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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例停车警告模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违例停车警告模版

  阁下的车辆被发觉:

  停车造成阻碍其他车出入()

  停车于[不准停车]地带()

  非法占用[专用车位]()

  未有展示有效的停车证()

  此等行为已触犯本公司停车条例,阁下的车牌号码已被记录在案,请即驶离,否则本公司将采取适当行动处理。

  此致_____________车主知照

  日期: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文章 采编:www.pmceo.cOm

篇2:住宅小区停车问题告知书

  住宅小区停车问题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业主: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本小区的私家车保有量也与日俱增,业主新增车辆的停车矛盾日益突出。有时主干道的车辆停放甚至阻碍到消防车辆的顺利通行,严重影响业主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小区新辟车位的空间几乎没有。

  为此,我们在此郑重提醒目前或今后有意购车的业主,在添置车辆的同时务必对本小区的停车问题有个充分的考虑,避免日后因为停车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烦恼。

  特此告知!

  zz小区业主业委会

  20**年*月*日

篇3:业委会共同维护小区停车秩序倡议书

  业委会关于共同维护小区停车秩序的倡议书

  尊敬的广大业主:

  为了共同维护**翠竹园小区的优美环境,不断提升小区的物业品质,从3月18日开始试行的停车管理规定,得到了广大业主的充分理解和积极支持,许多业主自发参与了停车管理制度实施的宣传和疏导工作,积极向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提出改进建议,在业主、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小区的停车秩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乱停乱放的现象得到了初步的遏制,广大业主期盼的环境优美、地面顺畅、秩序井然的小区面貌,正在一步步成为现实。

  作为已经有了10年历史的小区,要把停车管理制度长期坚持实施好,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完善,才能使停车管理制度成为本小区业主共同遵守的自觉行为。为此业委会就共同维护小区停车秩序,发出如下倡议:

  1、广大业主应自觉履行业主义务,自觉遵守停车管理规定。

  2、倡议业主积极参与停车管理制度的宣传,协助物业对违停车辆驾驶员进行教育说服劝导工作。

  3、鼓励业主积极建言献策,促进停车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4、对停车管理规定有不同意见,应通过正常途径向业委会或物业反映,反对采取影响小区公共环境、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过激行为。

  5、对于多次说服教育仍然违反停车管理规定的车辆,支持物业公司按照停车管理规定采取处理措施。

  遵守业主规约,共创美好家园,让我们共同努力!

  **翠竹园业委会

  20**年*月**日

篇4:研究所号召职工文明开车文明停车倡议

  研究所关于号召职工文明开车、文明停车的倡议

  全所职工:

  随着私家车的普及,金属所园区机动车数量猛增,随之而来的停车难以及由于少数职工不文明的行车、停车习惯所带来的安全隐患给大家带来了很大困扰。营造良好的园区和科研工作环境是全体职工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所工会、青年职工俱乐部特此向全所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1.遵守交通规则从我做起,遵守所内道路标志标线,按线行驶、不超速、不插队、不逆向行驶;

  2.文明停车从我做起。按指定停车位停车、不随意乱停、不堵路口和消防通道、不占用绿地;

  3.文明驾驶从我做起。在园区内行车,请礼让行人和自行车,不乱鸣喇叭;行经交叉路口请注意了望、减速慢行;夜间行车请不要开远光灯,以免影响行人视线;雨雪天气时,请减速慢行,以免激起泥水飞溅行人;车内垃圾请扔入垃圾桶,不向车窗外抛掷杂物;

  希望全所职工积极响应,杜绝不文明的行车、停车行为,为创造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和园区环境而共同努力。

篇5:业委会小区停车费收取说明

  业委会关于小区停车费的收取说明

  最近有多位业主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物业向其收取停车费240元/月,这与业委会之前公布的150元/月不同,现业委会对其解释如下,要求z物业公司严格执行。

  1)业主第一辆在小区内停放的车辆,每月收费150元/月,第一辆车指:业主在20**-09-01前已经取得的固定停车位或临时停车位,且每月交纳固定停车费。

  2)业主第二辆在小区内停放的车辆(不论是固定还是临时),每月收费240元/月。

  目前小区车位供不应求,不鼓励一个业主家庭占有2个及以上车位,已经在20**-9-1前获得多个车位的业主保持现状,20**-9-1以后新申请车位的业主只能获得一个车位。

  物业服务合同中已经约定:从停车泊位费中提取7665元/月(税前)补贴乙方管理费用,剩余部分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因此上述停车费调整不影响物业服务企业的实际收入。对于已经多收取的通车费,应根据业主要求返回或抵扣下月停车费。

  同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第二十一条约定: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特此通知

  上海/区花园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年10月14日

精彩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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