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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一至三年级语数英科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5-13

  城关二小一至三年级语数英科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由于考试改革,县教研室对小学一至三年级期末考试没有做统一的考试要求,各校测试的方式与方法不尽相同,因此没有数据分析,给我校教学评价带来困难,为了激发教师教学积极性,为几年后高段学科教学成绩打下基础,学校决定联合倪北小学、鹿西小学出台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一、实行范围

  在校任教一至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教师。

  二、样本选取

  以城关二小、倪北小学、鹿西小学三所学校6个班级为参照物,以班级平均分为依据。

  二、考核方法(以上学年三校平均分统计为标准)

  1、计算办法

  A1=上学年学科平均分-6个班级平均分

  A2=本学年学科平均分-6个班级平均分

  2、当A2>A1时(6个班级)

  且平均分排名在班级第1名的,得300分(满分)

  平均分排名在班级第2名的,得290分,每进0.1分加0.5分,封顶300分

  平均分排名在班级第3名的,得280分,每进0.1分加0.8分,封顶290分

  平均分排名在班级第4名的,得270分,每进0.1分加1分,封顶280分

  平均分排名在班级第5名的,得260分,每进0.1分加1分,封顶270分

  平均分排名在班级第6名的,得250分,每进0.1分加1分,封顶260分

  3、当A2<A1时(6个班级)

  且平均分排名在班级第1名的,得300分(满分)

  平均分排名在班级第2名的,得290分,每退0.1分减0.8分,保底280分

  平均分排名在班级第3名的,得280分,每退0.1分减0.6分,保底270分

  平均分排名在班级第4名的,得270分,每退0.1分减0.4分,保底260分

  平均分排名在班级第5名的,得260分,每退0.1分减0.4分,保底250分

  平均分排名在班级第6名的,得250分,每退0.1分减0.4分,保底240分

  4、起始学科和本学期成绩考核办法

  平均分排名在班级第1名的,得290分,平均分每高于6个班级平均分0.1分的加0.5分,封顶300分为止。

  平均分排名在班级第2名的,得280分,平均分每高于6个班级平均分0.1分的加0.5分,封顶290分为止。

  平均分排名在班级第3名的,得270分,平均分每高于6个班级平均分0.1分的加1分,封顶280分为止。平均分每低于三校平均分0.1分的减1分,保底265分为止。

  平均分排名在班级第4名的,得265分,平均分每高于6个班级平均分0.1分的加1分,封顶270分为止。平均分每低于三校平均分0.1分的减1分,保底260分为止。

  平均分排名在班级第5名的,得255分,平均分每高于三校平均分0.1分的加1分,封顶260分为止,平均分每低于6个班级平均分0.1分的减0.8分,保底250分为止。

  平均分排名在班级第6名的,得250分,平均分每低于6个班级平均分0.1分的减0.8分,保底240分为止

  三、加分办法:按原有的考核办法

  四、本办法自2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实行,解释权在校长室。

  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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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一小教学质量考核评估方案

  河天一小教学质量考核评估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办〔****〕137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激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教师教学工作责任心和质量意识,特拟定河天一小教学质量考核评估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全面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在考评中注意考评内容的全面性,防止主观片面,特别要对平均分、优生率、合格率、进步值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2、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后进相结合的原则。对该项考评成绩达到或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3、坚持评估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在客观评估的基础上,针对我镇小学各学科的工作实际,对下届小学各学科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三、考评办法

  实施考核评估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教学质量计算方法为优秀率、平均分、合格率、进步值等四项按一定的比例权重计算。其中,优秀率占比重的30%,平均分占比重的50%,合格率占比重的20%。考核分A、B、C三档

  (一)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教学业绩计算公式:

  教学业绩得分=(平均分×50%+优生率×100×30%+及格率×100×20%+进步值)×权重

  2.各子项目计算方法:

  (1)平均分

  平均分是指本班参加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与参考人数的平均值。

  平均分=单科成绩总分÷参考人数

  (2)优生率

  优秀率=优秀人数÷参加考试人数×100

  (优秀分以原各年级优秀分为标准)

  (3)合格率

  参加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合格率=合格人数÷参加考试人数×100

  (4)进步值

  ①进步率指任教学科学生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提高的数值。

  ②评价范围为:统测科目的平均分、优秀率、合格率。

  进步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平均分)-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平均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3

  (5)任教科目权重(指统测科目)

  ①任教两个及以上主科科目以及跨级段教学的,权重为1.1。如语文两个班级,数学三个班,英语、科学四个及以上班级的,权重为1.1。

  ②任教两个或两个班级以上的教师,对任教的班级均进行评估,教学质量评估分取几个班级的平均值。

  (二)一二年级语文数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根据学校《河天一小一二年级游考办法》组织学生考核,根据学生得星量评定等级。一、二年级如有进行检测,以检测结果为准。

  (三)其他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任教音、体、美、综合实践、品德、信息技术等学科的专职老师,以学科为单位进行等级考核,分A、B、C三档。

  2.根据学期教学要求确定考核内容。由考核小组对任教班级进行学业质量考核,体育学科以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进行考核,并以所任教各班级平均分为标准。

  四、奖励办法

  分低段、中段、高段三个级段,其中A档(占30%),学业质量考核加20分;B档(占50%),学业质量考核加18分;C档(占20%),学业质量考核加16分,并计入个人学期目标考核。

  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河天一小

篇3:附小教学质量考核加分办法

  林玉附小教学质量考核加分办法

  为了建立健全学校质量管理体系,客观评价教师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全面提升学校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加分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体任课教师(包括校聘)。

  二、加分标准

  (一)语文、数学学科

  1、平均分:以A、B合卷计算,超过区校年级平均分1分及以上,得6分;超过年级平均1分以内或等于年级平均分,得5分;低于年级平均分2分及以内,得4分;低于年级平均2分以上,5分以下,得3分;低于年级平均5分及以上,得2分。

  注:A任教数学双班,以两班得分之和乘以七分之四。

  B接班者两年内将本期平均分加上上期与年级平均分的差距分值后,再与其它班级比较(限接任低于年级平均分班级的教师)。

  2、优生率:班级学生成绩在年级前30%的学生个数从多到少计算,排列前2名得3分,3、4名得2分,5、6名得1分(任教双班的数学老师分班计算得分,再将2个班的总分乘以七分之四)。

  3、学困率:班级学生成绩在年级后30%的学生个数从少到多计算,排列前2名得3分,3、4名得2分,5、6名得1分(任教双班的数学老师分班计算得分,再将2个班的总分乘以七分之四)。

  (二)英语学科

  任教年级平均分超过区平均分1分及以上,得12分;达到区平均分,或超过区平均分1分以内,得10分;低于区平均分2分以内,得8分;低于区平均分2分及以上,5分以下,得6分;低于区平均分5分及以上,得4分。

  (三)体育学科

  1、以区运动会成绩为依据,A组、B组均获团体一等奖,人均得8分;或按辅导成绩从大到小排列,前2名得8分,3、4名得6分,5、6名得4分,其余得3分;承担运动会展示项目,效果良好得8分,效果一般得6分,效果较差得3分。三类得分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2、以学生体质检测成绩为依据,在合格率达标的基础上,按优秀率从高到低排列,前2名得4分,3、4名得3分,5、6名得2分,其余得1分。

  (四)美术学科

  1、以区艺术节成绩为依据,获团体一等奖,人均得8分;或按辅导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分别加8、6、4、3分。两类得分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2、按课标要求组织专家组对学生进行素质抽测,效果良好得4分,效果一般得2分,效果较差得1分。

  (五)音乐学科

  1、以区艺术节比赛所负责单项成绩计算,一等奖得8分,二等奖得6分,三等奖得3分(得分低者下一轮可以优先选择项目)。

  2、按课标要求组织专家组对学生进行素质抽测,效果良好得4分,效果一般得2分,效果较差得1分。

  (六)科学及信息学科

  1、以成都市科技竞赛年度总排名为依据,排列前2名,人均得8分;排列3-5名,按辅导成绩从大到小排列,第1名加8分,第2名加6分,其余加3分;排列6名及以后,按辅导成绩从大到小排列,第1名加6分,第2名加4分,其余加3分。

  2、按课标要求组织专家组对学生进行素质抽测,效果良好得4分,效果一般得2分,效果较差得1分。

  (七)满意度加分

  组织教学质量满意度测评。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或家长)学科教学质量问卷调查测评,满意率90%及以上加1分,满意率95%以上加2分。

  三、实施办法

  1、教导处组织相关人员落实成绩或相关信息收集、审核、计算,及时与教师沟通确认。

  2、区质量监测年级、学科从区质量考核办法。

  成都林玉中学附属小学 20**年3月

篇4:职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职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为了深化学院教学内部改革,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教学和管理领域,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加强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组织领导

  1、考核工作在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成立由教学副院长、系(部)主任和教务处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教学质量考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的组织领导。

  2、各系(部)成立由系(部)主任为组长的考评小组,人数5-7人,负责本系(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3、教务处负责全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组织、统筹、协调、汇总和检查督促工作。

  二、考核对象:学期内在职的院内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

  三、考核结果、比例及要求

  1、考核结果分为三类:(1)A类课教师;(2)B类课教师;(3)C类课教师。其中A类课教师占任课教师20%,其余为B、C类课教师,B、C类课教师无比例限制。

  2、参加A类课教师评选,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期内总评排名在本系(部)前1/4名;

  (2)学期内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36学时;

  (3)教学效果好,教学过程中有创新,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3、学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直接为C类:

  (1)未经系(部)同意及教务处批准,而私自调课、换课、代课一学期累计达2次以上;

  (2)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以及上课途离开课堂一学期内累计达2次以上;

  (3)旷教(含未经批准私自停课、改自习或旷监)一次以上;

  (4)无特殊情况上课二周后尚无授课计划,授课计划无故不按教学大纲编写;

  (5)教学进度无故比授课计划超前或滞后4节以上;

  (6)因监考迟到,未做好考试的组织准备,影响考试进行;

  (7)经查实有泄露试题内容或评定成绩中送分、卡分;

  (8)无特殊情况未经批准而不按时下厂或提前2天以上结束实习;

  (9)带队老师无故不到实习现场,无故离开实习地点2天以上;

  (10)实习或设计期间指导老师对学生管教不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11)在指导设计期间,专职指导老师有两天以上下班指导时间少于3小时(有授课任务的指导时间少于1、5小时);

  (12)50%以上的作业不按计划布置或全期只布置作业从不批改;

  (13)上课无教案;

  (14)教学质量差,学生意见大,学期内综和测评分低于70分;

  (15)上课期间使用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者。

  四、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1、考核内容

  (1)理论课教学;

  (2)实践课教学(包括单独作为成绩的实验、实习、实训及设计等)

  同时有两项教学者,取两项平均成绩为总成绩;只有一项者,取单项成绩为总成绩。

  2、考核方式

  采取全体学生测评(权重0、5)、同行测评(权重0、2)、系(部)考核(权重0、3)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和考核。

  教务处负责组织学生测评工作,各系(部)考评小组负责同行测评和系部考核工作。

  五、程 序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由教务处牵头,每学期16-17周进行,教务处在学期结束前3周统计学生测评结果,各系(部)按要求和比例在学期结束前2周考核出结果,报学院领导审定。

  有教学任务的系(部)主任(含其他有教学任务中层干部)教学质量考核参照教师的考核条件和比例由教务处进行考核(其中A类课教师的课时要求:教学系统中层干部80学时以上,其它中层干部60学时以上。),考核结果报学院审定。

  其它院内兼职教师随课程所属系(部)考核,考核时可参照专职教师的考核条件和比例进行(其中A类课教师的课时要求60学时以上),不占系(部)名额,考核结果报学院审定。

  六、奖、惩办法

  1、A类课教师课时津贴标准上浮30%,C类课教师课时津贴下调30%,B课教师津贴不上浮也不下调。

  2、连续三次C类课的教师被视为不合格教师,不得继续任教。

  3、连续三次A类课教师学院一次性奖励1200元。

  4、实施此办法过程中不许弄虚作假或轮流照顾,若有违纪情况,取消该系(部)A类课教师评选资格,对违规个人将确定为C类课教师。

  5、所有教师的考核结果归入教师档案,并与教师职称考核、晋升、聘任、评优挂钩。

  七、附 则

  1、本办法从20**年上学期开始实施,有关事项由教务处解释,未尽事宜由院教学质量考评组裁定。

  2、各系(部)可在本办法的原则框架下,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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