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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厨房劳务承包合同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20

  厨房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同志为代表的厨师团体(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过相互信任、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甲方愿意将其厨房 承包给乙方工作。

  一、承包期限暂定 年,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将厨房承包给乙方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共 人。每月基本工资定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万 千 佰 拾 元)。每月的工资发放为次月的 日,由乙方代表(由乙方合同签字人员)领取、自由支配。

  三、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每天营业额(包括酒水、菜肴等)保底为 元,如超出 元以上部分,按超出的总营业额的 %提成作为厨房的奖金,奖金于次月的 日连同基本工资一起发放,由乙方签字代表领取和自由支配。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工作时间为早上北京时间9:00至晚上北京时间9点。甲方负责乙方工作厨师的工作餐、住宿(集体宿舍)、节假日补贴、其他福利和超出工作时间补贴,参照相关法规与酒店其他员工同等。

  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钱与乙方非签字代表人员,如发生甲方以任何理由借钱给乙方非签字代表员工,乙方签字代表有权向甲方要求全额补偿所发生的费用。

  六、甲乙双方约定,每三个月换一次菜单,如有临时增加新菜单,相互协商解决。

  七、甲方支持乙方参加各类有利于酒店或餐厅声誉的各类社会活动。

  八、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合格设备设施和良好的工作、休息环境的义务。

  2、甲方有提供乙方工作所需工作服和安全防护设施的义务,并定期为乙方工作人员更换和清浩工作服。

  3、甲方如对乙方个别厨师技术能力不满,有要求乙方更换的权力,但甲方有为乙方更换退出成员结清工资并提供相于半月工资作为遣散路费的义务。

  4、乙方须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如乙方违反相关店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做出正当处罚。

  5、乙方所有员工涉及到地方行政管理等部门收费(如暂住证费、健康证收费、上岗操作证费、培训费等等)由甲方负责支付。

  6、甲方为乙方管理及技术保密,如发生泄露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在保证餐厅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人员休息、请假等事宜。

  2、在保证酒店或餐厅正常运作和足够技术力量情况下,厨房人事权利归乙方代表。

  3、乙方有遵守和执行酒店制定的各项指标和制度的义务。如卫生要求、菜肴出品要求、安全操作要求、控制人为浪费的要求、设备设施保管的要求。

  4、乙方技术人员变动,提前三日与甲方协商解决。

  5、乙方主要对甲方提供的食用材料进行加工,其它如洗碗、清洁餐厅卫生、传菜等工种不在本劳务合同范围内。厨房原料由乙方报单,甲方负责购买,乙方有权退回(拒用)一切不合格原料。因原材料不合格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由甲方负责。

  十、工伤事故的处理方法:

  乙方在厨房工作期间,如正当操作情况下出现

  的受伤等事故视为工伤,由甲方负责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如遇餐厅转让或产权发生变更,甲方须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在后来的法人不留用乙方的情况下,甲方须结清所有工资并补偿乙方半个月工资。如遇到非典、地震、战争、社会骚乱等不可抗力原因则按相关法规处理。

  十二、提前终止合同的处理方法:

  1、如果甲方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须结清所有工资并补偿乙方半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2、如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赔偿半个月基本工资给甲方作为找厨师的费用。

  十三、违约的处理办法:

  1、欠发工资或奖金十天以上视为违约。

  2、双方未按协商www.pmceo.com的方法提前终止协议视为违约。

  3、工伤事故未按协议方法处理视为违约。

  4、双方中一方刻意刁难对方视刻意刁难方违约。

  如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半个月基本工资。在工作岗位上由执行总厨代理执行。

  违约赔偿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由共同确认的第三方调解解决,调解不成功,可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四、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合同在执行中,经双方协商可修改条款,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条款执行,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酒店或者餐厅印章)

  甲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甲方公司常驻地址:

  甲方工商营业执照号:

  甲方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乙方代表签字、私人印章或手印)

  乙方厨师代表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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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关系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关系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劳务合同在实践中较易混淆。笔者以多年从事劳动争议纠纷的实践出发,结合具体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试总结劳动合同与其他两种合同的区别,为正确处理相关案件提供思路。

  案例:某甲长期为一商店运送货物挣取劳务费。一日,某甲因有事临时让某乙代其为商店运送货物,每日支付劳动报酬80元。谁知,某乙在第二次运送货物途中遭遇不幸身亡。肇事车辆逃逸,查无下落。某乙家人要求某甲与商店老板共同赔偿因某乙死亡造成的损失,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某乙家人以某乙与某甲和商店之间具有劳动合同关系要求按工伤处理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某乙死亡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及其家人能否向劳动仲裁委主张权利,涉及某乙与某甲之间以及他们与商店之间的法律关系。此案例中,某乙与某甲是雇佣关系,某甲与饭店是劳务关系,他们与商店之间都不具有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合同关系与雇佣合同关系以及劳务合同关系有什么具体区别呢?

  一、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劳务合同的定义: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双方劳动权利为主要内容订立的协议。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提供劳动,雇用人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务合同是一方为完成某项工作而使用一方提供的劳动为此而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劳务合同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报酬,但细分析其法律特征则仍可看出其不同之处。

  二、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的区别: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雇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和受雇人,而且雇用合同的雇主只能是自然人。接受劳动一方的不同是构成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主要区别所在。

  2、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雇佣合同的劳动报酬则主要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法律不过分干预。其他诸如劳动保护、保险福利等方面,现行法律也只针对劳动合同做出规定。由上可见,法律对劳动合同的干预程度要高于雇用合同。

  3、法律渊源不同。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调整,是独立的合同种类;雇佣合同属民事合同的一种,由民法和合同法调整。

  4、解决纠纷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采用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合同纠纷不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雇用合同是民事合同,审理机关是人民法院,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无须经过仲裁,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劳务合同提供劳动一方主体的多样性与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一方只能是自然人有重大区别。

  2、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为需方提供劳动,双方之间的法律地位从始至终是平等的。

  3、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4、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分配性质,工资除当事人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如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涉。

  5、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不同。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

  了解了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及劳务合同的区别,让我们再分析本文开始时的案例。某甲以个人名义要求某乙代其送货并支付劳动报酬,与某乙具有雇佣合同关系,根据相关规定,雇主应承担受雇人在执行受雇事务时造成的自身损害的后果,因此某甲应承担某乙死亡给其家人造成的损失;商店让某甲为其送货并支付报酬,某甲并未成为商店一员,不受商店管理和约束,因此商店和某甲之间是劳务合同关系,根据劳务合同风险由提供劳务方自负的原则,商店不承担某乙死亡的责任。由于此案中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因此,某乙家人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是不对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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