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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消防安全协议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3-25

  甲方: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公司名称:负责人:

  租用甲方库房号:紧急联系电话:

  为确保小区、大厦业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业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本治安、消防安全协议。

  第一条协议有效期

  自双方签定本协议之日起至双方解除“库房使用协议”终止。

  第二条甲方的安全职责:

  1、利用宣传栏负责向乙方传达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示及规定。

  2、负责维护公共区域(不包含乙方区域内)的治安秩序和消防安全,加强安全巡视工作,及时处置发现的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

  3、在征得乙方同意后,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库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乙方区域内存有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如遇火灾、水浸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进入乙方室内进行处置,且不承担因应急处置所造成的损失。

  4、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及其他执法机关对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5、负责定期对公共区域(不包括乙方负责区域)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始终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6、积极协助乙方落实治安、消防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办理安全管理的相关证件,建立安全档案,并加强夜间及节假日出入人员的检查管理工作。

  第三条乙方的治安、消防安全责任

  1、乙方租用库房应持有合法有效证明或《营业执照》,并将相关手续的复印件交与甲方备案。

  2、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甲方保安部办理相关手续,配合建立安全档案,办理出入证,进入大门应主动出示出入证,并协助保安人员做好来访客人证件的核验工作,遵守小区的出入管理规定。

  3、乙方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品进入小区,携大件物品外出,应到甲方保安部办理出门手续。

  4、发生刑事、治安案件,乙方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甲方保安部报告,甲方将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如乙方未锁门或锁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发生丢失案件,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需协助,甲方保安部可协助调查相关事宜。

  5、乙方机动车、非机动车须到甲方保安部办理停车手续,并遵守停车场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甲方获准使用位置停放车辆,车内严禁存放贵重物品和钱物,禁止人员在立体车位内停留。

  6、乙方客户与乙方办理业务,乙方有义务告之甲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并配合保安进行车辆停放、来访登记、凭出门条出货等有关规定。

  7、乙方在库房范围内按每30平米配备一具5公斤灭火器的标准配备灭火器。(不足30平米配备一具灭火器)并保证灭火器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8、乙方不得在库房内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剧毒等危险品;不得挤占堵塞消防通道。

  9、乙方禁止在库房内住人,禁止使用煤气罐、热的快、电炉子、电暖气等火源性器具,禁止库房内抽烟。

  10、乙方用电应符合用电规范,实行过电保护,配电线路不得裸露,严禁私自搭接临时性用电线路,不得超负荷用电,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灯泡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小于0.5米;当使用日光灯和其它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1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区域防火责任,重点部位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12、用于仓储的库房堆放货物的面积不应超过房间面积的50%,并留出通道,堆放货物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所存货物受潮或在发生漏水时造成损失。

  13、协助甲方保安部保护好公共场所消防设备、设施。

  14、接受甲方保安部和北京市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组织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15、遵守甲方其它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其它

  1、乙方紧急联络电话更换要及时通知甲方,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以便于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双方能够及时联系。

  2、此协议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采编:www.pmceo.cOm

篇2:大厦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样本

  客户物业编号:

  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

  甲方:北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大厦及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依照《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的要求,结合本大厦的实际情况,现就乙方租用或购买**大厦写字间、餐厅等设施期间的安全问题,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书,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

  一、甲方的治安和消防安全责任:

  1.负责向乙方传达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示及规定。

  2.负责大厦各出入口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保安监控和楼层巡视工作,维护大厦内公共区域的治安秩序和消防安全。

  3.为确保大厦整体和乙方的财产及人身安全,甲方在必要时,经乙方同意,可对乙方房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根据消防法规,甲方有权进入客户室内进行灭火工作,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所造成的损失。

  4.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及其他执法机关对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5.根据公安机关的有关要求,甲方应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大厦保安部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公共区域或乙方责任区域内存有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治安、消防法规的要求。

  6.负责定期对大厦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始终保持灵敏有效。

  7.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落实治安、消防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办理出入大厦的相关证件,并加强夜间及节假日出入人员及来访客人的证件核查管理工作,保障大厦内所有客户的正常工作秩序。

  9.乙方举办展览、展销等大型活动或进行二次装修时,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报审手续。

  10.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号令《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和第53号令《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对违反**大厦规章制度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如情节严重,给大厦的经营、形象带来损失的,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后并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责任。

  二、乙方的治安和消防安全责任

  1.乙方要对所属区域内的治安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区域防火责任。同时,乙方应设立安全工作负责人,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管理,支持、配合甲方共同做好大厦的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

  2.乙方租用或购买**大厦写字间、餐厅等设施,设立公司、商社、办事机构或开展经营活动时,应持有合法有效证明或〈营业执照〉,并将相关手续的复印件交与甲方备案;同时,禁止在大厦内进行导购活动。乙方的境外雇员应持有合法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和中国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居留证、工作证、就业证等。乙方聘用的中国雇员、服务人员均应持有合法证件(本人身份证、暂住证等),严禁在大厦内进行派发小广告或上门促销等经营活动。

  3.乙方的中外工作人员应在本大厦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同时应办理进出大厦的出入证件,配合保安人员做好核验工作,遵守大厦的出入管理规定。

  4.写字间、餐厅内夜间不允许留人住宿,如有特殊需要,应事先向大厦保安部申报。节假日和夜间乙方因工作需要长时间留人加班时,需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大厦保安部,未经允许擅自留宿的,出现问题由责任人自负。

  5.严禁携带含有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品进入大厦。不得在大厦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物品码放不得挤占、堵塞消防通道;携带大件物品出入大厦时,应到大厦保安部办理相关手续,进、出货物必须使用货用电梯。

  6.乙方在下班前应拉闸断电,关好门窗。需增设电炉子等电加热设备时,必须报请大厦工程部、保安部审核批准,由正式电工负责安装;临时拉线必须穿管或使用护套线。

  7.乙方应履行防范责任,对自己的财产、财物进行妥善保管,避免丢失、预防盗抢。若因自己保管不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制度的要求,禁止在写字间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保险柜钥匙要由专人负责保管。库房应当建立完善的防火和出、入库制度,确保安全。

  8.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时,乙方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大厦保安部报案,甲方将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在开展调查工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工作据实反应情况。因乙方在工作或经营中因未能妥善处理好与外部人员的关系,发生纠纷、打架斗殴及伤害案件,责任应由乙方自负,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9.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协助大厦保安部保护好本区域和公共场所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器材,严禁遮挡或挪用;组建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并制定消防应急方案。

  10.依据《**大厦备用钥匙管理规定》,乙方应将本公司大门锁钥匙及外加锁钥匙各一把交甲方保安部保管备用,并向甲方保安部提供有关联系电话和联系人资料,以备发生紧急情况下使用。如需更换锁具时,要事先通知甲方保安部;因未锁门或未能妥善保管好钥匙,一旦发生丢失案件,责任由乙方自负。

  11.乙方机动车需长期使用大厦地下停车场,应到甲方保安部办理相关手续,并遵守停车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按乙方获准使用位置停放车辆;车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和钱物,否则发生物品丢失时,责任自负。

  12.乙方举行大型活动,应按规定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获准举办活动后,要及时通知大厦保安部。

  13.乙方在**大厦内进行二次装修施工作业时,必须事先将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申请书、施工计划书、施工平面图、地毯和壁纸的安全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甲方审核,并按规定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14.**大厦内所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库房属于重点防火部位,严禁烟火,货物码放严禁超高,且不得遮挡消防设施。

  15.乙方应接受北京市公安消防机关和大厦保安部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大厦保安部。

  16.乙方出租或转让**大厦的设施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与第三方签定《安全、消防安全协议书》,并报送甲方保安部备案;同时,乙方应教育雇员爱护和保护公共设施,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三、违约责任及其他

  1.由于甲方违反本安全协议书或由于工作的失误,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赔偿;由于乙方不遵守本安全协议书或违反**大厦安全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以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对乙方的违章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2.乙方签订购买或租用**大厦的设施合同后,甲、乙双方应立即签订《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有效期直至乙方购买或租用**大厦的设施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本协议书自动失效。

  3.本协议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

  甲方负责人(委托人)乙方负责人(委托人)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XX年XX月XX日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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