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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家庭寄养协议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儿童家庭寄养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民政部(20**)144号文《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甲方根据***同志的申请,对寄养家庭主要照料人***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家庭寄养的条件,特与***签订本协议书。

  一、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职责:

  (一)乙方自愿接收弃婴一名: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出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籍贯:_________。

  (二)寄养家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本县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被寄养儿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水平在当地人均收入处于中等水平以上。

  3.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被寄养儿童成长的疾病。

  4.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关系和睦,与邻里关系融洽。

  5.乙方的年龄必须在三十岁至六十五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乙方在寄养期间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保障被寄养儿童的人身安全。

  2.对被寄养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帮助其提高生活的自理能力。

  3.培育被寄养儿童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

  4.按国家规定安排被寄养儿童接受学龄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负责与学校沟通,配合学校做好寄养儿童的教育工作。

  5.定期向家庭寄养服务机构反映被寄养儿童的成长情况。

  6.为残疾的被寄养儿童提供矫治、肢体功能康复训练、聋儿语言康复训练和弱智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7、其他应当保障被寄养儿童权益的义务。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与职责

  (一)负责寄养协议的备案审查,监督寄养的履行。

  (二)定期探访被寄养儿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监督、评估寄养家庭的养育工作。

  (四)与有关部门协商,及时解决家庭寄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寄养协议的履行

  (一)寄养协议中约定的主要照料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经甲方同意后在家庭寄养协议主要照料人一栏中变更。

  (二)甲方从20**年3月21日认定乙方为寄养家庭。

  (三)乙方因家庭经济条件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寄养被寄养儿童时,应与甲方解除寄养协议。寄养协议解除后,被寄养儿童由甲方另行安置。

  (四)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由甲方责令其改正,必要时可以解除寄养协议;对被寄养儿童造成人身侵害的,应当赔偿。

  (五)家庭寄养经费列入低保范围,按民政部144号文第六章第二十二条执行。

  (六)其它未尽之事,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八)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编:www.pmceo.cOm

篇2:加油站收购转让合同协议

  加油站收购转让合同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zz加油站转让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位于省市县(镇)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的全部资产及该加油站的各项经营资质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加油站已有的全部资质、证照、文件批复等(见附件一《证照清单》)。

  2、编号为“  府国用( )第  号”项下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见附件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或土地租赁(承包)权(他项权,位置、面积等见附件二),具体权利由甲乙双方与该土地使用权人另行约定。

  3、加油站其他资产清单(见附件三《资产清单》)。

  二、声明和保证

  1、甲方保证对合同所涉转让标的拥有完全合法的独立权益和权利,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也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2、甲方保证该加油站为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永久性加油站。

  3、甲方保证为乙方办理并取得本次转让所需要的一切批准和授权等,确保乙方受让合同转让标的后,能够完全合法拥有或继承其所有资产、资质和权利等,并不因此而受到任何排除、限制或减少。

  4、甲方保证在合同转让标的移交之前,继续履行必要的义务,确保合同转让标的持续合法、有效,其价值、权益等不受减损。

  5、甲方保证附件中所列的加油站资产详情在各方面均真实、完整、准确;所交付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及证照均真实、合法、有效。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目标企业设立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申报材料之日起   日内,负责办理并取得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预核准的企业名称为      加油站(下称“目标企业”)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办理该加油站资产过户手续所需的相关证照、文件和资料。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甲方负责办理和完成目标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刻立公章等事项,取得工商登记部门核发的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目标企业正常经营运作所需的一切证照;协助乙方重新办理目标企业的银行基本帐号和注销原加油站名下的所有银行帐号;并将原来的加油站经营手续注销,将注销证明及新办证照原件交付乙方。

  目标企业名称及负责人等由乙方指定,经营范围至少应包括:“柴油、汽油、润滑油零售、便利店”等内容。

  (二)资产交付

  1、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

  1)将加油站全部资产和资质权利证件、证书原件等移交乙方。

  2)将该加油站现行有效及历史形成的所有票据、证照、公章、财务章、其他印鉴,文件、帐册、油站设计图纸、油站建筑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图纸、资料,油站设施、设备等的合同、发票和保修证明等相关原件及资料移交给乙方。

  上述所有资产、文件、实物等交接完毕,甲方、乙方签署《加油站移交证明》。自双方签署该《加油站移交证明》之日,乙方正式接管该油站。

  2、甲方应对加油站原雇用人员另行安排或者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接管加油站后,自主安排用工。甲方、原加油站(或油库)雇用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房产过户及证照办理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将该加油站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证项下全部权利过户(或甲方将与加油站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并负责在该合同签订后起日内将加油站所租土地的《土地他项权利证书》变更)到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并将相关的证件原件移交给乙方,办理更名所需费用、税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取得的新房地产权证上,土地使用性质须为“加油站商服用地”,土地使用类型为国有土地出让,土地使用年限自新证签发之日起算应不低于年。

  2、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办妥加油站所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批复以及消防、环保、计量、防雷设施等证照的变更手续,将批复和变更后的证照原件及现有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原件等移交给乙方。

  3、在本合同签订后www.pmceo.com的第一次成品油零售

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年审时,甲方应负责办理并取得新的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加油站经营所需的所有新核发的经营资质、证照,并将证照原件交付给乙方。

  (四)甲方负责合同转让标的移交乙方前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安全、环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向政府及公共事业单位缴纳的所有税款、规费、员工工资、保险等),并保证其不会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影响。该加油站移交并由乙方实际经营控制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让标的转让费总额为万元整(人民币,下同)(¥万元),具体包括:土地使用权作价  万元(¥万元)、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作价  万元(¥万元)、经营资质、证照等作价万元(¥万元)。

  该转让费已包含乙方因受让该加油站及相应资质、权利等而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该加油站及该地块的各种资产、资质、证照及经营资料转让所需各类费用、各种行政收费、税收等。该转让费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元),该定金可冲抵转让费。

  (二)自双方签署《加油站移交清单》),乙方实际接管该加油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元整(¥元)。

  (三)甲方全部完成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义务后十个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元整(¥元)。

  (四)在甲方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变更登记并将原件移交乙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转让费余款  元整(¥元)。

  (五)上述每笔付款均由乙方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银行帐号: 开户行: 单位名称: );上述定金及每笔转让费付款前,甲方均应向乙方出具符合国家规定并经乙方认可的税务发票。

  五、不可抗力事件

  (一)由于地震、台风、水灾、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七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由双方根据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二)如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解除,甲方应将乙方所付费用在合同解除之日全部返还给乙方。同时,乙方应按照《加油站移清单》的内容将该加油站交还甲方,乙方已作装修及改造等,甲方应作价补偿。若加油站出现毁损(不可抗力、正常磨损及乙方装修、改造等因素除外),则乙方应按价赔偿,但乙方在实际控制及经营该加油站期间的收益由乙方享有,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合同违约、解除及其处理方法

  (一)如该加油站的经营资质、证照等不能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名下,即构成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www.pmceo.com后,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收到的所有转让费,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按照《加油站移移交清单》的内容把该加油站退回甲方,但乙方经营期间的受益由乙方享有。

  (二)如甲方未能在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相应的手续,每延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天(¥  元∕天),违约金可由乙方直接从转让款中扣除;如甲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已收到的转让费,并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合同解除后,乙方按照《加油站移交清单》的内容将该加油站交还甲方,但乙方经营期间的受益由乙方享有。

  (三)如甲方未按第三条的规定办理或配合办理报批手续或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它义务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未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宜必须提供的资料的,即构成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金  元整/天(¥  元∕天)。若乙方逾期付款满天,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定金,同时将乙方已付款项退还乙方。

  七、知识产权和保密

  无论本次加油站转让是否成功,双方均应对因本合同而知悉和取得的对方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自行使用;该保密义务至相关资料被公开之日止。

  八、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传真:

篇3:遗赠扶养协议(1)

  遗赠扶养协议(一)

  遗赠人:孙**,男,一九四七年一月二十五日出生,现住**村。

  扶养人:方*,男,一九六七年二月五日出生,现住*村。

  孙*,女,一九六九年一月九日出生,现住*。

  遗赠人孙*未曾结婚亦无子女,为了使遗赠人老有所养,扶养人方*、孙*夫妇(系孙*的侄女婿和侄女)愿意承担其今后的扶养责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一、扶养人愿意承担起扶养遗赠人的责任,负责照顾遗赠人衣、食、住、行、病、葬事宜。

  二、如遗赠人生活发生困难时,扶养人应按月给付零用钱100元。

  三、遗赠人均过世后,自愿将位于*层楼房一间(土地证号*号)遗赠给扶养人所有。

  四、本协议生效后,扶养人应全面履行协议,不得遗弃、虐待遗赠人。

  五、协议履行期间,遗赠人不得擅自处分上述房产;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得享有受遗赠财产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一份,*

  公证处留存一份。

  遗赠人:扶养人:

  二00三年十一月六日

篇4:遗赠扶养协议书(1)

  遗赠扶养协议书(一)

  遗赠人(下称甲方):

  扶养人(下称乙方):

  乙方因年老在家无人照料,长期以来靠乙方***夫妻的照顾。现双方协商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并承诺按以下协议履行:

  一、甲方愿将位于***的房屋[房地产权证号:*房地证字第CC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东国用(20**)第0**4号]赠与乙方。乙方在甲方死亡后取得上述房地产。

  二、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同意与甲方共同生活,保证继续悉心照顾乙方,让老人安度晚年。至甲方死亡之前供给其衣、食、住、行、医疗等全部费用,并保证甲方的生活水平保持所在社区老人一般水平以上。甲方的饮食起居的一切照顾由乙方承担。甲方死亡后由乙方送终安葬。

  三、甲方应负对上述房屋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房地产损坏或者转让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四、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致协议解除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偿还已支付的供养费用,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劳动报酬。

  五、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致协议解除的,甲方不补偿乙方已支付的供养费用,拒绝乙方受遗赠的要求。

  六、双方应友好相处,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篇5:变更姓氏协议书

  变更姓氏协议书

  甲方(丈夫):章**,男,一九*年六月十五日出生,现住*号,身份证号码:*******。

  乙方(妻子):钟*,女,一九*年一月十三日出生,现住*号,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一九九四年七月二日在*市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有两个女儿,长女章1(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日出生),次女章2(二000年十二月十一日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并根据民族政策,子女可变更民族成分,现经我们夫妻双方协商,就子女姓氏变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长女章1姓氏跟随母姓,姓名由“章1”更改为“钟3”,民族由“汉族”更改为“畲族”。

  二、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公安机关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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