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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长中学《学生仲裁、申诉委员会》成立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5-16

  宗旨:为了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的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培养学生主人翁的责任感,为了更民主的处理学生的违纪事件,特成立学生仲裁、申诉委员会。

  性质:以仲裁、申诉委员会主席、委员为主体,结合教育处、团委、学生会等多个部门,参与学校部分事务总结和管理的独立机构

  成员选拔:在高一、高二学生干部中各选四人,在高一、高二学生代表(非干部)中各选两人(学生代表自愿报名,由高一、高二年级组各初选四名候选人,由学校组织公开竞选)

  条件:

  1、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正义感。

  2、有较强的议事论事能力,做事公正严明。

  3、熟悉校纪校规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职责:

  1、及时组织会议讨论教育处等其他部门提交的违纪事件。

  2、公平公正的对学生的违纪事件作出仲裁,并作好记录。在次日内将结果上交教育处。

  3、被处分学生不服提出申诉,需在一周内处理完毕,作出裁决。

  4、进行仲裁时应自觉回避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同学。

  5、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校规校纪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仲裁流程:

  1、教育处等部门了解学生的违纪情况后,收集、整理书面材料。

  2、根据教育处等部门提供的书面材料,仲裁、申诉委员会主席组织仲裁、申诉委员会议,各成员开展讨论,发表自己的见解,记录员记录。

  3、举手表决(参与表决的仲裁、申诉委员会成员需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形成处分决定(超过有效票数一半),并将结果反馈教育处。

  4、教育处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学生本人。

  5、学生本人如对该决议不服可在接到通知后两日内向仲裁、申诉委员会主席提出申诉。

  6、两日内学生本人对该决议没有提出申诉,经教育主任签字即生效。记大过以上处分报学校行政会研究通过后生效。

  申诉流程:

  1、仲裁、申诉委员会主席接到申诉后三天内要联系申诉人、仲裁委员会成员、相关老师,确定申诉会议的时间、地点。

  2、申诉人在申诉会议召开前要准备好申诉材料及申诉发言。

  3、仲裁、申诉委员会主席于接到申诉一周内召开申诉会议。

  4、申诉人陈诉理由,例举证据。

  5、仲裁委员会代表陈述理由,例举证据。

  6、学生会、团委会主要干部及仲裁、申诉委员会主席参与最后的仲裁。

  7、如有争议或无法当庭裁决的提交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撤消处分流程:

  1、处分生效后有明显进步,一学期后本人可提出撤消处分的申请(需注明处分的时间、原因、处分类型),由班级召开座谈会讨论通过并有超过班级半数同学签字、班主任同意并签字、年级组长审核并签字。

  2、申请人将申请投入《学生仲裁、申诉委员会》信箱(设传达室)。

  3、学生仲裁、申诉委员会于一周内处理完毕并将学生仲裁、申诉委员会意见报教育处。

  郡长中学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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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华南大学关于成立预算与经费审核委员会职责程序

  华南大学关于成立预算与经费审核委员会职责程序

  为了加强学校预算和项目经费前期科学论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完善经费分配机制和项目经费统筹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年修正)》的有关精神,学校成立华南大学预算与经费审核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预算与经费审核委员会主任由分管财务工作副校长担任,成员由财务处处长、纪委监察处处长、审计处处长、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发展规划部部长和专家3人组成(专家由具有财务、管理、工程、审计等经验背景的在职教师组成,专家不能有本部门利益关系倾向,专家采用聘用制,聘期为两年,聘期期满后,再另行聘用)。

  主任:z

  成员:/专家3人。

  预算与经费审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周晓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财务处负责相关资料准备及初审工作。

  二、 工作职责

  (一)促进学校更有效地配置资源,对学校年度预算经费的投向、投量、预算编制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预算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二)审议年度经费收入预算编制情况,对经费的来源进行论证、分析,审议各项事业收入是否依据充分、足额到位。

  (三)审议年度经费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审议各类支出预算是否合理。

  (四)考评预算的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法。

  (五)审议预算追加调整申报理由及经费需求是否合理,进行项目论证及金额审定。

  (六)审议学校年末项目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分配情况,对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进行论证及金额审定。

  三、审核程序

  (一)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召集。

  (二)财务处负责编制学校预算草案、预算追加调整草案和学校及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评价草案、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分配草案报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议。

  (三)预算编制申报单位、预算追加、预算调整申报单位和被评价预算执行情况的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阐述预算申报理由及经费需求、预算追加调整理由及经费需求和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并参与讨论。

  (四)财务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准备工作,并将会议的决策建议形成纪要提交学校决策。

  四、决议规程

  (一)委员会实行会议议决制度,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均应集体讨论决定,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

  (二)委员会各位委员在讨论和审核时要公正、客观、实事求是、不能带有偏袒性。

  (三)集体讨论结果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委员会会议实行有记名投票表决,每人一票,表决同意票数必须超过到会人数的2/3(含)方为通过;表决票上每位委员必须要填写同意或反对意见,并提出建议。

  华南大学

篇3:学院大学生安全委员会成立纳新方案

  坊潍学院大学生安全委员会成立纳新方案

  为更好维护学校安全秩序,充分发挥大学生在校园安全方面的积极性的作用,经学校领导同意,团委、保卫处决定组建大学生安全委员会,大学生安全委员会建制为校学生会的副主席单位,接受学校团委的指导,日常由保卫处进行管理,在保卫处安全业务指导下开展各项安全工作。现面向全校招募选拔学生干部。

  一、岗位设置

  大学生安全委员会设主席团和4个职能部门,宣传部、治安部、信息部、消防部。

  1. 主席团

  设主席1人(由校学生会副主席兼任)、副主席2人。

  2. 职能部门

  宣传部 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治安部 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信息部 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消防部 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二、岗位职责

  1. 宣传部:负责安保宣传工作,做好各项活动的摄影、新闻工作,做好各类宣传材料的整理工作,负责与校内、校外各宣传平台的联系和对接。

  2. 治安部:负责校园内安全信息收集,发现苗头马上报告。参加运动会、新生报到等大型活动安保工作,进行校园巡逻工作。

  3. 信息部:最大限度发挥其宣传作用;切实拓宽信息收集渠道,最大限度发挥信息智能作用;最大限度发挥其“眼线”作用;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筛查”,最大限度发挥网络安全员的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发挥信息联动作用。

  4. 消防部:组织和参加我校的消防宣传工作和消防演练工作。做好各类大型活动的消防工作。

  三、竞选条件

  1. 思想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具有基本的政治常识。

  2. 遵守校规校纪,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入学以来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学校处分。

  3.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无不及格课程,个别能力突出的学生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4. 熟悉团学工作流程,热爱团学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

  5.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联系群众、团结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6.熟悉和热爱校园安全维护工作对大学生安全委员会的定位有一定认识。

  7.竞选主席团岗位应为20**级在校学生,竞选职能部门部长级岗位应为20**级在校学生。

  四、选拔程序

  大学生安全委员会竞选工作分为填表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竞选和公示任用等程序。

  1. 填表报名。报名采取团总支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从学校团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并填写《坊潍学院第一届大学生安全委员会竞选报名表》,在9月19日下午5:00前将报名表交至学校团委。

  2. 资格审查。学校团委组织对报名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公布名单,并通知参加下一环节竞选。

  3. 竞选展示。竞选展示分为公开演讲、无领导小组讨论和深度谈话三部分,由老师和同学组成评委团进行集体评议。

  4. 任用公示。根据竞选和评议情况,初步确定各岗位人选,征求各学院意见后,进行任用公示。

  五、其他事项

  1. 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同学们的参与热情。

  2. 换届期间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团委网站、“青春潍院”微信号、“青年之声•微邦”发布换届竞选各项通知、公告,请各团总支和同学及时查看。

  3. 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将追究相关责任。

  4. 不明事宜可向学校团委、保卫处咨询。

  六、联系方式

  团委网站:z

  “青春潍院”微信号:z

  团委办公地点:行政楼116房间

  保卫处办公地点:行政楼206房间

  保卫处咨询电话:zz

  附件:坊潍学院第一届大学生安全委员会竞选报名表

  团委 保卫处

篇4:在市医学会口腔专科委员会成立暨第一届学术研讨会上的讲话

在市医学会口腔专科委员会成立暨

第一届学术研讨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在全党、全国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我们在这里举行**市医学会口腔专科委员会成立暨第一届学术研讨会。这是进一步落实***的具体体现,也是为今后口腔专科委员会发展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从而促进我市与国内省内口腔专家沟通与交流,促进口腔专业的科学发展,提高我市口腔防治医学的整体水平。在此,我代表市医学会、市卫生局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这次会议的召开得到了省医学会口腔专科委员会的大力支持,特别是中国口腔医学会预防专业委员会委员、省牙病防治所副院长李岩教授,省牙防所主任崔丽华教授,不辞辛苦亲临祝贺并讲学。同时也得到了**地区各医疗单位的积极配合,鹤矿集团公司总医院、市红十字医院、**市牙病防治所在承办会议过程中做出了很多的付出和努力。为此,对你们的热情支持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就做好口腔专科委员会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必须充分认识口腔专科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在市卫生局和市医学会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指导下,我市的口腔病防治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口腔病防治专业队伍不断壮大。全市3所三级医院、22所二级医院相继成立了口腔病专科门诊、在口腔病临床治疗方面,我市广大口腔病临床工作者在口腔病指南的科学指导下,口腔病临床治疗水平迅速提高,口腔病的防治办法技巧日益娴熟,为口腔病患者的预防控制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组建我市口腔专科委员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几年来,市医学会积极致力于大力发展各专科委员会,本着“学术贵在创新,创新贵在交流”和“打破壁垒,资源共享”的原则,为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搭建起一个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平台,有利于我市各医学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口腔专科医学会的成立将有利于推进口腔医学的学术研究,促进口腔医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最终提高口腔医学诊治的水平。因此,我们每个专科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广大医学工作者一定要充分认识组建专科委员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自觉性。积极主动投身到学术交流、学术研究、学术提高上来,不断增强专业学术地位,充分享受学术成果。目前,我市医学专科委员会已发展到**个。今天,我们成立的市医学会口腔专科委员是一个重要的专科委员会,对提高口腔病患者治疗达标率和降低口腔病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要倍加珍惜,全力维护,促进发展,将口腔专科委员会建设成为口腔专科技术人员之家,口腔专科人才成长的摇篮,口腔专科委员学习交流的园地。

二、广泛开展好口腔专科委员会的学术活动

我们医学会组建专科委员会的宗旨是“强化交流,促进提高,增进友谊,加强自律”,学术交流是学会的根本任务,是学会一切活动的基础,也是各专科委员会塑造自身形象的载体。当前,全市卫生系统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和增进群众健康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现阶段乃至较长时间内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各专科委员会要围绕这个中心,坚持以医学会为主导,以专科委员会为龙头,深入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各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每年发表一篇论文。每名副主任委员在权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卫生局或本单位网站上刊发有影响的文章;各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每年轮流组织召开一次学术交流。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学术交流会,每名副主任委员要在学术会上或授课、或座谈讨论、或提出学术观点;各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每年轮流组织到一、二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技术指导与帮扶,至少要开展一次疑难病会诊、出诊坐诊、业务指导、带教授课等活动。力争使“三个一”活动在开展形式上有突破,在活动内容上有创新,在活动成果上有收获,促进我市医学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三、强化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医学科技实力

xxx在今年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讲话指出:“科技是人类智慧的伟大结晶,创新是文明进步的不竭动力”。自主创新是贯穿卫生科技工作的主线,我们要把自主创新作为卫生科技发展的战略重点和医学会口腔专科委员会发展壮大的不竭动力。要瞄准医学科技,特别是口腔病诊治前沿,在建设专科委员会创新体制机制的基础上,对口腔病预防、诊断、治疗以及保健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研究实施集成创新,使科学研究与疾病防治紧密结合,不断提高诊治水平。要在建立引进技术、成果转化推广体系的基础上,加强国际间、省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技术项目,在应用中消化和吸收,在实践中改造和提高,在发展中实现再创新。要充分发挥口腔专科委员会的优势特色,打破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相互封闭、重复分散的格局,推进资源共享,形成广泛的,多层次的创新合作机制,不断提高口腔专科委员会技术实力,力争在全省口腔病学领域中占有一席之地。

四、不断加强口腔专科委员会自身建设

我市口腔专科委员会的建设,要以临床医学为基础,以科学研究为动力,以技术人才为支撑,把教学科研与临床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创新发展之路。重点解决好实际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要结合目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公共卫生项目的实际,大力引进国内外新技术、新方法和适宜技术,要在解决广大患者看病难上下功夫,力争使口腔专科医学的临床治疗、学术研究向省内、国内靠近乃至达到领先水平,使其成为在我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专科。口腔专科委员会要以“普及口腔医学基础知识、传播先进口腔医学文化、丰富医疗工作者生活、创造口腔医学科技成果”为目的。通过培训口腔医学基础知识等途径,给众多的有志口腔医务工作者提供一个体现自我价值,挖掘自我潜力,提升口腔医学综合水平的平台。也让大家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充实自我和全面提升自己的口腔医学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学会同时也努力为学会成员创造锻炼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的机会,争取让每位口腔医学会会员在学会中有充分的学习口腔医学理论和能够熟练掌握口腔基本操作知识,实践能力强,为今后投入激烈的竞争中添帆加翼。要开创广泛参与、互相交流、切磋学术、共同发展的良好科研氛围,提高委员会的凝聚力。要强化行业自律,在提高业务技术的同时,不断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自律性,做到取长补短,互谅互让,尊重患者,尊重同事,避免纠纷,杜绝事故。

各位专家,同志们:这次**市医学会口腔专科委员会成立暨第一届学术研讨会的召开,必将给我们带来国内外最新诊疗理念与先进技术知识。我们相信今后以口腔专科委员会为平台,一定会促进委员间的广泛交流,使我市的口腔医学专业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专家对我市医学会的关心、帮助和支持!祝各位专家、来宾口腔健康,微笑每一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篇5: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二、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法律规定:街道办事处有责任提供筹备协助。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1、筹备小组自成立起30日内拟好《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征求业主主意。

  《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这两份文件需由1/2业主书面同意才能通过,这是最重要的事情,以后的程序都是依据这两个文件进行,对相关规则、事项要制定详细。例如:放弃即视为同意,人防、停车库等地下空间不计入投票权等。

  2、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业主的投票权按每户一票计算,物业建筑面积每一平方米为投票权的计算份额,超出部分按四舍五入处理。以产权证明书为准。单位代表须有单位授权委托书。

  3、组织各楼宇开业主大会产生业委会候选人。由于业主较多,不可能召集所有业主在一起开会,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分时分区召开业主大会,开会选出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此后开业主代表开会即视为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的产生应经其所代表的业主中拥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

  凡须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业主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业主代表的投票权是其所代表业主的投票权的总和。业主大会会议可以全体业主集中统一开,也可以部分业主分时分区地开;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票数和票权数过2/3投票通过,才有效。

  4、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筹备小组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委会的组成人数(5-15人,单数),定出投票时间(3-7天,要报国土局备案)。

  汇集业委会候选人的资料,将候选人的简历表、选票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告。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制作选票,制作设置一或多个投票箱(也可上门收选票),由国土局封投票箱,点票时由国土局开箱和鉴证。业主大会召开15日以前通知投票权人,国土局、街道办事处、开发商、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到场。

  5、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业主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公开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会后筹备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应当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或业主代表出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出席大会的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或业主代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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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算。要弄清楚业主的住房面积,可从国土局拿到业主的资料,在收选票时,请业主出示产权证明。在填写业主代表投票委托书时,应该附上双方的身份证以及产权证明。可以要求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国土局提交一份业主名单资料。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拒绝,则可以直接通过住建局,向物业管理公司施加压力。

  7、开发商只有一个投票权。一个商铺一个代表。商铺可以当业主代表,只要在业主委员会选举中,业主如不投他票,他即落选。即使他入选了业主委员,也可以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让他的意见不能实现。由住宅业主代表负责收选票事宜。住户面积大于商铺面积,就没问题。

  8、筹备小组成员可以成为业主代表,但不能成为业委会成员。

  9、业主委员会每个成员只代表一个投票权,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业主委员会凭业主大会的授权行事,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须由业主大会即业主代表表决确认,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负责,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表决以面积计算选票权,每个业主代表所代表的份额不变。

  10、单位办公楼可以参加投票,单位办公楼在小区内,使用小区的公用设施。如果票权数不够,则要把单位办公楼拉进来,说服的理由:大家都在同一个小区内,要把整个小区的安全、稳定、美好,要把小区统一管理,才有利于大家的工作和生活。

  11、发送文件给业主时,请其签收,用回执证明已经给过文件,视为送达。如果业主有意见,可以附意见。如某业主不同意某一条款,实行少数服从多数。

  12、提交的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需要改动的,可以提交补充资料,用来补充说明更改的情况。

  13、由业主代表收集票数,提出两个问题让业主回答:

  ①是否满意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

  ②是否愿意委托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业主只需要回答是或者否。每家都要做出书面意见。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

  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在街道办的监管下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包括起草《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准备业主大会会议方案等。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政府指导意见和指导文件,均不具备强制力;

  第二,《规约》和《规则》要尽可能保证将来能顺利开展工作,政府的示范文本不可照搬;

  第三,此阶段应尽可能扩大宣传面,让业主们都了解到进展情况;

  第四,要习惯于把开会过程录像,每次筹备会议都要有签到和决议签字,和政府工作人员意见往来,关键问题都要有书面文件备存,要求对方签字盖章。

  第五,每一个筹备步骤都要让筹备组长签字,签字文件至少2份以上,其中一份要保存在最为可信的业主代表手里。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九)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包括起草《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准备业主大会会议方案等。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政府指导意见和指导文件,均不具备强制力;

  第二,《规约》和《规则》要尽可能保证将来能顺利开展工作,政府的示范文本不可照搬;

  第三,此阶段应尽可能扩大宣传面,让业主们都了解到进展情况;

  第四,要习惯于把开会过程录像,每次筹备会议都要有签到和决议签字,和政府工作人员意见往来,关键问题都要有书面文件备存,要求对方签字盖章。

  第五,每一个筹备步骤都要让筹备组长签字,签字文件至少2份以上,其中一份要保存在最为可信的业主代表手里。】

实例:

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是本物业管理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对本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本会由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则业主担任。本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

  第二条 本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三条 本章程所称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人。

  第四条 本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设施设备,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明亮的环境。

第二章 组织及职责

  第五条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筹委会推荐本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会设委员 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 名,本会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本会聘任执行秘书(或秘书长)一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执行秘书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委员。本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七条 本会权利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

  3、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单位对本物业进行管理,并与其签订管理合同;

  4、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算及决算报 告;

  5、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管理工作;

  6、修订业主公约、本会章程。

  第八条 本会义务

  1、筹备业主大会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3、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住用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4、保障本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5、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6、本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第九条 本会召集业主大会可采取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

  第十条 下列人员经本会决定可获得适当津贴:

  1、本会主任;

  2、本会副主任;

  3、本会执行秘书;

  4、本会同意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 会议

  第十一条 本会会议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和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第十二条 本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有关资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一次性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

  第十三条 本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四条 本会召开会议时,可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单位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当本物业有三分之一以上为出租时,必须聘请相当于本会委员三分之一以上人数的承租人代表为聘请委员,并通知其列席本会会议。

  第十五条 本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在自已已投过的一票外,再投一票决定票(赞成或反对票),但此规定不适用于对其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事项。

  第十六条 本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涉及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应由与会的全体委员签署。

第四章 委员

  第十七条 本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人数为单数,最多不超过15人。

  第十八条 本会委员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 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担任。

  第十九条 本会委员的撤换、增,由本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本会委员,已担任的须停任,并由下次业主大会确认:

  1、已不是业主;

  2、无故缺席会议连续三次以上;

  3、 因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义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本会委员的。

  第二十一条 任何委员停任时,必须在停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会件、资料、帐以及属于本会的所有物移交给本会。

  第二十二条 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有权参加本组织的有关活动;

  2、有选举、被选举和监督权;

  3、有权参与本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具有对本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二) 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3、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活动的公益事业;

  4、向本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 经费与办公用房

  第二十三条 本会的经费由 费用中支出。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本会会议;有关人员的津贴;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经费收支帐目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每季度向本会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会的办公用房由 解决。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解散与终止,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解散或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同时报当地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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