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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学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讲座材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16

  同学们:

  今天,我要和大家一起来研究和探讨一下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问题,希望通过本次的讲座,使同学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如何预防自我犯罪,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将来做一名建设伟大祖国的栋梁之材。

  今天,我要讲两个问题,一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法律问题给大家作一下简要解释,使大家明确本人及其监护人应该如何遵纪守法。二,我要向同学们提出一点希望和要求,希望大家立场成材。

  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每时每刻都生活在法制的氛围中,如我们每天的上课下课,每天的购买物品等等都是由法来决定的,所有能够判断的各种行为的条件只有法,那么,究竟什么是法?首先我们要清楚法的概念。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判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的总称。

  自建国以来,我国不断地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各种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尤其gg开放以来,我国完善了各种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也基本得到了完善,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又于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1999年11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的颁布,预示着我国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今天我讲第一个问题就是针对这部法律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大家进行探讨。

  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偷钱,在游戏厅,网吧过夜现象)。

  2、携带管理刀具(如带匕首等)。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别人索要财物(在学生身上发生非常多,以大欺小)。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第十六条:中小学生旷课,学校应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其所在寄宿制学校应及时查找,或向公安机关请示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在24小时内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及学校发现有人教唆、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让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第二十一条: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的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继父母、养父母对其抚养的未成年人的继子女、养子女,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在预防犯罪方面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中小学附近开设营业性的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

  以上,我讲的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8条,这部法律共8章57条,都和同学们的日常生活有密切的关系,希望同学们能认真奠定这些法律条文。

  这是我现在我讲的问题,那么产生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认为可归纳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畸形家庭的影响。许多父母离异、进城劳务,造成孩子缺少家庭温暖,缺少应有的家庭教育。

  二是家长溺爱,对孩子过份骄宠,使孩子养成不良习惯,随心所欲,有恃无恐,直接导致孩子一旦心理上无法满足时,便违法犯罪。

  三是未成年人争勇斗狠,恃强逞胜的不正常的现象导致走向违法犯罪。

  四是社会的影响,包括不良的影视、书刊、网吧等文化的影响,摧残、腐蚀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加之未成年人的好奇心强,善于模仿,自我控制能力差等原因,造成违法犯罪。另外,流失生、辍学生进入社会后,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极易学坏,而一旦学坏就很难改好,由此走上违法犯罪的的道路。

  五是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歧视,造成心态失衡,产生逆反心理。

  六是学校德育工作有待加强,法制教育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教师工作重知识、轻法制的现象十分普遍。

  七是学校安全工作薄弱,没有真正堵住进入校园周边违法犯罪现象的漏洞。

  这是我今天讲的第二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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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贯彻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活动方案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成立利沟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我校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的领导。

  二、多形式、多层面开展法制宣传,使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喻户晓。重点在学校开展宣传学习,安排好法制课程,请法制副校长定期或不定期到校开展法制宣传,针对青少年的特点讲授“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传授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树立崇尚法制,遵纪守法的观念。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及时排除学生心理障碍,防止学生因心理不健康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切实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周边环境整治。学校建立了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具体负责人,规范校内治安巡逻,及时制止各种违法犯罪倾向。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查找各种基础设施、消防设施、饮食卫生设施等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杜绝校园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加强校园周边治安问题突出地段治安巡逻,严厉打击各种危及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既要加强家庭保护,又要重视社会保护,充分发挥家、警、校、单位的作用,依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依法追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五、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未成年人要及时给予正确耐心的教育帮助。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侧重加强教育感化,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六、加强闲散青少年的监督管理。未成年离校青少年管理是一难点,家庭和社会都要高度重视对闲散青少年的管理,帮助、关心他们的成长,防止他们在人生转折关头走向错误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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