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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小学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5-12

  阳朝小学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根据各级党委、纪委要求,结合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现就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会议精神,加大对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等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推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业突出问题,努力让群众看得见、体会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二、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紧紧围绕xxx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针对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利益、小官贪腐等现象,结合学校实际,确定以下重点任务:

  1.在入学招生、转学等方面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未经批准,发布不实招生信息、超计划招生或擅自扩大招生范围,误导、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和家长作出特定选择;以经济手段或允诺其它条件强拉生源,搞有偿招生;在转学等学籍变动中吃拿卡要或不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及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补课问题。主要是学校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有偿补课,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学校在职教师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相互介绍或提供补课生源、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等。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问题。主要是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学校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按时上报局纪委。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z

  副组长:zz

  成员:zz

  2.开展线索排查,严肃查纠问题。从7月开始到年底,每月10日前集中开展一次线索排查,重点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组织力量进行核查纠正,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及办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办公室。

  3.严格执纪问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整治职责范围内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要严肃处理。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学校将适时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4.注重建章立制,强化源头预防。要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对于典型性的问题,要查处一个,教育一片,做到举一反三;对于普遍性的问题,要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要强化责任担当,精心谋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狠抓工作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发现和排查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务必取得让群众满意的实际成效。办公室将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向教育局纪委定期汇报。

  2.注重工作实效。要把专项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容易出现“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域或工作环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和排查问题线索,避免和杜绝只靠信访举报、只靠上级交办等被动工作行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或易发腐败的突出问题,紧盯问题不放,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要明确责任,严格执纪问责,坚持做到有错必纠、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切实让群众感到和看到专项工作取得的成效。

  阳朝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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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省委书记讲话

  省委书记王金山同志在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1月21日下午,安徽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徽省委书记王金山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xxx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安徽省领导王三运、杨多良、王明方、孙金龙、段敦厚、孙志刚、徐立全、赵树丛、王秀芳、黄岳忠、田唯谦、文海英、黄海嵩、卢家丰和周溯、崔伟等在合肥主会场参加会议,詹夏来在芜湖市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春良主持。

  王金山在讲话中指出,刚刚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央要求及安徽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监督检查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纯洁党的组织和队伍、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

  王金山指出,*xxx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不久前,*xxx在安徽视察时也强调,要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我们要认真学习*xxx两个重要讲话,深刻理解和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兼顾、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与抓好制度建设相结合,查办大案要案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崛起进程提供坚强保证。

  王金山强调,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要扎实搞好反腐倡廉教育。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纪国法和优良传统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二要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不断完善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要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健全巡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四要不断深化各项改革。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产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五要坚决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注意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切实发挥办案的治本作用。

  王金山强调,要以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为重点,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政治生态不仅事关地方形象,而且事关人心向背,不仅事关当前,而且事关长远,不仅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重要标志,也是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重要表现。当前安徽正处在加速崛起的关键阶段,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以此内聚人心、外树形象,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要紧紧抓住党风政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这个关键,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要严肃党纪,认真贯彻执行胡xxx提出的“六个决不允许”的要求,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切实做到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要弘扬正气,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牢固树立“三个意识”,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勤勤恳恳为民,做新风正气的倡导者、实践者和传播者。要廉政勤政,切实将中央关于廉政勤政的要求统一起来,既要多干事、能干事,还要干正事、不出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成为致力崛起的表率。

  王金山强调,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分析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做纪委开展工作的坚强后盾。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深入推进纪律检查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实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推进跨越发展、加速崛起进程、构建和谐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3: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为了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使安全检查工作不流于形式并落在实处;提高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水平;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查出的问题、隐患能及时整改落实;扭转老问题检查老不改的局面,特制定此试行处罚规定。

一、处罚方式

  1、查出重大安全隐患,给予主要责任人1000—2000元、领导责任人1000—2000元的经济处罚,没有及时整改或重复出现的给予加倍的处罚,并进“三违”学习班进行培训。

  2、查出一般隐患,给予主要责任人500—1000元、领导责任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并由分管领导限期整改,没有及时整改或重复出现的给予加倍处罚,并进“三违”学习班进行培训。

  3、查出日常问题,给予主要责任人100—200元、领导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并由分管领导限期整改,没有及时整改或重复出现的给予加倍处罚,并进“三违”学习班进行培训。

  4、安监站负责开罚款收据并督促兑现。

  5、安监站对每月处罚结果进行统计汇总。

二、处罚细则

(一)一通三防

  1、日常问题

  (1)通风系统图、瓦斯抽放系统图、防尘洒水系统图、监控系统图、通风网络图、通风立体示意图等与实际不相符的。

  (2)风流方向、用风地点、风量、通风设施位置与通风图件不符合的。

  (3)通风管理制度、记录、报表、不健全、不完善的。

  (4)风筒有破口、未及时处理的。

  (5)风筒吊挂不平直、不缝环必挂的。

  (6)闭墙无编号,盲巷、采空区栅栏无警示牌板的。

  (7)井下各转载点没有喷雾或有喷雾不使用的。

  (8)净化水幕喷头雾化效果差的。

  (9)隔爆水袋水量不足或破损的。

  (10)电缆、设备有煤尘堆积未及时清理的。

  (11)井下瓦斯抽放钻孔,不按规定观察或如实填写记录的。

  (12)瓦斯抽放管路,无孔板流量计的。

  (13)瓦斯抽放管路,钻孔有漏气的。

  2、防灭火

  (1)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井下吸烟、使用灯泡取暖的。

  (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的煤层,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预防煤层自燃的具体措施,明确规定煤层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方法。

  (3)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未在45天内进行永久封闭的。

  (4)封闭火区灭火时,应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煤尘以及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的。

  (5)井下火区一经封闭,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任意一道闭墙的。

  3、一般隐患

  (1)不按规定及时进行测风的。

  (2)甲烷传感器悬挂不规范的。

  (3)盲巷和采空区不按规定及时密封的,密闭无掏槽、漏风严重的。

  (4)未按规定及时安装净化水幕的。

  (5)测风报表时间和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的。

  (6)井下风门、调节风门无连锁或连锁不起作用的。

  (7)凡发现一处风筒接头漏风、反接、风筒距工作面不符合规定的。

  (8)风筒拐弯无弯头的。

  (9)防尘洒水管路不健全,管路有严重漏水的。

  (10)巷道煤尘不定期冲洗,隔爆水袋煤尘大或巷道内有积尘的。

  (11)瓦斯抽放管路积水严重,未及时放水的。

  (12)瓦斯抽放观察记录牌,观察数据与实际不相符的。

  (13)甲烷传感器与光学瓦检仪误差大的。

  (14)光学瓦斯检定器维修不及时或药品过期的。

  (15)光学瓦斯检定器、便携式、甲烷传感器不及时标校及检定的。

  (16)光学瓦斯检定器有漏气现象的。

  (17)井下各皮带机头各硐室灭火器过期或损坏的。

  (18)井下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不足的。

  (19)安全管理人员下井不佩戴便携式瓦检仪的。

  (20)未按规定编制每月瓦斯检查计划的。

  (21)瓦斯员下井不带长杆和皮管的。

  (22)瓦斯员未做到检查牌、记录、报表、三对口的。

  (23)掘进局扇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的。

  (24)局扇安装高度不等于《规程》要求的。

  4、较大隐患

  (1)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的。

  (2)瓦斯积聚、瓦斯排放无措施,或不按措施排放瓦斯的。

  (3)局扇随意停开的。

  (4)风筒口距工作面远,造成瓦斯积聚的。

  (5)采掘工作面煤尘堆积严重,清理不及时的。

  (6)在井下使用电焊、气焊,无安全技术措施的。

  (7)拆除瓦斯抽放管路无安全措施的。

  (8)采掘工作面,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或悬挂位置不规范的。

  (9)不按规定检查瓦斯,有空班、漏检、假检现象的。

  (10)有无风、微风、瓦斯超限作业的。

  (11)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超出《规程》规定,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的。

  (12)掘进工作面无探水钻孔或用煤电钻代替探水机探水的。

(二)机电

  1、日常问题

  (1)各种电器设备、开关上或附近浮煤、杂物堆积不及时清理的。

  (2)使用的设备上发现有积尘,不及时清理;开关未上架的。

  (3)保护接地不合格。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材料、面积、厚度不符合要求,连接、埋设不合格的。

  (4)电缆同电气设备连接使用与电器设备性能不相符的接线盒的。

  (5)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提升机、压风机、主排水泵、锅炉等大型主要设备未建立技术档案,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测试的。

  (6)硐室入口处未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牌;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未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牌”的。

  (7)井下运输系统图、排水系统图、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发现有不符合要求或者缺图纸的。

  (8)电缆线不悬挂或者悬挂不规范的。

  (9)发现有五小电器不吊挂或吊挂不规范的。

  (10)电气设备、电缆线无标牌或标牌与实际不符的。

  (11)电气设备无各种管理牌版的。

  2、一般隐患

  (1)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检查,未填写维修、检查、运行、巡视记录,或填写不准确不及时的。

  (2)非专职或非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的。

  (3)大型设备检修未进行编制检修计划或计划不全面、不完整的。

  (4)电缆遭受淋水、浸蚀和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的。

  (5)设备安装未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处理故障未请示,未制定故障处理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处理等违规、违章行为的。

  (6)隔爆接合面的间隙和有效宽度不符合规定;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螺纹隔爆结构的拧入深度和齿合扣数不符合规定的。

  (7)低压开关闭锁装置失灵或缺闭锁杆的。

  (8)电缆吊挂乱、弯度大、串钩不及时处理的。

  (9)流动设备未上架或摆放不平整的。

  (10)开关按钮不灵,防爆型电气设备的紧固件、密封件、接地件不齐全完好的。

  (11)通讯线路的入井处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的。

  (12)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良好的轨道绝缘的。

  (13)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未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灭火沙箱或消防器材失效等的。

  (14)硐室内的设备,无编号、责任牌、标明用途或无停送电的标志的。

  (15)硐室的通道不畅通或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带油的电器设备溢油或漏油时,未立即处理的。

  (16)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未设置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的。

  (17)电缆穿过墙壁部分未用套管保护或堵管口无严密的封口的。

  (18)开关用小喇叭口进出动力线的。

  (19)信号、电铃声光信号不齐,或信号电缆分接其它负荷的。

  (20)高压电缆接线盒不符合规定,接线盒处有可燃物的。

  (21)电压在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无保护接地的。

  (22)保护接地装置、局部接地装置,主接地极、接地电阻值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的。

  (23)固定胶带输送机机头、机尾用可燃性材料支护的。

  (24)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带电的。(采、掘机组供电电缆不受限制)。

  3、较大隐患

  (1)电器设备发现有一处失爆或电缆破损的。

  (2)有过流保护整定甩掉或者超值整定的。

  (3)带电作业或者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的。

  (4)无计划大范围停电检修或高压电器设备停电检修,无停电措施施工的。

  (5)甩掉漏电继电器,风、瓦斯电闭锁,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等的。

  (6)高压电气设备和线路检修时,无安全措施、无停送电制度,不设专人监护、停电不挂标志牌、不闭锁的。

  (7)井下电焊、氧焊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专项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的。

  (8)机电设备超期使用,未及时更换的。

  (9)所有电气设备不符合“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要求的。

(三)提升运输

  1、日常问题

  (1)主要提升装置的保护和资料不齐全的。

  (2)安全设施不坚持使用或安全设施达不到灵敏可靠未及时修复处理的。

  (3)主要运输巷无照明、无声光信号或损坏不及时修复不能安全使用的。

  (4)提升设备日常安全检查不到位或记录不全、无记录的。

  (5)司机未进行交接班或交接不清的及上一班遗留问题未及时进行处理的。

  (6)提升设备未按照日常检修措施作业的。

  2、一般隐患

  (1)未按规定检查各种钢丝绳和无检查记录的。

  (2)小绞车司机工作前不认真检查点柱、底座螺丝、闸皮销则、信号、挡绳板、钢丝绳等,盲目操作或有问题未处理好而开车的。

  (3)小绞车安装距轨道不足0.5m,固定绞车压点柱、戗柱不牢固、不按要求固定地锚的。

  (4)物料运送时,超宽、超高、超长、超重或易燃、易爆物,无具体安全措施或措施未经审批的。

  (5)斜巷行车的连接装置、防跑车装置、过卷、过放、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罐环等不按规定时间检验或不认真填写记录的。

  (6)挂钩工未做到“五不挂”的,即:安全设施不齐不挂的;信号联系不通不挂的;超挂车和矿车连接销不闭锁不挂的;车辆装载不符合规定不挂的;绞车道有行人不挂的。

  (7)因检修不到位造成的设备和部件损坏的。

  (8)刮板机机头、机尾未打地锚和压柱或不牢固的。

  (9)使用胶带输送机、刮板机输送机运送物料的。

  (10)胶带输送机的煤位、低速、打滑、跑偏、撕裂等保护有一项不用或未起作用的。

  (11)井下皮带机头缺防护栏、机尾缺防护罩的。

  (12)未停机、停电进行胶带机机头、机尾检修和清扫的。

  (13)皮带、刮板机机头处未按规定悬挂各种管理牌板的。

  3、较大隐患

  (1)皮带输送机严重跑偏,托滚不齐全、转动不灵敏,底皮带拖地运转的。

  (2)皮带运输设备旋转部位未设置防护装置的。

  (3)皮带机下煤仓无满仓停机装置,未进行停机装置试验的。

  (4)发现有爬车、蹬车、坐皮带、坐刮板机、搭乘物料车等人员的。

  (5)工作面有大渣块(大于200×200mm)各种金属杆件、木棍等杂物上皮带的。

  (6)斜巷运输时有蹬钩;行车时行人,绞车道上未悬挂“行车不行人”的标志的。

  (7)斜井人车无可靠的防坠器,当发生断电、跑车时防坠器不能自动动作的。

  (8)按规定未对防坠器进行检查和试验的。

(四)采煤

  1、日常问题

  (1)随着工作面的正常推进,管道、轨道、三铁物资未及时回收至地面或未按指定地点分类和摆放不整齐的。

  (2)未对作业人员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作业规程的。

  (3)支柱未编号管理或牌号不清晰的。

  (4)回采工作面支柱,无防倒链或防倒链不挂的。

  2、一般隐患

  (1)煤壁留有伞檐、悬矸等危岩,不及时处理的。

  (2)综采工作面液压泵站压力不足30Mpa。

  (3)支柱与回柱、支柱与割煤、回柱与爆破、回柱与采煤机落煤等工序作业时的安全距离未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或者现场操作中违反规定的。

  (4)割煤机更换截齿或距离滚筒上下3m以内有人工作,未切断电源并打开隔离器开关的。

  (5)工作面过断层、过破碎带、过切眼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未及时制定安全措施或未执行的。

  (6)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和支架未保持直线的。

  (7)采高已达到支护最大限度,工作面未打护帮板或前探梁的。

  (8)采煤机无内外喷雾效果差的。

  (9)所有通电线路电缆有被淋水、撞击、挤压、和炮崩现象的。

  (10)支架和各刮板机头无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运输机头运行不开启喷雾的。

  (11)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无风流净化水幕的。

  (12)皮带和运输机头处无喷雾或有而不用的。

  (13)支架和采煤机机体未及时清除浮煤和煤尘,造成堆积的。

  (14)支架有漏液、串液、失效现象,架内浮煤、浮矸未及时清理的。

  (15)生产中遇有断梁、支架悬空、串矸等情况时,未及时处理的。

  (16)巷道内积水、杂物、浮煤及矸石未及时清理。材料设备乱扔乱放,并无标志牌的。

  (17)采煤机停机后,速度控制、机头离合器、电器隔离开关未打在断开位置,供水管路未完全关闭的。

  (18)工作面的超前柱距、排距未支设成一条直线,支架架设偏差大于《作业规程》规定的。

  (19)支架初撑力迎山、棚梁、背板、柱鞋和柱窝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20)支架架设与顶、底板和输送机不垂直或超高,与顶板接触不严密,无迎山或迎山不规范,有空顶现象的。

  (21)未加强端头支护或与工作面支架未成一条直线的。

  (22)采煤机截齿不齐全、不锋利,喷雾效果差的。

  3、较大隐患

  (1)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无安全措施的。

  (2)工作面运输机头和转载机的搭接转载距离和垂直落差小于50㎝的。

  (3)采煤机不能用作牵引或推顶设备的工具,发现一次按规定处罚的。

  (4)移架过程中,区域内不得有人工作、停留或穿越,一经发现按规定处罚的。

  (5)无回采作业规程或作业规程未经审批,而擅自进行施工的。

  (6)未按《作业规程》规定支设超前支护,上、下安全出口20m范围内支护不完整,超前支护不足,采区上山、下山、平巷净高低于2.0m的。

  (7)使用配型梁支护的巷道与工作面严禁有“单梁单柱”的。

(五)掘进

  1、日常问题

  (1)掘进巷道内管线吊挂不整齐、不卫生,有积水、浮煤、杂物,材料码放不整齐的。

  (2)工作面牌板不齐全不规范,内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3)开拓巷道未严格执行设计规定,巷道断面周边眼的布置、眼距、孔深、角度及装药量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规定的。

  (4)锚杆眼的布置、眼距、孔深、角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

  (5)巷道施工中标定的腰线和中线不符合规定的。

  2、一般问题

  (1)掘进后巷道杂物不及时清理,巷道脏、乱、差,材料未分类堆放的。

  (2)空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

  (3)在倾斜巷道中施工,没有防止跑车、坠物的安全设施的。

  (4)临时支护、永久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

  (5)掘进巷道贯通未制定贯通措施或不执行贯通措施的。

  (6)掘进工作面2m范围内支护不合格,仍继续掘进的。

  (7)不按规程规定数量、间距要求打锚杆,少根缺根或不合格的。

  (8)砌碹巷道出现干缝、瞎缝、重缝,料石摆放不齐出现台阶,混凝土捣固不实出现碹窝、麻面、狗洞等的。

  (9)掘进巷道出现顶空、帮空的。

  (10)掘进锚杆支护质量差的。

  3、较大隐患

  (1)锚网支护未按规定使用药卷、联网、安放锚索的。

  (2)爆破后最大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的。

  (3)巷道内支架不齐全不坚固,顶板未刹严、刹紧,存在缺棚或断梁折柱和空帮空顶现象的。

  (4)掘进工作面空顶作业或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5)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未采取打压桩或地锚的。

  (6)掘进工作面不及时敲帮问顶,处理活矸、片帮,盲目工作的。

  (7)不按规程制定探放水措施或不按探放水措施探放水。

  (8)无掘进作业规程或作业规程未经审批,而擅自进行施工时的。

  (9)掘进巷道质量不符合要求,需返工、停工时,仍继续掘进的。

  (10)锚喷巷道喷体厚度、基础、充填不足的。

(六)爆破

  1、日常问题

  (1)未建立爆炸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或内容不全的。

  (2)炮眼布置图未标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打眼范围和掘进工作面巷道断面尺寸的。

  (3)炮眼的位置、个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未用正面图、平面图和剖面图表示或标志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4)爆破工未按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的。

  (5)发爆器、放炮母线乱扔、乱放的。

  (6)爆破母线必须单独悬挂在巷道一侧,不准与导电物体接触的。

  (7)爆破前,爆破母线没有扭结成短路的。

  (8)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使用不符合《规程》。

  2、一般问题

  (1)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没有挂在巷道两侧;或在同一侧距离小于0.3m的。

  (2)炮眼装药后,剩余的空隙未用水泡泥和黄泥封满的。

  (3)爆炸材料箱未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器设备、不潮湿地点;爆破时未将爆破材料箱放置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的。

  (4)发爆器的把手或钥匙未由专人保管;不到爆破通电时将钥匙插入发爆器里;爆破后未立即将钥匙取出的。

  (5)封泥未使用水泡泥和炮泥的。

  (6)炮泥内掺煤粉的。

  (7)爆破前,带班长未指定专人到通往爆破地点的安全通道站岗并设警戒牌,站岗距离直线小于75m,曲线和拐弯距离小于100m的。

  (8)炸药、雷管混运混存,炸药、雷管不使用专用箱领用的。

  3、较大隐患

  (1)不按规定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的。

  (2)不执行爆破工作的有关规定,空顶或有出水征兆、瓦斯异常涌时,严禁装药放炮的。

  (3)特殊爆破,未制定安全措施或制定措施未批准的。

  (4)用煤粉填充炮眼的。

  (5)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井下未使用完的爆破材料不按时交回炸药库的。

  (6)炸药箱、雷管箱未加锁的。

(七)工程建设

  没有按设计要求严格施工作业的,存在偷工减料的。

(八)其它

  本规定以外的其它“三违”行为或隐患要进行适当的处罚。

  柳林煤矿安监站

  二○**年六月八日

篇4:9月思想汇报:腐败不除国无宁日

20**年9月思想汇报:腐败不除,国无宁日

敬爱的党支部:

日本9.0级地震牵动人心,而由地震引起的核电危机更是引发全球对核电站安全的审视。德国政府继日前宣布暂缓延长核电站使用期限后,又于15日宣布暂时关闭7座1980年之前建成使用的核电站。而近日奥巴马在谈及美国国内的核安全局势时,表示美国的各大核电站已经受到严密的监控,足以抵抗一定级别的地震。

我国有多少核电站?都远离专家声称的近期没有大震的地震带吗?去年底中国核工业总公司老总康日新因涉嫌在核电站建设招标中受贿被判无期。回顾近年,因贪污****使食品和建筑安全受到危害的案件频频发生,人们不禁要问,康日新拿了钱,我国的核电站建筑安全质量会下降吗?

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指出,“当前,我以为最大的危险在于****。”这是中央高层基于中国当前社会形势作出的重要分析。

“国之命在人心”,反腐乃民意所指。反腐倡廉关系到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是党和国家在当前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重要任务。

汶川地震后,引发了人们对于各种建筑抗震质量的关注,人们希望有一套完善的抗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来监督限制建筑施工中的不法行为。然而,我国其实已经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建筑抗震标准,但在现实中对它们的审核还常常流于形式。对食品及建筑安全的监督管理往往是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派遣人员依法审查,监督的人一旦被利益所惑,他就不会去真正监督了,这样就造成虽有密如蛛网的监督制度,但是成效甚微。

19世纪英国思想史学家阿克顿勋爵曾说过,“权力导致****,绝对权力导致绝对****”。

“**年度中国正义人物”和“**中国魅力人物”钟吉章“冒死”揭露施工方制造假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广州地铁三号线在相关部门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通过了验收。但面对强大的利益网络,一个人的力量又显得那么渺小,单位的清退,专家团的否认,都使得钟吉章的检举之路面临重重困难。因此只有充分发挥民众的监督作用,逐步修正监督制度的缺位和执法上的不力,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并存,相辅相成,才能有效遏止****现象的蔓延。

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不能忘记,公民有必要也有权力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我们要勇于与共和国大厦的蛀虫作斗争。同时,作为未来中国的建设者,我们或许会成为被人民监督的对象,到那个时候,我们不能忘记的是自己的义务,经受住糖衣炮弹的攻击,真正为人民服务!

汇报人:***

篇5: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自查报告

长安区安监局20**年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自查报告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直至无证无照经营,促进公平竞争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西安市长安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长综办发【20**】14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了“打非治违”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工作,现将我局开展的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

20**年5月,我局制订了《长安区安监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长安监发[20**]6号),成立了以

为组长,

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关制度。

2、

开展工作主要情况

我局立足自身职能,以辖区监管责任制为核心,持续开展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车辆100余次,执法人员300人次,对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共取缔无证照经营户22家,无因无证无照经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我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并认真受理群众举报,确保我区无证无照经营状况得到改善。

三、取得的成效

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基本达到了一下目标:1、民众的法律意识和经营者的持证持照守法经营的意识明显加强;2、城镇主要街道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3、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和谐。

虽然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对民众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日常监管工作不脱节、不留死角。

附件1:《关于印发长安区安监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2:无证无照经营单位取缔名单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精彩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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