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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广告宣传牌设置协议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5-10-31

  小区广告宣传牌设置协议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小区内设置广告宣传牌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在管理区域内设置招牌及招贴栏、指路牌、橱宣、画廊、霓虹灯、条幅、标语、广告招牌等必须报管理处审批后,报城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并按管理处指定部位设置。

  2、乙方在申请上必须写明临时设置或固定设置。注明设置的日期、内容、时期、尺寸、颜色及详图。以上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设置招牌或户外广告时,乙方应保证文字书写规范、准确,内容健康,构图色调美观,与周围景观协调。并且应当加强管理,对陈旧破损的标牌、户外广告,应及时维修或拆除。

  4、户外广告、招牌与设置物跌落、倒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其它不可预见的灾害发生,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5、管理处如有特殊原因(如检查、外墙清洗等因素),有权调整户外广告、招牌的位置或终止其广告行为,按实际发生收取费用。

  甲方:深圳市KY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委托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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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收楼入住协议

  物业收楼入住协议

  甲方:________合同号: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入住________(本物业)____园____楼____号房,为便于今后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明确双方责权,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与乙方密切配合,自觉遵守本物业的《业主公约》及各项管理制度,共同管理好本物业,使本物业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如甲方违反本物业《业主公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甲方所在楼宇是经北京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交付使用的,受开发商委托,保修期内由乙方代为修缮,发生费用由开发商承担。保修期结束后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修缮,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不提供装饰装修业务,亦不向甲方推荐施工单位。甲方以任何方式为其购置物业选择的施工队,均与乙方无关。

  四、根据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外貌或进行扩建、拆建者,乙方有权责令甲方停工,甲方承担恢复原貌及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五、甲方的毗邻进行防水验收时,甲方应予以配合。乙方不承担因甲方未予配合而导致渗漏及所造成一切损失的责任。

  六、甲方必须按时如数交纳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维修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如有拖欠,按每日3‰收取滞纳金。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拒绝缴交,乙方有权采取停止相关服务等措施予以催缴。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W科物业居家清洁服务协议

  W科物业居家清洁服务协议

  甲方(委托方):房号:

  乙方(服务方):深圳市V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处

  应甲方要求,根据双方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地面、家私物品的日常清洁

  其它:

  二、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的要求是:

  三、乙方服务时间为:,每月共计小时。

  每月收费标准为:

  【不含周六、周日】人民币(大写)(小写)¥

  【含周六、周日】人民币(大写)(小写)¥

  其它

  四、在服务过程中需要的清洁用品和清洁工具,由方提供。

  五、乙方在服务时甲方家中应有一名成年家庭成员或其委托人在家指引乙方工作情况,委托人仅确认服务质量,服务完毕后甲方须对服务质量和收费金额予以确认。

  六、乙方不接受甲方委托保管钥匙并于保管期内提供家政服务的要求,如确须于上述期间提供家政服务,则对于乙方无过错之财产损害,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七、甲方在服务过程中外出或不在家造成不能及时签单时,应在回家后及时到乙方处签单确认服务,不得拖延签单。如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等有任何异议,可在签单时注明,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甲方每月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

  a)服务费用与管理费用一并于每月15日在银行存款中划账结算;

  b)每月15日前在乙方财务人员处交纳现金。

  采取第二种方式支付服务费用,未按时缴纳的,乙方有权从甲方管理费账号中直接予以扣除。

  甲方未按时缴纳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收取滞纳金;

  甲方连续二个月未缴纳服务费用,且从管理费用账号中无法扣缴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的权利。

  九、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故需临时中断合同的,至少需提前三个工作日知会乙方。乙方将不补偿因此而未提供的服务时间, 甲方按实际服务时间支付服务费用。

  十、甲方如对乙方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不满意,请直接与管理处联系,电话为。

  十一、在服务的过程中,如经证实乙方损坏了甲方的物品(如损坏贵重物品的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服务时,均需提前一个星期知会对方,本协议期满自动解除。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十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深圳市V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处

  电话:电话: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4:W科物业商户管理服务协议

  W科物业商户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营业执照号:

  乙方:深圳市V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

  甲方□租用/□购买本管理服务区域□商铺/□写字楼/□商场号,从事经营,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乙双方构成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为维护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持乙方所管理服务的区域内正常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为甲方营造正常的经营环境,确保甲、乙双方及乙方管理服务区域内其他顾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其他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经双方友好协商,制订本管理协议书:

  一、甲方的权力、义务、责任

  1、甲方有义务证实具备合法经营的证明,从事与其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乙方备份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甲方有权合法使用其租用或购买的物业,合理使用商户内各类设施,并确保设施完好无损。正常的营业时间为早上至晚上。

  3、甲方有权使用本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公共设备、设施。

  4、甲方有义务监督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有义务协助配合本管理服务区域的治安防范工作,及时举报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甲方如需装修,须遵守政府部门及本管理处装修管理规定,事先办好装修手续,未经允许请勿擅自改变房屋外貌及内部水、电等设施。

  5、甲方有义务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6、甲方应按消防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加强防火措施,未经乙方同意,请勿私自接驳临时电源。在未发生火警火灾的情况下,请勿擅自动用消防设备。甲方如在租用期内将商铺转租他方时,须到管理处办理转签协议的登记手续。

  7、甲方应维护本管理服务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保持门前卫生清洁,生活垃圾应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8、甲方承诺并遵守政府有关法规规章及本管理服务区域所禁止的下列行为:

  门前摆卖、占道经营或堆放物品。

  从事有油烟污染、噪音污染的行业,或使用大功率的喇叭,制造噪音扰民。

  聚众吵架、斗殴,或从事赌博、贩毒、吸毒、色情等活动。

  饲养宠物。

  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危险品。

  共场所摆设神位及燃烧香烛。

  未经乙方同意,移动、挪用公共设备、设施从事经营活动。

  其他禁止的行为。

  9、甲方所经营的物业场所如属甲方购买的,在将本物业提供予第三方使用时,甲方应将第三方情况及时知会乙方,并由第三方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户管理服务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管理服务区域的物业管理合同,就本管理服务区域范围实施一体化的物业管理服务。

  2、乙方管理人员有责任履行管理责任,组织、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就甲方承租范围内的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进行检查与落实。

  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承租范围内同甲方有关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意见或建议,提供优质服务。

  4、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收取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5、乙方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甲方承租范围内同甲方经营有关的、属乙方负责的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确保这些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6、乙方须维护本管理服务区域内公共设施及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并作好绿化养护工作。

  7、因紧急情况等需要,经事先通告甲方后,乙方可暂停甲方的水、电等供应,完成后应尽快恢复。

  8、乙方有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管理服务区域管理规定,制止甲方的违章行为,消除消防、治安等隐患,甲方应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9、当本管理服务区域公共秩序因甲方人员或业务对象等原因遭到破坏或可能导致混乱时,乙方有权制止有害行为的发生或禁止其进入,情况严重时将交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

  10、其他:

  三、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四、管理服务费用

  1、管理服务费按照人民币/月·米元计收,合计每月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元。

  2、其它费用:。

  3、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每收取一次,每为缴费日期,甲方必须按时交纳各项费用,如未按期交纳,每日按总额的5‰计收滞纳金,若超过一个月未交费,将被视为违约行为,乙方有权中止管理服务直至停水、电、气等,或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缴。

  4、合同签订时即开始计收管理服务费。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三个月管理服务费,作为管理保证金,期满时如甲方无违反有关规定或未造成房屋等设施损坏,乙方应予以退还。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深圳市V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处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篇5:W科物业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W科物业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一、总则:

  为加强对管理服务区域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或租、住户)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和业主公约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装修人、装修单位和管理处各执一份,《项目装修注意事项 》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二、责任范围:

  1、业主(或租、住户)选择的装修单位必须持有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承建资格证书》。如业主(或租、住户)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业主(或租、住户)在房屋装修前,必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向管理处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装修图纸,交验装修单位《承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查并取得《装修许可证》、施工人员办理《人员临时出入卡》方可开始施工,且施工前须将装修事宜告知邻里。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在户门外张贴,将本协议书张贴在装修户门内。《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由管理处装修巡查人员张贴于户门内,用于装修巡查记录,装修完工后业主须带此表办理装修检查手续。

  3、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大厦)应佩带《人员临时出入卡》,否则管理处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大厦)施工。

  4、装修前业主(或租、住户)和装修单位各交纳装修保证金元,施工人员《人员临时出入卡》工本费按元/张的标准收取,业主(或租、住户)交纳装修管理服务费元。

  5、装修施工内容、施工期限应与业主(或租、住户)签字确认的《装修申请表》相符,住宅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7:00-12:00,14:00-19:00。不得延长时间,否则管理处有权采取措施责令停工;节假日及入伙六个月后的装修按管理处统一规定执行。

  6、装修完毕,业主(或租、住户)验收合格后,由业主(或租、住户)向管理处提出检查申请,如无违章装修行为,可在装修检查合格7个工作日后退还装修保证金。退保证金时间为每周。

  三、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所有装修活动必须遵守《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和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所规定之条款,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业主(或租、住户)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非住宅用途房屋须报政府部门审批并取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建筑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随意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理石和大型吊灯等);

  (2)在承重墙、天花、地面上打孔,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门窗;

  (3)未经市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如雨篷、遮阳篷、花架等),改变住宅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4)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5)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

  (6)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或破坏毛坯房防水层的保护层及防水涂膜;

  (7)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

  (8)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和设备;

  (9)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

  2、装修毛坯房或装修时确需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完工后需做24小时闭水试验。

  3、确需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4、经批准的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应按管理处统一款式(包括材料和颜色等)进行,须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

  5、装修使用的材料和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生产、商业用途的房屋装修必须使用不燃、难燃材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和设备。

  6、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及其它未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除恢复原样,扣除业主(或租、住户)及装修单位的所有保证金外,业主(或租、住户)及装修单位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有线电视、宽频网、电话线路及插座改造须事先咨询服务提供商并在其指导下施工。

  8、装修单位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严禁下列行为:

  (1)严禁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电梯、防盗门;

  (2)严禁在阳台上堆放装修物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

  (4)严禁骚扰其他住户或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户投诉和财产损失;

  (5)严禁在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

  (6)严禁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

  (7)严禁擅自进入地下室和天台,严禁在天台或地面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8)严禁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

  (9)严禁将电源线直接连接在漏电开关上,装修房屋内严禁抽烟、使用电炉或生火做饭;

  (10)施工人员不得在装修户内过夜留宿。

  9、装修单位应加强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至少两个),并制定落实防火措施。

  10、装修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操作,须事先报消防机关审批,将审批文件提交管理处备案,并附操作人员的合法有效操作证件,落实消防措施,在监护人监护下方可施工。

  11、商户装修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应报消防机关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对经营过程中会产生油烟、噪音的商户应要求(来自:www.fdcew.com)其安装油烟处理设施和进行降噪处理,保证油烟的排放和噪音音量达到环保部门的要求。商户装修完工申请检查时,需由商户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需环保部门验收的项目应提供相应的环保验收证明。

  12、装修时必须关闭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13、施工过程中,装修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知会管理处。

  14、其它应遵守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要求。

  四、装修垃圾的清运及处置:

  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管理处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对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者,管理处有权责令限期清理,如不及时清理由管理处代为清理,费用由装修单位承担。装修垃圾在搬运过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地面损坏磨花,不得损坏电梯等公用设施,否则将按责任给予处罚。(以下由管理处填写装修垃圾清运具体规定)

  (1)

  (2)

  (3)

  五、违约责任:

  1、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均由装修单位负责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对于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楼道、墙面、天台等)的行为,按责任照价赔偿。

  3、施工人员不得在本管理服务区域内有吵架、斗殴、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移交公安机关。

  4、管理处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须按责任照价赔偿。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5、如业主(或租、住户)与装修单位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应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自行协商解决。管理处无权处理双方的纠纷,也无权代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履行约束或追缴行为,且不承担由双方纠纷产生的任何后果。

  六、处罚办法:

  1、对违反本协议书的任何违章装修行为,装修人和装修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管理处均有权制止、责令改正,并报请有关部门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2、管理处有权视违章情节轻重,拒绝装修单位进入住宅区装修。

  提示:装修管理过程中,对装修人签发的所有书面材料,加盖管理处公章方为有效。

  装修房号:业主(租、住户)签字:

  装修单位负责人签字:

  深圳市V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盖章)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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