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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装修安全环境维护协议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5-12-14

  物业装修安全环境维护协议

  湖龙花园是重庆市唯一的小康住宅示范小区,以其优美的建筑与环境,完善的综合配套和丰富的社区文化活动,树立了新重庆住宅社区的良好形象。

  鉴于装修人员多且流动性大,装修中也会产生大量的装修垃圾,为确保小区居住环境安全、清洁、舒适、文明,湖龙花园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及装修单位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安全共保条款

  1、业主装修前须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单位应具有正规的装修施工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施工,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和外观。若装修单位无资质证书,则业主为安全与环境维护责任人。

  2、装修单位要明确小区内的各项管理规定,对所雇用的装修工人验明身份,严格管理。装修单位对属下工人在小区的一切行为及后果负有完全责任。

  3、装修单位人员进场前必须凭本人身份证或本人近照由装修负责人(或业主)前来物业管理公司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每证交押金50元(应由装修工人本人支付)。同时,装修公司须缴纳2000元防漏和外观保证金,2000元结构保证金,2000元安全与环境维护保证金。

  4、湖龙花园物业管理公司将严格对进出小区的人员及物品进行管理。以下是不规范使用"出入证"的一些行为:

  1)无证施工。

  2)过期使用。

  3)将"出入证"借与他人使用。

  4)超出"出入证"限定范围施工(串房施工)。

  5)证上无照片或无身份证号码,无人员变更登记。

  6)其它违规使用的情况。

  上述情况一经发现,物管公司将没收"出入证",押金不退,并将违规人员请出小区。装修负责人重新办证后方可再次进场施工。若因违规使用给业主和小区其它住户,乃至公共设施造成损害的,装修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物业公司有权扣缴所交押金。

  5、消防安全:由于装修材料易燃、易爆,装修单位要树立防火观念,装修材料有序放置,严禁烟火。不得在室内生明火和使用电炉等炊事用具,抽烟等。一经发现,轻者提醒教育,重者警告或没收施工人员"出入证"并中止施工,造成损失的要由装修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6、不得乱动消防设施,造成误报警及损失的由装修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二、环境共保条款:

  1、为防噪音扰民,装修施工时间周一至周五为8:00-18:00,其余时间及法定节假日必须静音作业。静音时间内,有噪音施工者将被没收"出入证",并将施工人员请出小区。

  2、装修中的垃圾,应由装修单位清运至指定场地,不得乱扔乱堆。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以及瓜皮果壳。

  3、装修工人不得赤膊穿行社区,污言秽语。

  4、不得践踏草坪,破坏花草树木。

  5、如装修工人(或请棒棒)在搬运物品(建筑垃圾)中对楼道造成污染,应立即清扫,保持楼道洁净,损坏公共设施的应照价赔偿。

  6、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楼梯、通道、堆放杂物和停放车辆。

  违反上述条款,物业公司负有提醒、劝诫、警告之责,若不听从劝告,将没收违规工人"出入证",造成损失的要照价赔偿。

  三、公共设施共保条款

  1、电梯为方便大楼居民生活之重要设施,为保持其良好运行状态,延长使用寿命,使用人应爱护电梯。不用电梯运载污染性、超长、超重、锐利、令电梯失衡、磨损之物品。业主及物业公司人员均负有监控之责任和义务,如发现上述违规应及时报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劝诫、制止、没收《出入证》,直至扣除装修公司保证金。造成损坏另行追究赔偿责任。

  2、装修中切勿将杂物、垃圾、油漆等废料倾入厕所或下水道,造成阻塞将由装修公司自行处理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装修过程中,应主动将入户门关闭,避免对公共楼道造成污染。

  四、违章处理办法

  在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有权对装修房进行例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湖龙花园业主装修须知》以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章,先提出口头警告,如不听劝阻,则令其停止施工,立即恢复。经多次警告无效,物业公司将向装修公司发出《违章施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如未整改,物业公司可凭《违章施工整改通知书》扣装修单位保证金,金额视违章情况而定。造成重大隐患,物业公司有权不退保证金,而督促装修单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保留诉诸法律手段的权利。

  五、保证金及押金的退还

  装修完毕,物业管理公司对结构等进行验收,合格后退还结构保证金2000元,施工单位工人无违章,退还安全与环境维护保证金2000元。装修完毕三个月后无漏水和外观损坏现象,物业管理公司退还防漏和外观保证金2000元。出入证押金必须在证、收据齐全的情况下,才能退还。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叁份,湖龙花园物业管理公司、业主、装修单位三方代表签字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湖龙花园物业管理公司装修单位:______业主签字:______

  盖章盖章

  代表:______代表:______湖龙地址: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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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南京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南京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业主或住户):______

  乙方(物业企业):______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装饰装修住宅基本情况:

  类型:______位置:______建筑面积:______

  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7号)、《江苏省住宅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苏建法55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的特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管理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装饰装修房屋的过程进行管理服务的权利。

  3、甲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已详细阅读管理处制定的《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清楚明白规定的内容,在装修期间遵守《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义务.

  4、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其聘用的装饰装修企业施工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严格要求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甲方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保证不发生下列(但不限于)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成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出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的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条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点和基础等。

  本条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他连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住、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6、甲方进行住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燃气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擅自采取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3)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7、甲方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以及涉及到第6条装修工程项目必须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施工。

  8、甲方有义务要求所聘请的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时,遵守施工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安全。

  9、甲方和甲方聘请的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时,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坏公共部位和设施。

  10、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乙方依据本协议和《装修管理规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11、甲方进行住宅装饰装修,对小区其他业主造成损失和伤害时,须承担陪偿责任

  12、甲方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交纳装修押金和有关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进行监管的权利。

  2、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装修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甲方。

  3、在甲方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对甲方装修房屋的所有权证和装修人资格进行确认,对装饰装修方案进行审核。

  4、发现甲方或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协议第一条第5款行为的,或者未经批准实施第一条第6款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对于甲方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乙方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甲方或装饰装修企业违反本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5、乙方不得向甲方指派的装饰装修企业强行推行装饰装修材料。

  第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交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填写在《装修申请审批表》中,乙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装修管理规定》对其进审核。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装修期限公寓不得超过90天,如确属需要,必须办理延期手续。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施工作业时间为: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周六、周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禁止有噪音(如打墙、电锯、电钻)装修,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时间作业,以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日产日清,并在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和清运,不得在公共楼梯、楼道及其他公共场地堆放垃圾。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防盗及户外设施的安装要求

  甲方对于空调机及冷凌水管道、排油烟机排烟管道、燃气热水器排水管、排气扇、防盗窗花、晾衣架、户外增设照明、汽车防护篷、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应遵守《装修管理规定》的要求,服从乙方维护建筑物外观和小区整体环境的统一安排,接受乙方的现场指导。

  第三条 管理服务费用

  一、装修保证金

  1、在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时,甲方向乙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为每户1500元。

  2、房屋装修完毕,经查验无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的,乙方应在三个月内全额退还装修保证金,发现有装修违反协议约定行为的,乙方按实际损失扣除其装修保证金,同时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装修垃圾清运费

  1、住宅装饰装修产生的装修垃圾,有乙方负责统一清运。

  2、甲方在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时,向乙方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为2.5元/㎡。

  3、甲方在装修过程中,因拆除的墙体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实另收费用为30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内容及《装修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劝要求甲方补交并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协议,未实施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内容的,甲方有劝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乙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劝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装修管理规定》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六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无效的,可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字签字之日生效。

  附件:《装修管理规定》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篇3:北京楼盘装修物业服务协议

  北京楼盘装修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系物业管理单位,乙方系小区住宅单元物业的购买者或使用者委托进行装修的单位或个人。现甲、乙双方就装修的有关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特签此协议。

  一、装修申请与报批

  第一条 乙方在装修前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装修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个人则需装修委托书。

  2、比例不小于1:100的装修设计图(包括:平面图、隐蔽工程图、机电项目施工图)或上述图纸的复印件。

  3、乙方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近照2张。

  4、装修队电工、焊工等特种工种的上岗证及复印件。

  第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甲方自接到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如审核合格后,甲方为乙方开据施工许可证。乙方应按照许可证时间开工装修,同时应将许可证贴在装修现场明显位置以便甲方检查。

  第三条 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认为需要修改或重新提交时,乙方应进行修改或重新提交,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以便甲方进行最终审核。

  第四条 甲方审核完毕的资料,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如需修改或变动,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审核。 第五条 如果乙方不提交装修申请擅自施工,或在甲方未准许之前开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二、出入证

  第一条 为保证乙方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需要为其聘请的施工人员办理现场出入证,如有未办理出入证的、丢失出入证的或将出入证转借他人的,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小区,而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第二条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有违法行为,或有不符合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施工人员清理出小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装修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将其申请的所有出入证全部收回交给甲方,甲方核查无误后,退还临时出入证押金。

  三、装修保证金

  第一条 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楼宇结构及配套设备的安全,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每户5000元。

  第二条 乙方缴纳垃圾清运费:20元/自然间;管理费(含设备使用费)按15元/天计费,自审批合格领取施工许可证起至验收合格清场之日止。

  第三条 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停止计费),3个月未发生质量问题,按规定退还尾款。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将继续收取乙方整改期间的相关费用。

  四、注意事项

  第一条 楼宇土建结构装修

  1、不得改动门、窗,保持楼宇、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

  2、严禁拆改破坏原结构、承重墙、配重墙、楼板地面。不得擅自在主体结构上剔槽、打洞,不得凿穿地面、屋顶、阳台隔断板。

  3、装修室内地面石材厚度不得超过1.2CM,地面装修总厚度不得超过3CM,按施工进度铺地砖前须申报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检查批准。

  4、不得擅自破坏原设计卫生间、洗衣间防水层,如有破损须重做防水处理,需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物业工程部试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

  5、乙方装修所使用的木制材料需经防火阻燃、防腐处理。

  6、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设为卫生间、厨房间。

  7、厨房应有门,不得做成敞开式厨房。

  第二条 水、暖气、燃气管道设施装修

  1、严禁改动室内供暖管线设施,严禁加装暖气片或拆改移位。加装暖气罩,必须留有长、宽不少于400MM的检修口,便于日后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2、严禁拆改室内水表,不得擅自拆改原设计管线。

  3、严禁改动或遮挡燃气管线、仪表设施。

  4、室内所有管线节门、接口周围需留有100MM以上距离,并必须按规定预留长、宽不小于400MM的检查口,便于日后维修检查。

  5、不得擅自封包燃气管道。

  6、安装燃气热水器必须采用强排式,且其排气管不得超出外墙10CM,不得排入烟道或管井。

  7、卫生间、厨房间墙体改动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重新做防水。

  第三条 配电、弱电信号设施装修

  1、配电系统布局必须按审批方案、图纸施工,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人员必须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特种工种证明复印件在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2、严禁破坏室内原设计配线回路,严禁强电、弱电线路直埋,必须按施工规范穿线铺设,如有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不得擅自增改原设计配电控制和计量仪表,隐蔽施工部分:照明、插座、空调插座必须按原设计负荷单路控制施工。

  4、严禁拆改原设计电视、对讲、通讯网络布线,如擅自改动,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5、浴室安装浴霸必须从插座重新引线,不能使用原预留灯线。房间内不得使用超过原设计负荷的电器。

  第四条 楼宇外观装修

  1、严禁拆改外窗、防火窗、阳台,不得擅自加装护栏。

  2、严禁在户门以外公共区域平台违章搭建或悬挂其他物品。违者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无条件拆除,损失自负。

  3、空调室外机必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冷凝水排放管须接入空调冷凝水管或靠墙固定在外窗一侧。

  第五条 装饰施工现场

  1、装饰材料搬运:乙方须提前申请电梯使用时间,按计划安排时间搬运,切勿损坏电梯、公共区域墙壁、楼梯间墙壁等公共设施设备。搬运建筑材料必 须封装不漏,搬运完毕须将搬运路线及时清扫干净。

  2、装修垃圾清运: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定,按指定时间将封闭袋装垃圾运 至指定地点,随时清扫门前杂物。严禁在公共区域堆放建筑材料、装修垃圾,严禁将杂物、油漆倒入下水管线。

  3、施工人员:乙方施工人员须衣着整齐,佩带通行标志,按指定通道进入;严禁在本小区非工作区域闲逛,不得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及他人财务;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保持公共区域墙壁、楼道墙壁的整洁。

  4、装修施工时间:

  1)工作时间:8:00--12:00,14:00--18:00其它时间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或滞留在小区内,严禁施工人员在本小区内留宿。

  2)机械设备作业时间:8:00--11:30,14:30--18:00,其它时间为静音作业时间,严禁施工扰民。(周六、日静音作业)

  5、消防安全:每户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两个5公斤灭火器,工作现场禁止吸烟。乙方必须遵守各项安全防火规定,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安全防火责任书。

  五、装修竣工验收

  装修完成后,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约定时间,甲方自接到乙方正式验收申请5个工作日内,由工程部、业主、装修公司负责人及装修施工相关技术人员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项目由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合格。因整改造成的各项损失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

  六、其它

  第一条 乙方在此保证:因其装修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如造成房屋结构、布局、外装修的损坏,房产毗邻房屋的损坏或他人人身安全或财产的损失,房屋渗漏而对四邻造成的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因此后果而产生的一切事宜如诉讼、仲裁的均由乙方自费处理。

  第二条 如因乙方装修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而引起他人向甲方索赔时,乙方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约方: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经办人:_______经办人: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篇4:物业房屋装修服务协议

  物业房屋装修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第_____街区_____栋_____室业主(或其委托人):

  为保障东郊小镇全体住户共同拥有一个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居住、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主临时公约》以及甲乙双方订立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双方就____室房屋装修管理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装修内容、实施期限、允许施工时间:

  详见《装修申报表》和《装修指南》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装修具体要求,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详见《住户手册》、《装修指南》中有关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结合东郊小镇实际制定房屋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住户手册》、《装修指南》、《业主临时公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2、提前将装修房屋中的注意事项、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

  3、对乙方房屋装修进行管理,及时发现、制止违反本物业区域内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和《住户手册》、《装修指南》、《业主临时公约》中有关规定的行为并对违规者,视其情节轻重、危害程度,采取规劝、批评警告、阻止、直至法律诉讼、要求其经济赔偿等措施;

  4、对因乙方房屋装修造成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卫、安全、交通以及其它方面的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也可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甲方接受乙方委托进行修缮,价格按双方事先议定的标准执行,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

  5、有偿向乙方提供乙方房屋室内的装饰、装修等特约服务,价格双方协商议定。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教育施工单位及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府有关物业管理规定,遵守本小区《住户手册》、《装修指南》、《业主临时公约》等相关规定。

  2、业主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书面申请登记,使用人装修前应取得业主书面同意并报物业公司备案,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政府规定交纳装修管理服务费、领取《房屋装修施工证》、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入东郊小镇施工( 详见《装修指南》)。

  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协助物业公司对施工人员监督、检查,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周一─周五:8:00-12:00 14:00-18:00节假日期间不得施工扰邻。

  3、装修活动中,应闭门施工,不得施工扰邻、污染环境。

  4、装修中,不得改变或损坏建筑物原有主体承重结构、外观及公共设施设备,不得占用、污染、损坏公共场所及设施,禁止违章塔建。

  5、装修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物等应扎口袋装并及时清运到物业公司指定堆放地点。

  6、装修期间,乙方及其装修人员有义务配合物业公司进行现场安全防火检查,装修结束后应通知物业公司进行验收,因装修造成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卫、道路、安防、电梯、消防、停车场的损坏污染或造成其他业主住户财产损失,由乙方进行修复、赔偿。

  7、装修施工人员不得随地吐痰、大小便、乱丢杂物等,不私拉乱接公共供水、供电、有线电视、煤气线路等管线。

  第四条 装修管理服务内容

  1、装修前的有关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

  2、装修前的相关手续办理;

  3、装修期间的现场监督、安全防火检查、指导等服务;

  4、对装修中的违规人员行为的处理;

  5、装修工程结束后协助配合验收;

  6、装修工程造成公共场地污染清扫保洁;

  7、装修垃圾的集中外运。

  第五条 装修竣工验收:

  装修完毕,物业公司接装修人通知后参与验收,对验收不合格违反规定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到合格为止;如装修行为给他人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物业公司有权向责任人提出修复、赔偿要求。

  注:物业公司协助装修人对装修竣工进行验收并不代表物业公司对装修人聘(雇)用的装修施工单位装修工程质量负责,也不能代替装修人按其与装修施工单位订立的装修书面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价格、验收标准等进行合同验收。装修工程质量合格与否由装修人全程监控检查管理,装修不良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最终由装修人承担全部责任。具体内容详见《装修指南》。

  第六条 装修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装修人装修前,按政府规定标准向物业公司交纳装修管理服务费:3.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2、其他收费标准: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双方共同议定专项服务收费标准,其协议另行签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详见《装修指南》中有关内容。

  第八条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东郊小镇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以及《住户手册》、《装修指南》《业主临时公约》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向当地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及其所附《装修指南》、《住户手册》、《业主临时公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住户手册》、《装修指南》、《业主临时公约》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物业公司)(业主)

  代表人:__________业主委托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篇5:W科物业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W科物业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一、总则:

  为加强对管理服务区域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或租、住户)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和业主公约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装修人、装修单位和管理处各执一份,《项目装修注意事项 》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二、责任范围:

  1、业主(或租、住户)选择的装修单位必须持有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承建资格证书》。如业主(或租、住户)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业主(或租、住户)在房屋装修前,必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向管理处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装修图纸,交验装修单位《承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查并取得《装修许可证》、施工人员办理《人员临时出入卡》方可开始施工,且施工前须将装修事宜告知邻里。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在户门外张贴,将本协议书张贴在装修户门内。《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由管理处装修巡查人员张贴于户门内,用于装修巡查记录,装修完工后业主须带此表办理装修检查手续。

  3、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大厦)应佩带《人员临时出入卡》,否则管理处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大厦)施工。

  4、装修前业主(或租、住户)和装修单位各交纳装修保证金元,施工人员《人员临时出入卡》工本费按元/张的标准收取,业主(或租、住户)交纳装修管理服务费元。

  5、装修施工内容、施工期限应与业主(或租、住户)签字确认的《装修申请表》相符,住宅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7:00-12:00,14:00-19:00。不得延长时间,否则管理处有权采取措施责令停工;节假日及入伙六个月后的装修按管理处统一规定执行。

  6、装修完毕,业主(或租、住户)验收合格后,由业主(或租、住户)向管理处提出检查申请,如无违章装修行为,可在装修检查合格7个工作日后退还装修保证金。退保证金时间为每周。

  三、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所有装修活动必须遵守《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和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所规定之条款,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业主(或租、住户)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非住宅用途房屋须报政府部门审批并取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建筑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随意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理石和大型吊灯等);

  (2)在承重墙、天花、地面上打孔,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门窗;

  (3)未经市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如雨篷、遮阳篷、花架等),改变住宅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4)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5)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

  (6)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或破坏毛坯房防水层的保护层及防水涂膜;

  (7)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

  (8)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和设备;

  (9)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

  2、装修毛坯房或装修时确需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完工后需做24小时闭水试验。

  3、确需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4、经批准的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应按管理处统一款式(包括材料和颜色等)进行,须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

  5、装修使用的材料和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生产、商业用途的房屋装修必须使用不燃、难燃材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和设备。

  6、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及其它未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除恢复原样,扣除业主(或租、住户)及装修单位的所有保证金外,业主(或租、住户)及装修单位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有线电视、宽频网、电话线路及插座改造须事先咨询服务提供商并在其指导下施工。

  8、装修单位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严禁下列行为:

  (1)严禁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电梯、防盗门;

  (2)严禁在阳台上堆放装修物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

  (4)严禁骚扰其他住户或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户投诉和财产损失;

  (5)严禁在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

  (6)严禁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

  (7)严禁擅自进入地下室和天台,严禁在天台或地面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8)严禁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

  (9)严禁将电源线直接连接在漏电开关上,装修房屋内严禁抽烟、使用电炉或生火做饭;

  (10)施工人员不得在装修户内过夜留宿。

  9、装修单位应加强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至少两个),并制定落实防火措施。

  10、装修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操作,须事先报消防机关审批,将审批文件提交管理处备案,并附操作人员的合法有效操作证件,落实消防措施,在监护人监护下方可施工。

  11、商户装修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应报消防机关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对经营过程中会产生油烟、噪音的商户应要求(来自:www.fdcew.com)其安装油烟处理设施和进行降噪处理,保证油烟的排放和噪音音量达到环保部门的要求。商户装修完工申请检查时,需由商户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需环保部门验收的项目应提供相应的环保验收证明。

  12、装修时必须关闭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13、施工过程中,装修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知会管理处。

  14、其它应遵守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要求。

  四、装修垃圾的清运及处置:

  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管理处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对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者,管理处有权责令限期清理,如不及时清理由管理处代为清理,费用由装修单位承担。装修垃圾在搬运过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地面损坏磨花,不得损坏电梯等公用设施,否则将按责任给予处罚。(以下由管理处填写装修垃圾清运具体规定)

  (1)

  (2)

  (3)

  五、违约责任:

  1、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均由装修单位负责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对于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楼道、墙面、天台等)的行为,按责任照价赔偿。

  3、施工人员不得在本管理服务区域内有吵架、斗殴、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移交公安机关。

  4、管理处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须按责任照价赔偿。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5、如业主(或租、住户)与装修单位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应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自行协商解决。管理处无权处理双方的纠纷,也无权代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履行约束或追缴行为,且不承担由双方纠纷产生的任何后果。

  六、处罚办法:

  1、对违反本协议书的任何违章装修行为,装修人和装修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管理处均有权制止、责令改正,并报请有关部门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2、管理处有权视违章情节轻重,拒绝装修单位进入住宅区装修。

  提示:装修管理过程中,对装修人签发的所有书面材料,加盖管理处公章方为有效。

  装修房号:业主(租、住户)签字:

  装修单位负责人签字:

  深圳市V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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