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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清洗承包协议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5-08-30

  外墙清洗承包协议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调,由乙负责对甲方的外墙玻璃进行承包清洗保洁工作,并达成以下条款:

  一、清洗范围:

  1、外墙玻璃清洗面积约1000平方米;含室外雨棚玻璃、通道玻璃及外场高空柱子等相关墙体清洁。

  二、清洗时间、要求:

  具体完成日期定在____年8月3日之前,乙方按规定时间保质完成。

  三、清洗费用:定价为1000元,按实际清洗面积计算清洁费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先付50%费用,另50%费用在两个月后若清洗之处无意外情况则全部结清。

  四、药剂选用:

  A、玻璃:选用德国产天洁牌等药水。

  B、铝塑板及其它材料清洗采用广州产全能清洁剂使用。

  C、药剂的用量、用法按规定使用。

  五、清洗管理及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劳动部门有关高空作业规定,持证上岗,上岗证交甲方存档。

  2、乙方需提供专业清洁剂供部门留样保留,甲方在清洗时作好核查工作,若检中发现清洁剂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时,将有权请乙方停止操作,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向乙方索赔损失。

  3、乙方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并遵守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业人员必须登记办理出入证,甲方提供方便及协调工作。

  4、作业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着装符合甲方要求,进出大楼必须按指定通道行走。

  5、作业人员须严格执行各种设备、工具、清洁剂的安全使用操作规程,使用前须先检查其性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电源线、电源接头、插座是否保证用电安全后方可作业。

  6、作业人员需要高空操作,必须严格遵守高空作业规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做好防止工具坠落工作,作业区下都必须有醒目安全标志,经乙方专职安全员检查后,方可作业。

  7、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须做好防火工作,不准吸烟,乱扔纸屑等杂物,注意保持作业区的环境整洁。

  8、作业人员如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更换人员,违者经甲方调查检查,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罚。

  9、乙方在作业施工中,所造成的大小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造成甲方财产损坏,视情节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0、因乙方清洁剂使用不当造成石材玻璃胶缝及石材玻璃胶变质、变色、老化,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11、乙方如因操作期间损坏屋顶设施(包括避雷网被损坏或挪动),将按实际价格进行赔偿处罚。

  12、乙方在清洗外墙玻璃时必须事先对大楼外围草坪加以防范保护措施。若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13、乙方在操作过程中违反甲方质检规定的,一律由乙方承担考核。

  14、甲方清洗时间若有变化,则根据实际情况临时通知乙方清洁,乙方应积极配合完成。

  六、验收标准及付款:

  1、外墙面积清洗后达到无尘、无垢、色调一致。

  2、玻璃清洁后达到无垢、无尘、光洁明亮。

  3、铝合金框恢复原色。

  4、清洗后无损坏现象。

  七、乙方付质保金¥5000元,协议到期后视乙方履行协议情况退还或扣除。

  八、协议条款必须严格遵守。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名) 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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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作服清洗合同

  工作服清洗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

  A、甲方委托乙方清洗员工制服;

  B、乙方根据协议要求,提供甲方员工制服清洗服务;

  2、服务方式

  A、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水洗或干洗制服、保证质量、热情服务;

  B、乙方负责甲方制服清洗服务,并保证星期六、日及所有国家法定假日的期间正常提供清洗服务;

  3、服务要求

  A、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员工制服清洗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B、乙方接受甲方要求,清洗后制服无污渍、油迹、及其他可去除污染物;

  二、甲方责任

  1、负责需清洗衣物的运送

  2、交接衣物事先填好洗衣清单,确认件数或套数,并由双方签字认可;

  3、乙方给予甲方优惠,但甲方要保守此商业秘密;

  三、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清洗制服,保证质量,热情服务,数量当面点清;

  2、因乙方失误造成质量不合要求的,乙方负责重新清洗,费用由乙方自负,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致使衣物遗失、损坏或在清洗过程中衣物被污染并不可去除,乙方须给予同等衣物价值赔偿;

  3、按照双方协商时间及时交货,不延误甲方使用;

  四、清洗费用(见附件;按协议价格收取)

  五、支付方式

  1、乙方于每月底与甲方核实洗衣清单,双方认可后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或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书或发票后六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当月清洗服务费;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至______

  七、协议终止与延长

  1、若由乙方原因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可要求乙方对有关损失进行赔偿;

  2、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甲、乙双方如需延长或终止协议,必须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八、本协议附件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九、其他

  1、未尽事宜,或甲方有需乙方另外服务时,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2、如需要更改此协议内容,须双方一致同意;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时生效。

  甲方:*房地产有限公司及*物业管理处乙方:*洗衣中心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3:保洁培训:空调清洗注意事项

  保洁培训:空调清洗注意事项

  一、空调外机

  1、空调外机清洗时一定要停机作业;

  2、空调外机的风扇电机是不会进水的,你可以放心。你可以想一下,下狂风暴雨我们的空调都可以使用。你洗一下外机算什么。

  3、外机的电气部件已经用铁板完全隔开,清洗是不会进水的。

  4、空调器研发阶段,都会按国家、国际标准进行淋雨的试验。就是把空调外机放在很恶劣的喷水设备上喷淋。合格的才能生产。

  5、当然、清洗时你不能拆开隔离电气部件的那些防护板之类的东东了。洗完了直接用就行了。没事的。放心。

  6、记住,室内机也要洗,特别过滤网一定要及时清洗。外机脏污后清洗干净比清洗前可明显提高制冷效果。

  二、清洗空调

  如何清洗空调?

  空调主要清洗三个部件滤网,蒸发皿和冷疑器滤网。蒸发皿和冷疑器直接引响制冷效果,在它们上面有一层垢,应该用清水将上面的垢清洗干净。

  清洗空调,主要是定期清洗空调的面板和滤尘网。那么,究竟如何操作才能达到最佳清洗效果呢?

  国美电器的维修人员提出了几点意见:

  1.首先按说明书取下滤尘网,拆卸时注意别碰到室内机组的金属部分,防止将其刮伤。

  2.拆下空气滤尘网后,轻轻拍弹或使用电动吸尘器除尘。如果滤尘网积尘过多,可用水漂洗或软刷蘸中性洗涤剂清洗,但清洗时水温不得超过50℃以上,不能用洗衣粉、洗洁精、汽油、香蕉水等,以免滤尘网变形。

  此外,不要用海绵清洁,否则会损坏滤尘网表面。

  3.用清水冲洗干净后,用软布擦干或放阴凉处吹干,千万不要在阳光下暴晒或在火炉等明火处烘干,以免滤尘网变形。

  4.清洁面板时,用软布蘸上温水或中性清洁剂轻轻擦拭,然后用干的软布擦干。

  1)清洗方法

  空调机的清洗应该包括三个部分,第一空调机体外壳和裸露部分,容易受污染的部件;第二过滤网清洗,是核心最重要部位;第三冷凝器和蒸发器部分,比较少见,与维修结合在一块,相当于小系统的清洗,属于比较大“手术”,往往出现在陈旧空调机或“特价机”、“劣质机”,这一类空调机相当大部分没有清洗和维修价值,不详述。

  关于空调机体外壳和相应部件的清洗简单,只要清水中加少许肥皂粉和洗洁精,或专门空调机清洗液就可以把空调机相当部分清洗干净,符合清洗操作要求。

  至于家用空调清洗的关键部位是过滤网的清洗,首先把空调室内机盖打开,取出过滤网,用干净过滤网刷子刷一刷,把附在过滤网上的绝大部分脏物刷干净,然后浸泡在含有特效空调机清洗液或自制清洗液或洗洁精和肥皂粉的混合液中,浸泡时间10-20分钟,视过滤网肮脏度而定,浸泡完用瓶刷轻轻刷过滤网,让每个滤孔清澈透明,无脏堵痕迹,再经过特殊擦净布擦干,检查完好无损,把过滤网安装到机体后,视运行是否正常。若正常可以签单验收,清洗工作结束。家用空调机清洗有利提高制冷效率;有利提高制冷效果,有利延长家用空调机设备的寿命,有利提高节能效果,有利用户身体健康,效果比“健康空调机”更健康、更理想。

  2)一年该清洗多少次?

  空调行业的多年实践证明,空调机每年清洗2-3次最佳。通常空调开机前清洗一次,空调开机中间时段清洗一次,空调关机时清洗一次,这样比较合理。有时空调关机时,经过一次保养、维护、清洗等工序的大清理,空调机套上机罩,待来年开启比较干净,过滤网亦洁净,这时把空调开机前的一次清理免除,就是一年清洗二次,效果很好,节省人工和费用,降低运行成本,不影响制冷效果。

篇4:本溪市城市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12修正)

  本溪市城市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修正)

  《本溪市城市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已经本溪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二○○七年八月二日

  本溪市人民政府令 第161号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年3月13日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高宏彬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按照《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国发〔20**〕25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废止《本溪市土地开发复垦办法》等3件市政府规章、修改《本溪市档案管理规定》等7件市政府规章。

  ......

  四、《本溪市城市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2号)修正案

  1.第十四条第(一)项:“未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对正在实施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工程的,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办理审批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修改为:“未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对正在实施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工程的,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办理审批手续。”

  2.第十四条第(二)项:“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工程不符合安全、质量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修改为:“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工程不符合安全、质量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

  3.第十四条第(三)项:“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工程改变外墙立面色彩、影响城市市容景观的,责令限期恢复原貌,逾期未恢复原貌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修改为:“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工程改变外墙立面色彩、影响城市市容景观的,责令限期改正。”

  ......

  本溪市城市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修正本)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市貌整洁美观,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辽宁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和《本溪市城市房产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市建成区内从事城市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活动及其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城市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是指使用保温材料、装饰材料、粘结材料和增强材料等对已建成使用的房屋外墙进行保温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第三条 本溪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的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建设、工商、公安、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第四条 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应遵循统一有序、安全美观、节约能源的原则,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房屋外墙保温设计应充分考虑外墙装饰的内容和需要;

  (二)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标准和材料选择应与建筑物的性质、功能、标准及其所处城市环境相适应,施工工艺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三)外墙不得随意增加原设计以外的影响建筑外观和周围环境以及荷重等不安全因素的内容,保温装饰装修应与周边建筑外墙立面色彩、造型保持一致,与城市景观协调;

  (四)符合城市规划、市容、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 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应按下列规定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未竣工验收但已入住使用的房屋,由开发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自管房屋,由产权单位提出申请;

  (三)市直管公有房屋,由房产维修单位提出申请;

  (四)实行物业管理房屋,由物业管理企业代为提出申请;

  (五)其它拟实施外墙保温装饰装修的住宅,以整栋楼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在所有业主(包括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下同)达成统一意见并告知房屋维修单位后,委托保温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办理申请手续。前款规定的房屋位于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必须以整栋楼为单位提出申请,以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房产维修单位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装饰装修人提出申请,并告知住宅外墙保温装饰装修禁止的行为和事项。

  第六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受理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答复,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未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

  第七条 申请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应当填写《本溪市城市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工程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委托代理合同;

  (三)施工申请;

  (四)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五)外墙保温装饰装修方案;

  (六)工程质量监督委托书。

  第八条 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施工,其他企业或个人不得从事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活动。保温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由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认定。

  第九条 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应当按照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禁止夜间(19:00?次日7:00)进行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城市主干路两侧的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施工期限不得超过15天。施工企业应当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并在装修活动结束后及时拆除、清理临时设置的设施和产生的废弃物。

  第十条 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竣工后7日内,由装饰装修人告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施工企业应当返工或者返修。

  第十一条 本办法施行前实施的城市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工程,由开发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房产维修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登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核查,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 规定的,责令装饰装修人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 装饰装修人对其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出现危险征兆的,应及时加固或拆除。因房屋外墙保温材料脱落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依据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约定,由装饰装修人或施工企业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房产维修单位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对管理范围的住宅应开展经常性巡查,发现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予以处罚:

  (一)未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对正在实施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工程的,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办理审批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二)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工程不符合安全、质量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三)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工程改变外墙立面色彩、影响城市市容景观的,责令限期恢复原貌,逾期未恢复原貌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四)依法强制拆除的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工程,拆除费用由装饰装修人承担,并按照装饰装修的立面面积对装饰装修人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罚款;

  (五)房屋维修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监管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六)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施工企业未按照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施工的,给予警告或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 阻碍房产管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房产管理工作人员不作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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