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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职业培训协议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10

  员工职业培训协议书

  为了提高员工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为确保员工圆满完成培训学业,并按时返回公司工作,公司与受训员工订立如下协议:

  一、公司同意该员工赴 学习 ,学习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实计为期 。

  二、受训员工应按公司指定或公司约定的学校及专业就学。如需要变更,应事先及时通知公司,并得到公司的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三、受训员工学习时间,计入工作时间之内,按连续工龄累计。

  四、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 %支付;奖金按通常支付额的 %支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受训员工作为在册人员处理。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册人员处理。受训员工受训期内不享受年度休假。

  五、受训期间医药费用按在职人员对待。但由于本人过失或不正当行为而致病(伤)者除外。当受训人员患有不能继续学业的疾病时,应接受公司指令,终止学习,返回公司,并依有关规定处理。

  六、受训员工在学习期间,必须每隔 天(即每年 月 日前)向公司人事部书面报告学习情况,并附学校有关成绩等记录。

  七、受训员工应自学遵守培训校方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校方处分的,公司将追加惩处,视同在本公司内的严重过失。

  八、受训员工的学费由本人承担 元,由公司承担 元。

  九、受训员工辞职,其司龄在一年以内则需由公司交纳公司负担部分的全部培训费用;二年以内向公司交纳公司负担培训费用的50%,三年以内交纳25%;三年后则可免交培训费用;因违纪被公司辞退的员工亦照此办理。

  十、在培训期间,受训员工接受公司交付的调查或出差,差旅费按员工差旅费规则支付。

  十一、培训结束,受训员工应及时返回并向公司报到

  十二、为确保上述协议规定的执行,受训员工应在就学前向公司交付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作为保证金。受训员工如有逾期不归,受训期从事超越学习范围的业余活动或擅自更改培训方向与内容等行为,若涉及法律责任,由该员工自负,与本公司无关,其保证金归公司所有。受训员工圆满完成学业,无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按时返回,在向人事部报到后半月内,公司退还保证金。受训员工若未通过结业考试,公司将从其保证金中扣除与本次培训相关费用(含学杂费、书费、调研费、实习费、上机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后,退还其保证金余额。

  十三、受训员工在学习期间成绩优异,有杰出表现,公司将视情况给予奖励。

  ××公司(签章): 受训员工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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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员工培训协议管理办法

  员工培训协议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培训协议签订及执行的全过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全体员工。

  三、须签订培训协议的范围

  凡由公司出资进行的所有培训活动,当培训费用达到一定限额时,均需签订培训协议。

  四、培训费用与服务年限

  1.培训费用与服务年限的挂钩情况见附件《培训费用与服务年限对照表》。

  2. 培训协议的签约时间应在培训申请人到财务部请款之前,达到签约限额的培训申请人须持培训协议书方可在财务部请款。

  3. 服务年限的起始日:

  当培训申请人签第一份培训协议时,其服务年限的起始日从该申请人的当期劳动合同终止日起计;

  当其签第二份培训协议且第一份培训协议还未到期时,其服务年限的起始日从上期的培训协议终止日起计;

  以此类推;

  累加后的最后期限与该培训申请人最后一次签约时间的间隔:

  高层经理不超过8年,超过8年的作8年计算;

  中层经理不超过6年,超过6年的作6年计算;

  普通员工不超过4年,超过4年的作4年计算。

  4. 助学金服务年限的起始日:

  自助学项目学习结束后获得证书之日起计;

  若助学金协议签订前该申请人已有一份未到期的培训协议,则将该协议的到期时间与助学项目学习结束的时间相比较,以较晚的一个时间作为助学金协议服务年限的起始日。

  五、培训协议的执行、转移、终止与赔偿

  1.协议的执行

  培训协议是严肃的法律文本,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须严格地遵守和执行;

  培训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到期而培训协议未到期时,该申请人需按《员工劳动(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第九条续签劳动合同;

  培训协议与劳动合同相辅相成,均是对公司和员工共同的保障和约束,但培训协议不依附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合同的到期和终止不影响培训协议的效力。

  2. 协议的转移

  培训申请人在集团范围内调动时,培训协议跟随其档案一同转移;

  培训协议的服务累加时间不予重新计算,培训申请人同样承担遵守培训协议的义务;

  在调入新公司后若产生新的培训协议,按本办法在前期基础上累计服务年限。

  3. 协议的终止

  培训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培训协议未到期,培训申请人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在申请人按协议支付相应赔偿后该协议终止;

  培训协议未到期,培训申请人被公司开除,申请人按协议支付相应赔偿后该协议终止;

  由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的被精减人员在离职时可终止培训协议,不予赔偿。

  4. 协议的赔偿

  提前终止培训协议,培训申请人应赔偿的基数为:

  赔偿基数=(培训费用+差旅费+工时费)÷应服务年限×剩余服务年限;

  工时费=培训当月工资÷30天×培训天数;

  服务年限折算到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

  若有多个培训协议,则每个培训协议分别按上述公式计算,所得赔偿基数总和为该人员最终需进行赔偿的基数。

  司龄2年以下(指最后一次培训协议签约时)的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离职人员按赔偿基数的100%赔偿;司龄2--4年的人员按基数的8www.pmceo.com0%赔偿;司龄5年以上的人员按基数的50%赔偿;

  因纳入外部公开课管理的参观考察活动所签的培训协议,终止协议时按上述方法计算后的赔偿金额的50%进行赔偿;

  助学金项目的培训协议须100%赔偿方能终止。

  因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如盗窃、斗殴、赌博)、或因过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被开除人员按赔偿基数的100%赔偿;

  其它被开除人员按赔偿基数的80%赔偿。

  六、豁免

  经总裁签字同意的特殊的培训活动可免签培训协议、缩短服务年限或提前终止培训协议。

  七、执行及解释

  1.本力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前期管理办法将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和修改;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3.本办法解释权归属集团培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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