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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办理业主卡的通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5-08-14

  小区办理业主卡的通知

  尊敬的住户:

  你们好!现本小区已进入装修阶段,进出苑区人员日益增多,管理处为加强小区人员进出管理,确保苑区的安全和谐,须对苑区住户办理业主卡,住户须凭业主卡进出苑区。请业主于近期内到管理处办理,谢谢合作!

  办理业主卡需带资料:

  一、业主及家人:

  1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

  二、租住户:

  租房合同复件;身份证复件1份;1寸照片2张

  三、公司员工:

  租房合同复件(限租住户);公司营业执照复件1份;公司介绍信;身份证复件1张;1寸照片2张。

  zz商务公寓管理处

  zz年zz月zz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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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厦物业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大厦物业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全体用户:

  国庆节将至,根据市政府的放假通知并经大厦业主委员会批准,大厦今年国庆节放假7天(即10月1日~7日),9月29日和30日正常上班。

  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办公或装修的单位,请于9月26日前向我公司提交加班申请。放假期间大厦办公楼区域将暂停空调供应,如需加班办公使用空调的用户,也请于26日前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规定预缴空调附加费。节日期间如需回大厦办理公务,请协助大厦保安做好出入登记手续。

  请各用户做好节日期间的室内安全及防火、防盗工作,锁好门窗,关闭室内电掣、空调、气窗,认真察看室内有无留下火种。贵重物品、大量现金请不要放在室内。需在节日期间迁离大厦或搬出批量办公用品的用户请于26日前到服务中心办理放行手续,节日期间不受理该类申请。

  为了便于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尽快与贵公司取得联系,请贵公司将已变更的放假期间的紧急联系人电话于26日前书面通知我公司服务中心。

  节假日期间,大厦管理公司的管理部、保安部、工程部和清洁部门将安排部分员工正常办公,如需协助请致电联系。电话:

  恭祝大家节日愉快!

篇3:昆明市关于加强业主信息资料管理的通知(2010)

  昆明市关于加强业主信息资料管理的通知(20**)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昆建通[20**]505号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业主信息资料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三个开发(度假)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

  为依法保护业主隐私,防止业主信息资料泄露,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加强业主信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有效的业主信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业主信息档案资料包括,业主住所房号、家庭成员情况、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以企业负责人、分管部门经理和档案管理员组成的三级管理体系,明确其责任范围。同时,应以物业项目为对象,对业主信息档案资料实行专人管理;制订严格的收集、归档、查阅、外借或复制制度;负责业主档案管理的专员须经专业化培训,具备档案管理知识;企业应与业主档案资料管理相关人员约定其保密事宜,明确业主信息档案资料外泄的相关责任。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在与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银行、专业服务公司、信息软件公司等签订合作合同(或协议)时,应严格约定业主档案资料保密条款及相应的违约责任,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防止业主信息档案资料外泄。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销售房屋过程中收集涉及业主信息档案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外泄;物业服务企业应对业主入住时收集的、房地产开发商移交的、业主委员会移交的等涉及业主个人信息的相关档案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外泄。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在使用现代信息管理手段过程中,要做好业主信息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严防泄露。要选择信誉好,保密性强的企业的信息软件,对业主档案资料进行管理,包括向业主(客户)群发短信的软件等。对业主信息档案资料要进行加密处理,防止他人复制或拷贝。

  五、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针对物业销售过程、入住管理、物业资料移交、档案管理不严格的现象,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发现有业主个人信息资档案资料外泄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六、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以业主信息档案资料保管不善,造成业主信息资料档案外泄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企业信用档案不良行为记录;对物业服务企业给予物业管理资质审查不合格,或取消物业服务企业参加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的评选资格;因档案管理人员的疏忽和过失导致业主信息档案资料泄露,对其档案管理人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行业内一切个人荣誉的评选资格。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业主信息管理通知

  抄送:各县(市)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八处。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12月20日

篇4:张家口市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2015)

  张家口市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20**)

  张住建字[20**]51号

  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家口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房管)局、财政局、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

  根据《河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市主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的数额按住宅(非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6%计算,现将交存标准调整如下:

  1.多层住宅为每平方米70元;

  2.高层住宅(带电梯的多层住宅)为每平方米110元;

  3.非住宅(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为每平方米130元;

  4.别墅为每平方米80元;

  5.独立地下室、车库为每平方米40元。

  各县区房产部门应当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应交存的首期维修资金交存的数额;也可参照本交存标准执行。

  此交存标准从20**年4月1日起执行。其他规定内容按《河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落实;本交存标准调整前已交存部分维修资金小区,继续沿用原政策规定执行;存量房(2000年1月1日后建设的小区)产权转移按新交存标准规定执行。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篇5:南昌市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退房再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

  南昌市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退房再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20**)

  南房产〔20**〕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退房再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退房再销售行为,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保障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现就我县商品房退房再销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年1月20日起,商品房购房合同经县房管局开发科备案后,双方因故同意解除合同的房源,必须报县房管局在南昌县房产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再销售,通过抽签方式重新确定购房人。

  二、买受人要求办理退房的,需向开发企业提交《商品房退房申请报告》,本人及共有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者需开具未婚证明)同开发企业到县房管局开发科合同备案窗口办理退房手续。开发企业应向县房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商品房退房申请报告》;2、《商品房退房承诺书》;3、《商品房退房公示再销售报告》。

  三、开发企业对退出的房源报县房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内容包括:房屋坐落、房屋使用性质、套型、面积、现行市场行情重新确定的销售价格和售房单位联系方式等。

  公示期内,意向认购人与开发企业联系,实地看房并了解房源相关情况。开发企业应如实提供该房的相关信息。有意向购房并符合我县有关政策具备购房资格的认购人,于每月26日之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先到县房管局开发科合同备案窗口登记相关信息后领取《商品房退房认购通知单》,再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退房认购抽签协议》,并交纳认购预订金,预订金为总房款的百分之十。

  四、对公示退出的商品房,开发企业不得指定认购人,不得拒收预订金。凡出现上述行为,房管部门将对该房源进行限制,并对开发企业不良信用记录档案。申请认购人(包括家庭成员)不得同时认购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房源。

  五、经公示期满的房源,只有一人申请认购的,可以直接确定购房人;如有多人申请认购的,采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购房人。房管部门在《商品房退房认购通知单》上签署意见。

  六、县房管部门每月28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顺延)对公示期满的房源组织抽签认购活动。认购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商品房退房认购通知单》、《商品房退房认购抽签协议》及交纳预订金的凭证,前往抽签地点(县房管局七楼会议室)参加抽签。不按通知要求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认购权。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局监督室派人参与整个抽签过程进行监督,并签署意见。

  七、确定的购房人应在抽签认购活动后7日内,持《商品房退房认购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必须按网上公示价格签订合同,不得上下浮动,并由开发企业将合同报县房管局开发科合同备案窗口进行备案登记;对未中签的申请认购人,开发企业在抽签结束后3日内退还其认购预订金。

  八、公示期满未认购销售和中签认购人因故放弃购买的房源,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公示再销售。

  特此通知

  附件:

  1、商品房退房申请报告

  2、商品房退房承诺书

  3、商品房退房公示再销售报告

  4、商品房退房认购通知单

  5、商品房退房认购抽签协议

  6、商品房退房认购抽签流程图

  7、授权委托书

  南昌县房产管理局

  二○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1:

  商品房退房申请报告

  公司:

  买受人----于----年----月----日在你公司购买了位于(地址)----(项目名称)----(楼幢号)----幢----单元----室的房屋一套,合同编号为----,现由于--------的原因,要求退房,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请予以办理为感!

  申请人:电话:

  二O年月 日

  附件2:商品房退房承诺书

  买受人----与出售人----公司经协商一致达成退房协议,该房位于(地址)----(项目名称)----(楼幢号)----幢----单元----室,合同编号----。

  买受人承诺:买受人经所有共有人同意,自愿将该房屋退回给出售人,同意注销该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出售人承诺:该房由我公司收回后,将退出的房屋在南昌县房产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再售,并按南昌县房产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退房再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买受人(签章):出售人(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二O年月 日

  附件3:商品房退房公示再销售报告

  南昌县房管局开发科:

  买受人----由于----原因,向我公司申请退房,我公司同意其退房,请贵办将该房屋在南昌县房产信息网上公示再销售。房屋基本信息如下:

  出售人使用性质----

  房屋坐落预售许可证号----

  建筑面积(㎡)----户型

  单价(元/㎡)----总价(元)

  联系人----联系电话----

  备注该房屋在网上公开销售,有意向的认购人请与出售人联系,了解房屋情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及户口簿到县房管局开发科合同备案窗口(电话:85711311)办理申请认购相关手续。

  (盖章)

  二O年月日

  附件4:商品房退房认购通知单

  公司:----

  认购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现前往你公司签订《商品房退房认购抽签协议》,预交认购第----幢----单元----号房屋预订金----元。此预订金在中签后转为购房款,未中签的在认购抽签结束后三日内退还认购人。

  抽签时间定于二O年月日时,地点在----,逾期不候,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南昌县房产管理局开发科

  二O年 月 日

  附件5:商品房退房认购抽签协议

  出售人(甲方):

  认购人(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签订前,经平等、自愿协商,共同订立本协议书。

  1、乙方自愿以抽签认购方式,向甲方意向购买位于(地址)----(项目名称)----(楼幢号)----幢----单元----室,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平方米。

  2、甲方在认购抽签结束后七日内与中签的认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到县房管局开发科合同备案窗口办理备案登记,认购人交纳的预订金转为购房款;认购人未中签的,甲方应在抽签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其预订金。

  3、违约责任(双方自行约定):----。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售人(签章):认购人(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二O年月日

  附件6:商品房退房认购抽签流程图

  认购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局开发科合同备案窗口登记相关信息后领取《商品房退房认购通知单》

  ↓

  认购人持《商品房退房认购通知单》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退房认购抽签协议》,并交纳认购预订金

  ↓

  认购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商品房退房认购通知单》、《商品房退房认购抽签协议》及交纳预订金的凭证,前往抽签地点参加抽签

  ↓

  现场抽签

  ↙↘

  中签未中签

  ↓↓

  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开发商退还认购预订金

  附件7:授权委托书

  南昌县房管局开发科:

  兹授权----同志,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全权代表----公司办理----商品房退房再销售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请予以办理为感!

  授权单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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