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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预防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工作预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03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区卫生局、区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到预防工作严抓不放松,切实做好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为确保在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能够和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置疫情,保证全校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根据《污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目标:

  (1)普和甲型H1N1流感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信息检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和时采取措施,确保疫情不在学校内蔓延。

三、防控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原则,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甲型H1N1流感长效管理与应急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将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控制疫情蔓延扩散,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

四、领导机构:

  为确保预防工作到位,我校成立一把手亲自负责的领导小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并把责任落实到人。

  防控领导小组组长:吴xx校长

  防控领导小组副组长:龚xx(副校长)吕xx(副校长)

  甘xx(工会主席)

  组员:徐方亮徐文霞叶玲陈路平饶淑芳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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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学防控甲型H1N1流感告家长书

  元广中学防控甲型H1N1流感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目前甲型H1N1流感在全球蔓延,不少地方出现疫情爆发,我市城区数所学校也发生了感染甲型H1N1流感,给学校的教学、学生的学习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校根据上级教育及卫生主管部门新的要求,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现就走读学生及家庭参与“三检”有关事项安排于后,请家长给予充分的配合,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一、制订防控的各种方案、制度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校成立了“元广中学预防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切实做好各种防控工作

  传承我校好的做法,坚持晨检制度、对生病学生进行病情跟踪、并通过班会、广播、板报、校园网等对传染病的预防知识进行宣传;对教室、寝室、餐厅定期进行消毒、教室、寝室定期开窗通风等,针对新的情况,我校还进行了对学生午检、晚检,加强教职工的健康“三检”、外来人员健康排查等防控方法。

  三、与此同时,也恳请家长同志,为了您的孩子、家人的平安健康,积极支持学校的防控工作。

  1、与学校配合,及时做好子女的“三检”,即晨检(早晨上课前)、午检(下午到校前)、晚检(晚上回家后),并做好记录,第二天早自习上学时交班级卫生委员。如孩子体温超过37.5度,需在家进行治疗,报疾控部门。若体温超过39.0度,则必须报疾控部门,并按要求进行治疗。

  2、您和您的家人尽量避免前往出现流感疫情的地区和人群拥挤的公共场所。如有必要到疫区去处理公务及探亲访友的,回家后,请主动和孩子隔离一周。

  3、近阶段少来或不来校园,特别是不要进入学生的学习区和生活区。如有必要,请电话与家长联系。

  4、发现孩子如有发烧、咳嗽、流涕、肌肉疼痛等流感症状,请不要隐瞒病情,一定要及时带孩子去医院就诊,不要让孩子带病回校。

  5、学生在校发热体温≥37.5℃,老师将联系您,请及时将学生接回,到医院检查治疗,并请将诊断治疗情况报告学校。待治愈退烧,症状消失后方可返校,并做到教育和监督孩子居家观察期间不要外出,避免感染他人。

  6、甲型流感是一种新发传染病,可防、可控、可治,要教育孩子在防控甲流过程中,不大意、不惊慌,虽然传染性强,但治愈率也高。

  我们相信,家校联合,齐心协力,一定能够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让孩子们健康地过好每一天。

  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平安幸福!

  元广中学

篇3:一中流感(甲型H1N1流感)传染病防控预案

  江松一中流感(甲型H1N1流感)传染病防控预案

  为认真落实市教委和市卫生局《上海市学校秋季开学流感(甲型H1N1 流感)防控工作要点》〔20**〕47 号文件要求,我校全体师生进行了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对学校流感(甲型H1N1 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认识,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及日常环境消毒工作。为积极防范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在学校内的暴发流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防控预案: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主任为副组长,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班级学生卫生员为组员的防控组织,其中校医务室为防控中心。

  二、政教处:积极进行宣传,把有关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作为开学后的第一堂班会课,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向学生家长发一封信,争取学生家长积极配合学校防控措施落实。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到校内、外人群聚集性场所,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天早晨来学校前,在家长的监护下测量体温,一旦出现异常症状,及时去医院就诊,并与班主任联系。学生到校后发现有异常的,应及时报告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班主任每天上午9:30报校防控中心(校医务室)。

  三、总务处:每天早晨6:00起在学校东、北、西三个校门口对进校师生进行电子测温,一旦发现体温异样的师生(口腔温度≥38℃或腋温≥37.5℃),要求其马上带上口罩,去校医务室确诊,如被确诊要求其到医院进行诊治的师生,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学习等活动。班主任做好学生随访工作,并报校防控中心。

  四、校医务室负责每日师生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师生出现缺勤,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如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立即向校长汇报,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和卫生部门报告。

  五、发生甲型H1N1流感散发病例状态下主要防控措施

  1.发现甲型H1N1 流感确诊病例时,在12小时内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上报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病例停止上课。

  2.协助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在其指导下开展消毒等现场处置;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判定的甲型H1N1 流感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如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的,告知其回家自主医学观察7天;在本市无固定居住场所的,学校提供必要条件实施自主医学观察措施。

  3.积极做好学生家长的沟通与健康教育工作,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了解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学校应向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密切接触者学生健康状况。

  4、减少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和会议等活动;

  5、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六、发生暴发疫情状态下主要防控措施

  采取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链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防

  止或减缓疫情扩散,减少病例,减轻疫情危害,采取以下措施:

  1.停办校内各种大型*和会议等活动;

  2.一旦发现14 天内,出现2 例及以上甲型H1N1 流感病例时,报请区教育局学校停课,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学校;

  3.停课前,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工相关防控知识,停课后,与学生、家长、教职工保持联系,了解停课期间学生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

  4.停课时间不少于7 天,自最后一例甲型H1N1 流感病例被隔离或离校之日算起;

  5.学校加强停课期间学生在校外管理,避免其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

  6.复课前,必须对教室、阅览室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复课后,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

  七、发生疫情流行状态下主要防控措施

  主要以强化病例诊治、校内环境消毒、加强医学观察者管理,加强疫情监测工作为主,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按区教育局的统一指挥实施全校停课措施;

  2.做好与停课学生和家长的沟通与健康教育工作;

  3.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4.加强校内外学生的管理工作,避免学生聚集活动;

  5.做好在学校被隔离治疗师生的日常生活保障;

  6.复课前,必须对教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复课后,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

篇4:全县甲型流感防控工作会议发言稿

  在全县甲型流感防控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教育局

  近一个时期,由于天气急剧变化,我县学校发烧发热学生骤然增加,甲型流感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从近两天检查情况看,目前学校甲型流感防控工作还存在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有些学校的预防工作和防控措施不落实;二是许多学校的领导、工作人员包括校医对防控的基本要求、发热学生的排查、诊断、报告、处置等基本知识和基本流程仍不清楚,虽然重视了,但没有抓到点子上,工作有些忙乱。根据这些情况,学校要在如何有力、有效、有序地做好防控工作上下功夫。下面,我就学校继续做好甲型流感防控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坚持预防为主不放松,做到预防有力。不能因为现在我们学校出现了疫情,而忽视甚至放弃预防工作,学校预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同时,要继续抓好防控知识、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抓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宿舍卫生、教室卫生和学生的个人卫生;抓好疫苗接种、中药投服、醋熏消毒等基础性预防工作。

  教育局10个甲流防控督导小组将不定期对所包学校进行突击检查,随时发现问题、随即督导整改,做到全面防控,不落一所学校;同时,突出重点,特别关注县城所在地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半走读半寄宿学校。

  第二,坚持狠抓落实不动摇,做到防控有效。一是寄宿制学校按规定设立“一诊三区”(发热门诊、确诊病人治疗区、密切接触者隔离区、正常学生活动区),非寄宿制学校设立一诊一区(发热门诊、隔离观察区),规模比较小的学校设立隔离室和观察室。二是严格晨午检、晨晚检和缺课学生的追踪。认真做好走读学生晨午检,寄宿学生晨晚检。缺课学生的情况必须有书面记录,而且记录要规范、清楚。特别是对出现发热症状的学生,要有具体的体温记录,并将原始记录以班为单位存档保留,确保检查时七天前的各项信息准确完整。同时,严格教职工晨晚检,要本人签字,书面记录,出现发热的,马上安排放假休息一周。三是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和学生管理。校外人员进出严格体温检测,严格登记制度。寄宿制学校学生无极特殊情况一般不再允许外出,严格审批、请销假制度。

  第三,坚持沉着应对不慌乱,做到处置有序。一是学校建立相关组织。各校都要有应急处置预案,要成立综合协调组、家长工作组、疫情信息组、安全秩序维护组。特别是疫情信息组,对居家观察治疗的和其他放假的学生,每天都要严格报告制度,加强学校和学生家长的联系。二是切实执行好疫情联系人制度。发现疫情要第一时间与学校所在地区卫生防疫部门指定的疫情联系人取得联系,积极而不是消极,主动而不是被动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得到技术支持,确保患病学生得到及时诊治。三是对排查出发热的甚至有疫情的,按三类学校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一类是完全寄宿制学校。三种情况四种处理办法。(1)对散发型流感症状发热的,一般不报告,但要安排学生到学校的隔离室进行观察治疗,这样把发热的学生与其他学生隔离开,即便是有甲型H1N1病的,也切断了传染源。对规模较小学校出现的散发型流感症状发热的,如果人数较多,也要及时报告。(2)对非流感发热症状的不报告,是什么病就治什么病。(3)对聚集性流感发热症状的,就是一个班级或一个宿舍在同一天内出现三例以上流感症状发热的,边隔离边报告,发热学生的处置严格按疾控部门意见办。

  二类是半住宿半走读学校。(1)在校门外体温检测发现发热并超过37.5℃的,做好登记并与学生家长联系,直接让学生居家隔离观察治疗。(2)住宿学生按完全寄宿制学校学生处理。

  三类是完全走读学校。(1)散发型发热的,安排学生居家隔离观察治疗。(2)同一班级出现三例以上相同流感症状发热的,要边隔离边报告,按疾控或卫生部门意见办。

  四是突出防扩散、防重症两个重点。防扩散,最好的办法是早隔离、早治疗。在我们有些寄宿制学校,学生一发热就让家长领回去。这种做法虽然对学校自身防控有利,却在社会上造成了扩散,而许多家在农村的学生,由于医疗条件的限制,往往又耽误了治疗。防重症,最大的责任就是早发现、早报告。学校每天都要对所有学生进行晨午或晨晚两次体温检测,并做好书面记录,然后按三个体温段上报。对发热超过37℃,且连续两天不退热的,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到医院就诊,决不能在学校这个环节上耽误对学生的及时诊治。

  学校发生疫情时,寄宿制学校要采取封校措施,加强校园管理,严禁学生随意出入,妥善安排学生在规定区域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和学习活动;非寄宿制学校要采取放假措施,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引导学生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就诊,痊愈后方可返校。严格遵守学校停课放假的有关规定,县内学校及幼儿园是否停课放假,必须先经过当地卫生部门同意,然后报教育局,由教育局经过卫生局获准,最后经县政府批准。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无疫重在防、有疫重在控、有病重在治”的要求和“双防双控”(防大规模疫情流行,防聚集性疫情爆发;控制重症病例增多,控制重症病例死亡)目标,正确处理教学和防控的关系,切实把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学校最重要、最中心的工作来抓,争取用最大的努力、最小的代价,打赢学校防控工作这场硬仗。

  最近,高中学校毕业年级的学生和老师将陆续开始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务必按上级要求的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接种前,学校要告知学生或家长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篇5: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1-29

  国卫办疾控发〔2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委组织专家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20**年5月10日印发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方案(第二版)》(卫发明电〔20**〕30号)同时废止。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年1月27日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

  (第三版)

  根据《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28号)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发现、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病毒变异监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等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此方案适用于现阶段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并将根据对该疾病认识的深入和疫情形势变化适时更新。

二、病例的发现、报告

  (一)病例定义。

  1.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定义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年版)》(国卫办医发〔20**〕6号)。

  2.疑似聚集性病例是指7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社区等)发现1例确诊病例,并同时发现1例及以上疑似病例,提示可能存在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在上述条件下,发现2例确诊病例的,判定为聚集性病例。

  (二)发现与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就诊的流感样病例,要询问其禽类或活禽市场的暴露史,重点关注从事活禽养殖、屠宰、贩卖、运输等行业的人群。在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后,应当于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乙类传染病”中“人感染H7N9禽流感”。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诊断后24小时内填写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控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三、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与检测

  (一)流行病学调查。县级疾控中心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后,应当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制定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行调查。

  对于单例病例,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病例基本情况、发病就诊经过、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转归情况、病例家庭及家居环境情况、暴露史、密切接触者情况等。对病例可能暴露的禽类饲养或交易等场所,应当采集禽类粪便、笼具涂拭标本等环境标本开展病原学检测。必要时根据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

  对于疑似聚集性病例和聚集性病例,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要立即排查疑似病例,并重点调查病例的暴露史及病例之间的流行病学关联,对从病例和环境标本中分离到的病毒进行同源性分析,明确是否存在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

  (二)标本采集、运送与实验室检测。当医务人员怀疑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时,应当尽早采集其上、下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与急性期血清采集时间间隔2-4周的血清等。

  有条件开展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要对呼吸道标本开展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进行病例诊断;没有条件开展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应当尽快利用快速抗原检测试剂进行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并将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阳性的标本送当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进一步开展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包装、运送等应当严格按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原卫生部令第45号)等生物安全相关规定执行。

  具备BSL-3级生物安全条件的省级疾控中心应当在2周内完成病毒分离工作,具备序列测定能力的实验室应当在病毒分离后72小时内完成全基因组序列测定工作,并将序列提交国家流感中心流感病毒序列数据库。未能进行序列测定的病毒48小时内按要求送国家流感中心;未能开展病毒分离的网络实验室需将H7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的原始标本48小时内送国家流感中心,国家流感中心在2周内完成病毒分离和序列测定工作,并将序列提交流感病毒序列数据库进行反馈。

  各医疗机构采集的血清标本送当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由当地网络实验室将血清标本分别送省级疾控中心和国家流感中心开展相关抗体检测。

  各级疾控中心要加强对活禽市场和家禽养殖场等重点地区环境标本的采集与检测工作。

  具体操作要点参见中国疾控中心制定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策略》。

四、信息管理

  (一)信息报告。

  对于确诊病例,报告病例的医疗机构要通过人感染H7N9禽流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填报病例的病情转归信息,并在其出院或死亡后24小时内网上填报《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调查表——临床部分》(详见《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对于死亡病例,要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相关内容,通过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所在辖区的县级疾控中心完成初步调查后,要网上填报《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调查表——流行病学部分》(详见《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并根据调查进展,及时补充完善调查表信息,每日更新其中的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情况。

  如已经网络直报的病例转院治疗,转出病例的医疗机构要通过人感染H7N9禽流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病例的转出情况。接收病例的医疗机构要通过上述系统对该病例信息进行查询核实,并录入病例的收治情况。

  聚集性病例一经确认后,应当于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并根据事件进展及时进行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开展实验室检测的疾控中心要及时将标本信息和检测结果录入到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中。

  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报告和标本(毒株)报送的省份,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信息发布与通报。

  国家卫生计生委每月定期公布全国人感染H7N9禽流感发病数和死亡数,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发布本行政区域的个案信息。

  外环境标本检测阳性结果由各地疾控中心报告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同级农业部门。

  病毒发生变异、出现人传人疫情等重要信息,要经国家级联防联控机制专家组审核评估后发布。

五、病例管理和感染防护

  医疗机构应当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年版)》(卫发明电〔20**〕6号),落实病人隔离、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和医务人员防护等措施。

  疾控中心人员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样品采集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并指导涉禽从业人员和染疫禽类处置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六、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一)可疑暴露者的管理。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H7N9禽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的禽类、环境,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防护的养殖、屠宰、贩卖、运输等人员。对可疑暴露者,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农业、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健康告知,嘱其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其禽类接触情况。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是指诊治疑似或确诊病例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或曾照料患者的家属;在疑似或确诊病例发病前1天至隔离治疗或死亡前,与病人有过共同生活或其他近距离接触情形的人员;或经现场调查人员判断需作为密切接触者管理的其他人员。对密切接触者,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进行追踪、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7天。一旦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则立即转送至医疗机构就诊,并采集其咽拭子,送当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进行检测。

七、流感样病例强化监测

  加强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各地要在既往流感样病例监测工作基础上,提高监测强度,增加标本采集和检测数量,南方省份每家流感监测哨点医院每周采集流感样病例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相关病例标本20份,北方省份4-9月每月采集相关标本20份,10月-次年3月每周采集20份标本,送当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开展检测。

  在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的县(区)内,应当在病例确诊后开展为期2周的强化监测。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符合流感样病例定义的门急诊患者,以及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患者,应当及时采集呼吸道标本,询问暴露史,并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制定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策略》开展相关检测工作。各医疗机构每周汇总并上报流感样病例总数、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患者总数、采样人数、本医院检测人数、送疾控中心检测人数、阳性数及阳性结果等。具体上报方式参照中国疾控中心印发的强化监测信息报告有关技术要求。各地可根据工作情况适当扩大监测范围和时间。

八、疫情形势研判建议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疫情形势、病原学监测和研究进展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疫情形势研判,达到突发事件标准时,应当按照相关预案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机制,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终止响应。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牵头部门的作用,根据疫情形势建议当地政府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在未发生疫情的地市,建议采取活禽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措施;在发生疫情地市,建议采取休市和彻底消毒措施;在有条件的地市,鼓励采取季节性休市措施。

九、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各地要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地应对疫情,并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指导并促进公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尤其要加强对从事活禽养殖、屠宰、贩卖、运输等行业人群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培训与督导检查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病例管理与感染防控、风险沟通等内容的培训。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一、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级爱卫会要切实发挥议事协调作用,强化组织管理和督促检查,结合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基层单位,在城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要重点加强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着力解决活禽销售、宰杀方面存在的突出卫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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