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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医院三基三严考核工作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0

  Z医院“三基三严”考核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的意见》精神,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坚持以***为指导,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通过“三基”训练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医疗质量。为了确保我院每年一度的“三基三严”考核工作顺利持续地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对医务人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简称“三基”)的培训、考核,培养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简称“三严”)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我院医务人员思想、业务素质,为病员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加强对全院医务人员的“三基”培训、考核,检查、督促“三严”作风的贯彻情况。

  二、组织机构:

  1、培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办公室设在总院医务处考试培训管理办公室

  三、工作目标

  1、“三基”培训人人参加,“三基”考核人人达标:理论考试合格分数:60分,技术操作合格分数:90分。

  2、把“三严”作风贯彻到医疗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始终。使医疗工作达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素质,加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以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服务于每一位患者。

  四、培训、考核对象:医院在职的临床、医技科室医师(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五、考核方案:

  (一)理论考试

  1、理论试题由总院医务处从题库抽取专科相应试题统一发放。

  2、题型设置:100道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0分。

  3、考核时间:60分钟

  4、考核对象:临床、医技科室符合条件的医师

  (二)技能考试

  1、各科室组成考核小组,由科室行政主任担任组长,选择技能操作项目进行考核。

  2、考核对象:临床科室抽取体格检查A、B、C中的一项操作及心肺复苏进行考核;医技科室进行心肺复苏考核。

  六、考核时间安排及地点:

  1、理论考核:根据总院医务处安排时间统一进行考核,由纪委监察室、组织人事处、医务处工作人员监考。

  2、技能考核:由科室自行安排考试时间,由各科室考核小组进行打分。将纸质版考核试卷及电子版考核结果交于医务处。

  3、理论与技能考试于10月30日之前完成。

  七、处罚措施

  (一)给予补考机会,若最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参加本年度评先选优。

  1、理论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总院医务处组织进行补考。

  2、技能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科室对其进行补考,若再次考核不合格的则由科室进行培训并由医务处组织考核。

  (二)对于有正当原因未参加考核者,说明原因并由科室行政主任确认签字;对于无正当原因未参加考核者,离岗教育三个月,且不予参加本年度评先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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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ZZ医院应届毕业研究生轮转培训实施方案

  ZZ医院应届毕业研究生轮转培训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新参加工作的临床研究生能够接受某一学科规范化的专业培训,使所学知识与技能朝着某一专业方向逐渐深化,强化“三基三严”的训练,同时学习掌握相关专业科室现行的诊治疾病的知识、方法、技术。为培养合格的临床医生打下坚实的基础,要求青年医师扎扎实实地在临床上磨练,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拟对我院研究生开展轮转培训。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训组织管理机构:医务处、组织人事处

  二、培训对象:

  1)本科起点研究生(含临床型、科研型):不具备三级甲等医院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2)专科起点研究生。

  3)博士研究生(无临床工作经历)。

  三、培训安排:

  1.培训科目:

  内科系统:急诊科、ICU、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血液内科、感染性疾病科、风湿科。

  外科系统:急诊科、ICU、胃肠、血管外科、神经外科、骨科、心胸外科、泌尿外科、肝胆外科。

  2.培训时间:

  1)本科起点研究生:一年。

  2)专科起点研究生:两年。

  四、考核:

  由医务处、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

  五、轮转期间奖金待遇:

  1)依据医院有关规定新入院人员半年内不享受奖金,半年以上可享半奖,一年以上享受全奖;

  2)研究生轮转期间享受奖金支出,医院负担平均奖的50%,接收科室负担科室平均奖的25%,派出科室负担科室平均奖的25%。

  六、处罚措施:

  1)当事人:按专科医师培训要求经培训结业后,由医院统一考核,合格后由医院发放结业证书。若未参加轮转,不能通过考核者,人事部门不受理其职称晋升聘任。

  2)科主任:若不能按要求安排本科室应届毕业研究生参加专科医师培训,将扣一个季度岗位津贴。

  3)研究生所在科室:若不能参加专科医师培训者,将扣所在科室绩效管理分。

  4)特殊情况:原则上应届毕业研究生必须进行轮转,且轮转期间不得抽回所在科室。如确系特殊情况,需经本科室核心小组讨论,上报医务处,由主管院长决定。

篇3:E中心学校年度教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E中心学校20**年度教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教师年度考核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教师评职、晋升、奖惩、聘任、调资、辞退的主要依据。为使年度考核工作更加客观、公正,真正起到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的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年度考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20**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教育反思和考核评优、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在全体教师中起示范、激励、引导作用。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

  二、考评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实行自荐互荐、部门考核、民主测评、领导审定相结合;

  (三)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四)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五)年度考核与评比先进相结合;

  (六)指标、过程、结果公开。

  三、考评工作的组织

  组长:**

  组员:**

  三、 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教职工

  四、考核等次及优秀等次比例

  (一)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和基本合格、不合格。

  (二)优秀等次人数:8人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

  1、20**年4月27日,召开考评领导小组会,制定考评方案,4月28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动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明确年度考核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及有关要求。

  2、优秀等次考核办法:20**年度两学期量化考评分值相加,按分数高低取前八名,定为优秀等次,如遇第八名并列,则以两学期考绩高低确定。

  (二)个人总结自荐互荐组织推荐。

  完成个人总结,填写好“年度考核登记表” 与4月29日交考评小组。

  (三)考评领导小组考核

  4月29日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考核,并确定8名优秀人选。

  (四)4月30日考核结果公示上报。

  **镇中心学校

  20**-4-27

篇4:医院科研课题申报管理规定

  医院科研课题申报及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课题管理,促进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科学基金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浙江省、绍兴市有关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国家、省、市各级各类计划的科研课题申报,一般实行投标制,其余课题实行申报制。科教科根据各项科研基金金请规划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课题申请书应按规定认真填写标书,经研究室及各科室内同行充分论证筛选后,由科主任就其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可行性签署意见,于每年6月30日以前报科教科,每年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申请。

  三、各科室初筛后的申请书,经同行充分评议及学术委员会讨论,择优录取后正式上报各级资助机构。必要时,院学术委员会可要求课题申请者作开题报告进行答辩,出示查新检索证明。

  四、各课题资助经费下达后,由课题材组负责人与科教科签署课题合同。课题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和合同所定研究计划,决定该课题工作具体实施和科研经费的开支并对其负责。每半年向科教科提交课题进展与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科教科按合同对科研进展和经费使用实行监督并定期检查考评。

  五、每年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总结研究成果及经费使用情况,一式十五份报科教科,并保存和整理全部科研原始记录、资料、照片等。如需申请鉴定或申报科研成果,由课题组负责人按规定申请。所有科研资料,除上交主管部门外,科室应保存全部复印资料,一份纳入科室科研档案,另一份交科教科永久保存。所有原始资料交医院档案室永久保存。

  六、资助课题因不可予测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作拖延、应及时报告科教科。按原计划推迟半年以上者,应酬重新订立科研合同。如课题负责人出差,脱产学习、休息半年以上者,应及时更换课题负责人并订立新合同。无故不履行合同计划、不提交科研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者,科教科有权冻结其课题经费或追回全部拨款,并不再受理其新科研课题的投标和申请。

  七、已获资助的课题负责人及前二位主要合作者,原则上只能参加两项市级以上课题。

  八、医院各级领导和部门应积极关心,热情支持科室的科研工作,各科室负责人有责任在人力、物力、时间、设备上保证计划课题的实施,如因前述因素影响课题进度。科室负责人应负有相应责任。

  九、科教科作为全院科研主管部门,应全面、及时掌握全院科研工作动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支持科研人员的正常工作和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十、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5:医院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制度

  医院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制度

  一、进修

  1、为期半年以上的脱产进修,原则上应在上年度九月底前由科室报医教科,医教科根据各科申报情况,制定下年度进修计划,提请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2、被选送进修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工作积极,努力学习,进修回来后能挑担子,开拓业务局面。

  3、被选送进修人员基本条件:大专毕业(或师级)工作三年以上;中专毕业(或士级)临床科室五年以上,医技科室工作三年以上;因院方开展业务需要派遣进修者,不受此限。进修结束五年内不安排重复进修。

  4、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接受进修单位及本院双重领导,每半年应向医教科书面报告一次进修情况。

  5、进修期满应按时返院,向医教科上报进修鉴定、个人进修总结(含今后开展业务计划)。进修期间不参加其他学术活动。

  6、进修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进修费给予报销,临床医生享受医院平均奖110%,其他人员100%,往返车费给予报销,不再享受进修补贴。

  二、学习

  1、报考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主治医师提高班、专业证书班、大中专院校;不脱产学习的函大、夜大、电大;大中专自学考试,适用以下规定。

  2、根据需要与可能,由本人申请,科室同意,由医教科及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院长办公室会议审批。

  3、报考者必须专业对口,学以致用。

  4、本院工作满三年以上。

  5、经批准参加专业对口,具有学历证书的各类院校的脱产学习,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学费等一切费用自理,停发各类奖金。

  6、经批准参加专业对口,不脱产业余学习,其学费(含自学考试费)考试及格给予报销,各类辅导费、书籍费、差旅费自理;集中辅导、考试时间,一半由单位给学习假,一半由个人自理。

  7、毕业后医院给予奖励:本科2000元,大专1000元。

  三、参加学术活动

  1、对出市(含诸几、新昌、上虞、嵊州)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应体现鼓励先进、低耗高效原则,不得借机游山玩水,或借考察之名游玩。

  2、科室经费切块包干使用,年度积余部分可结转下年度使用,超支部分从下年度经费中扣除。

  3、相同内容的活动一般安排一人参加,出席人员应专业对口,首先考虑论文作者,省级以上学会、研究会理事,副高级以上人员。参加活动次数每人每年不超过一次。

  4、加强对各类征文的管理,原则上由医教科审核盖章登记后寄出。对与从事专业不对口的文章,医教科不予盖章登记。会议各种通知应医教科提出初步意见,报院领导审批。

  5、参加活动结束返院后,应在三天内去医教科签章及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资料缴医教科,由图书资料室保管。会议信息及时安排在科内或院内传达。

  6、未经批准参加活动者,一切活动费用自理,时间按事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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