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桥新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20**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20**年桥新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根据《20**年瓯海区初中招生计划》规定,20**年桥新中学七年级招收8个班,共计280人。
二、招生对象
20**年桥新中学招生对象为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桥新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必须于20**年7月1日前登记或迁入。
(二)桥新街道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持有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的子女。
(三)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桥新街道,父母为瓯海区合法出国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华侨、华人子女。
(四)非桥新街道户籍,其父母有桥新街道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的在瓯海区务工或经商的新居民子女:
1.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需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桥新街道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已居住一年以上;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
4.在居住地(桥新街道)有相对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5.其父母持有经桥新街道查验的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桥新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镇和二村,联系电话:z);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施教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
三、照顾规定
(一)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军属等子女确保优先安排就学。
(二)下列人员子女可享受照顾安排就学:
1.省绿叶奖、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拔尖人才(市511工程第一、第二层次)。
2.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
3.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市第二层次以上),区级名师名校长和“三坛”荣誉获得者。
4.组织人事部门安排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
5.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明文规定的其他需要优先安排的对象。
四、报名办法
(一)凡属桥新街道20**年初中招生对象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20**年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毕业生素质报告单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桥新中学报名。20**年7月1日之后登记或迁入的桥新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上述相关材料到桥新中心学校报名。
(二)桥新街道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引进人才的子女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20**年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毕业生素质报告单、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含市、区人才办证明)、军官证件、人才居住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3日至4日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华侨、华人子女持父母原籍户口证明、瓯海区侨办证明、现监护人公证材料、现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儿童本人的户口簿或护照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到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学校报名。
(四)照顾对象持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于7月3日至4日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区教育局将根据照顾对象的意愿,在学校满足施教区招生后有多余学额的前提下,统筹优先安排公办学校就学。
(五)非桥新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回原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但其父母在桥新街道有房产证的确需在桥新街道就读,可到桥新中心学校报名,由桥新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就读。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20**年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毕业生素质报告单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具备政策条件的桥新街道新居民子女到桥新中心学校报名,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就读。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原籍户口簿,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的工商执照、社会保险相关证明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小学毕业证书。
实行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政策,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公布20**年参加积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指标数的公告》,20**年桥新中学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指标数为4人。
不具备政策条件但确需在桥新街道就读的新居民子女,凭相关报名材料直接到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报名。
(七)需提供房产证报名的几种特殊情况处理:
1.房屋产权持证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权人同户登记,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其父母需提供住建局出具的无房证明),该房产证可以作为入学依据,由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负责做好入学报名工作。
2.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就近安排入学。就地安置的,在安置地安排入学;外迁安置未入住安置地的,可在原施教区入学,若20**年6月底前入住的,也可选择在外迁安置地就近入学。
3.房产证在抵押的,可将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单位盖章后,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房产证报名;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用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及住建部门收件收据,代替房产证报名;民间契约及协议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4.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居住1年以上有关证明材料。
5.营业房的产权证和20**年7月1日之后领取的房产证(含有效证明)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五、招生办法与程序
根据“就近、免试、免费”入学原则,实行分批录取招生办法。
第一批:户籍在桥新街道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引进人才、华侨华人的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录取的新居民子女;照顾对象的子女。
第二批:父母在桥新街道范围内有房产证的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泽雅镇户籍移民子女优先给予安排就学。
第三批:父母在桥新街道范围内有房产证的非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居住在桥新街道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瓯海区新居民子女,其中父母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子女优先给予安排就学。
桥新中学20**年招生程序:按第一至第四批次顺序分批招收学生,当上一批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下一批的学生。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采用电脑派位(摇号)或随机抽签的方式招生,额满为止。
六、报名时间安排
请符合条件学生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分批次直接到桥新中学报名,逾期不保留学额。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20**年7月16日第三批:20**年7月18日
第二批:20**年7月17日第四批:20**年7月19日
桥新中学招生咨询电话:zz;
监督电话:z。
桥新中学网址:z
七、本方案由桥新中学负责解释。
桥新中学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屯东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意见》(长政发〔20**〕1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150号)、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芙蓉发〔20**〕8号)以及《芙蓉区20**年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年学区内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保障教育公平,规范招生管理,特制定我校今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的原则,合理控制班额,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规范运行机制。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协调”的原则。
三、学区范围:
屯东村一、二、三、四、五、六、七、十一、十二组;
东岸村四、五、六、七组;
屯东安置小区、东岸城邦小区、东岸梅园小区
四、招生年龄及对象
(一)年龄
年满6周岁(即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对象
1、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具体包括如下三种情况:
①户籍和父母住房均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②户籍在学区内,父母确无住房,并实际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③户籍不在学区内,但父母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即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芙蓉区从业并在区内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证件:
①户口簿;②父母双方的身份证;③小孩出生证;④父母双方在芙蓉区从业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如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⑤父母双方在芙蓉区的居住证;⑥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村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
3、属于必须按政策照顾解决入学的对象,如父(母)为现役军人或转业干部、重点工程拆迁户、我区按规定引进的专家或在我区投资的港澳台人士的适龄子女,由教育局协调解决。
五、工作措施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按照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及日程安排做好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有序。
⑴切实做好控流保学工作,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⑵严格按照《芙蓉区教育局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择校热问题的通知》(芙教发〔20**〕14号)文件精神做好班额控制工作,将设班计划报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不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计划。
⑶严格控制择校生,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的与入学挂钩的请吃或钱物,且招生入学不与入园入托挂钩。
⑷按政策要求解决好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问题。
⑸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在校门口及相关社区张贴《20**年芙蓉区小学新生招生公告》,同时公示学区和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并在全区统一的招生咨询接待日做好家长接待和政策宣传工作。
⑹规范新生学籍管理,做到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准确无误,并及时上传到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及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同时做好新生入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六、招生地点:屯东小学内
七、招生电话:z
八、具体日程安排
时间工作内容
4月设班计划及新生摸底工作
5月9日召开学校招生工作会议,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5月9日-5月17日招生宣传
5月18日学区内新生报名
5月25日前上报学区内新生录取人数及名单。
6月21日务工人员子女新生报名
7月1日前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7月4日
8月15日向教育科上报新生准确录取人数。
5月9日下午
6月17日下午
6月27日下午招生咨询接待日。
篇3:二小招生工作方案
兴永二小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年招生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浙江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年龙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年兴永第二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本校按规定接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进行书面考试或其它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无正当理由不拒收应当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本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本施教区的范围和招生日程安排;公示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名单;公布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电话,增加招收新生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二、组织机构
本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项公伟
副组长:王雪平、范长江
成 员:班子成员
三、招生计划数与招生对象
经龙湾区教育局批准,本校****年计划招生5个班,共200人。
招生对象为****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入学的证明。
第一批:(施教区对象)户籍在乐一村、乐二村、永乐村、永民村、大塘村、小塘村、五溪村、下兴村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1.户籍在兴永街道其它村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 2.父母在本施教区内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本施教区内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居住在本施教区内符合以下六个条件的龙湾区新居民子女:
1.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需户籍所在地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证明)。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湾区持有“e居卡”取得居住证,并且连续居住登记一年以上的。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湾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
4.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龙湾区用人单位签订由劳动部门备案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
5.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湾区有相对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6.其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注:居住证、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有效期从****年5月(含5月)开始计算。
四、照顾对象
下列对象可享受照顾安排:
(一)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烈军属等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
(二) 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子女,龙湾区(温州高新区)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高层次创业创新项目中的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子女。
(三)区委、区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的干部子女;
(四)对龙湾区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子女:
1.区级及以上“三坛”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2.近三年获得区级及以上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荣誉者;
3.当年区级及以上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五)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
(六)参加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得分前40名者的子女可优先照顾到就近公办学校就读。
五、报名办法
(一)户籍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房产权证、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本校报名。
(二)****年6月30日之后登记或迁入的本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持上述的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教育二科报名,经核查后作统筹安排。
六、招生工作步骤
按第一至第三批次顺序分批招收学生,额满为止。
1.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优先招收户籍迁入时间较早和实际居住时间较长的适龄儿童少年,未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第一批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启动第二批招生,若报名学生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应如数录取;若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由学校动员分流或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额满为止,未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第二批学生录取后还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启动第三批招生,若报名学生少于学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应如数录取;若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原则上按照学生父母的社保、用人单位、居住证均在龙湾者优先。
第一批招生对象报名时间:7月12日 注册时间:7月13日
第二批招生对象报名时间:7月15日 注册时间:7月16日
第三批招生对象报名报名:7月18日 注册时间:7月22日
声明:如果上一批招生对象学额已满,本校就立即停止下一批招生对象的报名与注册程序,注册时间家长无需到校。
八、招生纪律
(一)本校将严格按照温龙教基[****]18号精神进行招生,不擅自变更招生办法。
(二)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组织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和招生总容量,尽一切努力确保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三)本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四)严格按照事业计划均衡编班,不办重点班、快慢班及未经批准的艺术类、体育类特色班等。
九、本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zz。
龙湾区兴永第二小学
篇4:中学足球特长生招生方案
阳向中学足球特长生招生方案
我校在****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为进一步提升校园足球水平,推进青少年足球运动的开展,经望城区教育局批准,特面向全区招收30名足球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
身体健康、文化成绩良好、品行端正、足球运动方面专业成绩突出的望城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学生自荐
三、招生程序
1.报名:家长陪同学生到校,填写报名表,交验相关证件、证书及复印件,办理《准考证》。材料:①一寸近照2张;②户口簿、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以上所提供的材料要求必须真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2.测试
(1)面试
(2)专业能力测试:①50米跑;②颠球;③带球绕杆;④现场比赛。
3.录取:按特色项目测试成绩排序,对预录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并报教育局核准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测试安排
1.报名
时间:5月18日-6月2日
地点:望一高塘岭中学教务处(德润楼二楼)
2.测试
时间:6月4日(星期六)
(1)面试
时间:上午8:00
地点:望一高塘岭中学德润楼
(2)专业能力测试
时间:上午10:30
地点:望一高塘岭中学运动场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z
电话:z
望一高塘岭中学
篇5:中学文学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象白中学文学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改进人才培养方式,响应温州市“小文学家”培养计划,创设我市学生亲近文学、热爱文学的氛围,激发学生的文学创作热情,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途径,发挥金鳌文学社在文学特长生培养的优势,象白中学拟于今年开始面向全市招收文学特长生。
象白中学金鳌文学社近年来在文学特长生培养方面取得了喜人的成绩,社员作品在国内正式刊物上发表每年达300多篇。****届杨妮妮获全国第十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届潘中武、吴梦静、郑品妹获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二等奖,自动享有南京大学等名校自主招生测试资格,****届朱森幸获四年一度的“雨花杯”全国十佳文学少年称号。
根据《乐清市****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象白中学****年文学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人数
今年计划招生不超出15人。由我校根据符合条件人数(即特长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的多少,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的招生人数。(例:符合条件人数为30人,则录取人数为10人)所空缺名额转为公费统招生。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考核优良,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中阶段有作文正式发表或获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在正式刊物(包括乐清《语文小报》)上发表1篇及以上;
2)获得全国性作文比赛(仅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这四项)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3)在乐清市教育局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作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被乐清市教育局推荐到温州市“小文学家”评选的对象;
5)没有获奖或发表但对文学有特殊爱好的优秀初中毕业生,也可以报名,但必须提交近期撰写的代表自己最好水平的作品3篇。
三、报名办法
有意报考的初中毕业生亲笔手写一份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文学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象白中学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
报名时间:5月11-13日。
报名地点:象白中学教务处。联系电话:zz。
报名注意事项:学生本人在家长陪同下带单寸彩色照片2张、发表作品的刊物、获奖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陈述书、近期撰写的1-3篇作文。(发表或获奖不到3篇的须再撰写几篇,总数须达到3篇。)并填写《象白中学文学特长生报名与材料评分表》。近期撰写的作文必须为学生本人撰写,若发现请他人代写,则取消资格。
四、特长专项测试
现场作文,时间120分钟。考试时间暂定在5月21日上午9:00-11:00。
五、录取办法
1.学校组成文学特长生专业评委会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专项特长材料分,满分5分,详见附件中的《象白中学文学特长生报名与评分表》。
2.特长专项测试即现场作文满分10分。由文学特长生专业评委会打分。
3.以上两项合计为特长总分,满分15分。特长总分9分为特长合格分数线,9分及以上的符合我校特长生招生条件。
3.录取依据为综合分,即特长总分和中考总分相加为最后的综合分。在我校统招公费线划定后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其中考生中考成绩总分必须不低于我校象白学区公费线10分。根据合格线以上人数确定最后的招生人数,合格线以上的人数与最后招生人数比为3:1。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选拔录取工作由乐清市教育局有关科室领导和学校教师代表全程参与监督。
经学校文学特长生专业评委会评审后,学校将符合条件的即特长总分在9分以上的考生名单在象白中学网站上公示。最后录取名单在我校统招公费线划定后公示。
六、培养目标和激励措施
为更好的培养学生文学特长,向知名大学输送自主招生对象,我校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文学特长生其中考成绩在我校象白学区统招公费线以上的,高一年级进入全市实验班就读。
特长生在高中三年参加我校金鳌文学社,并由指导师指导发表作品和参加全国作文比赛,优秀者向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知名高校推荐参加自主招生考试。
七、本方案由象白中学负责解释。
附件
象白中学文学特长生报名与材料评分表
姓名
毕业学校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固话: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初中阶段所获荣誉
时间
先进荣誉内容与等级(校级及以上荣誉)
证明人
文学作品
发表
报刊名称、时间、篇名等
文学作品
获奖
获奖时间、事项、组织单位、获奖等级等
材料自评分
根据下面评价标准自行打分
材料评分标准:
(一)发表或获奖达三篇及以上的:每篇在国家、省、市、县级正式刊物发表分别计4、3、2、1分;获省级二等或全国四大作文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得4分,省三等或温州一等3分,温州二等获乐清一等2分,乐清二等1分,乐清三等0.5分。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正式举办的作文比赛。多篇可累计,最高分为4分。同篇以最高项计算。获奖发表时间截止****年3月31日。
(二)没有发表或获奖的:由学校文学特长生专业评委会根据提交的3篇作文给分。标准如下:1)创作丰富,体裁多样,题材各异,表达生动饱满的为A等,计4分。2)创作丰富,作品类型内容多样,表达较完整生动的为B等,计3分。3)平时创作较为丰富,体裁或题材稍显单一,表达较为完整的为C等,计1-2分。说明:这里的作品指提交的近期撰写的3篇作品。
(三)发表或获奖不到3篇又提交近期作品的:由学校文学特长生专业评委会综合两者后给分。
个人陈述由学校文学特长生专业评委会评审后以1或0分计入。
现场作文评分标准由学校文学特长生专业评委会在阅卷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