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机动车停车卡使用办法的通知
小区机动车停车卡使用办法的通知
尊敬的车主:
您好!为了能对小区内的机动车实行规范化的管理,我管理处提醒各位车主:如果您办了月租,那您手中的月卡就是凭证,请在进出大门时候一定要交给护卫查验。如不能出示月卡,那只能视为临停收费。
同时,如果您的月租到期了,请及时到管理处办理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车辆,当您进出小区时我们将按临停收费。护卫在您进小区时将给您开具“进出凭条”,此条是您车辆进出小区的重要凭证,因此请车主保管好该凭条。
如果您不小心遗失了,为了您的车辆安全,请及时通知管理处,并到管理处办理遗失手续。我管理处将严格按照此规定检查月卡和凭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谢谢您的合作!
特此通知
zz管理处
zz年zz月zz日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电动车场地使用停车卡办理通知
电动车场地使用停车卡办理通知
J04客通[20**]0015D
尊敬的各位业户:
随着入住小区的住户不断增加,为维护小区电动车车辆停放秩序,给住户提供良好的电动车停放及充电服务,应业主要求,定于20**年1月1日零时起,实施小区电动车(含摩托车)凭电动车场地使用卡出入制度,具体如下:
一、收费标准:
电动车场地使用维护费80元/月/辆(含充电电费,摩托车相同)。新办卡收取办卡工本费15元/张(业主可用原门禁卡免办卡费开通停车卡功能)。
二、办理方法:
1)业主本人携带身份证、电动车行驶证到物业服务中心前台办理,如是业主家人代为办理请出示业主身份证及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办理,原则上每户限办电动车场地使用卡一张。
2)物业服务中心计划于即日起至12月31日为电动车场地使用卡集中办理期,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电动车(含摩托车)凭卡出入从20**年1月1日零时起执行,为避免对您进出小区造成不便,希各业户相互知照及按上述安排及时办理。
特此通知
物业服务中心:z
小区监控中心:z
z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