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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消防法》之心得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1-01

  治理隐患 加强防范 落实责任--学习新《消防法》

  眼下正是全国上下如火如荼共度“11·9消防宣传日”之际,我们紧紧地围绕“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这个主题,又认真细致地学习了新《消防法》,此中我有几点浅薄之见供诸君批评雅正。

  早在1986年时,时任上海市市长的*同志就在消防工作会议上高瞻远瞩地提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精辟论断,这名话似乎已经成为了现代消防管理工作的圭臬。

  一、隐患险于明火,未雨绸缪除险患。

  我们先来看几个数据:1993年2月14日,唐山林西百货大楼发生火灾,80人遇难,54人烧伤;1994年11月27日,辽宁省阜新艺苑歌舞厅一把大火,使233名舞者葬身火海;就在这边尘埃未定之时,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市的友谊馆又起大火,使325名中小学生被火魔吞噬;2000年12月25日,当新世纪的钟声即将敲响的时候,河南洛阳东都商厦又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声,遇难的309条生命又一次证明了火魔的无情与冷酷。

  这一个个血淋淋的事实,一幕幕惨痛的悲剧,其实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管理者与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的淡薄所致,归根结底是一个症结,那就是“隐患”。对各种隐患的漠视与宽容,甚至是视而不见酿成的。建筑结构不合理层出不穷;装修材料滥用易燃可燃材料司空见惯;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屡见不鲜;安全设施七零八落;消防用品形同虚设;安全管理松懈不堪;防火制度残缺不全;而人思想上的麻痹与侥幸则是这一系列隐患当中最可怕,最要命的。无怪乎我们公司时常地搞各种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可见是英明之举,也是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

  而新《消防法》则从制度上规范了“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由“依法获得相应资质、资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中介机构审核 ”,一改以前的消防机构来审定的局面,这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进步。还有“各类消防产品实行公告管理、出厂批次检验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这将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消防产品的质量问题,有利于防止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进入市场,更从源头上治理了各类隐患的存在。如你的舞厅要开张,不符合国家的消防要求与标准,则不让你开业,正本清源,从根子上解决问题,釜底抽薪的办法好啊!

  二、防范胜于救灾,预防为主是根本。

  我们有句古语叫“亡羊补牢,犹为晚也”,而在我看来这句话在我们消防管理上并不适用,因为你的“羊”都让狼叼走了,弄了个爹死娘嫁人的悲惨结局,再去补牢,是否有些晚了呢?我们何不在你的羊“阖家团圆”的时候就把“牢”修的高高的,再装一个“盼盼”防盗门,何乐而不为呢?

  其实我想告诉大家的就是一个“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加强防范措施胜过事后一切的“追悔莫及”与“善后处理”。而我们的新《消防法》则在第二章的“火灾预防”上有了很科学规范的要求与规定,说明我们的国家在法制化进程中逐渐走向成熟,也切实围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这一方针来指导我们的消防工作。

  二、责任重于泰山,人命关天责任大。

  我通读新《消防法》数遍,觉的最大的一个亮点就是一个观念的转变,消防安全不只是消防机构的责任,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并有参与灭火的义务。”并且对各级部门与机构的责任划分的很明确,避免了事后扯皮推诿的现象,不给喜欢钻空子的个人与单位留下任何可乘之机。另外取消了“限期整改”法律上的前置条件,这更是一个进步。

  说到“责任”我还想提一下新疆克拉玛依的那次火灾,325人死亡,其中孩子就有289人。具幸存者讲,当时市教委的一位领导面对无数的火花往下掉时举着话筒喊:“孩子们,都别动,让领导们先走!”另外有十多名市局领导,无一人出面维持秩序,无一人向被大火围困的孩子们伸出援手,而是争先恐后地出逃。事后发现,在许多孩子羸弱的尸体上,有许多成年男人的皮鞋印,也有成年女人的高跟鞋踩穿的血窟窿。我不想从“道德伦丧”这个角度去讲,因为他们根本没有什么道德可言,我只想谈“责任”,在人命关天面前所显露出来的“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到底是什么?

  当我们的温总理冒着余震的危险亲临汶川地震灾区的时候,一个国家的“责任”,还有“人命关天”这个词被诠释的淋漓尽致。有了这份沉甸甸的“责任”在,我们还有什么灾难不能度过呢?

  我不想写无病呻吟的文章,也不想吹牛皮说大话。我们要从学习中领悟到什么,以此怎样来指导我们今后的工作,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我们是一个化工厂,危险无处不在,尤其我们乙炔工段是一个甲级防爆单位,做好防火防爆更是更关重要。我始终相信“细易之举见素质”,比如前天,我和刘段长一边巡检一边谈事,走到045号消火栓时发现井口盖的很严实没有动过的痕迹,因为公司安排专人进行了填充草帘子防冻,但是这个井没有留下任何的珠丝马迹,显然是不正常的,就凭着这种“细易之举”,我们查出了一个问题,是落下了。如果没有这种责任心在,冬天冻裂是小,扯安全后腿是大。还有6月份,我们界区的044号消火栓出现了问题,要更换很困难,井内地方太小,于是我们挑选了本工段最瘦小的几位员工下去轮番地攻坚,苦战3个多小时才把它换好。在消防工作上我们从来都没有马虎过,让生命远离火灾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在我们这里绝不仅仅是一句口号!!

编辑:www.pmceo.Com

篇2:《做最好自己》的读书心得

  《做最好自己》的读书心得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人人拥有一好书,人人读一本好书的读书工程的号召下,我买了一本李开复先生的《做最好的自己》。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老师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篇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九届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4月29日通过,现予以布,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1998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意识。

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

篇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来自:www.pmceo.com)、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

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

,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DOC版法规全文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修订)

篇5:酒店能耗预算控制方法心得

  酒店能耗预算控制方法心得

  源消耗是否得到合理控制,是宾馆工程管理者的中心任务。在能源的控制过程中,宾馆管理者在很大程度上能,都很难掌握一种很好的计算依据。

  (1)宾馆酒店对能源指标控制感到非常困难,由于各宾馆规模、客源结构、客房出租率、客房价格、设备系统及地理位置气象条件等的差异,所以能源消耗差异较大,难以判断本酒店的能耗是否合理。

  (2)各宾馆横向相互了解较少,各宾馆能源消耗预算的主要依据是靠历年同期能耗经验做出预算。

  (3)各宾馆一般使用直观的单位费用指标来比较,考核的标准使用总能源费/建筑面积或总能源费/房间数或总能源/总营业收入这三个指标。在宾馆管理中,特别要明确的是总能源消耗的合理性,使用消耗范围和各大系统的能源费用所占比例是否合理。避免过量地消耗能源来控制客房服务区域的环境温度和湿度,有效使用酒店总的能源费用支出。下面是北京的某两家宾馆得出的数据:

  确定宾馆能源消耗的使用范围:

  生活服务办公区+客房服务区=宾馆能源消耗量

  其中生活服务办公区能源消耗量在正常营业情况下相对稳定,客房能源消耗量随出租率和餐厅上座率变化而变化。年总能源费/建筑面积和年总能源费/总营业数这两个指标在出租率不同的条件下,从以上比较中,不能作为酒店间横向比较的指标。总能源费/总营业收入中涉及客房的销售单价、客房的出租率等因素影响,当市场很好时客房销售单价和客房出租率和餐厅上座率都会相对较高,再由于各宾馆的采暖方式不同等,使该比值相

  对减小或增大,但这样并不意味能源的消耗是合理的,很大程度上会出现在营业额大幅提高的掩盖下,造成能源使用浪费的现象。

  总能源费/总营业收入,由于客房收入的年均单价和各宾馆的能源使用方式不同,与酒店内部能源使用是否合理无关,所以进行横向比较时会因这两个因素带来较大误差。

  在宾馆进行年度能源预算中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没有正确的理论依据。宾馆管理者对新建宾馆第一年的能源消耗预算大多简单地参考本地的一些宾馆的年度预算,没有切实的对自己宾馆的设备特点进行分析,只是套用别家宾馆年度消耗的总能源费除以本宾馆的建筑面积,来估算本宾馆的总能源费,再相应地估计出各能源指标的使用量。不能充分的结合不宾馆实际条件和设备使用状况,所以第一年的预算与实际用量相差很大,第二年的预算只好参考第一年的实际用量作出依此类推,至于能源消耗是否合理,节能是否存在空间,如何合理使用能源,本宾馆是一概不知。

  2)、许多宾馆为了保证年度任务的完成,在确定完成任务上,一般是能源预算在先总营业额预算在后,从主观上就改变了正常营业条件下营业收入决定能源消费这个客观事实,势必造成总能耗值失控。根本谈不上合理预算、控制能源消耗。

  能源预算、控制的原则:

  以上述两家宾馆为标准,先确立一个共同的修正系数,用客房年度总均价/年度能源费用,得到修正系数,满足(能www.pmceo.com源消耗预算额/营业额收入预算额)×修正系数。如上面两家宾馆的平均房价为339元,而年度的能源平均费用为202万,修正系数大约为0.17。那么,年度的费用可以在它的平均值9.2%为目标。节约空间大约在总费用以下的0.17%之间作为控制目标。

  能源预算的一般布骤:

  1、制定出宾馆每月能源消耗的范围

  首先获得宾馆每月销售营业额预算,利用修正系数求出各月的合理性能源费使用范围,9.2%作为计算能源费范围的均值,取11%作为计算能源消耗范围的上限,小于9.2%能源消耗作为节能空间。

  2、制定宾馆每月各部门能源指标消耗量

  在新开业的宾馆中可以按照上述宾馆能源消耗平均值,预算总能源费按该比例定出各部门消耗量,最后求出总的能源消耗指标,作为第一年的预算。第二年的预算要根据第一年统计客房出租率与能源各项指标消耗量的关系,计算出各项能源费用比例,再参考周边宾馆的能源消耗,制定出本宾馆的各项能源指标。在对各部门的能源费用预算中,要参考各部门预算的营业额制定出各部门的能源消耗指标。以后每年的预算作法都一样,关键是

  根据本宾馆的统计数据,从实际情况作出比较,确定能源费用各项指标的费用比例。

  在预算中,显然总能源费用中电的消耗比例最大,其中空调系统年平均用电占总用电的35%左右,照明用电占40%左右,其他用电如输送设备、给排水设备占25%左右;其次是蒸汽的消耗比例,冬季平均来说空调系统北方采暖、加湿使用蒸汽量占总量的40%左右,洗衣房占30%左右,厨房占20%左右,洗澡用热水占10%左右。

  水的使用量比例夏季平均来说,厨房占20%左右,洗衣房占20%左右,空调用补充水占5%左右,内部人员用水占15%左右,其余40%为客房使用。

  在实际运行中,空调系统耗能比例最大,在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同时应注意合理地使用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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