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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与业主)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5-08-15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与业主)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是指:

  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_____等。

  三、环境卫生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备运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环境卫生: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急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十、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__________调整;

  八、每次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机动车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非机动车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有线电视: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七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__________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购房时已向_____交纳维修基金_____元。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三、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

  五、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下第 ---- 种方式解决。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代表人: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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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别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版

  别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版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千岛湖分公司

  乙方:_____

  甲方是指:1、杭州******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是指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 ***别墅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_____

  座落位置:_____

  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业主手册》的行为。

  5.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部分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账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别墅室内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并合理收取费用。

  12.自本协议终止时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及其它物业管理材料,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业主公约》和《业主手册》。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享有与所缴纳物业管理费相符的服务。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别墅室内装修管理协议》,违反装修协议,给物业造成损害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业主公约》和《业主手册》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因甲方维护修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占用乙方自用部位、自用设施的,乙方应予以配合。

  11.不得擅自将住宅改为非住宅使用。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电梯机房、水泵间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供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

  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及房屋共用部位保洁。

  2.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门岗执勤。

  (3)巡逻检查。

  (4)安全监控。

  2.责任

  (1)协助公安部门加强治安防范,协查各种违法案件。

  (2)检查、掌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情况。

  (3)及时发现各类事故苗头,协助有关部门力争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限速、限重。

  (2)禁鸣。

  (3)按规定停放。

  (4)车辆出入管理。

  (5)泊位管理。

  2.责任

  (1)指挥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

  (2)保持小区安静。

  (3)保持道路通畅。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按照《***别墅室内装修管理协议》对业主的房屋装饰装修行为实施管理。

  七、消防管理

  1.内容

  (1)公共区域消防器材和易燃品管理。

  (2)消防监控。

  (3)义务消防。

  2.责任

  (1)消防器材和设施齐全、有效。

  (2)消防通道畅通。

  (3)发生火警,组织灭火或报警。

  八、公共绿化

  1.内容

  (1)修剪、浇灌、施肥等绿化养护。

  (2)清洁公共绿地。

  (3)除虫和必要的补种。

  2.责任

  (1)保持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

  (2)保持公共绿地整洁。

  (3)绿化植物茂盛、无缺株。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清洁,无污染。

  二、设备运行:正常、故障时间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小时。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按计划及时完成。

  四、环境卫生:整洁。

  五、绿化:按景观要求维护。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无事故。

  七、保安:热情服务、按章办事、仪表整洁、文明礼貌。

  八、消防:做好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防范工作。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立即处理,72小时内力争修复,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急修:报修后30分钟内或按约定时间准时上门维修,24小时力争修复,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十、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甲方的满意率达到95%。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物业管理费自《入伙通知书》规定的入伙之日起开始计收。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5元。

  三、地面停车位按每月每个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由乙方按物管费标准的70%向甲方交纳,空置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五、乙方出租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乙方与承租人约定由承担人缴纳的,从其约定,乙方负连带缴纳责任。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每次交纳费用时间:每季度首月5日前交纳。

  八、其它有偿服务收费另行约定。

  第五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有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 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入伙前交纳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的维修基金。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七条 保险

  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八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乙方不得擅自在小区内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牌(包括标牌、标识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物业管理费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再作调整;其它收费按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二、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缴额的3‰支付。

  三、长期不缴纳物业管理费之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向业主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调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协商或调解无效,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本协议共十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由甲方送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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