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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房屋漏水如何维权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1-06

  以案说法

  房屋漏水如何维权

  由于防水老化等原因

  房屋漏水时有发生

  因此产生的纠纷在小区多发、常见

  如果遇到房屋漏水

  该怎样做才能维护好自身的

  合法权益呢?

  向谁维权?如何进行维权?

  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和老李系居住在上下楼的邻居,小王家厨房下水管道漏水造成楼下老李家房屋受损。双方对因漏水致老李家的吊柜、地柜、微波炉的6000元损失没有争议,但是对谁承担责任产生了争议。老李遂诉至法院。

  老李认为是因为小王家漏水导致自己财产受损的,所以应当由小王承担赔偿责任;

  小王则不认可,认为责任在于物业,因为漏水点在是下水管道检查口,并非自家厨房排水口漏水,下水管道口检查口属于业主共有部分,所以不应当由其承担责任,而应当由开发商及物业承担责任。

  要破解老李和小王之间的纠纷难题,就需要调查清楚漏水点的主下水管道究竟是业主的共有部分还是业主的专有部分,以此来认定赔偿责任的主体是谁。

  法院经审理认为

  涉诉楼宇每户均设有下水管道检查口,其作用是方便业主查看管道状况,在发现堵塞时,可以进行疏通。下水管道检查口虽位于共用下水管道,但考虑到该检查口位于业主室内,由业主控制,未经业主允许,他人无法控制使用。故,下水管道检查口具有排他使用及明确区分的特性,应属业主专有部分。

  所以,因下水管道检查口的扣盖松动渗漏造成的损失,应由专有部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责任。小王作为涉案房屋下水管道检查口的所有权人及管理人,未履行维护管理的义务,存在过错,应对渗漏造成老李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另外,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老李、物业对检查口的扣盖松动存在过错,故对小王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判决小王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赔偿老李损失6000元。

  常见问题

  01.发现漏水后,应该怎么处理?

  ▶在发现漏水情况后,作为受损方首先应当保护现场,并进行证据固定。例如拍照、录像录音等方式保存证据。

  ▶确定漏水原因,不同的漏水原因会导致需要承担责任的人是不同的。如果是公共部位比如主水管破裂导致的漏水,则物业负有修缮义务;如果漏水原因是楼上自有部分破损造成的,则楼上住户需承担责任。另外,如果房子还在保修期内,又确信不是人为破坏时,不管是受损业主还是楼上业主,都应及时让开发商进行修补处理。

  ▶找侵权责任人沟通,协商修补。若协商无果,可找小区物业或社区,寻求帮助,让他们去找侵权责任人沟通,双方进行调解,协商修补。

  ▶若调解不成,请有评估资质的企业,如价格认证中心等,到现场进行评估。等待有关手续完备后,再向法院起诉为妥。

  漏水造成的损失,该如何索赔?

  02.📖 情况一:楼上邻居是漏水责任人

  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业主出现天花板漏水的情况,在掌握证据后,可以找邻居友好协商,看如何解决问题,这时可以找物业或者社区(没有物业的)做中间人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诉讼也是一种维权的方式。

  如果案件系相邻关系纠纷,业主虽然并非侵权人,但作为不动产的所有人,对于因其房屋漏水对邻居造成的损失仍应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亦可向租户追偿。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296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民法典》第288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 情况二:开发商是漏水责任人

  如果房屋漏水是因为房屋的质量问题,非人为破坏的,而且房屋的防水还在质保期内或者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造成漏水的,业主应该及时通知开发商进行处理。

  当然如果开发商修补两次后,漏水问题还是存在,业主可以自行维修,费用则由开发商来承担。

  如果开发商不理会、拒不修缮的话,业主可以到质监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

  法条链接

  我国法律规定对房屋质量保修期作了明确的规定:

  房屋的主体结构保修期为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通常普通房屋和构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 情况三:物业是漏水责任人

  如果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设施设备损坏而导致的漏水,需要大修或者公共改造才能修复的,可以向物业申请房屋维修资金予以维修。

  当然,如果业主和物业签订的物业合约中,有约定物业公司对房屋有某些修缮义务的,物业公司也要进行维修。若物业不配合维修,业主也可以将物业公司诉讼至法院处理。

  法条链接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简单地说,如果楼上装修的时候,物业公司发现业主装修存在违规行为,应该通知业主立即停止并改正,如果业主拒不停止或者拒不改正的,物业应该及时通知相关的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如果业主投诉给物业,而物业并未尽到上述义务的,就应该为受到损失的业主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义务,则不承担责任。

  物业温馨提示

  业主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漏水事件时一定要理性对待,做好现场保护和证据固定,例如拍照、录像录音,调查清楚造成漏水的主要原因,再根据原因找到真正的侵权人,就能运用好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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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屋漏水,应当如何维权

  发现房屋漏水,应当如何维权?

  房屋漏雨是群众在居住中的多发问题,妥善处理既确保了房屋得到及时修缮,也最大限度的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01发现房屋漏水,应当如何维权?

  发现漏水后及时和物业公司取得联系,及时报修。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负有维修的义务,业主也负有通知和协助的义务。一旦发现房屋漏水,业主应当第一时间和物业公司取得联系,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来到家中进行检修时,我们也要最大限度的配合其工作。

  在物业公司未能及时修缮房屋时,及时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房屋漏水后,在物业公司拒绝维修或者不能及时维修的情况下,业主也不能放任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而是应当及时采取积极措施。为了不影响居住,业主可以自行联系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在维修过程中随时沟通,并做好记录。

  如果选择自行修缮,可以在维修之前提前和物业公司就维修人员的选择进行沟通,听取物业公司的意见,在维修当天通知物业公司可以派员对维修过程进行监督。如因修缮造成了房屋进一步的损坏,也要注意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下一步主张权利。

  02怎么区分建筑物专有部分及共有部分?

  专有部分通常指构造上独立、业主能够独立排他的使用,并且能依法登记为业务所有权的部分。

  共有部分通常指建筑物专有部分之外的其他部分、建筑物的附属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具体包括楼梯、电梯、屋顶、地下室规划区内的物业用房、配电室、消防设备、车位车库排水设备、燃气管线、电缆光缆管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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