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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应急预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5-24

  洲株二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应急预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饮用水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各种突发事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

  组长:z(校长第一责任人)

  联系电话:z 传真: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组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领导组根据文件状况及时宣布启动应急预案,指挥下设六个小组各司其责。

  2、领导组下设六个小组及其职责:

  现场指挥小组:

  组长:zz

  联系电话:zz

  副组长:zz

  成员:zz

  现场指挥小组职责:赶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对事件进行快速、高效处置。

  医疗救护组:

  组长:zz联系电话:zz

  成员:学生科(医务室)、教务科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

  医疗救护组职责:

  ①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危重病人进行现场紧急处理;

  ②配合医院抢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受害者;

  ③负责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

  疫情报告组:

  组长(疫情报告人):zz 联系电话:zz

  成员:办公室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

  疫情报告组职责:

  ①实行晨检制度。班主任对到校学生观察、询问、了解出勤状况,对缺勤学生了解缺课原因,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应及时报告疫情报告人。

  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疫情报告人必须及时赶赴事发现场了解并记录好如下内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能的发病原因、可疑食物。

  ③疫情报告人将了解到的信息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在征得校长同意后及时向教育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报告内容:①发生时间②发病人数③主要临床症状④可能发病原因⑤可疑食品⑥事件发生单位的联系电话⑦紧急处置措施

  现场维护组:

  组长:zz 联系电话:zz

  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体育教师

  现场维护组职责:

  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维护人员必须维护现场秩序。

  ②保护事发现场,妥善保护可疑食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等。

  后勤保障宣传组:

  组长:zz联系电话zz

  成员:总务科成员

  后勤保障宣传组职责:

  ①及时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所需物资。

  ②加强卫生宣传,消除师生恐慌。

  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场所消毒指导。

  ④妥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善后工作。

  联络协调组:

  组长:z联系电话:zz

  成员:办公室、学生科、教务科成员

  联络协调组职责:

  ①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②协调各组之间的工作。

  ③加强与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卫生局的联系。

  3、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如组长不在学校,由副组长代理组长,特殊情况下学校中层可以担任临时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后,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任何人都必须听从指挥领导小组人员的指挥。全体教职工都有责任为减少人员伤亡,稳定局势而努力。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

  ①立即启动每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②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③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①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 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参观学习等。

  ④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①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例如,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对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情况的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教育局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校停课。

  ②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要指导学生进行适当的方法进行学习,如学校停课,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

  ③重大疫情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下列工作:

  ①立即停止食物供应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卫生局和公安等部门。

  ②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协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③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④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

  ⑤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①迅速报告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②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治疗。

  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防危害,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四)饮用水安全事故

  ①总务科每日巡视,发现教职工、学生发生疑似饮用水事故,总务科与校医、办公室专职安全员到现场查看,如果属实应立即报告分管校长,启动应急预案。办公室向市教育局、公安局报告,校医向天元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②总务科配合办公室,立即封锁现场,等待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③校长立即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布置实施应急方案。

  ④学生科通知各班,教务科通知各教研组,总务科通知食堂、学生公寓、教师宿舍以及相关部门,停止使用饮用水。

  ⑤学校各部门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方案,配合实施处理方案,直至恢复正常供应饮用水。

  ⑥学生科立即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保持学校良好秩序。

  ⑦由办公室负责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接待媒体、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家属,处理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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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程序

  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程序

  根据穗卫综[20**]7号文,我院负责受理广州市辖区范围内职业中毒、以及除食物中毒外的其他急性中毒事件信息报告,牵头组织初步核实,进行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广州市内职业中毒、以及除食物中毒外的其他急性中毒事件信息。

  为贯彻实施《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范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我院的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工作细则。

  一、 信息监测报告科室工作职责

  1、职业中毒临床科、急诊科分别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负责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咨询。科室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和常规监测活动中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应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附表1),在正常工作日时间(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立即报告院PCC办公室,在非工作日时间(每天17:00至翌日8: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全天)立即报告院总值班。

  2、院总值班接报后立即电话报告PCC办公室主任和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组长或副组长)。

  3、PCC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启动院有关应急救援程序。现场卫生学调查及监测组、院前应急救治组立即赶赴现场。

  4、院前应急救治组在现场将伤病员的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于伤病员情况单(见附表5)上,一式两份,一份随伤病员交给接受伤病员后续治疗的医疗机构,一份交现场指挥部,并立即将现场伤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6)等交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审核确定后由PCC办公室人员向市卫生局报告。其他医疗卫生有关部门需要现场伤亡情况统计表,必须经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提供。

  5、现场卫生学调查及监测组完成现场调查和检测后,视工作量大小,原则上应在6小时内完成现场检测报告和现场卫生学调查报告,并交主管领导审核。现场检测报告和现场卫生学调查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向有关部门报告。

  6、职业中毒临床科(或急诊科)每日上午10时以一览表格式(见附表7)向PCC办公室(医务科)报告留观、住院的事件伤员情况,必要时要在上午10时、下午4时进行两次报告。在确认事件终止后出具事件伤员结案报告,并交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

  7、PCC办公室(医务科)每日上午11时(必要时增加下午5时)对事件伤员情况出具简报或专题报告,交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业务对口机构报告。

  二、信息的核实、确认、报告与监督

  PCC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核实、确认、报告与监督。PCC办公室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对一般级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指导区(县级市)相应业务机构(疾控中心)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区(县级市)相应业务机构的要求,必要时由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由区(县级市)相应业务机构进行调查处理的一般级别的职业中毒、以及除食物中毒外的其他急性中毒事件,PCC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员应在有效时限内正确指导区(县级市)相应业务机构(疾控中心)做好网上直报工作,网上直报信息必须先经过院主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审核后,才能同意直报。

  对达到较大及以上级别标准的,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派出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2小时内由网络直报员进行网上直报,但直报信息必须先经院主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审核后方可确认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市卫生局报告。

  网络直报员及时进行网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但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在网上直报前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确认。网络直报员应对网络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动态监控,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汇总和动态分析,以简报或专题报告等形式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一级业务对口机构报告。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参考标准和报告范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暂参照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编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南》(20**年版)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内涵的释义(试行)》实施。

  (一)职业中毒

  1、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3、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二)其他中毒: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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