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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修理合同范本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5-08-24

  修缮修理合同范本

  定作人: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 修缮修理项目、数量、报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修缮修理项目及内容计量数量或工作量报酬单位单价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材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商标生产规格计量数量提供人交付消耗单价价款

  名称厂家型号单位质量日期定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 定作人检验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标准、方法、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检验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标准、方法、时间及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修缮修理时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 修缮修理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方法及保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修缮修理项目的主要工作。

  第八条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修缮修理项目交付时间、方式及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修缮修理项目检验标准、方法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______元。

  第十二条 报酬与材料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承揽人鉴(公)证意见:

  定作人(章):承揽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账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 月 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文书要点

  修缮修理合同是承揽方为定作方修理已损坏的物品,使其恢复原状,定作方向承揽方支付报酬的合同,在实际修理过程中,需要更换的器件、配件,一般由定作方提供(即定作方供料),但经过承揽方与定作方协商,也可以由承揽方提供,定作方支付相应的价款。本格式为示范文本(GF-2000-0307)。

  签订与履行修缮修理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基本与加工定作合同相同,此外,签订与履行该合同还应注意:

  第一,在签订合同前要尽可能了解对方的情况:包括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企业、工厂须具备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须领有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承揽方是否具有完成加工、修理任务所必须具备的能力、技术条件、工艺水平等情况;承揽方则要了解定作方的诚意、信誉、付款和履约能力等。

  第二,修缮修理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完备、文字要准确,合同的主要条款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如修缮修理项目、数量、金额、交货期限、修缮修理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承揽方对修缮物的负责条件及期限,验收标准方法及期限、交(提)货方式及地点、结算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这些条款与能否有效地履行合同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这些条款的文字表述要清楚、准确,切不可含混不清,模棱两可,不可出现一语双关的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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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外商投资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范本

  外商投资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范本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职务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或:第四条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___________(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 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________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 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或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账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银行_____分行,账户号______。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进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该土地用于建设______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 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或:第九条乙方利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方原有场地,原有场地的界桩应由甲方重新核实。〕

  第十条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____%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相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 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签署,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乙方:______________(章)

  (自治区、直辖市)

  _____市(县)土地

  管理局: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文书要点

  外商投资企业欲取得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须签订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

  签订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应遵守以下的法律规定:

  第一,外商投资企业的用地,由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审核后,予以安排。

  第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天内,持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到外资企业所在地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手续,领取土地证书。土地证书为外资企业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外资企业在经营期限内未经批准,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外资企业在领取土地证书时,应当向其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三,外商投资企业使用经过开发的土地,应当缴付土地开发费。土地开发费包括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为外资企业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土地开发费可由土地开发单位一次性计收或分年计收。外资企业使用未经开发的土地,可以自行开发或者委托中国有关单位开发。基础设施的建设,应当由外资企业所在地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安排。

  第四,外资企业的土地使用费和土地开发费的计收标准,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外资企业的土地使用年限,与经批准的该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相同。

  签订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还应注意如下问题:

  第一,外资企业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二,外商投资企业在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该企业所在市县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不返还已付土地费用。

  第三,发生纠纷时,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篇3:娱乐类商业房屋商铺租赁合同

  娱乐类商业房屋商铺租赁合同

  租赁(娱)NO.______

  出租人: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

  出租人受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租赁房屋的所有人的委托,出租该房屋(详见附件-1)。承租人根据自身经营需求,欲承租该房屋用于经营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和期限

  1、出租人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租赁给承租人经营。

  2、该房屋类型为商业用房,结构为框架,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见附件-2)。

  3、租赁期限为___年,起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产权及租赁期保证

  出租人保证依法拥有该房屋的出租权,完全有权对该房屋进行出租,倘若有任何第三人对本合同项下的该房屋提出权利主张,一律有由出租人自行处理。

  第三条:经营范围和营业时间

  1、承租人应在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承租人在该房屋经营下列业务: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不得将该房屋作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承租人没有征得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

  2、出租人认定承租人在_________的每天营业时间为:上午______时至下午

  时;出租人有权根据_________的整体商业安排及季节变化对营业时间进行调整。

  第四条:租金、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承租人承租的该房屋的年租金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首个租赁年度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以后租赁年度租金递增情况如下:

  1)递增比例

  2)第二年度租金

  3)第三年度租金

  4)第四年度租金

  5)第五年度租金

  以后各年租金以此类推。

  2、该房屋应先付租金后使用,租金按___结算。承租人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租金给出租人,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租金给出租人,以后各期租金支付时间以次类推。如逾期支付,承租人从逾期之日起支付出租人每日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直到付清全部租金为止。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周内,承租方需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该定金自起租日始自动转为本合同保证金。

  4、本合同由出租人在整个租赁期间保存。承租人不能将保证金理解为支付给出租人的租金。本合同届满后,在双方不再续订合同的情况下,在承租人按第五条第三款约定归还该房屋并结清租金、水电费、煤气费等公共事业费用后,出租人在十日内,将次保证金退还给承租人,但不计息;如发生顾客投诉时,出租人应首先与承租人取得联系,承租人应即时妥善处理,如承租人不能妥善处理或者承租人丧失处理能力,则出租人有权利作出处理。处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在保证金中支出。

  5、若承租方违反本合约各项条款之规定或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终止本和约,承租方同意该保证金出租方无需返还。

  6、出租人对________物业统一管理。物业管理费按该房屋面积分摊,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___元/月,按承租人承租该房屋

  平方米,应承担物业管理费______元/月,承担经营垃圾青云和处理费________元/年,化粪池清理费(指该房屋内部卫生间,并不包含________公共洗手间清理费)______元/年。支付时间、方式以及逾期支付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与本条第二款相同。

  7、承租人租赁该房屋需自行承担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支付时间、方式为街道出租人发出的缴费单之日起的五天内缴清上述费用。如逾期支付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标准与本条第二款相同。承租人承认_________为不可分割的商业整体建筑,承租人同意按该房屋面积承担合理的水、电损耗费用以及按该房屋面积合理分摊的______公共部位水电费用。

  8、承租人承担因承租该房屋而应向政府缴纳的税费。

  第五条:出租人的义务

  1、确保承租人的合法经营不受与该房屋有关的其他第三方的干涉,使承租人能合法正常经营。

  2、出租人承担因出租该房屋所应向政府交纳的税费。

  3、与承租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签定房屋设施清单。

  第六条:装饰装修

  6、由承租人自行装修该房屋(包括道具、照明设备及其他用品用具),但承租人需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出租人,并附上图纸及说明,在经征得出租人书面答复后放可进场施工。承租人不得对该房屋作任何结构上的改变或附加建筑。承租人若违反以上规定,出租人按其对建筑物的妨碍或损害程度,有权作出下述决定:A、立即停工B、即时整改C、没收保证金、收回该房屋、终止合同。

  7、出租人同意之装修,承租人需督促施工单位服从出租人监督管理,并承担洁场费用。

  8、经承租人装修后该房屋的装潢物,在合同终止后,除经出租人同意外,其处置权归出租人所有。

  9、承租人同意支付施工押金______元,水、电押金______元,并于施工开始前支付给出租人。装修完毕,经出租人检验合格,退还押金。

  10、装饰装修期间水电费用,在退还押金时一并结清。

  11、出租人同意按承租人提供的图纸安装2间卫生间(详见附件五)。卫生间的设计施工图纸须事先经出租人书面认可。

  第七条:销售和物业管理

  9、承租人在该房屋的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商、合法经营、合法从业,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服从出租人对商品质量、服务等工作的管理。

  10、承租人有权在该房屋内自行组织各种促销活动而无需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但应报出租人备案,并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

  11、对于由出租人出面统一组织的对承租人有利的促销活动,承租人表示理解和支持,并在承租人认可情况下支付和承担出租人组织促销活动所支付的部分合理费用。

  12、承租人存放于该房屋内的商品、物品由承租人自行保管。承租人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在该房屋内容留不明省份者。承租人负责该房屋内部的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出租人做好公共部位、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和环境秩序工作。出租人不承担承租人租赁的该房屋内承租人的客商、顾客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13、承租人在该房屋内陈列或销售之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负责起售后或善后工作,如经顾客使用后发生不良反应或有损顾客权益或因此造成出租人信誉受损时,承租人应负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14、承租人在该房屋陈列或销售之商品,应使用其依法获得的商品名称、商标、著作权、

  图案或专利权,并依法纳税;所有商品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明码标价。若承租人在承租的房屋内陈列或销售的商品发生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专权、著作权或其他权益,承租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与出租人无关。

  15、承租人不得转让、转租、分租承包、抵押或调换承租的该房屋。

  16、租赁期间,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转让该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该房屋新所有权人和本合同承租人继续有效。承租人承诺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该房屋所有权人只需在该房屋转让完成后一个月内书面告诉知承租人备案即可。

  17、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在该房屋外或在________公共部位张贴、张挂或展示任何广告、宣传标语、招牌、符号、装饰、灯饰或其他任何东西;不得设摊,不得播放影响其他商家正常经营的音乐或宣传广播。

  10、承租人应遵守出租人制定的有关

  物业管理的所有规章、条例和制度。

  允许出租人和出租人授权的人在一切合理的时间进入该房屋察看物业使用状况,如发现违章出租人可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这些决定对承租人有约束力,承租人必须严格执行,纠正违章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1、出租人应确保为承租人提供经营所需要的水、电,水量为______吨/日,电量

  千瓦。如属市政、电力等部门引起停水停电,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主组人原因停水停电,则出租人有义务在24小时内恢复。

  12、出租人应为承租人的店招牌提供合理、醒目的架设或悬挂处,并经协商有偿为承租人提供在该房屋外或___________公共部位,人行通道等处悬挂广告牌、指示牌的合理位置。

  出租人同意免费提供附件六所示广告位给承租人使用。

  13、接收该房屋后,承租人负责该房屋范围内门窗、电力、消防设施等维护。承租人应妥善使用该房屋,保持该房屋原主体结构及外立面的完好,并积极配合出租人对该房屋主体结构的检查和维修。

  承租人不得对水电表及表箱作任何改动。

  14、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责任

  1)该房屋主体结构部分发生非承租人或承租人顾客原因而损坏由出租人负责进行维修并承担费用。如因承租人或承租人顾客原因损坏的,由承租人进行维修并承担费用,如造成损坏无法修复,组承租人应做相应的经济赔偿;承租人装修改建部分的损坏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2)水以水表为界,靠该房间一侧的管路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水表以外(含水表)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

  3)电以电表及控制箱为界,靠该房屋一侧管路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电表及控制箱子以外(含水表及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

  4)污水管路到该房屋外第一个窖井前(含该窖井)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第一个窖井后管路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承租人设置的隔油池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隔油池靠该房屋侧的管路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隔油池外侧管路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

  5)煤气由承租人与____________约定相互责任。

  6)弱电系统以该房屋控制箱为界,控制箱靠该房屋侧管路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控制箱以外(含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该房屋内部消防设施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承租人自行改建设施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

  第八条:承租人在签订本合同时或开业前,应向出租人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产品合格证、《商标注册证》或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食品卫生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及其他有关文件。(见附件-3)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字签订之后,经双方当事人的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可变更。

  2、合同未到期之前,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提出解除合同。如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需要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的赔偿金。

  3、为使_________商业业态更加合理,更有利于承租人的利益,出租人根据统一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同一区域大多数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对部分业态进行调整。承租人理解并支持出租人的调整。

  4、承租人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三个月前向出租人提出书面意向,经出租人同意后,双方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在上述期限内,承租人未曾以书面向出租人发出要求续租的通知,则出租人有权在租约期届满后将房屋出租他人,并有权在租赁期届满前与他人订立本租赁期满后起租的新租赁合同。

  第十条:违约处理

  1、出租人、承租人都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随意撤离该房屋,造成事实上停止营业三天的;

  (2)由于承租人在该房屋内的经营活动或提供的商品或商品商标构成侵权,或被指控侵权并已影响到出租人声誉或利益的;

  (3)由于承租人经营的商品质量或销售手段或服务项目及内容导致消费

  者投诉,承租人又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严重影响出租人声誉及利益的。

  (4)由于承租人行为导致有关行政执法只能部门给予罚款,通报批评,停业整顿等处罚;

  (5)承租人未按双方约定如期支付租金,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等费用超过十五日的;

  (6)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经营内容的。

  (7)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发生上述情况之一者,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没收保证金,要求承租人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的赔偿金作为对出租人预期利益的补偿,并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追究承租人的其他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诉讼纠纷,双方确认向对该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2、本合同共___页;一式四份,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各执两份。

  3、出租人同意免费在_______电梯入口处门厅给承租人安装导向标识,该类标识的尺寸、规格以及安装位置须在安装前经出租人书面认可。

  4、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在办理完该房屋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后,将本合同主体变更为该营业执照所指明的企业法人。本条款为特殊约定,除本条款约定外,任何涉及合同变更情况,均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5、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营业时间开放______客货两用电梯供承租人营业期间使用,承租人同意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__补贴该电梯的部分运营费用,支付方式和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相同。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场地位置图(用红线标明)

  附件三:甲乙双方营业执照等相关执照及许可证等(复印件)

  附件四: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签约)

  附件五:卫生间安装示意图

  附件六:免费广告位示意图

  出租人:承租人: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人:委托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税号:税号: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委托人是____________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及其地面建筑物的合法拥有者。委托人现在委托____________全权负责该地面建筑物的出租事宜。

  一、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发生下列事项最早者之日止。

  1、委托人将租赁商业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之日;

  2、双方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终止或提前解除之日后的第六十天止。

  二、委托事项:受委托人接受委托人委托,处理该租赁商业房屋一切租赁和管理事宜,是唯一拥有该租赁商业房屋及所属地块的经营管理权、招商招租权、使用权、出租权、收益权等权利的权利义务人,受委托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委托人的授权,将租赁商业房屋出租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并履行该租赁合同约定的出租方义务,取得相应的收益。

  三、在委托期限内,委托人对受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四、委托期限内,委托人取消委托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取消委托后,委托人本人应履行租赁合同项下的义务。如委托人提前解除本委托合同而另行委托的,委托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另行委托的委托人应书面保证其履行租赁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委托人本人应履行租赁合同项下的义务。

  五、受委托人转委托的,应获得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篇4:有关物业管理合同问题探讨

  有关物业管理合同问题探讨

  近年来,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了很多共性问题,在此,笔者对这些共性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与大家探讨。

  一、《物业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问题

  关于条例适用问题,在条例实施之后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必须适用物业管理条例这一点一般不会有异议,但有的物业管理合同是在条例实施之前签订的,是在条例实施之后起诉到法院,或者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又跨越条例实施之日,对于这类物业管理合同,在我国的合同法分则中没有明文规定。在《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前,审理物业管理合同基本上是适用合同法总则及1994年3月23日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审判实践当中很难操作。相对来讲,《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比较详尽,基本上能解决实际当中涉及物业管理纠分的有关问题,但对《物业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问题,因条例中未有明确规定,所以在审判实践中对其适用有不同的观点。

  有观点认为,国务院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该条例从20**年9月1日起施行。而《物业管理条例》中未规定该条例有溯及力,所以,条例只对实施后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凡是在《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前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就不能适用条例,只能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笔者认为,对条例实施后的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适用《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异议。但对于条例实施前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应当区别对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合同成立于条例实施之前。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跨越了《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之日,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发生的纠纷,应当适用《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性问题

  在审判实践当中,有的业主委员会在成立过程中没有办理相应的备案登记手续,所以当事人对于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性问题常常出现争议。关于这一问题,有观点认为判定业主委员会是否合法,不仅要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而且要看是否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理由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果业主委员会未履行备案手续,那么就应当认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不符合法定程序,该业主委员会就不具备合法资格。笔者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业主委员会。”

  从中可以看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主要是靠业主的选举,房地产主管部门只不过起指导作用,只要是各业主的真实意思表示,房地产主管部门无权干涉各业主的权力;而且《物业管理条例》第16条所规定的备案制度,与企业成立所需要的工商登记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业主委员会只不过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一种民间自治组织,所以这种备案制度只不过是房地产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政管理行为,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未明确规定登记是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合法要件、不登记就不合法的情况下,不应当将是否登记作为衡量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合法资格的要件,而关键应看是否经过全体业主的选举,是否代表了业主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选举程序合法,那么选举出的业主委员会就应当认定为合法。

  三、物业管理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凡涉及到物业管理合同时,最普遍的作法是物业的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管理合同,而到法院起诉的有时是建设单位,有时是业主委员会,这就涉及到一个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即建设单位和业主委员会到底谁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关于这一问题,有观点认为,应当按照合同签订的双方主体来定,只要是建设单位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如果因为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就应当是建设单位作为原告,而不应当是业主委员会作为原告。

  笔者认为,在《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之后,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21条的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从中可以看出,建设单位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只是一个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实际生活中,这种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与各业主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各业主入住后,大多均按照这份合同履行,应当视为对这份合同的默认。至此,这种合同的主体实际上已经外延,委托方的主体已经扩大为全体业主,该代写论文合同对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已产生了约束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各业主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巧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合同的职责及业主大会赋予的其它职责。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选举产生的自治组织,与物业管理企业因各业主的共同利益发生争议时,在征得各业主同意后,有权对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关系作出调整,此时,建设单位只是业主中的一员,业主委员会所作的行为代表了建设单位的意思,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以业主委员会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只有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服务职能,损害了建设单位或其它特定业主的个体利益时,建设单位和其它特定业主才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业主委员会作为原告时,应当履行必要的手续,如经过业主大会或代表大会,以合法决定通过;或在业主大会章程中体现出对业主委员会的诉讼方面的授权。并且在起诉时,要将相关手续提交到法院,作为法院立案的依据。

  四、物业管理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件

  对于物业管理合同应否解除,有观点认为,对于物业管理合同,在我国的合同法分则中没有明文规定,所以判断合同应否解除,应当根据合同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要想解除合20**.

  4·法与实践色同,只有三种途径:

  1、协议解除。

  也就是说,是通过物业管理人与业主双方的协商,在达成一致后,合意解除合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2、约定解除。

  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定的条件,在合同有效成立后的履行期限内,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该条件出现后享有解除权,并通过解除权的行使消灭合同关系。如在物业管理合同中双方约定,当物业公司出现某一违约事实时,业主委员会可以解除合同。当物业公司出现约定的违约事实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依照约定要求解除物业管理合同。

  3、法定解除。

  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的履行期限内,当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也就是说,在物业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只有在一方当事人出现合同法第94条所规定的法定事由时,另一方当事人才能依法解除物业管理合同。

  笔者认为,在审判实践中大多是业主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物业公司一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审判人员在查清事实后,应当首先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言归于好;或者调解解除不规范的物业管理合同,但在庭外力争促成双方重新签订更加严密、双方满意的物业管理合同。如果办不到,而应当判决解除合同,就不应该判决继续履行合同。理由如下:

  1、是从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上说。

  《物业管理条例》第2条对物业管理所下的定义是: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那么依据这一定义,可以将物业管理合同概括定义为: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管理人受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为业主持续处理物业管理事务,业主支付报酬的合同。从中可以看出,业主与物业管理人之间其实是一种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所以物业管理合同从本质上说是委托合同的一种。既然是委托合同的一种,那么在处理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中,就应当适用合同法分则中对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法第410条对于解除合同是这样规定的:“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根据此条规定,在物业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即使双方达不成解除协议或者合同中对解除条件没有约定,物业管理人与业主也可以随时解除物业管理合同,如果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是从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出发。

  在物业管理合同关系中,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业主将物业管理事务委托给物业管理人处理,业主支付报酬;物业管理人用业主支付的报酬,用来妥善维护、保养业主的不动产及其附属设施,得以保持或增加其使用价值。一旦双方发生纠纷,业主就是想解除合同,物业管理人非要履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院判决强制履行合同,业主在不满意物业管理人的管理的情况下,就不会支付物业管理费等费用;而物业管理人在无费用的情况下,肯定也不会进行好的管理。势必就在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恶性循环,造成一种混乱的管理局面,使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审理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在业主要求解除物业管理合同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院应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如果因解除合同给物业管理人造成了损失,物业管理人有权要求业主赔偿损失。

  姜海燕 王东彦/《法学与实践》/20**年04期

篇5:商业房屋餐饮商铺租赁合同

  商业房屋餐饮商铺租赁合同

  租赁(餐)NO.

  出租人:______

  承租人:______

  出租人受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租赁房屋的所有人的委托,出租该房屋(详见附件-1)。

  承租人根据自身经营需求,欲承租该地块上的建筑物用于经营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场地和期限

  1、出租人将______租赁给承租人经营。

  2、该房屋类型为商业用房,结构为框架,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3、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起租自_________起至______日止。

  第二条:产权及租赁期保证

  1、出租人保证依法拥有该房屋的出租权,完全有权对该房屋进行出租,倘若有任何第三人对本合同下的该房屋提出权利主张,一律由甲方自行处理。

  2、租赁期内出租人有权将该房屋转让或抵押,但出租人在进行转让或抵押前应书面告知承租人。出租人有义务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条:经营范围和营业时间

  1、承租人应在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承租人在该房屋经营下列业务:______。承租人不得将该房屋用作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承租人没有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

  2、出租人认定承租人在该房屋的每天营业时间为:上午______时至下午______时,出租人有权利根据______整体商业安排及季节变化对营业时间进行调整。

  第四条:租金、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承租人承租的该房屋月租金合计为______人民币,年租金为______人民币。该房屋的租金从______,以后各年以此类推。

  2、该房屋应先付租金后使用,租金没月结算,承租人应于每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当月租金给出租人,如逾期支付,承租人从逾期之日起支付出租人每日______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直到付清全部租金为止。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周内,承租方需支付定金______元人民币。该定金自起租日始自动转为首月租金的一部分,余款自动转为次月租金的一部分。

  4、承租人租赁该房屋自行承担水、点等相关费用。支付时间、方式为接到出租人出示的水、电等部门的缴费单之日起的五天内缴清上述费用。如逾期支付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与本条第二款相同。承租人承认______为不可分割的商业整体建筑,承租人同意按使用面积承担合理的水、电损耗费用以及按使用面积合理分摊的______公共部分水电费用。

  5、出租人对______物业统一管理。

  物业管理费按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分摊,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按承租人承租该房屋______平方米,应承担物业管理费______元/月。支付时间、方式以及逾期支付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与本条第二款相同。

  6、签订本合同后,承租人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出租人保证金计:______元人民币。保证金由出租人在整个租赁期间保存。承租人不能将保证金理解为支付出租人租金的理由。本合同届满后,双方不再续订合同的情况下,此保证金中的______元由出租人在十日内退还给承租人,但不计利息。剩余部分即______元自然转变成产品售后服务保证金,由出租人保管___个月,保管期满后如无售后投诉,出租人在十日内,将此保证金退还给承租人,亦不计息;如发生顾客投诉时,出租人应首先与承租人取得联系,承租人应即时妥善处理,如承租人不能妥善处理或承租人丧失处理能力,则出租人有权作出处理。处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在产品售后服务保证金中支出。

  7、若承租放违反本合约各项条款之规定或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终止本合约,承租方同意该保证金出租方无需返还。

  第五条:出租人的义务

  1、确保承租人的合法经营不受与该房屋有关的其他第三方的干涉,使承租人能合法正常经营。

  2、出租人承担因出租该房屋所应向政府交纳的税费。

  3、按合同约定与___年___月___日将该房屋整清交承租人装修和使用。

  第六条:装饰装修

  1、承租人装修期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免收租金。

  2、由承租人自行装修该房屋(包括道具、照明设备及其他用品用具),但承租人需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出租人,并附上图纸及说明,在经征得出租人书面答复后方可进场施工。承租人不得对该房屋做任何结构上的改变或附加建筑。承租人若违反以上规定,出租人按其对建筑物的妨碍或损害程度,有权作出下述决定:A、立即停工 B、即时整改 C、没收保证金,收回该房屋,终止合同。

  3、出租人同意之装修,承租人需督促施工单位服从出租人监督管理,并承担洁场费用。

  4、经承租人装修后还房屋的装潢物,在合同终止后,除经出租人同意外,起处置权归出租人所有。

  5、承租人同意支付施工押金______,水、电押金为______并于施工开始前支付给出租人。装修完毕,经出租人检验合格,退还押金。

  6、装饰装修期间水电费用,在退还押金是一并结清。

  第七条:销售和物业管理

  1、承租人在该房屋的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商、合法经营、合法从业,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服从出租人对商品质量、服务等工作的管理。

  2、承租人有权在该房屋内自行组织各种促销活动而无需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但应报出租人备案,并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

  3、对于由出租人出面统一组织的对大多数承租人都有利的促销活动,承租人表示理解和支持,并愿意支付和承担出租人组织促销活动所支出的部分合理费用。

  4、承租人存放在该房屋内的商品、物品由承租人自己保管。承租人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在该房屋呢容留不明身份者。承租人负责该房屋内部的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出租人做好公共部位、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和环境秩序工作。出租人不承担承租人和承租人租赁的该房屋内承租人的客商、顾客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5、承租人在该房屋内陈列或销售之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应负责起售后或善后工作,如经顾客使用后发生不良反应或有损顾客权益或因此造成出租人信誉受损时,承租人应负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6、承租人在该房屋陈列或销售之商品,应使用其依法获得的商品名称、商标、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并依法纳税;所有商品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明码标价。若承租人在承租的该房屋内陈设或销售的商品发生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权益,承租人应承担由次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与出租人无关。

  7、承租人不得转让、转租、分租承包、抵押或调换承租的该房屋。

  8、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在该房屋外或在公共部位张贴、张挂或展示任何广告、宣传标语、招牌、符号、装饰、灯饰、灯饰或其他任何东西;不得设摊,不得播放影响其他商家正常经营的音乐或宣传广播。

  9、承租人应遵守出租人制定的有关______物业管理的所有规章、条例和制度。允许出租人和出租人授权的人在一切合理时间进入房屋察看物业使用状况,如发生违章出租人可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这些决定对承租人有约束力,承租人必须严格执行,纠正违章的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10、出租人应确保为承租人提供经营所需要的水、电,水量为不少于___吨/日,电量不少于___千瓦。但如承租人的实际使用量(经实际运营情况衡量)与以上设定出入在±35%,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增容费用或与之相关的处罚金。出租人应为承租人提供排污、排水、排烟、空调设施安放的合理位置,并保证承租人安放上述设施不受他人干涉。

  11、出租人应为承租人的店招牌提供合理、醒目的架设或悬挂处,并经协商有偿为承租人提供在该房屋外或公共部位,人行通道等处悬挂广告牌、指示牌的合理位置。

  12、接收到该房屋后,承租人负责该房屋范围内电力、消防设施等维修。承租人应妥善使用该房屋,保持该房屋原主体结构及外立面的完好,并积极配合出租人对该房屋主体结构的检查和维修。

  13、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责任

  1)该房屋主体结构部分发生非承租人或承租人顾客原因而损坏由出租人负责进行维修并承扣费用。如因承租人或承租人顾客原因损坏的,由承租人进行维修并承担费用。如造成损坏无法修复,则承租人应作相应的经济补偿;承租人装修改建部分的损坏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2)水以水表为界,靠该房屋一侧的管路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水表以外(含水表)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电以电表及控制箱为界,靠该房屋一侧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电表及控制箱以外(含电表及控制箱)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污水管道到该房屋外第一个窖井前(含该窖井)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第一个窖井后管路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承租人设置的隔油池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隔油池靠该房屋侧的管路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隔油池外侧管路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煤气由承租人与

  约定相互责任;弱电系统以该房屋控制箱为界,控制箱靠该房屋侧管路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控制箱以外(含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该房屋内部消防设施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承租人自行改建设施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

  第八条:承租人在签订本合同是,应向出租人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产品合格证、《商标注册证书》或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食品卫生许可证书、法人委托书及其他有关文件。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字签订之后,经双方当事人的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可变更。

  2、合同未到期之前,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提出解除合同。如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需要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的赔偿金。

  3、为使______商业业态更加合理,更有利于承租人的利益,出租人根据统一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同一区域大多数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对部分业态进行调整。承租人理解并支持出租人的调整。

  4、承租人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三个月前向出租人提出书面意向,经出租人同意后,双方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在上述期限内,承租人未曾以书面向出租人发出要求续租的通知,则出租人有权在租约期届满后将房屋出租他人,并有权在租赁期届满前与他人订立本租赁期满后起租的新租赁合同。

  第十条:违约处理

  1、出租人、承租人都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随意撤离该房屋,造成事实上停止营业三天的;

  (2)由于承租人在该房屋内的经营活动或提供的商品或商品商标构成侵权,或被指控侵权并已影响到出租人声誉或利益的;

  (3)由于承租人经营的商品质量或销售手段或服务项目及内容导致消费者投诉,承租人又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严重影响出租人声誉及利益的。

  (4)由于承租人行为导致有关行政执法只能部门给予罚款,通报批评,停业整顿等处罚;

  (5)承租人未按双方约定如期支付租金,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等费用超过十五日的;

  (6)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发生上述情况之一者,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没收保证金,要求承租人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的赔偿金作为对出租人预期利益的补偿,并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追究承租人的其他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诉讼纠纷,双方确认向租赁该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2、本合同共___页:一式四份,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各执两份。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场地位置图

  附件三:甲乙双方营业执照等相关执照及许可证等(复印件)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地址: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法定委托人:

  税务登记: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税号:税号: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委托人

  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____________ )

  及其地面建筑物的合法拥有者。鉴于______租赁此商业房屋(具体租赁范围见______与______(以下简称______)签订的《商业房屋租赁合同》中“商业房屋”之约定,以下简称“商业房屋”),委托人同意将此`商业房屋出租给______,并委托______全权负责与的一切租赁事宜。

  一、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双方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终止或提前解除之日后第______天止。

  二、委托事项:受委托人接受委托人全权(概括)委托,处理该商业房屋一切租赁和管理事宜,是唯一拥有该商业房屋及所属地的经营管理权、招商招租权、使用权、出租权、收益权等权利的权利义务人,受委托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委托人的授权,将商业房屋出租给______,有权代表委托人与______签订《商业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以下统称《租赁合同》并履行该租赁合同约定的出租方义务,取得相应的收益。

  三、委托人已知悉《租赁合同》的约定并同意其约定,在委托期限内,委托人对受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四、委托期限内,委托人取消委托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______,取消委托后,委托人本人应履行《租赁合同》项下的义务。如委托人提前解除本委托合同而另行委托的,委托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______,另行委托的委托人应书面保证其履行《租赁合同》项下义务,否则委托人本人应履行《租赁合同》项下的义务。

  五、受委托人转委托的,应获得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在授权之前,委托人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______并得到书面同意。

  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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