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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概念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业主大会的概念

  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

  目录

  成立条件

  分类

  筹备

  举行方式

  主要议题

  执行机构

  成立条件

  住宅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首套住宅交付使用满两年的,该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分类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出现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应该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时,业主委员会应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筹备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

  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 建房[20**]274号

  第九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第十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第十一条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

  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协助筹备组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第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业主推荐或者自荐。筹备组应当核查参选人的资格,根据物业规模、物权份额、委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等因素,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第十五条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成立。

  第十六条 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根据分期开发的物业面积和进度等因素,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办法。

  举行方式

  业主大会可以通过集体讨论和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召开。

  主要议题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决定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

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不设立业主大会的情况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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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定义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定义

  概念

  业主共同决定制定的用以规范业主大会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件.

  内容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对下列主要事项作出规定:

  (一)业主大会名称及相应的物业管理区域;

  (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三)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时间和议事方式;

  (五)业主投票权数的确定方法;

  (六)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

  (七)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

  (八)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人数和任期等;

  (九)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补选办法等;

  (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十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效力

  业主、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均应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议事规则的修改,由业主大会决定。

篇3:Z花园公寓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

  Z花园公寓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法规和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结合Z花园公寓实际情况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经

  年月日业主大会讨论通过。

  第二条业主大会的组成

  业主大会名称:杭州Z花园公寓业主(业主代表)大会。

  本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包括杭州五云中路2、3号Z花园北苑公寓1—18幢、南苑公寓1—7幢、小区会馆1幢以及所属配套区域和相关设施、设备等。

  本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可以以幢、单元为单位,选举业主代表,成立业主代表大会,作为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

  本业主大会设立的业主委员会为业主(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业主大会宗旨

  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业主大会

  第四条

  业主(业主代表)大会议事内容:

  1、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管理业主公共财产;

  3、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及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

  5、决定业主大会提出诉讼事宜;

  6、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

  7、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

  8、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报告;

  9、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10、审议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11、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

  12、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

  业主投票权数确定方法

  Z花园公寓住宅小区业主的投票权,按每一套住宅计一票原则确定。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已经出售但无法找到业主(无法提供有效联系方法)的住宅,不计入投票权总数。

  第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形式

  业主大会可以选择下列形式召开会议,具体形式由业主委员会提议:

  1、集体讨论的方式;

  2、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

  第七条

  集体讨论议事的方式

  业主大会采用集体讨论形式议事,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由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2、由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会议。

  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会议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以幢或单元为单位选举,每单位选举一至二人,由本单位业主选举本单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

  2、本单位业主可以自行罢免、改选本单位的业主代表,超过本单位半数以上(含)业主同意的,可以罢免该业主代表资格。超过本单位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可以重新选出业主代表;

  3、业主代表大会经业主大会授权,代行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二至十二项;

  4、业主代表大会执行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二至六项权限,需经全体业主代表持有的三分之二票权同意,七至十二项,需经全体业主代表持有的二分之一票权同意,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八条

  业主大会表决形式

  业主大会采用以下形式进行表决:

  1、集体讨论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2、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个人意见投入投票箱内,经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3、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人员逐户派发、回收业主意见,经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无法送达的征求(表决)意见书,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指导规则》第22条第2款)未参与表决的业主,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反馈意见、不提出同意、反对意见的,视为同意。其投票权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第九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1、20%以上业主提议,30%的业主代表提议;

  2、发生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事项,需要及时处理的。

  第十条

  业主代表的职责

  业主代表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前,就业主大会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

  在业主大会授权范围内,业主代表代表本单元业主代行投票;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

  1、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合法权益;

  2、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3、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者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所作决定须经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

  业主委员会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听取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条件、人数和任期

  业主享有被选举权。但必须符合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条件: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和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Z花园公寓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为5-9人(单数),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第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和补选办法

  1、讨论、确定《换届选举办法》;

  2、候选人的提名和确定;由全体业主以书面形式推荐(自荐、互荐)。候选人推荐表,可采用送表上门或放入信箱的形式发放,业主也可自行书面推荐并投入保安室的候选人推荐箱。推荐结束后,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确定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排序依姓氏笔画排列,至少在投票前15日在小区进行公告。

  3、投票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每张选票填写完毕,业主应当签名并留有电话号码(最好是手机号码)。

  4、公开投票结果,在小区业委会和部分业主的参与下公布计票结果。

  5、当选确认;候选人获得投票权数过半数同意当选。获得过半数同意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同意票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依照票数多少从候选人中递补。如选举结果出现最后得票有2人或2人以上票数相等,应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选举或得相等票数的候选人协商确定。

  6、补选办法;如业委会人数任期中途出现缺员,以换届选举时的得票多少,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递补,并向政府主管部门另行备案。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涉及全体业主利益、需要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责任而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又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事项,称为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必须由业主(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凡是遇到需要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业主委员会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召开业主(业主代表)大会作出相应决定以后,方可使用业主大会印章。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由专人保管。凡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在讨论决定后需要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的,应在业主委员会多数委员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印章要有记录。如果出现违规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生效

  本议事规则和本议事规则的修订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议事规则的决定为本议事规则的组成部分。

  杭州Z花园公寓业主委员会

  20**年3月10日

  注1:业主书面意见可投入保安室的意见征求箱,也可上网发表(网址:**口水杭州→业主家园→Z花园业主论坛)

  注2:为便于进一步听取意见和交流沟通,请业主以实名制(*幢*单元*室)发表意见

篇4: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公示版)

  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公示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在海淀区(县)中关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建设单位代表、业主代表,共13人,于20**年4月7日组建成立*园物业管理区域(以下简称本物业管理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经筹备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式

  筹备组决定以第2种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1.集体讨论形式;

  2.书面征求意见形式。

  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方式

  筹备组决定以第4种形式投票表决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相关议题。

  1.采用集体讨论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采用当场投票形式表决;

  2.采用集体讨论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采用收发表决票形式表决;

  3.使用北京市业主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形式表决;

  4.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采用收发表决票形式表决。

  以书面征求意见方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由筹备组派3名工作人员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稿)、管理规约(表决稿)、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本方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以及《本物业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等文件公示并送达业主,由业主或者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也可采用发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

  业主本人应当按照《本物业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中的要求和形式进行表决,经本人签字后,由筹备组工作人员收集,也可由业主投放到甲5号楼B1-05室筹备组办公室(筹备组指定地点)。

  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时间

  筹备组决定于20**年6月16日至20**年7月6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逾期未召开的,则自动延期,但至迟不超过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三个月。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会期由筹备组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确定,最长不得超过60天。

  采用第4种表决方式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会期22天。

  四、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地点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组决定于*园甲5楼B1-05室收发《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自荐表》、《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和《本物业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

  五、首次业主大会决议事项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议事项分为应当表决事项和可以表决事项。《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实施后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的住宅物业项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除完成应当表决事项表决外,还应当就是否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进行表决。但是未表决该事项的,不影响业主大会的成立和备案。

  1.应当表决事项进行表决:

  (一)管理规约(草案);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2.可以表决事项:

  (一)是否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确定物业管理方式为: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自行管理;

  2.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专业性服务企业管理;

  六、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决议以上事项应当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的表决权按照面积和人数计算。

  业主的面积表决权数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业主的人数表决权数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二)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按照规划建设的已经办理了不动产登记的车库、车位,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不动产登记但是具有销售(预售)许可证的车库、车位,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按照规划建设的人防工程面积不计算投票权。

  根据以上表决规则和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及其专有部分面积明细表(见附件)确立各业主的表决权。

  七、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筹备组按照《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以由2名以上的业主联名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产生的,应同时提交被推荐人的同意参选书面证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可以凭房屋权属证书和身份证于20**年5月25日至20**年5月27日到甲5号楼B1-05室领取《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自荐表》、《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

》,并于20**年5月31日前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自荐表》、《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交回甲5号楼B1-05室,过期不予登记。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后,应于20**年6月1日至20**年6月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候选人名单和简历。

  八、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产生办法

  筹备组按照《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为7-9名,候补委员为2~4名。

  业主委员会委员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担任,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未被业主大会依约限制被选举权;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临时管理规约约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主任委员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业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可以授权自然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一名自然人只能代表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业主,不能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者

  (二)一个专有部分不得有超过一名业主委员会委员。

  九、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费用预算明细及费用结算方案

  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关于建设单位承担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用的规定,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经与建设单位友好协商,筹备组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本物业管理区域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用预算为10000元,费用预算明细见附件。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筹备组与建设单位结算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实际费用。

  十、筹备组的解散

  因筹备组成员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造成筹备组不能履行职责的或者逾期未完成筹备工作的,筹备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说明理由,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自动解散,符合第十条规定的,业主可以重新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成立后,筹备组应当解散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筹备组全体成员签字:

  20**年5月18日

篇5:小区第二届业委会提请召开业主大会决议

  小区第二届业委会关于提请召开zz园业主大会的决议

  zz园业主委员会于20**年10月14日14:30在会所多功能厅举行会议。会议符合《zz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法定人数。

  鉴于目前园区的有关事项涉及zz园产权人的重大利益,为此,zz园业主委员会决定提请召开“zz园业主大会”并决议如下:

  一、同意于20**年11月1日,以书面征求意见函(票)方式召开zz园业主大会。

  二、同意将下述三个议题,提交本次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1.表决《zz园管理规约》修正案;

  2.表决《zz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3.增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议决定,将业委会就上述三个议题所准备的相应说明文件,也同时一并提交业主大会,以帮助业主对这些事项情况有更全面的了解。

  三、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本次业主大会将按下列计票原则和方式进行计票统计:

  1、本次大会各议案只要获得1/2以上产权面积的产权人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产权人同意票,则该议案获得通过。

  2、选票的发放与回收工作将由业委会、物业管理处各楼楼长、业主志愿者组合来进行各户发放。产权人也可与本楼楼长就选票领取事项进行联系。根据《zz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有需求在异地或不便领取的产权人经核实身份的产权人也可采用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发放和回收。

  3、本次业主大会计票统计工作,将由社区居委会、园区业委会、zz园物业管理处、业主志愿者共同组成计票监票小组,对选举结果进行监督。业委会将对经确认的表决结果进行公示。

  四、业委会的本期轮值主任为本次业主大会的总召集人。同时,业委会将指派专门人员同物业管理处一起,做好本次业主大会的宣传工作。

  五、业委会希望在此特别申明:

  1、由于本次会议的议案涉及到zz园产权人的重大利益和小区未来的品质前景,业委会在此恳请zz园全体业主能积极参加大会,用选票表达自己的意愿;

  2、对于因上述任何一项议案达不到法定通过人数而产生或导致的后果与影响,也将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zz园业主委员会

  20**年10月16日

  抄送:甘露园社区居委会、zz园物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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