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活动方案 导航

p大学幼儿园学期岗位设置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5-19

  某大学幼儿园学期岗位设置方案

  根据湖大人字【20**】50号文件精神,经某大学幼儿园园办公会讨论,决定我园岗位类别设置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含教师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一、岗位说明

  管理岗位:担负领导职责或幼儿园各项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幼儿园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幼儿园医生、教研员、教师等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电教信息工作、承担幼儿园保育员工作职责,承担幼儿园卫生、门卫、食堂等工作职责,具有相应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聘任对象

  本次聘用涉及的对象为:我园编制内职工、校聘人事代理员工(校内招聘)。

  三、组织领导

  在某大学和普教中心聘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园成立聘任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聘用工作组负责审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各岗位工作目标、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负责接受上岗申请、审核上岗条件、评议上岗人选、确定拟聘对象、受理公示期间的举报申诉事宜。

  各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组在确定各岗位拟聘对象时应有2/3及以上成员出席并实行票决制。同意聘用票数超过聘用工作组成员人数1/2者,方可确定为拟聘对象。未出席评审会议的成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投票,评委投票时,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到聘用工作组成员个人及其亲属聘用的评议和投票时,该成员本人须回避。

  四、岗位设置

  坚持"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充分考虑人力资源配置的效益,与职能、任务、目标直接挂钩,以岗位任务是否充足、岗位职责是否明确为依据(承担的工作任务要求与岗位性质一致),在学校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岗位配置,形成新一轮岗位设置方案。

  遵照学校人事处提出的"幼儿园主要职能是为校内子弟服务"的精神,幼儿园20**年定编定岗方案之一是:缩小规模。具体做法是:放弃科教新村幼儿园,缩小北校区的办园规模。在20**年11月的子弟人数核定过程中,幼儿园曾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请求学校对于北校区的编制核定能酌情核定,但人力资源处给予的回复是:"幼儿园教育系非义务教育,人员编制原则上应由市场需要来配置",也就是不为北校区幼儿园单独核编,北校区幼儿园只有4个子弟,核不到1个编制。无奈之下,幼儿园园办公会讨论决定,从下学期开始,停办北校区幼儿园,将北校区幼儿园的子弟收入南校区幼儿园。

  岗位分析与设置

  岗位

  类别岗位

  名称岗位分析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岗位数

采编:www.pmceo.cOm

篇2:二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方案

  二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z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z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z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办字[20**]199号)和关于印发《z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等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瑞教发[20**]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z二中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下设六个工作组:

  1、资格证件审核组:z任组长,成员为z

  2、个人基本情况审核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校办

  3、工作量认定计分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总务处

  4、教学质量、工作常规考核计分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教务处

  5、师德师风考核计分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德育处、团委

  6、本校荣誉和任现职获奖情况考核计分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校办

  二、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的数量结构

  1、根据z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z二中报来《z二中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瑞人劳字[20**]65号),核定我单位岗位职数346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345人,工勤技能岗位1个。

  (1)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①副高级岗位8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4.6%。其中;五级岗位17个,六级岗位34个,七级岗位34个。

  ②中级岗位15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4.6%。其中;八级岗位44个,九级岗位62个,十级岗位48个。

  ③初级岗位10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0.8%。其中:十一级岗位49个,十二级岗位49个,十三级岗位8个。

  (2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3%。其中,高级工一个。

  2、本单位基本情况:z二中属市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初、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属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346。

  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339,专业技术人员总数338人。具备中学高级83人,聘任56人,未聘27人,其中符合五档23人,可聘17人,符合六档26人,可聘34人,符合七档34人,可聘34人;具备中学一级114人,聘任107人,7人未聘,其中符合八档39人,可聘44人,符合九档54人,可聘62人,符合十档21人,可聘48人;初级职称141人,聘任141人,其中符合十一档42人,可聘49人,符合十二档91人,可聘49人,符合十三档8人,可聘8人;工勤技能人员1人,(高级工1人)。

  (二)、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品行;(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在岗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⑴符合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对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的职责要求和评审条件。

  ⑵具有本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⑶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公务员调入事业单位人员任职年限要求除外):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师德良好,任中学高级教师满5年,近五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师德良好,任中学高级教师满3年,近五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师德良好,评为中学高级或小学特高级教师,近五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师德良好,任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满4年,近五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师德良好,任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满2年,近五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师德良好,评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近五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师德良好,任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满3年,近三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师德良好,评为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教师,近三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新聘工勤技能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可确定为五级岗位

  三、岗位聘任

  (一)基本原则

  (1)注重业绩,结合资历、学历计分,按考核分数高低确定聘任的岗位等级;

  (2)在编在岗(经市教育局批准的请假人员和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借用人员除外);

  (3)按照岗位等级职数聘任,允许空岗,宁缺勿滥;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5)原则上对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人员在同一等级相同条件下优先聘任。

  (二)聘任计分办法(截算时间为聘任职务年的12月31日)

  1、年龄,每年计0.2分。

  2、教龄,每年计0.3分。

  3、任现职年限,每年计1分。年龄、教龄、任现职年限计算办法:以岗位等级聘任年减去出生年、开始任教年(间隔年除外)、现职聘任年所得的数字为准。如1964年生,1983年开始任教,20**年已聘为中学高级教师,20**年需进行岗位等级聘任,其年龄为20**-1964=44周岁、教龄为20**-1983=25年、任现职年限为20**-20**=4年。20**年新评职称人员,如没有岗位等级职数,则只能按其原聘岗位参加等级聘任。

  4、学历,总分控制在6分之内(本校属于完全中学,教师上初中和高中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确定应统一标准)。硕士学历计6分,本科学历计5分,专科学历计4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教师不合格学历计4分,其他年龄段不合格学历教师计3分。

  5、业绩,总分控制在60分之内,具体计分办法为:

  (1)、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计40分。由学校聘任领导小组从工作量(5分)、教学质量(24分)、执行教学常规(5分)、师德师风情况(3分)、(以《z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评细则》考评计分为准)和在本校获奖情况(3分)制定出计分办法,考核教师从评聘职称年往上计算三年内的教育教学业绩进行计分(20**年1月 -- 20**年12月期间业绩)。

  ①、工作量(5分)

  满工作量教学人员计5分,不满工作量教学人员计3.5分,非教学人员计4分(中高考学科至少满10节,考查学科至少满12节可认定为满工作量,包含折算课时)

  ②教学质量(24分)

  教学质量考核以评聘职称年往上计算三年教学质量考核结果计分,同级同科同层次达平均分以上按学期计算得3.5分,低于平均分得3分。考查学科教师和教辅后勤保卫工作人员以全体评聘人员该项考核得分的平均分计分。学校获上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先进集体,分管领导当年教学质量按达平均分以上计分。近三年担任班主任及备课组长以上人员经考核合格每学期可计0.5分。

  ③、执行常规(5分)(采用扣分制,扣完为止)

  a、工作常规考勤(含学校、年级*,升旗),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缺席1次扣2分。

  b、教学常规考核(含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批改作业、听课等),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缺勤一次扣2分,少一节次扣1分。

  c、辅导及监考不履行职责扣2分。

  ④、师德师风(3分)

  A、服从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每次扣1.5分。

  B、遵守市教育局六条禁令,每违反一项扣1.5分。

  ⑤、校级荣誉(3分)(以下各项累计计分,总分不超过3分)

  a、近三年获校级名师称号每次计1.5分。

  b、近三年获校级先进每次计1分。(校级先进是指学校校委会、党总支名义评选的先进个人综合奖)

  (2)、在任现职期间以来,获得的各项荣誉(论文将除外)计20分,以同一年同一小项取得最高分计分,不重复计分,本大项总分控制在20分之内。

  ①、获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党委、政府综合奖的,国家级10分、省级8分、赣州市级6分、市级4分,获“十佳“的加1分,教育局表彰的计2分。

  ②、学科带头人,国家级8分、省级6分、赣州市级4分、市级2分;骨干教师,国家级6分、省级4分、赣州市级3分、市级1分。

  ③、教师本人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竞赛(如优质课竞赛)获奖,按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6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7分、三等奖2.4分、优秀奖2分,赣州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6分、优秀奖1分,市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分、优秀奖0.5分进行计分。

  ④、学科竞赛给基础分4分,如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每人次另按国家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省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7分、三等奖1.4分、优秀奖1分,赣州市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7分、优秀奖0.5分,市级一等奖0.5分、二等奖0.4分、三等奖0.2分、优秀奖0.1分进行计分。本项总分控制在12分之内。

  ⑤、承担了课题研究并结题的,主持者按国家级8分、省级6分、赣州市级4分、市级2分,参与者按国家级4分、省级3分、赣州市级2分、市级1分进行计分。

  (3)、借用外单位人员业绩在学校任职实际时间计分,有一年计一年,借用后如在本教育系统内工作可参照学校非教学人员计分办法计分,如在外系统工作业绩不计分。

  6、在总分相同者中,其在任职期内获上级的各项荣誉业绩分数出封顶分数越多者优先聘任。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办法处理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当年不得参加聘任,不合格的两年内不得参加聘任。

  (2)警告处分的半年内不得参加聘任,行政记过处分的1年内不得参加聘任,行政记大过处分的18个月内不得参加聘任,降级、撤职处分的应低聘或解聘。

  (3)违反教育系统“六条禁令”,未追究纪律责任但在全市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参加聘任,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按本大条(2)处理。

  (4)连续两年在学校考核中处于最末位的,当年不得参加聘任。

  (5)弄虚作假并被查实的,当年不得参加聘任。

  (6)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的,不得参加聘任。

  (7)应参加而未参加教师业务考试及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当年不得参加聘任。

  四、聘任步骤:

  1、个人申报。教职工个人向学校写出聘任申请,写清个人基本情况、评审职称情况和按岗位等级聘任计分办法自评分情况,并向学校提供各种证书原件。

  2、学校评价。学校岗位等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个人申请情况组织对教师的评价。

  (1)、教师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的评价,由学校岗位等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出计分办法,具体见方案五{二}经教师会或教代会通过,报教育局审核后正式实施,评定各人的考核分数。。

  (2)、按本实施方案中的聘任计分办法分别对高、中、初级职称教师和技术工、普通工进行评分。

  3、张榜公示。对高、中、初级职称教师、技术工、普通工分别按总评分的高低依次排列,根据教育、人事部门共同核定的岗位等级职数确定教职工拟聘岗位等级,将各个等级需聘任人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和考评的各项分值,向学校全体教师张榜公布,并公示7天。

  4、单位聘任

  (1)、根据考评分和公示情况及是否存在不能聘任的情况,学校召开岗位等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教育、人事部门共同核定的岗位等级聘任职数等额(也允许空岗)聘任各个等级人员。已聘任人数超过所核定岗位职数的,超过人员允许在所聘职称最低等级上聘任。学校将“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表”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送市教育局审批。

  (2)、根据学校岗位等级聘任情况,市教育局召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聘任不同岗位等级人员。

  5、根据聘任结果。已聘任教职工与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对照岗位落实工资待遇。

  五、本方案解释经市教育局、人事局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篇3:区高级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区高级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高级中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192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179个,工勤技能岗位6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5.7%。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177,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8.9%,辅系列岗位为管理系列,工勤系列,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管理7级,工勤2级。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3.7%。其中:七级1个,八级4个,十级2个。

  1、单位领导岗位5个。其中:7级职员1个,名称是校长、8级职员4个名称是副校长。

  2、其他管理岗位2个。其中:10级职员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6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6.3%

  (1)正高级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9%。其中:四级岗位5个。

  (2)副高级岗位6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5%。其中:五级岗位12个,六级岗位24个,七级岗位24个。

  2、中级岗位7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1.3%。其中:八级岗位22个,九级岗位30个,十级岗位22个。

  3、初级岗位4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2.4%。其中:十一级岗位15个,十二级岗位15个,十三级岗位10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6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3.1%。其中:技术工二级2个,技术工三级4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z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连委办发〔20**〕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管理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是:

  (1)三级、五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3)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7个等级,其中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

  1.专业技术一、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者,应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含,下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政府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2)z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3)z省专业技术带头人;

  (4)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

  (5)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项(或同等奖项);

  (6)任现职以来,获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奖项(或同等奖项);

  (7)任现职以来业绩显著,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造诣,同行公认。

  3.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4.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两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

  (2)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奖项(或等同奖项);

  (3)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市政府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z市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4)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水平造诣较高的;

  5.竞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应在七级岗位任职两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参与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

  (2)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项(或同等奖项);

  (3)任现职以来努力工作,成绩突出,成为本单位的业务中坚。

  6.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九、十级。

  1.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两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项(含同等奖项);或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奖项(含同等奖项);或地、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项(含同等奖项)排名前五名者;

  (2)任现职以来,参与省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或参与完成地、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或主持完成县(处)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

  (3)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本地本专业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同行公认的优秀人才和学术带头人;

  (4)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市(厅)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含同等奖项);

  2.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地、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项(含同等奖项);

  (2)任现职以来,参与地、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或参与完成区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

  (3)任现职以来,获得区级以上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含同等奖项);

  (4)任现职以来勤奋工作、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

  3.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技术十级岗位直接聘入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1)县(市、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2)县(市、区)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3)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3个等级,十一、十二级为助理级,十三级为员级。

  1.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有较强的业务技能,能胜任和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2.专业技术十二、十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3.获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因缺岗未被聘任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单位有空余岗位,可直接聘用入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若符合条件人数多余岗位数的,则实行竞聘上岗。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各等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五、岗位聘用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z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连人〔20**〕2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公示;

  7、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的程序,竞聘上岗、双向选择、的形式择优聘用。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

  (一)组成如下:

  组 长:z,职务:校长

  副组长:z,职务:副校长

  成 员:zz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z(兼),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工作职责

  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为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七、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年9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实施:

  (一) 20**年7月28日--8月10日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人员分析表、初审表和审核表。

  (二) 20**年8月15日--8月20日制定岗位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

  (三) 20**年8月30日--9月4日组织实施岗位聘任,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并上报。

  本方案解释权归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

篇4:中心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溪麦中心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3号)和《z市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丹办发〔20**〕40号)的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重要思想和***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麦小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岗位设置管理原则

  坚持规范设岗、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的对象

  经z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核准的在编在册正式教职工。

  四、现有情况

  根据市编办下达的机构编制方案(丹编20**第9号),我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单位规格是股级单位,单位类别是教育部门,经费形式是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数为69人,领导职数1人,无内设机构。

  现有在编在职人数69人,其中:

  1.单位领导3人:领导正职1人,副职2人,享受科员级待遇1人。其中执行管理岗位工资0人,执行职称工资3人。

  2.其他人员66人:执行管理岗位工资0人;执行职称工资66人。

  五、岗位设置

  根据镇江市人社局核准比例,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为70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9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

  本单位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因此我校教师全是专业技术岗位。设专业技术岗位69个岗位、管理岗位1个,分别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为98.6%、1.4%。

  (一)管理岗位的设置

  共设管理岗位1个,现有拟定岗人员1名,最高层级为科员级。具体设置如下:

  1.科员级管理岗位1个,即主任岗位1名。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共设专业技术岗位69个,拟设置副高级岗位7个、中级岗位54个、初级岗位8个,全为教师专业,最高层级为副高级。具体设置如下:

  1.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其中试聘2人,教育助理1人),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其中五级1人,六级1人,七级4人。(教育助理除外)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54个,名称为小学高级教师,其中八级13人,九级18人,十级23人(其中试聘7人)。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8个,名称为小学一级教师,其中十一级8人。

  4.按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在20**年7月4日之后新晋升职称的,本次岗位设置可先按新职称试聘,上报后待教育局视岗位余额情况再行确认。

  六、岗位聘用条件

  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3号)、《z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丹办发〔20**〕40号)和行业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备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四级以上管理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三级、五级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四级、六级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七级、八级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原为专业技术人员因学校工作需要转到管理岗位的,可直接聘任为科员。

  各级管理岗位聘用条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制定。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按照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和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聘任时间的长短,结合工作需要,岗位责任、工作量、知识技术含量、承担的风险以及准入条件等因素,制定任职的具体标准如下: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①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4年以上;(小学暂不考虑)

  ②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聘用时,须在副高岗位任职6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③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聘用时,须在中级岗位任职4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④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教师正高级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副高级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3、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3)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和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七、岗位聘用程序

  1、确定岗位类别。按照管理岗位职数、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工勤岗位职数确定岗位类别,公布定岗名单。

  2、组织评聘。聘用工作在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岗位分类实施岗位聘用工作。

  3、公示。各类人员确定岗位后实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的,可向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复议。

  4、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职工的聘用岗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七、岗位聘用管理

  1、实行聘用动态管理

  本次岗位聘用,与原签订的聘用合同相统一,以新聘职务进入相应岗位等级,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从20**年6月起。岗位聘用管理,按照聘用制的有关规定,实行定岗定薪,岗变薪变。

  2、严格执行岗位比例

  本次聘用严格按照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和核定的结构比例进行,保证现有参加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

  3、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聘用

  今后凡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并报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认定后,方能享受该岗位的工资及相关待遇。长病假人员聘用在对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等级岗位,并按标准执行长病假工资。

  4、严守岗位设置纪律

  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省市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对贡献突出或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经过市政府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破格聘用。

  八、组织领导

  1.成立岗位聘用领导小组。

  组长:z成员:z

  2.成立专业技术等级评定小组。

  组长:z

  3.明确管理职责。

  学校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并做到严格管理,依照程序,规范操作,发扬民主,公开透明,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序进行。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指标测算、分数评定、数据汇总、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4.做好思想工作。

  学校要做好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的传达工作,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学习动员工作,并对各类专技、工勤人员做好信息服务工作,思想沟通工作,接待咨询工作。

  九、此方案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十、本方案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试行。

  z市溪麦中心小学

篇5:一中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罗汨一中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罗汨市教育系统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操作实务实行的通知》(汨人发[20**]0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校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临时借调的有编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含公益性岗位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

  二、岗位类别及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类别设置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管理岗位设5个职员等级: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六级至十级职员。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公办教育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不分岗位等级。

  三、各类岗位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合格,年度考核结论为称职及以上。

  (二)管理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担任五级职员,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担任六级职员,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担任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可以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五、六、七级技术岗位必须具备高级教师职称,八、九、十级技术岗位必须具备中级教师职称,十一、十二级技术岗位必须具备初级教师职称;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或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6年;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6年;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在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2、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四、岗位等级确定办法

  1、各类岗位的竞聘对象必须符合所聘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

  2、管理岗位按行政级别确定岗位等级;

  3、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在符合岗位资格的基本条件下,按下列方法打分排队,再根据打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等级:

  ①、工作年限分:每年计0.5分;

  ②、职称分: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每年计1分;

  ③、业绩分:20**年7月1日后,被评为市级优秀或先进教师的计0.5分;被评为市级名师、劳模的计0.5分;被评为地级优秀教师、劳模的记1分,省级优秀教师、劳模的计2分。以上各项奖励均以行政部门批准文件为准,且同年获得多个荣誉只取最高得分,近三年该项分累加;

  ④、近三年担任学校行政干部、班主任、教研备课组长的每年记0.3分(不重复计算);

  ⑤、如上述总分相同者,则看晋升最高专业技术职称时间,先晋者优先。

  五、特殊人员岗位等级认定办法

  1、被评为特级教师或曾获得过国家级优秀教师、劳模称号的,在基本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直接聘为相应职务的最高档;

  2、非教师岗位的岗位设置:凡只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而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其等级设置时原则上只能定为同职务的最低档;

  3、经教育局党委认定离职的相关局管、市管行政人员,确定为相应职务的中档;

  4、截止至20**年12月31日,男满58岁、女满53岁的内退人员,确定为相应职务的最低档,病休人员确定为相应职务的最低档。

  六、岗位聘用办法

  1、初次聘用时严格按以上岗位等级确定的结果聘用。

  2、学校将与每位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使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国人厅发〔20**〕158号),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各类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3、岗位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但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4、在一个聘期内,聘用合同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得调动。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待聘人员一般不予递补。遇下列情况时,教育事业单位可于每年八月集中进行一次岗位调整,并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①、教职工本人申请经教育局批准调动工作单位的,调出人员与原单位完善相关解聘手续后,原单位聘用合同予以终止,新工作单位与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暂时保留原单位给予的岗位等级待遇,新一轮岗位设置工作开始后,再在新单位竞聘上岗。

  ②、教职工合同期限内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事业单位相应高等级岗位有空缺的,可以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到相应高等级岗位上。若相应高等级岗位没有空缺时,则暂时保留现有待遇,待相应高等级岗位有空缺的,再依规定依程序聘用到相应高等级岗位上。

  ③、因事业发展等按规定应进行岗位调整并变更聘用合同的情形的,可以依规定依程序调整岗位聘用,并兑现相应待遇。

  七、各类岗位之间转换的办法

  1、管理岗位转换到专业技术岗位。在不具备专业技术背景的管理岗位上任职的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评聘。若工作需要转移到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已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直接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可转岗并聘用。

  2、工勤技能岗位转换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人员转换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须符合拟转岗位的任职条件,并按管理权限,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工勤岗位人员经申请并呈报审批同意转换岗位后,按新聘任岗位兑现工资,不再参加工勤技术等级职务晋升和享受工勤技能等级待遇。

  3、专业技术岗位转换到管理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转移到有空缺的管理岗位任职,应符合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岗位任职条件。

  八、受聘人员退休时按照国家规定的退休政策享受退休待遇

  九、关于一票否决问题

  教师职业道德考评不合格、年度考核不称职、停薪留职期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

  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受党纪处分后纪律惩戒执行规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政纪处分后纪律惩戒执行规定》执行。

  聘期内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称职的,聘用到岗位内部最低等级,原聘用在岗位内部最低等级的,调整到下一职级岗位的最高等级聘用。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恢复岗位等级待遇。

  十、说明

  1、本方案由学校行政负责解释;

  2、本方案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即生效;

  3、其它未尽事宜以《罗汨市教育系统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操作实务》(汨人发[20**]03号)为准。

  罗汨市一中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