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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19

  FD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2、建立健全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将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本单位一方平安作为学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之一,并同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

  3、履行上海市高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中高校的治安防范责任。

  4、健全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保障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正常开展。

  5、经常研究和解决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置校内各种不安定事端,确保学校政治稳定、治安安定和校园安全。

  6、抓好学校的“防汛”、“防台”工作,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7、配合地区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8、完成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编辑:www.pmceo.Com

篇2:FD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FD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1、经常研究部署本校安全生产工作,对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并督促各院系、各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章。

  3、落实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

  4、组织制订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学校各项抢险救灾预案。

  5、组织督促各院系、各单位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6、部署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基层无力解决的安全生产隐患漏洞,及时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7、对学校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时组织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事故责任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篇3:FD大学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FD大学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委及市教委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和指示,统一领导学校的保密工作。

  2、审定学校保密工作的总体计划和年度保密工作重点,并组织落实。

  3、制定和完善学校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确定校级保密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

  4、督促、检查、指导各院系、各单位的保密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学校保密工作中的问题。

  5、加强对重点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指导、协调全校保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6、向学校党委和市教委保密委员会报告学校保密工作情况,对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7、完成教育部、市委、市保密办、市教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保密工作任务。

篇4:桂林科大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桂林科大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纪律检查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协助党委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加强对学校党风廉政方面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反映这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制度。

  2、按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在职权范围内,检查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活动中坚持党的原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并向学校党委和高校纪工委报告。

  3、协助党委组织部对副处以上干部进行评议和考核。

  4、指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进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以各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5、受理学校党组织、党员、群众在党的纪律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建议;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按照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违***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保障党员的权利。

  6、学校纪委具有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赋予的党内监督权,应对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纪委书记根据需要参加学校校长办公会、校务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的纪委副书记可列席学校党委会、民主生活会以及其他有关的会议。

  7、协助学校党委抓好本校纪检队伍的自身建设,检查指导下级纪委的工作。

  8、代表学校处理校内外业务范围内的有关事宜。

  9、承办上级纪委和校党委交办的有关党风党纪方面的工作。

篇5:华南大学关于成立预算与经费审核委员会职责程序

  华南大学关于成立预算与经费审核委员会职责程序

  为了加强学校预算和项目经费前期科学论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完善经费分配机制和项目经费统筹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年修正)》的有关精神,学校成立华南大学预算与经费审核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预算与经费审核委员会主任由分管财务工作副校长担任,成员由财务处处长、纪委监察处处长、审计处处长、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发展规划部部长和专家3人组成(专家由具有财务、管理、工程、审计等经验背景的在职教师组成,专家不能有本部门利益关系倾向,专家采用聘用制,聘期为两年,聘期期满后,再另行聘用)。

  主任:z

  成员:/专家3人。

  预算与经费审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周晓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财务处负责相关资料准备及初审工作。

  二、 工作职责

  (一)促进学校更有效地配置资源,对学校年度预算经费的投向、投量、预算编制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预算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二)审议年度经费收入预算编制情况,对经费的来源进行论证、分析,审议各项事业收入是否依据充分、足额到位。

  (三)审议年度经费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审议各类支出预算是否合理。

  (四)考评预算的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法。

  (五)审议预算追加调整申报理由及经费需求是否合理,进行项目论证及金额审定。

  (六)审议学校年末项目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分配情况,对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进行论证及金额审定。

  三、审核程序

  (一)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召集。

  (二)财务处负责编制学校预算草案、预算追加调整草案和学校及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评价草案、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分配草案报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议。

  (三)预算编制申报单位、预算追加、预算调整申报单位和被评价预算执行情况的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阐述预算申报理由及经费需求、预算追加调整理由及经费需求和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并参与讨论。

  (四)财务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准备工作,并将会议的决策建议形成纪要提交学校决策。

  四、决议规程

  (一)委员会实行会议议决制度,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均应集体讨论决定,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

  (二)委员会各位委员在讨论和审核时要公正、客观、实事求是、不能带有偏袒性。

  (三)集体讨论结果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委员会会议实行有记名投票表决,每人一票,表决同意票数必须超过到会人数的2/3(含)方为通过;表决票上每位委员必须要填写同意或反对意见,并提出建议。

  华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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