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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合同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20

  房地产开发合同

  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项目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万元(其中:征地费万元,开发费万元,建筑安装费万元)。投入资金规模万元,甲方出资万元,分次出资,每次出资万元,预收款万元;乙方出资万元,分次出资,每次出资万元。

  合作方式:

  各方负责:

  甲方:

  乙方:

  经营方式: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

  2.决算编制:

  3.3.财产清偿:

  利润分配:

  违约责任: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行开户管理。

  2.方经济责任由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方愿以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副本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采编:www.pmceo.cOm

篇2:房地产项目策划全程总代理服务合同

  房地产项目策划全程总代理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zz市*区*

  电话:**** 传真:***

  乙方:**市**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城东部工业区**栋二层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 "房地产项目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 "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策划全程总代理,负责本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调研、监控等代理事宜。(如甲方需进行更专业的定量市场调查,应委托第三方专业市场调研公司,乙方配合参与,该委托行为需征得甲方同意)

  二、服务范围:

  1.广告市场调研

  2.本项目理解及概念提升

  3.广告推广策划,并提供广告推广策划方案

  4.本项目全程广告推广策划及执行计划制定

  5.广告策略及创意构想

  6.媒体广告设计实施

  7.公关活动计划

  8.公共资源的整合:应甲方要求介绍第三方专业公司

  9.本项目全程跟进服务

  10.本项目全程宣传实施:提议、筹划、设计展览及交易会,包括应甲方的要求聘请及监控第三方工作。

  11. 第三方工作监控:对甲方或乙方直接委托的第三方提供的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活动组织、协助商业广告片的拍摄、广告软文撰写等服务进行监控。

  服务范围不包括媒体发布代理。

  服务方式: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清单,并将成品稿件源文件以光盘形式交付甲方,经甲方签署书面确认,该确认书作为合同履约依据,同时作为甲方对乙方工作的验收付款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三、服务期限:服务期为八个月,从20**年4月1日至20**年11月30日止。

  四、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就上述工作内容向甲方收取广告策划月度服务费、第三方制作费、出差差旅费具体收费如下:

  1.全程策划、设计、服务费: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元。合同签定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20%(计人民币**万元整¥100,000元)作为定金,其余服务费甲方在20**年5月至20**年12月间的每月10日,与乙方结算上一个月的剩余的服务月费。【其计算方式为:(总服务费-定金)÷8】。则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计人民币**万元整¥*,000】。若在以上付款时间内因法定休假而无法按期付款时,付款时间按假期顺延(但不应超过3个工作日)。。

  2.第三方制作费:

  涉及的第三方制作的费用,须经甲方认可,由甲方支付(第三方费用具体指乙方无法独立完成,经甲方同意后,借助第三方资源完成后发生的成本费用)。第三方成本费用具体指:广告导演报价、平面摄影师报价、租图费用、菲林片及打样制作、调研公司报价、高精度电分扫描、除中文以外的任何语言翻译、户型图渲染、演员费用、购买物料、印刷等,双方视具体情况另行签订单项制作合同。乙方自行拍摄用于项目宣传的照片费用(胶卷、冲洗、扫描、电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出差差旅费:

  根据项目推广工作需要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乙方将委派专案服务组成员(2人)前往zz进行阶段性重要工作沟通,乙方承担服务期内前往zz工作沟通的差旅费。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均已含税金,涉及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服务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文字资料和相关的各种批文,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书面形式认可方可定稿。

  3.甲方应指定一位代表与乙方沟通,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甲方意见经甲方代表签署后生效。甲方指定代表阶段性更换时,需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4.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和传真),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5.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设计稿后应尽快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6.甲方应按合同所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接甲方

  营销策划代理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并为甲方的资料和推广计划保密。甲方对乙方工作提出建议和修改的,乙方需进行修改直至工作完成。

  2.乙方应于合同期内,为项目阶段性工作进行4次或4次以上提案。并每月于月末与甲方共同商定次月推广计划及工作内容。

  3.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以保证各项工作按节点完成,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输出、制作、发布等业务,若乙方工作结果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因工作延误造成的损失。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中需要甲方另行承担的费用均应经过甲方的事先书面认可,否则乙方应为该项行为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费用。

  4.乙方所承接甲方所委托的业务,需按双方事先约定之节点完成,如不能按时完成,甲方有权视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5.乙方有义务保持自身服务团队稳定,合同期内项目组如有个别人事变动需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6.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方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7.若甲方付款无正当理由预期达二个月以上,乙方有权暂停设计、制作等实质性活动,直至甲方付款为止。

  8.合作期结束后,乙方仍需完成甲方在合作期内提出的本合同服务内容以内的工作任务。

  9.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他人,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0.服务期内所有由乙方策划、设计的作品,乙方有署名的权利,其他著作权由甲方享有。

  11.对转委托第三方完成的服务或产品,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12.乙方对甲方的付款需支付**市税务局认可的**市本地发票以及甲方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证明。

  六、知识产权及人身权:

  1.乙方依据本合同完成之作品或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的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将上述资料存入光盘提供给甲方保存。未经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作品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事项。

  2.乙方就广告和宣传物的出版、发布、制作、展览等事宜以及向甲方提供任何创意、文案、作品、成果和咨询意见等,如涉及著作权、商业秘密、商标权、商号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第三人权益的,乙方应与美工师、摄影师、模特儿、演员以及相关权利人签署使用许可合同,并保证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服务和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不违反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由乙方负责处理相关法律纠纷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甲方因此受到任何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受到的全部损失。

  七、不可抗力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自然灾害及因国家法律政策变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范围内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将相关事件、可能引发后果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在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交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及本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与责任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的报告。

  八、合同终止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目的。

  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4.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5天内,甲方须支付乙方在合同终止前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所有已完成的服务费用;未完成的服务若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完成的,乙方应完成,本合同各条款继续对该等未完成的服务有效,并且该等服务费在服务完成后15天内结清费用。

  九、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附件:付款资料证明】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认可的报价、建议书、工作任务书、协议等均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期满之日终止。

  3.在服务期届满前30天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约。如需续约,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方发送的通知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方的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如若地址有更改,须自变更之日起一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凡按各方最后地址送达的通知或其他有关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市**广告有限公司

  地 址:zz市**** 地 址:**市****区B1栋二层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章:签 章: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付款资料说明

  一、帐户名称: **市**广告有限公司

  二、帐号: ******

  三、开户行: **银行**支行

篇3:知名房地产公司土地合同审批作业指引

  知名房地产公司土地合同审批作业指引

  1.目的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土地合同的法律风险,规范土地合同的审批流程,特制定本作业指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深圳公司及深圳区域中心内各下属房地产公司(指深圳区域中心下属广州、中山、东莞等公司,下同)对外签署的所有土地类合同的审批。

  3.名词术语

  3.1.土地类合同:专指涉及土地获取的合同、补充合同、意向书、承诺书等,包括以获取土地为目的而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资金共管协议、项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统称土地合同。

  4.职责权限

  4.1.区域中心内各下属房地产公司项目发展部:

  4.1.1.根据本公司项目发展专业主管领导的授权,组织合同谈判并负责土地合同文本的起草、专业评审及修订;

  4.1.2.负责将经本公司第一负责人认可的土地合同文本上报区域中心进行合同会审,并按照区域中心的要求进行修订;

  4.1.3.土地合同经区域中心及集团同意签约后,负责按照签约条件予以执行及后续跟进。

  4.2.区域中心项目发展部:

  4.2.1.负责组织深圳公司土地合同的谈判、合同文本起草及修订,并负责跟进已签约合同的执行;

  4.2.2.负责组织土地合同在区域中心层面的会审,包括合同技术性讨论,并负责落实各专业意见;

  4.2.3.负责向区域中心领导层提供该土地合同能否签约的建议。

  4.3.区域中心最高领导:

  4.3.1.批准土地合同的签署。

  5.工作程序

  5.1.组织新项目土地工作小组:

  5.1.1.本公司可根据项目情况,授权项目发展部组织由公司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新项目土地工作小组,特殊情况可增加设计、工程、成本等相关专业人员,上述专业人员均由其所属部门负责人指定、项目发展部核准;

  5.1.2.对情况复杂的项目,下属房地产公司自身缺乏相关专业人员的,可报请区域中心项目发展部予以人员支持、协调,甚至由区域中心项目发展部提前介入,通过组织区域中心层面的技术性讨论的方式给予支持;

  5.1.3.工作小组一经成立,非遇特殊情况,在该项目未终止前,成员不予变动。

  5.2.土地合同版本管理

  5.2.1.除政府规定的格式合同外,土地合同的版本一律由我方提供,不得使用合作方提供的版本;

  5.2.2.合同谈判过程中,确保土地合同的修订由我方进行,严格控制合作方人员修改我方正在使用的电子版本。

  5.3.土地合同谈判:

  5.3.1.组织土地合同谈判的项目负责人,由本公司项目发展专业的主管领导指定并授权;

  5.3.2.谈判过程中涉及土地价格、合作方式、付款节奏等对项目收益有重大影响的承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本公司第一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对外做出。

  5.4.土地合同的起草、修订、向对方出示及初步定稿

  5.4.1.土地合同由项目负责人起草,并根据实际谈判情况进行修订;

  5.4.2.土地合同由法律人员协助审核修改,保证合同内容实现谈判目的并有效降低风险;

  5.4.3.谈判过程中需要向对方出示土地合同文本的,须经本公司项目发展专业的主管领导同意后向对方出示;

  5.4.4.合作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文本,经本公司第一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作为初步定稿进入区域中心合同会审。

  5.5.土地合同会审

  5.5.1.下属房地产公司项目发展部向区域中心项目发展部提出合同会审的申请,同时上报已经公司第一负责人审批同意的土地合同初步定稿,附项目相关背景资料;

  5.5.2.区域中心项目发展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召集区域中心项目发展专业的主管领导及法律室、财务部等相关专业部门参加土地合同会审,下属房地产公司须详细介绍项目的背景资料和有关法规、政策的情况,区域中心项目发展部汇总各专业部门的会审意见,责成下属房地产公司就土地合同进行修改;

  5.5.3.为提高效率,土地合同会审中涉及集团企划部介入的工作可与区域中心项目发展部并行同步进行。

  5.6.土地合同审批及签署:

  5.6.1.下属房地产公司确保按照区域中心合同会审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后,经合作方认可即可定为最终稿,并进入合同审批流程;

  5.6.2.下属房地产公司在本公司内的土地合同审批具体流程为:项目负责人 →项目发展部负责人 → 本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 本公司主管项目发展领导 → 本公司第一负责人,此流程完成后进入区域中心审批流程;

  5.6.3.区域中心审批流程为:区域中心项目发展部负责人→ 区域中心项目发展部指定参与审批的区域中心其他部门负责人 → 区域中心主管项目发展领导 → 区域中心最高领导,其中存在付款的土地合同必须经过区域中心财务部审核,非政府格式合同必须经区域中心法律室审核;

  5.6.4.土地合同经区域中心审批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须报集团批准的由区域中心报集团审批;

  5.6.5.土地合同完


成全部审批流程后,由本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签署,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所签署文件与完成审批的文件完全一致。

  5.7.土地合同的保密

  5.7.1.区域中心内土地合同的保密操作按照深圳公司《公司秘密信息管理规范》执行;

  5.7.2.除与政府签署的格式合同外,所有土地合同均为区域中心永久绝密文件;

  5.7.3.土地合同审批过程中所涉及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应该对本部门接触土地合同的人员范围及保密工作负责;

  5.7.4.项目负责人在建立、传送、保存土地合同电子文档时应设定文档密码,并对每一版本按时间顺序统一编制版本号,土地合同所有接触者应注意合同电子文本的保密、妥善存放;

  5.7.5.土地合同文本应统一由项目负责人对外提供,并只能对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传送,如需向相关部门的其他人员传送,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授权,其他任何持有人无权对外传送;

  5.7.6.打印的土地合同文本使用后须全部销毁,确有必要保存一天以上的,打印人保证不被他人取阅;

  5.7.7.土地合同签署后,项目负责人将原件放置档案室存档,并不得留存签署文件的复印件。

  6.支持性文件

  6.1.VKSZ/QP/PR001《项目论证程序》

  6.2.VKSZ/RL/GO001《公司秘密信息管理规范》

  7.相关记录

  7.1.《土地合同审批表》

篇4:绿航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绿航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实现合同管理制度化,防范控制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加强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的各类合同、协议,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和服务合同等一切合同管理;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承办合同签订相关事宜,合同的签订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公司所有合同均由综合部入档管理,承办部门应该及时将合同正本入档;

  四、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负责制,为防范合同法律、涉税等风险,所有经济合同在签字盖章前需按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相关部门会审流程。

  五、管理职责

  1、合同承办部门责任: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所有条款承担直接责任。负责合同调研、谈判,形成合同谈判会议纪要,草案起草;确定合同会审部门;组织合同会审、审批;组织我方履行义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对方履行情况,承办合同档案入档管理等工作;

  2、合同会审部门职责:合同会审部门对合同相关条款承担管理责任。负责对合同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政策规定等问题提出审查意见。各部门第一负责人是合同会审的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因故不能会审的,要授权本部门专人负责会审,部门第一负责人及其授权人要对合同会审意见负责;

  3、合同档案管理职责:综合部档案员要做好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主动与各承办合同的部门对接,及时将相关资料收集入档;

  六、法律咨询合同承办部门应将草拟的合同样本,通过电子邮件传递给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审查(Email:,审查后的电子会签合同文本应分别)回传合同承办人和集团公司特设的邮箱(Email:,以便在合同盖)章时备查,如合同承办部门草拟的合同样本,由专人送达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审查,合同承办部门应将法律顾问审查的合同文体复印件送交集团公司综合部;⑴承办单位填制《合同会审单》,附合同草案,传会审部门进行合同审查。涉及多专业、多部门的重大合同,合同承办部门要组织专题会议,对合同进行会审;会审部门会审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并要求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⑵如合同无需会审,承办单位在《合同会审单》签署意见;

  七、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相关部门会审后,合同经办人将合同正副本及相关资料提交法人或总经理签署意见。合同经法人或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印章管理部门方可盖章;

  八、合同订立后,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将合同正本送达综合部入档管理,合同副本分送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备查;

  九、除公司总经理同意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对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十、合同发生变更或解除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管理部门,并将变更或解除的合同文本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解除;

  十一、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事项,应按合同条款规定处理,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管理部门或总经理,不得自行决定;

  十二、合同争议或变更事项其协商结果须形成书面协议,作为原合同补充协议并遵照执行;

  十三、合同纠纷协商不成,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综合部50负责保存、整理、收集完整的合同文件、资料,并协助律师向有关机构提请,仲裁或诉讼;

  十四、凡订立、变更、解除的合同,加盖合同专用章方可生效;

  十五、合同专用章由集团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借用或以其它印章代替合同专用章,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印章保管人对违反印章管理规定造成的后果负责;

  十六、档案员对生效的合同要进行分类、整理、立卷、统一装订归档,如需调阅,根据需要按档案调阅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查阅;

  十七、公司对以下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1、不按本制度规定签订、履行合同的;

  2、合同承办部门及经办人在签订、履行合同时不尽职尽责的;

  3、合同经办人在签订合同后,不按时将合同正、副本送归集团公司档案员和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的;

  4、合同承办部门、合同经办人或档案管理员遗失或擅自销毁合同及附件的;

  5、应追究而未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

  6、在合同管理、签订、审核、履行过程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7、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

  8、不履行内部管理程序、超越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

  9、泄露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有关机密的。

  十八、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补充和修改。

  后附:合同会审单 合 同 会 审 单 年 月 日 合同送审编号: 合同名称 供货(提供劳 务)单位名称 合同经办单位 (部门)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要点及定 价依据 合同 经办人 要求会审部门 及内容要点 合同无需会审 意见签署

篇5:房地产公司合同评审控制工作程序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合同评审的控制,明确顾客对产品的要求及公司具备满足这些要求的能力,确保合同得以顺利履行,满足顾客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合同的评审工作。

  3.职责

  3.1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合同评审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评审;

  3.2策划营销中心负责房屋销售、租赁、代建合同评审的组织、记录以及合同的签订、修改等工作;

  3.3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对合同资金付款计划、履行合同的资金运作计划进行评审,负责融资合同评审的组织、记录以及签订和修改等工作,;

  3.4工程部负责对合同的工程技术可行性、安全性进行评审;

  3.5审计部负责对合同的条款的严密性、属实性进行评审。

  4.控制程序

  4.1房屋销售合同的评审

  4.1.1公司开发项目开盘前的销售方案以及集团购买、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房屋销售合同采取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在开盘前或合同签订前,由公司经营副总经理主持,策划营销中心组织工程部、财务与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工作部、审计部召开评审会,对销售方案或合同草案进行评审:

  a)策划营销中心负责提供销售方案或销售合同草案,并对其中的销售方式、产权证书办理要求以及对方资信程度等进行评审;

  b)工程部对其中的销售面积、工程项目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及工程保修等条款进行评审;

  c)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对其中的销售价款、付款方式等经济条款进行评审;

  d)总经理工作部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评审;

  e)审计部对合同的严密性、属实性进行评审。

  策划营销中心负责评审会议的记录,编制销售方案或填写"合同评审表",由参加评审人员填写意见并签字,交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4.1.2零散房屋销售合同的评审

  对于散户购买或者集团购买、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房屋销售合同作为零散房屋销售合同进行评审。

  在合同签订前,由承办人负责对合同草案内容对照已经批准通过的销售方案进行评审,无异议时,办理合同签订前的巡签手续,执行Q/TZH-WI-005《合同管理制度》。

  对于顾客的特殊要求或超出销售方案的要求,应填写合同评审表,讲明这些要求,由策划营销中心、工程部、财务与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工作部、审计部进行书面评审,公司经营副总经理批准。

  4.1.3对销售合同中不明确或无法满足的内容,由策划营销中心记录,联系顾客进行协调,达成一致。

  4.2房屋租赁合同的评审

  4.2.1对公司物业的租赁方案及一次性租赁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采用会议评审方式进行评审,在方案确定或合同签订前,由策划营销中心组织工程部、财务与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工作部、审计部召开评审会,对租赁方案或合同草案进行评审:

  a)策划营销中心对其中的租赁方式、承租人的有关要求、承租人的资信程度、租赁用途的合法性等进行评审;

  b)工程部对合同所涉租赁房屋的质量和使用功能、维修条款等进行评审;

  c)财务与资产运营部对其中的租赁价格、付款方式等经济条款进行评审;

  d)总经理工作部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评审;

  e)审计部对合同的严密性、属实性进行评审。

  策划营销中心负责评审会议的记录,填写"合同评审表",由参加评审人员填写意见并签字,交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4.2.2租赁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签订前,由承办人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草案内容进行评审,办理合同巡签手续,执行Q/TZH-WI-005《合同管理制度》。

  4.2.3对合同草案中不明确或无法满足的内容,由策划营销中心负责联系顾客进行协调。

  4.3融资合同评审

  4.3.1开发项目经过可行性研究和投资决策后,由财务与资产经营部负责根据"项目运作方案"中规定的融资方式和要求,联系贷款人,洽谈有关的融资事宜。

  4.3.2在合同签订以前,由财务与资产经营部组织总经理工作部、审计部召开合同评审会,对融资合同草案进行评审。

  a)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对对方的资信程度、资金用款计划、借款期限及利率、还贷资金来源及还贷计划、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评审;

  b)总经理工作部对合同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评审;

  c)审计部重点对合同的严密性、属实性和相关财务条款进行评审。

  4.3.3财务与资产经营部负责评审会议的记录,填写"合同评审表",由参加评审人员填写意见并签字,交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4.3.4对合同草案中不明确或无法满足的内容,由财务与资产经营部记录,联系贷款人进行协调。

  4.4代建合同的评审

  4.4.1工程项目经过可行性研究后,在合同签订前,由策划营销中心组织工程部、财务与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工作部、审计部召开合同评审会,对代建合同草案进行评审:

  a)策划营销中心负责对其中的代建方式、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对方资信程度等进行评审;

  b)工程部对合同草案


的规划设计要求、房屋造价、使用功能要求、工程进度及质量要求、工程技术可行性和安全性等进行评审;

  c)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对其中的资金使用计划、代建费用的收取方式及项目的财务分析等合同条款进行评审;

  d)总经理工作部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评审;

  e)审计部对合同的严密性、属实性和相关财务条款进行评审。

  4.4.2财务与资产经营部负责评审会议的记录,填写"合同评审表",由参加评审人员填写意见并签字,交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4.4.3对于合同草案中不明确或无法满足的内容,由财务与资产经营部记录,联系对方进行协调,达成一致。

  4.5通过评审,应确保合同草案或评审方案的内容达到:

  a)条款完备可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

  b)内容合法有效,用语规范严密;

  c)确保顾客合理需求得到完整体现;

  d)公司具备满足顾客要求的能力。

  4.6合同的签订

  4.6.1经过评审通过的合同草案,由承办部门依据Q/TZH-WI-005《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前的巡签,与顾客正式签订合同。

  4.6.2合同签订后,由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正本交总经理工作部存档,副本送交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

  4.7合同的变更

  4.7.1对顾客提出的合同变更由承办部门填写"合同履行跟踪表",说明变更内容和理由,由原相关评审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及时下发相关部门执行。

  4.7.2对公司提出的合同变更,由承办部门负责通知顾客,并及时征求顾客同意后,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4.7.3合同重大变更应重新组织相关部门评审。

  4.8合同的解除

  4.8.1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开发经营的实际和顾客的要求,进行合同解除。

  4.8.2合同承办部门填写"合同履行跟踪表",说明合同解除原因,由原合同评审部门审核签字后,交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由承办部门负责通知顾客,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4.8.3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指导承办部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索赔工作,重大合同变更和解除的违约索赔应由承办部门会同总经理工作部共同进行。

  5.质量记录

  5.1QR04-01合同评审表

  5.2QR04-05合同履行跟踪表

  6.支持性文件

  6.1Q/TZH-WI-005《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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