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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0

  中心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本校教师师德建设,根据《泰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制定本校教师师德绩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制定和实施本校教师师德绩效考核方案,促进教师做有德行的教师,过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

  二、考核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自评、学生(家长)评、教师评、综合评兼顾。

  三、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方法:

  采取定性定等次的方法。

  五、考核标准:

  1.合格。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且达到以下要求: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高度重视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恪守学术道德,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2.优秀。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且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表现:

  (1)热爱学生,事迹感人。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在资助特困生和关怀、转化学困生等方面成绩显著。

  (2)遵循规律,业绩突出。模范执行省“五严规定”。所教班级学生学习轻负担高效率,教育教学效果好,学生、家长评教满意率高。

  (3)人格高尚,堪称表率。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家庭美德,孝敬长辈,教育子女有方;尊重家长,主动做好家长工作,群众满意率高;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利益,在师生中受到广泛赞誉。

  3.不合格。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1)、组织或参与非法***、违法*等活动,或公开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言论的;

  (2)、通过网络、短信、匿名信等渠道和方式,故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恶意诋毁、中伤、诽谤、威胁集体和他人,造成严重影响的;

  (3)、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或利用教育教学岗位之便强迫、动员、诱导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的;

  (4)、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歧视、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索要、收受学生家长钱物、有价证券,或要求学生家长为其谋取非法利益的;

  (6)、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或违反招生政策,向考生及家长虚假宣传、私自承诺录取等行为,或误导学生家长,强迫考生填报志愿,扰乱招生工作秩序,或利用工作便利,泄露考生信息,收受招生学校钱物,为其谋取利益的;

  (7)、无正当理由,不完成www.pmceo.com教育教学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教育教学工作损失的;玩忽职守,擅自缺课或离开教学岗位,或工作时间内上网玩游戏、炒股票,或酒后进入课堂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管理秩序的;

  (8)、违反中小学收费规定,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订阅教辅书籍、报刊,或强制(变相强制)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它商品,或巧立名目乱收费的;

  (9)、疏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损害学生安全和健康,或因失职、渎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10)、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或违*公德,损害教师形象的;

  (11)、其他违反师德行为的。

  六、考核程序:

  教师师德考核工作与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同时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自评:被考核教师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填写《泰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作师德述职报告(包含在年度考核述职内容之中)。

  2、学生(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学生、家长合填测评表的方式进行。班主任老师在本班评议,科任老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

  3、教师评议:在一定范围内,对照

考核标准进行互评(跟年度考核测评同步)。

  4、综合评定: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多方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师德表现,综合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5、确定等次。考核拟定等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等次并公示。学校考核等次应反馈给每位教师签字确认后备案,如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考核小组提请复核,如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市教育局提请复议。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

  1、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度考核等次一律定为不合格。

  2、师德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当年绩效综合考核一律为不合格。

  3、师德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4、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

  5、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以上方案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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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级中学师德考核方案实施细则

  高级中学师德考核方案实施细则

  教师是学校教育的实施者、教育方针的贯彻者、知识文化的传授者和思想灵魂的塑造者,"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素质的高低,对教育质量的优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依法执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调动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师素质,造就一支德能双馨的教师队伍。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二、考核原则

  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

  三、考核范围

  全体在岗教师

  四、考核办法

  1.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量化考核占60%,民主评议占40%。量化考核成绩由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教师平时工作表现,按照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对教师逐项打分;民主评议采取学生评议(以教务处组织的评教评学中“师德”项评分为准)与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学生评议20%,领导小组评议20%。无学生评议的人员,领导小组评议40%。

  2.考核结果按综合得分F设三个等次,优秀(F≥90分)、合格(75≤F<90分)、不合格(F<75分)。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期(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得参与各种表彰和评优活动。

  3.每学期末累计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选先进、考核聘用、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师德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4)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索要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行为的;

  (5)进行有偿家教的;

  (6)酒后上课,在课堂上抽烟、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的;

  (7)出现有失教师身份的言行,并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的;

  (8)由于失职造成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

  (9)参与封建迷信或*活动的;

  (10)其它严重违*公德的行为。

  五、量化考核细则

  (一)爱国守法,爱岗敬业(20分)

  1.学校全员性活动(政治学习、集体学习、升旗仪式、比赛、广播操、跑操、外出活动等),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早退,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做有损学校形象和教师形象的事,否则视情况扣3—5分。为维护学校利益、形象等做出突出贡献的,视具体情况给5—10分的加分。

  3.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有事主动请假。旷工1天扣20分,事假每学期5天内不扣分,多出5天的每天扣0.5分,学期出满勤的加5分。

  4.切实履行教学五认真,备课少1节扣1分,无故缺上1节课扣10分,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作业批改积压及辅导不负责,导致学生反响强烈的,扣2—4分。在教务处五认真检查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加3分。

  5.树立终生学习理念,积极参加各类理论学习、业务进修及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凡各类培训学习旷课者每人次扣2分,培训不合格者,视具体情况扣1—3分。

  6.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如上网玩游戏等),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二)关爱学生,尊重家长(20分)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发现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10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学生,更不得强行要求学生离校或将学生撵出教室,发生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10分。

  3.不得侮辱学生,否则除扣除此项全部分数外,情节严重者由上级组织或司法部门处理。

  4.每位教师都应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社会及家长的关系。属教师主观原因与家长有过激情绪的,每次扣2分。

  5.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若因教师脱岗、在岗不负责等造成重大学生伤害事件的,师德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并追究责任。

  (三)廉洁从教,为人师表(20分)

  1.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否则查实一次扣10分。

  2.不得强制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师德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不得进行有偿家教,举报后经查属实的,师德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4.举止文明,作风正派,不搞阴谋诡计,对同志、对领导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确的渠道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如有该方面不良行为,按情节轻重扣5—20分。

  5.远离“黄”、“赌”、“毒”及*组织,不参加迷信活动,否则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6.不在工作时间喝酒,不在上课时间使用手机,否则每次扣5—10分。

  7.不在校园内抽烟(因学校工作需要除外),否则每发现一次扣0.5分。

  注:对上述未涉及到的考核内容,经考核小组研究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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