促进学生公寓计算机健康、有序的使用,保障学生计算机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并结合学生公寓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 学生在宿舍安放计算机时须向公寓中心写出书面申请,并签订《学生公寓计算机使用协议书》,准许后才可实施。

  二、 计算机用电实行有偿使用,每宿舍每月免费供应25度电,超出的部分自费,并于每月5日前交清。

  三、由于学生使用自备计算机而产生的寝室电费超额问题、寝室成员纠纷问题,由使用者自行和寝室成员协商解决。

  四、为保证安全用电,同学使用电脑必须配备标准电脑接线板,并经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鉴定后方可使用。计算机使用科学、规范,宿舍无人时须关掉电源,关闭电脑后必须拔下电源。

  五、严禁私拉乱接电源插座、网线或网络端口,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六、计算机放置寝室,一律凭正式的购销凭据登记,如由于计算机造成财产损失,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对自备计算机发放《学生宿舍自备计算机登记卡》,学生凭登记卡和有效证件作为计算机进出宿舍的凭证,否则,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利制止并检查其来源。

  八、学生自备计算机必须放置于在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登记的寝室,否则按未申请处理。如遇寝室调动或确实要更换存放位置,必须重新申请。

  九、 严禁安装、观看、传播*、淫秽、违反国家法律的游戏、图片、文件、VCD光盘或上网查阅不健康信息。

  十、 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程序或进行其它破坏性活动。

  十一、计算机使用时间限制在自习和活动时间,严禁在公共休息时间使用计算机,影响他人休息。

  十二、 计算机作为学生的贵重物品,学生必须自行妥善保管、注意防潮、防盗和电压变化,出现异常,须及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十三、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规定解释权为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学生处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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