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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水浸故障的报告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4-10

  收 文:总经办

  发 文:**豪廷管理处

  抄 送:

  主 题:关于自来水公司消防系统调压致使10幢电梯水浸严重故障的报告

  文 号:JYHT-GS*W-0804026

  报 告

  20**年4月22日上午11:30左右,保安部巡查时发现**豪廷10幢消防楼梯间有大量水流顺着梯级往下流淌,电梯门亦有滴水,电梯发生故障、显示屏闪烁停在2楼,于是上报管理处。获悉情况后,管理处马上安排人员到现场处理。发现11层的消防栓水管盘管与主管的接口脱落,大量水流喷射出来,原因是由于自来水公司调整消防管网压力,可能是调压过高或原来安装不牢固,因而导致上述情况的发生。管理处已第一时间联系正在调整管网的自来水公司人员将消防供水水阀关闭,管理处电工将电梯供电电源关闭,但由于漏水严重,电梯轿厢已严重淋水。

  同时管理处联系了电梯公司,从维修人员处了解到电梯及轿厢及电路板已被淋湿,未干爽前暂不能检修,故电梯所出现的具体故障需检测后才能确定,要等待两天左右时间晾干后才能接通电源进行检修确认故障问题,管理处已出具通知张贴在电梯门口告知相关住户。

  同日上午更早时间,清洁阿姨在1幢搞清洁时发现15楼的消防水管有渗水现象,管理处及时通知了工程部人员到现场处理,由于及时发现,避免了电梯进水。后来管理处陆续接到报告:商铺1107、1090漏水;8幢-1层天花漏水;11幢11楼水防栓胶管被水压压爆,管理处也一一通知了工程部。工程部人员回复:由于供水公司施工人员在调节消防水管水压时把水压调得太高了,导致消防水管爆裂。

  此次事件责任在于消防系统施工单位;为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施工管理方面需引起重视、予以加强;同时管理处在上次11幢电梯电路板水浸短路时已建议公司考虑在每层电梯的入口处设置合适的门槛,以防止流水进入电梯,但并没有落实。经此事件后,管理处特请公司重新考虑此提议,以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报告!

  **豪廷管理处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采编:www.pmceo.cOm

篇2:花园小区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合同编号:

  花园小区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使用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维保方):

  为使甲方及乙方安全、正确和方便地使用本项目的电梯与自动扶梯等相关设备,并保证其设备完好和正常运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就乙方为甲方**花园的**台电梯(含客梯、消防电梯)设备提供标准维修保养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双方按照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保养服务内容条款。

  第一条日常维修保养的电梯

  一、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下列《电梯维修保养及金额明细表》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二、《电梯维修保养及金额明细表》:

  梯号电梯品牌型号规格层/站台数保养金额(元/月/台)保养期限保养费小计(元/年)

  电梯保养费合计人民币:整(¥:元整)

  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等国家、广东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甲方要求完成电梯的半月、月、季度、半年、年维修保养项目及本合同约定的维修保养项目,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一、实施日常维修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等国家和广东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条例。

  二、乙方保养质量应满足《电梯保养作业要求及标准》的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驻场:乙方(□是 R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已经包含在日常维修保养费中)。

  四、除上述标准外,乙方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必须确保由持有电梯维保上岗资格证的员工进行维保工作 。

  第四条维修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12个月,自20年 2 月1 日至20年 1 月 31日止。合同期内,如乙方维修保养质量及配合度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更换维修保养单位。合同期满若乙方的维修保养质量及配合度能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双方可续签合同。

  第五条维修保养费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维修保养费为:每月人民币元整(小写:¥),每年人民币元整(小写:¥)。

  本合同采取总价包干方式。乙方是根据本合同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技术规范并满足合同中的维修保养要求报价(此报价已包含保险平安特种设备责任险保险),乙方按此价格一次包定。本合同及附件中如存在漏项,视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子目的报价中,乙方需免费提供此项服务。乙方必须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维修保养内容及满足维修保养要求,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二、甲方同意乙方对安装于**市**区**路**号**花园 * 台电梯提供下列所选类型的保养服务:

  标准保 R全保Q

  三、支付方式:

  1、甲方按( □月▉季□半年□年 )支付维修保养费。

  2、维修保养费用按每季度支付一次,即人民币¥:元/季度,先服务,后收费。每季度维修保养结束后的五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发票(发票名称为甲方)申请结算上季度维修保养费用。甲方将根据乙方的维修保养记录并协同乙方对电梯维修保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当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完毕,符合甲方要求后,甲方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3、附: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上述账户信息如发生变化,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付款延迟或付款错误,概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照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履行电梯使用单位的义务。

  2、负责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设备日常管理的法规、规定和要求进行全面管理,对乙方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3、在乙方提供保养服务期间,负责给予乙方合理和充分的停梯时间并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

  4、在电梯有效期内,甲方若需对本合同电梯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实施,。

  5、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6、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

相应许可证。进行本合同约定电梯保养工作应在非用梯繁忙时段进行(电梯保养时间需根据甲方需要进行调整)。

  2、对于本合同所维修保养的电梯设备,乙方必须做到每月 两 次定期保养、检测、润滑与清洁(每两周一次),接受甲方监督,并将记录留一份给甲方存档。

  3、在提供服务时,乙方工作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场地应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牌及出入证件,严格执行电梯维护、保养、检修技术规范,并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及其指定管理者的监督和管理。

  4、如乙方安排技术人员现场值班服务的,在正常工作时间,乙方值班人员应负责对甲方建筑屋内所有电梯每天不少于两次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5、乙方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严格执行电梯安全操作规定,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如违反安全操作规定造成任何安全事故的(含乙方、甲方及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6、严格按照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内容实提供服务,并向甲方提供电梯月、季度、年度维修保养计划表,进行电梯设备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维修保养工作。

  7、乙方制定的电梯维修保养计划内容,各设备及零配件保养技术要求、频次等应满足国家电梯保养规范中的规定要求。乙方应于每 季度 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个 季度 维修保养计划,由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如乙方修改计划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8、乙方应根据维修保养计划要求认真完成电梯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电梯维修和保养记录交甲方指定责任人员审核确认归档保存。乙方每 季度 度应配合甲方相关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并对甲方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整改,此检查记录作为电梯维保费付款依据之一,如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执行,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期维保费。

  9、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保养方式,当电梯发生故障,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人员应在 20 分钟之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到达现场,如乙方未按要求执行,甲方有权扣款100元/次。

  10、乙方对所维修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安全、无任何隐患,如因电梯维修保养未按本合同要求致使甲方电梯损坏或导致任何意外事故,并由政府有关部门鉴定(**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或当时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所指定的相关机关)是由乙方上述原因引起,所造成的甲方(含甲方员工)、乙方(含乙方员工)、第三人直接或间接的一切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在合同有效期内,除乙方许可外,甲方不得许可非属于乙方的人员对电梯施行乙方职责内的任何工作。否则,所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1、由乙方有偿提供的零部件等,乙方承担 壹 年的质量保证期,若该零部件在质量保证期内损坏的,乙方应免费更换或维修,更换或维修后的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从头开始计算。

  12、乙方应负责在甲方电梯《电梯运行合格证》到期前两个月向政府质检部门提交年检申请,并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维修保养环节、部位的整改内容、项目及时提供免费整改。如非甲方原因造成电梯不能通过年检或复检,乙方负责电梯复检和整改的一切费用,并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甲方及乙方的经济损失),此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扣除未支付的维保费,乙方并应支付甲方本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

  13、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有效服务期内,对存在的非保养责任故障,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存在的故障可能严重影响电梯设备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暂时停止使用该电梯设备.

  14、在甲方整体装修期间,可能涉及电梯改造工程,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电梯技术改造方案,并负责协助甲方完成电梯整改和报验工作。电梯改造项目费用不在本合同范围之内,需另行签订合同。

  第七条 电梯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一、乙方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本合同及附件维修保养服务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提供电梯年度、季度、月度保养作业内容、计划,提前报甲方审核后执行,并按期保质保量进行维修保养,每次进场维修保养均须知会甲方,由甲方派员跟踪,每次维修保养结束后应及时做好相关确认工作和资料归档工作。

  二、乙方需于每季度 10 日前向甲方提交上 季 度维修保养报告,说明维修保养情况,故障及零部件更换情况,统计电梯的月完好率、故障率等。并在每年首月 10 日前提交年度设备运行安全和运行质量检测报告及年度维修保养工作总结。合同期满后的 10 天内提交电梯现状安全运行报告及合同期维修保养工作总结。

  三、除甲方或电梯使用者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外,乙方负责其责任范围内价值100元以下(含元)零部件的免费更换。

  四、乙方负责本合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专业工程师,具有 3 年以上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经验, 乙方24小时联系电话为: **。

  五、乙方负责其维修保养人员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安全保障以及维修保养作业第三者安全责任。

  六、每台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同样故障发生频率每月不超过3次,每超过一次扣除维保费100元,超过两次扣除300元,三次扣除500元,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扣除未支付给乙方的维保

费,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该故障由乙方维保责任造成的,不包括人为损坏及系统断电引起的故障),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七、因维修保养责任引起的困人事故或发生困人事故后乙方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进行解救的,每次扣除维保费100元,或致使甲方接到业主或客户重大投诉,每次扣除维保费200元,如当月连续发生三次或同一季度发生四次困人事故或业主、客户重大投诉,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扣除未支付给乙方的维保费,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

  八、乙方应保证所有电梯值班和维保人员必须为合同在职员工,并取得合格电梯维保上岗证和电梯技术资质,并将相关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如乙方不按上述规定使用不属于乙方公司的员工(如人员发生变动,乙方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甲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扣除未支付给乙方的维保费,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如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设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用,并且乙方在发给甲方书面催款通知书后仍未收到相应的款项,则乙方有权暂停对于甲方的服务,直到相关款项完全付清。

  二、如单台电梯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及电梯保养计划进行服务,每缺项一次按RMB100元/项扣款处理。一年内如有单台电梯有三次以上缺项服务或有三项以上未达到服务标准,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扣除未支付给乙方的维保费,而不须向乙方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

  三、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至少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任何一方在书面提出解约后的服务期间,乙方须向甲方所邀请的新维保服务商提供充分的合作。

  四、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以下情况下,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书面通知后七日内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扣除未支付给乙方的维保费,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合同义务。

  2、乙方未按约执行本合同维修保养义务或疏忽职守。

  3、乙方被依法宣布破产,被接收,被接管或解散或相似之情况,以致乙方不再适合执行本合同,此等终止合约将不影响与妨碍本合同之任何权益。

  五、甲方严禁自己的任何员工接受乙方的礼品、娱乐性招待、金钱或其他形式的馈赠。乙方及乙方人员不得有任何馈赠或贿赂甲方人员的行为,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合同,扣除未支付给乙方的维保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等额的违约金,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予全额赔偿。

  六、甲方有权从应付未付款项中随时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扣款等费用。如果本合同所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责任仍然无法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保险

  乙方需为其执行本合同服务的技术人员及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各方权益,原则上甲方要求乙方购买单次事故最高赔偿额达人民币:100万元的第三方责任险,受益人需包括甲方。乙方也可选择不购买第三方责任险,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业主、租户、顾客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需照价全额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如企业形象损失、行政处罚等)。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履行本合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双方发生争议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保密

  1、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含其员工)不得对外透露双方洽谈业务的情况以及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等所包含的一切信息。

  2、任何一方(含其员工)不得透露在另一方公司(包括其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和合资公司)看到的、听到的及获得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市场秘密、财务秘密、管理秘密以及其他方面的秘密信息。

  3、在提供服务时,乙方及乙方人员需听从甲方人员的安排和引导,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禁区、办公区域等禁止进入的工作环境。

  4、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①、终止与乙方的合作,扣除未支付的维保费,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叁万元的违约金。

  ②、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如企业形象损失、行政处罚等)。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用书面形式,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列明地址发送书面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传真:

  联系人:**邮编: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联系人:邮编:

  二、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若邮寄,在寄出后第3个工作日将被视为已送达,邮局出具的挂号投送收据作为已送达的有效证明;若传真,则发出时视为已送达,对方传真机收到的传真报告将作为有效证明;若面交,则对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回执将作为有效证明;对方拒收的,则可采取留置的方式送达,相应的留置照片或录像即可作为回执,或以本合同约定的其他送达方式予以送达。

  第十三条 其他

  1、服务期内,甲方需要增加电梯设备功能和改变性能时,或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对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另行签订《电梯改造合同》后实施。

  2、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 乙 方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因电梯设备属于特种设备,

甲方同意将保养(包括另行维修)更换下的专用部件,交由乙方回收销毁,以保证废、旧专用部件不流入市场。

  3、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或者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时,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持两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共有附件_1_份,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有:

  附件一:《电梯保养作业要求及标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签章区)(乙方签字/签章区)

  地址:地址:

  代 表 人:代 表 人:

  电  话:         电  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篇3:小区电梯装饰镜框安装项目合作合同书

  合同编号:【**】

  小区电梯装饰镜框安装项目合作合同书

  甲方:**市CC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市DD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改变物业公共区域单调的氛围,创造更良好的社区环境,甲方依据其自身对公共区域享有的管理权或依授权决定在物业之公共区域安装"装饰镜框"进行环境美化,并利用其发布实用信息及公益画面。鉴于乙方具有该方面的专业经验及运作能力,甲方愿与乙方独家合作开展此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共同提升物业服务的档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饰镜框安装项目合作事宜约定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合作的物业情况

  1.1 楼盘(小区)名称:**花园(北区) ;楼盘(小区)地址: **市**区**路**号;

  1.2 社区规模: 一 期 *幢;共 *部电梯。

  第二条合作区域及安装位置

  2.1**花园(北区)1、2、3、5、6号楼电梯内,共 *部电梯,每部电梯需安装 ** 面,共计 *** 个镜框;每部电梯其中的1面镜框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使用,对发布广告的内容、编辑及制作工作由甲方全权负责。

  第三条项目合作期限

  3.1 本项目合作期限:自20--年9月*日起至201*年9月**日止(其中20--年9月1日至20--年9月30日为安装准备期;20--年10月1日至201*年9月30日为计费期);计费期限共计3年;

  3.1.1 本合作期限一经开始,除非双方一致认可不得终止、中断;

  3.1.2 本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甲方需就是否继续合作等事项书面通知乙方,无书面通知则默认为愿意与乙方继续合作,则本合作期限自动延续一年;合作方式以及经济补偿条件不变;

  3.1.3 若有第三方就此项目或甲方管理的其他项目提出类似合作方案或条件,双方均负有如实告之对方的义务;

  3.1.4 在同等条件下,甲乙双方均享有优先续约权。

  3.2 双方认可:安装无护板电梯准备期限最长不超过不计费安装准备期;

  3.2.1 若超过准备期仍未安装"装饰镜框",且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则计费期自安装准备期结束之第二日起开始计算;

  3. 2. 2 若超过准备期仍未安装"装饰镜框",且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则计费期暂不开始计算,由甲方向乙方明确承诺可安装的期限,计费期从实际安装日开始,以补充合同体现具体的付费日期;

  3.2.3 若本合同签订时电梯保护板尚未拆除,且甲方无法确定拆除期限,甲方应在电梯护板拆除后立即通知乙方安装(注:拆除护板的电梯数占该物业总电梯量的50%以上);乙方需出具"装饰镜框"安装协作单并由甲方签收;计费从实际安装日开始,以补充合同体现具体的付费日期;

  3.2.4 如合同签署之日本合同涉及的项目合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则甲方应确认业主委员会已经同意甲方与乙方开展本合同涉及的合作事宜;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成立业主委员会,则业主委员会所做出的有关本合同的书面决策应视为情势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委员会做出解除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将同意接受业主委员会的决定,甲方有权据此做出变更本合同为三方合同或者解除本合同的处理,乙方有义务配合,且乙方无须承担责任。以上情形以及甲方物业管理权发生变更或者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等原因致使甲方无权在就本项目涉及的公共区域物业进行合作的情形下,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双方按实际合作时间结算费用。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新物业管理方就合同善后及续签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若甲方刻意隐瞒或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均应予赔偿;若甲方按本条约定履行了提前通知义务及后续协调义务,可免责。

  第四条经济补偿方式

  甲方为实施该项目需进行的额外的人力、物力投入,为不增加业主及物业负担,所以因此而增加的物业管理成本,由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投入量给予相应的费用补偿,本合同约定的费用补偿已包含了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所有费用。

  4.1 合同金额:

  乙方按照 **元/梯/年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经济补偿费,共**个梯,合作计费期限为 ** 年整,共计支付费用为大写人民币:**元整(未含税),小写人民币:**元整;

  4.2 支付方式及具体付款日期:

  4.2.1支付方式: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到甲方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4.2.2 付款日期:乙方按半年为一个计费期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费给甲方,每计费期的首月25日前(法定节假日顺延)支付,每半年费用为人民币 **元;乙方按甲方实际提供电梯数量交纳经济补偿费给甲方,付费时甲方开具与乙方支付金额同等的支付凭证。

  具体付费时间:

  第一次 20--年10月25日前,计费期限为20--年10月1日至20**年3月31日,金额: **元;

  第二次 20**年4月25日前,计费期限为20**年4月1日至20**年9月30日,金额: **元;

  第三次 20**年10月25日前,计费期限为20**年10月1日至20**年3月31日,金额: **元;

  第四次 20**年4月25日前,计费期限为20**年4月1日至20**年9月30日,金额: **元;

  第五次 20**年10月25日前,计费期限为20**年10月1日至201*年3月31日,金额:**元;

  第六次 201*年4月25日前,计费期限为201*年4月1日至201*年9月30日,金额: **元;

  4.3 在合同执行中,乙方支持甲方对电梯的维护,检测和保养及社区文化建设;如果合同约定的项目由于甲方管理权发生变化,既发生日为双方结算日,对于已经支付的补偿费用进行结算,多出的部分给予退回乙方或转到该项目的新管理方(要有项目新的管理方的确认函证明)。

  第五条合作方式

  5.1 合作原则:

  5.1.1 甲方负责项目的统筹规划,统一协调乙方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合作项目能如期开展;

  5.1.2 乙方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承担前期投入成本及日常运作所需费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经营的商业风险与甲方无关;无论乙方运营盈亏情况如何,应向甲方补偿其为实施该项目所增加的人力、物力支出(详见本合同第四条)。

  5.2 实施细则:

  5.2.1 乙方提供安装"装饰镜框"的技术说明文件,由甲方进行审核,并根据安装区域情况保证该区域满足技术文件要求的安装条件,以实现顺利安装;

  5.2.2 甲方为乙方提供安装"装饰镜框"所需的必要保障,如人员安排,场地处理,设施配合等;

  5.2.3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装饰镜框"的防盗、安全、保洁等日常维护工作;任何与镜框或镜框内画面有关的意外情况发生及时通知乙方;

  5.2.4 乙方负责"装饰镜框"的制作、安装、维护、更新以及"装饰镜框"内信息画面的甄选、制作、更换、调整。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权利

  6.1.1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为实现项目的合作目的而开展工作;如发现乙方违反安装规定有可能影响物业设施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安装并限期改正;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改正;

  6.1.2 为维持"装饰镜框"的美观和美化物业内环境,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该建议一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实施;

  6.1.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足额支付约定的补偿费用。

  6.2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6.2.1 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安装前的协调、准备工作,确保安装的顺利进行;

  6.2.2 甲方需及时向乙方反馈业主对"装饰镜框"以及内画面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乙方改进工作;对日常使用造成的损耗风险,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由乙方重新安装或维修;

  6.2.3 甲方在项目合作期间对"装饰镜框"的防盗安全和保洁负监管责任,若有丢失或严重损坏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6.2.4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付出及收益,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不以任何形式与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类似合作;甲方在未书面通知并征得乙方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对电梯内"装饰镜框"拆除、毁坏,或擅自更换、覆盖遮挡镜框内画面,否则乙方有权拒付补偿费用,若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6.2.5 甲方须保证具有合作项目中涉及到的物业公共区域的管理权及收益权,包括甲方自身享有(甲方即为业主委员会)或甲方经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小区业主大会授权享有(甲方为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甲方承诺享有以上权属,并负责解决由此产生的纠纷。甲方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权利

  7.1.1 乙方有权在项目合作期限内独家运作该项目,甲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类似合作(独家运作的排他期限为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此期限为固定期限,不受合同无效、撤销、解除之影响);

  7.1.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安装"装饰镜框"提供协助;

  7.1.3 乙方为了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展,有权派员定期或不定期进入物业进行信息画面、"装饰镜框"的更换、维护、实景拍照存档等。

  7.2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2.1 乙方承诺安装采用环保材料制作的"装饰镜框",保证其外观漂亮、典雅,能确实起到美化和装饰的作用;乙方保证"装饰镜框"安装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根据甲方的通知、信息反馈的情况,及时、妥善处理"装饰镜框"意外损坏等情况;

  7.2.2 乙方保证"装饰镜框"发布内容的合法性(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并负责办理与发布内容有关的法定审批手续;若广告内容引起小区业主的投诉,或广告内容涉及医疗、楼盘销售广告类等,乙方应配合更换(24小时内),超过时间,将由甲方撤换,乙方不得追责;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7. 2. 3乙方人员在物业内进行任何活动前需主动向甲方表明身份,并说明目的;

  7. 2. 4 乙方需按时足额补偿甲方补偿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作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内,除非有免责条件的存在,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作或违反合作合同;

  该免责条件是指:不可抗力,政策变动,一方破产,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免责条件;

  8.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履行,需承担本合同总金额10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损失;。

  8.2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第7.1.1条约定的独家合作义务以及第3.2.4条约定的通知协调义务,违约方须承担本合同总金额100%的违约金。

  8.3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将电梯门部分对外招租,若发生此类情况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产生的影响及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须全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8.4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对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其他

  9.1 所有权:"装饰镜框"及"装饰镜框"内信息画面的著作权/版权/所有权由


乙方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9.2 合作拓展:双方合作的最终目的是为物业及业主提供更优良的服务,为达到该目的,双方将致力但不局限于本合同所设立的镜框项目的合作;凡有利于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档次的其他方式方法,双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建议和要求;双方一致认为可行的,可作为本项合作的拓展;双方认为必要的,可就拓展合作事宜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9.3 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对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另一方具有商业秘密性的文件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秘密性文件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但商业秘密性文件资料转为公开后,保密义务自动终止。

  第十条法律效力

  10.1 本合同一式 2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如有附件,则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应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对合同条款的手写修改除非双方盖章否则无效;

  10.4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任何一方在合同期间对另一方的履行行为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应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如双方未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议,任何一方有权采取以下:第2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市CC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市DD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市**区**路**号地址:**市**区**路*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篇4:住宅电梯媒体项目合作合同书

  住宅电梯媒体项目合作合同书

  甲方:E市**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E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为改变物业公共区域单调的氛围,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共同提升物业服务的档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电梯框架媒体项目合作事宜约定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合作区域

  楼盘(小区)名称:SS城市花园北区 楼盘(小区)地址:E市DD区FF路--号

  社区规模:-- 部电梯,共48 面广告位

  第二条 媒体设置形式及数量:

  2.1 媒体设置形式:电梯框架

  2. 2 数量:16部电梯,每部电梯安装3面,共计48面框架。

  第三条 项目合作期限

  3.1 本项目合作期限:3 年,自 20-- 年 9 月 1 日起至20--年8 月 31 日止(若乙方部分广告面存在延迟交付,应按实际交付日期延长相对应的合作期限)。

  3.1.1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就是否继续合作等事项另行商议,在同等条件下,甲乙双方均享有优先续约权。

  3.1.2 甲方享有乙方旗下自本合同签订日期后的所有开发楼盘的独家代理权,若有第三方就此项目提出类似合作方案或条件,乙方有如实告之甲方的义务;

  3.2如合同签署之日本合同涉及的项目合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则乙方应确认业主委员会已经同意乙方与甲方开展本合同涉及的合作事宜;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成立业主委员会,乙方应保证本合同的正常执行,如有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有异议乙方应予以协调处理;如因乙方物业管理权发生变更致使乙方无权在就本项目涉及的公共区域物业进行合作的情形下,乙方应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甲方,双方按实际合作时间结算费用,如甲方已支付费用超出实际合作费用额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多付的费用。

  第四条场地租用费用及付款方式

  4.1 租用费用:¥ --元/梯/年(大写人民币)

  合计:共-- 梯,年合计费用:¥ --(大写人民币 --);

  3年合计费用:¥ --(大写人民币);

  4.2 付款方式:

  4.2.1该款按每年支付,正式计费周期:付费时乙方开具税务机关认可的与甲方支付金额同等的发票;

  4.2.2详细的支付时间:

  第一次支付时间:

  第二次支付时间:

  第三次支付时间:

  4. 2. 3 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应在以上支付时间内以现金结算或银行汇款方式 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分期租赁费用。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备注:1、如有电梯因故障或维修等原因造成超过30天不正常运行的情况,应按费用比例减免相应天数的费用。

  2、若乙方部分广告面延迟交付,甲方支付年度总金额时可扣除相对应的金额,待乙方广告面正式交付甲方使用时,甲方再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 2.4本条约定的租用费用,包含了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框架媒体经营权与使用权的租金、发票、管理费、保洁等费用)。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5. 1 乙方负责项目的统筹规划,统一协调甲方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合作项目能如期开展。

  5. 2 甲方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承担前期投入成本及日常运作所需费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经营的商业风险与乙方无关。

  5. 3甲方需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甲方不能按要求支付款项的乙方有权按每天1‰的费用收取甲方滞纳金。

  5. 4 甲方获得本合同约定的48面框架广告位的独家经营权及框架设施的产权。

  5.5乙方负责框架的保洁等日常维护工作,任何与框架或框架内画面有关的意外情况发生及时通知甲方。

  5. 6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安装框架提供便利,合作需安装框架时甲方享有15天进场安装期。

  5. 7甲方为了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展,有权派员定期或不定期进入物业进行信息画面、框架的更换、维护、实景拍照存档等。

  5.8 甲方承诺安装采用环保材料制作的框架,保证其外观漂亮、典雅,能确实起到美化和装饰的作用;甲方保证框架安装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根据乙方的通知、信息反馈的情况,及时、妥善处理框架意外损坏等情况。

  5. 9 甲方保证框架发布内容的合法性并负责办理与发布内容有关的法定审批手续。

  5.10 乙方在项目合作期间对框架进行日常的保洁及巡查,若发现有丢失或严重损坏的情况应及时告知甲方。

  5. 11乙方应尊重甲方的付出及收益,不干涉甲方的正常经营,乙方在未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对电梯内框架拆除、毁坏,或擅自更换、覆盖遮挡镜框内画面,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补偿费用,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作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内,除非有免责条件的存在,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作或违反合作合同。

  该免责条件是指:不可抗力,政策变动,政府行为,一方破产,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免责条件等。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


同时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损失。

  第七条 其他

  7.1 所有权:框架内信息画面的著作权/版权/所有权由甲方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7.2 合作拓展:双方合作的最终目的是为物业及业主提供更优良的服务,为达到该目的,双方将致力但不局限于本合同所设立的框架项目的合作;凡有利于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档次的其他方式方法,双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建议和要求;双方一致认为可行的,可作为本项合作的拓展;双方认为必要的,可就拓展合作事宜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7.3 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对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另一方具有商业秘密性的文件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秘密性文件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但商业秘密性文件资料转为公开后,保密义务自动终止。

  第八条 法律效力

  8.1本合同自双方特别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对于所有超越本合同声明的授权权限而做出的行为,均视为个人行为,甲乙双方均有权不予认可或要求对方补充特别授权之书面证明。

  8.2本合同有效期内形成的附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甲乙双方如因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书面通知对方,按照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涉及的物业管理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E市**广告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特别授权代表(签字):特别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地址:E市--广场--房地址: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篇5:商业街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商业街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客户名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维保服务提供方:ZZ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 ***

  签约日期: 20**年5月25日

  合 同 号:LT

  日期:20**年5月25日

  订合约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ZZ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充分考察和协商,甲方决定选择乙方为其物业管理范围之北城天街电梯提供维护保养服务,为明确电梯维护保养服务相关事项, 特订立以下条款。

  一、总则

  1、设备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设备提供维护服务。

  2、合同期

  此合同于20--年10月1日开始,至20--年9月30日止,合同期暂定为10年。

  3、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详见维保费用表:第一个月维保费----元,于20--年10月1日前经验收合格后予付,以后的维保费在每月1日前经验收合格后支付上月维保费。

  二、乙方服务内容、标准及责任

  1、服务内容及标准

  (1)乙方将根据合同条款除日常巡检之外(见附件一~附件二),每月不少于二次对电梯设备进行保养,并认真填写各项有关维护记录并交甲方存档,以系统方式提供优良的维护服务。

  (2)维保项目基本应按照乙方提供的保养要求资料(见附件三~附件八)进行分时段,分次的保养,但不限于其中的各项。

  (3)乙方在为甲方服务的同时,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对电梯机房及电梯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清洁,并达到甲方要求。

  (4)急修服务

  随时向甲方提供全天候的急修服务,当电梯发生故障时,乙方的急修服务将于15分钟内赶到现场,两小时处理完毕使电梯正常运行。重大故障处理恢复正常运行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方可延长处理时间。

  (5)电梯设备故障率

  有偿维保期前三年(即20--年-20**年)单台电梯一年内不能超过二次故障;全部电梯全年故障不超过30次。有偿维保期后七年(即20**年-20**年)在前三年基础上逐渐降低,最终达到单台电梯一年内不能超过一次故障。

  2、责任范围

  (1)乙方应指派二人或二人以上的维护保养技术人员组成一个小组进行24小时值班,向甲方提供全天候的服务,以保证电梯设备性能良好,随时处于安全良好的运行状态。

  (2)乙方委派人员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和制度。

  (3)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电梯设备机件损坏而需更换时,由乙方免费提供所有的零部件(包括电路板和主机等),装璜部分除外。

  (4)乙方应免费提供备品配件并上门安装、调整。乙方应每年对设备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和质量检查;乙方应每年进行一次钢丝绳检查,并向甲方提供结论报告;乙方应对设备每年进行一次平层测试,并向甲方提交测试报告;乙方每两年提供一次限速器部件现场校验工作,以减少停梯时间。

  (5)除人为损坏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无条件保证甲方电梯安全正常使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6)乙方在实施维修保养作业过程和填写、保管、交付维修保养相关记录时,须符合甲方实施ISO9001、ISO14001品质、环境保证体系的相关要求和甲方的其它管理要求。

  (7)乙方将承担在合同实施和完成期间乙方公司员工的一切安全责任及劳动保护责任。

  (8)乙方将负责配合甲方办理电梯的年检申报手续,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大修项目除外见附件九)。

  (9)乙方对电梯的保养具体时间须满足业主的合理要求并经过物业公司认可,通常在午夜0:00时-凌晨6:00时进行,单梯必须满足这一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作业,乙方同时应设置好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10)乙方须配合甲方对设备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测试,检查测试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应负责及时整改维修。

  (11)当发生或发现非设备本身质量、安装和保养责任事故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三、甲方责任及权利

  1、负责对乙方服务项目的执行和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确认,并有权根据服务质量对乙方实施奖惩。

  2、保存该电梯的有关技术资料。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委派的维修保养技术人员提供住宿和出入之方便。但室内生活用品自行提供,使用的水、电安表计量,按月向甲方缴纳。

  4、出于安全需要甲方不能直接允许其他人员修理、改动、更换、干扰设备的任何部件,否则,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5、电梯及其所有附件均为甲方财产,乙方不负任何保管责任。

  6、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修理和更换的,甲方承担费用。

  7、服务期

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进行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乙方。工程结束后,通知乙方检查。

  8、若乙方违约或服务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委托合同。乙方在合同期内除甲方违约外不得终止合同,否则,应赔偿剩余年限全部电梯维保费的2

  9、0%。

  四、奖惩标准及违约责任

  定义:故障------除甲方、业主使用不当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梯无法正常运行的现象均属于故障,由乙方承担责任,如乙方提出属甲方责任,由乙方举证并出据有权部门检测报告。

  1、 甲方对电梯故障率评定奖惩

  2.1奖励:一年内单台电梯无故障且全部电梯达到规定标准,甲方将给予乙方奖励,每台100元(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以一年为一次评审周期)。

  2.2处罚:

  2.2.1接故障报修报告后,乙方现场值守人员未能在15分钟而超过规定2小时内赶到现场才开始工作的,每发生一次根据情况重要程度扣罚该电梯当月维保费的10%-50%,超过规定3小时以上的,将扣罚该电梯全月维保费。

  2.2.2电梯一般故障应在2小时内处理完毕,超过12小时未能处理的,扣罚该电梯当月维保费的40%,超过24小时的扣该电梯当月维保费,48小时电梯未能恢复正常运行,扣罚该电梯全年维保费。

  2.2.3乙方将确保在维保期内,每台电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一年内故障次数不能超过规定标准,如故障次数超过标准一次,甲方将扣除乙方该电梯维保费100元作为处罚;如故障次数超过标准二次,甲方将扣出乙方该电梯半年的维保费。如故障次数超过标准三次,甲方将扣除乙方该电梯全年的维保费(注: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以上扣款在故障发生的当月维保费中扣除)。

  2、甲方及乙方在合同期内如发生违约,则每次违约金为每月总维保费的40%。

  3、若乙方违约,除扣罚乙方违约金外,如果导致甲方人员、电梯使用者或相关人员人身及财产损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乙方所提供的维保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及时,若发现一次虚假,扣罚50元。

  五、其它约定事项

  1、服务期内,甲方需要增设设备功能时,双方可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应予以价格优惠。

  2、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对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也可签订修理合同,乙方应给予价格优惠。

  3、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乙方应妥善收存转甲方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甲方可将在本合同中约定承担的责任、义务和享有的权利转予甲方认可的具有履行该合同能力的单位或个人,而无需经乙方同意,该合同的有效性不受影响。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并签订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6、除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协议附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7、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以上条款所规定的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8、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贰份。

  六、附件

  附件一:《电梯设备日巡检记录》

  附件二:《电梯设备周巡检记录》

  附件三:《电梯设备半月保养记录》

  附件四:《电梯设备月保养记录》

  附件五:《电梯设备季保养记录》

  附件六:《电梯设备半年保养记录》

  附件七:《电梯设备年保养记录》

  附件八:《电梯设备故障维修记录》

  附件九:《电梯设备大修项目》

  甲方:**置业有限公司乙方:ZZ电梯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分公司

  联系地址:**区**镇**路*号 联系地址:**市**路**号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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