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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对学前班免除保教费和对困难幼儿生活费予以补助通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1

  幼儿园关于对学前班免除保教费和对困难幼儿生活费予以补助的通知

  广大幼儿家长:

  我园是zz镇唯一一所被市教育局批准注册的正规幼儿园。根据国家关于对学前班减免保教费和对困难幼儿生活费给予补助政策精神,我园从20**年秋季起,每名幼儿每学年(两学期)按700元标准予以减免,并对学前班困难家庭幼儿给予每名幼儿每学年(两学期)750元标准补助。减免费和生活费补助发放花名册将于幼儿园门口公示7日,请广大家长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困难家庭条件:必须符合低保户、单亲家庭、父母有残疾或长期患有疾病等,并由所在村或有关单位出具证明。来园办理手续时,须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及复印件。请广大家长相互转告,并于周日来我园办理相关手续。

  **幼儿园(盖章)

  20**年12月**日

编辑:www.pmceo.Com

篇2:经营困难商铺租赁费用优惠申请

  经营困难商铺租赁费用优惠的申请

  M-040商铺“young bar”反映M层周围的店铺未招满且处于施工状态,业态至今未完善,其开业至今经营未如理想,由于该店属于清吧,下半年冬季到来将进入行业淡季,这些因素造成经营十分困难。现向我司申请优惠扶持:20**年8月至12月的租赁费用按原租金和管理费的50%收取。

  该商户的业态较符合M层的定位,经洽谈,商户正努力寻求经营突破,表示接受一次性分两期(8月底/10月底)预缴费用,如只是租金按50%收取仍表示经营压力难以承受。

  费用构成:租金每月6605.95元:6350.75+255.2;管理费每月3184.4元:2674+510.4

  就上述减免申请,请公司领导审核批示。

  附:商户申请一份。

篇3:解决乡小学困难申请救助材料

  关于解决乡小学若干困难申请救助材料

  z小学位于z区z彝族苗族乡z自然村,距乡政府所在地40公里,属边远贫困山区小学,学校目前有教师6名(含一名代课教师),学生152名,学生有汉族、苗族、彝族、傈僳族等。在校就读学生来自z、短江、八鸭塘、侯家寨、大坪子、红豆树、半山田、白人洼多个村民小组,由于村组居住分散(最远的白人洼小组距学校有十多公里),学生上学往返困难,在上级领导部门的关心下,z小学被认定为半寄宿制学校,离家较远的学生统一在校食宿,目前住校学生接近100人。20**年,在上级领导的帮助支持下新建了教学楼2栋(均为砖木结构),基本满足了学校教室需要,但学校目前仍面临诸多困难:

  1.师生用水困难

  z村村如其名,属于严重缺水村庄,z小学因住校师生多,面临的用水困难更加严峻,学校现在用水靠从短江小组外的山坡上利用水泵抽水到短江,然后再放至学校,除了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外,由于路途遥远,供水设备及管道经常发生故障,学校教师疲于应付,严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的进行,尽管如此,学校的用水仍不能够得到满足,学校师生不得不常常到离学校3公里左右的箐门口去抬水加以补充,不仅耽误正常学习时间,而且由于学生年龄小,路又难走,遇上下雨天,往往为了一小瓶水弄得浑身泥泞不堪。

  2.学生住宿困难

  虽然学校新盖的教学楼满足了教学需要,但学校住校生太多,学生的住宿仍然是一个很大的困难,现在学校能提供学生住宿的只有两阁土木结构的旧房,房间破旧、光线阴暗,每小阁房间里几乎都挤着五十名左右的学生,十分拥挤。

  3.教学设备严重缺乏

  作为一所新时代的完全小学,z小学的教学设备缺乏程度是让人难以置信的——学校现在除了教室、黑板、破旧的桌椅、粉笔之外,可以说一无所有。

  (1)学生用的桌椅破损不堪;

  (2)图书资料缺乏,学校没有任何图书,学生的课外学习得不到满足;

  (3)除国家配备的远程教育系统外,学校没有任何教学仪器、实验材料等,教师上课仅能依靠课本加粉笔的方式,严重www.pmceo.com影响着素质教育水平的提高

  4.学生活动场地亟待改进

  学生没有任何活动场地,学校内的操场至今仍未得以硬化,遇上下雨天就变得泥泞,学生只能呆在教室里;学校师生利用劳动时间在学校围墙外开辟了一块球场,但现在也仍是土质地面。

  5.教师办公设备缺乏

  学校没有会议室及教师办公设备,教师备课等只能在自己宿舍进行,无法进行规范化的管理。

  作为一所少数民族学生集中的山区贫困学校,z小学的老师们为改善学校的教育教学环境及质量付诸了艰辛的努力,但相对于现实的巨大困难,这些努力显得杯水车薪,看着这些孩子们如此艰苦的生活、学习环境,每个老师都痛在心坎里。

  我们期待,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能够给予我们一定的帮助,为我们解决一些困难,让这些孩子们都能够拥有更好的学习环境,让他们的成长,不输在起跑线上,这里的老师们、学生们以及这一方百姓向您致以我们最诚挚的感谢!

篇4:医院职工医疗补助规定

  医院职工医疗补助若干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特制订本规定。

  一、原则

  1、厉行节约,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因病施治。

  2、本院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采取医院与个人共同负担的办法。

  3、凡《绍兴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属自费、自付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4、用药规范:按绍市劳发[20**]43号文件执行。

  5、诊疗项目规范:按绍市劳发[20**]45号和浙劳社险[2000]49号文件执行。

  6、职工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按绍市劳发[20**]46号文件执行;床位费报销最高限额:在职职工、退休人员按25元/日报销,离休人员按40元/日报销。

  8、对院内临时合同工,医院给予每人180元/年的医疗费,按月在个人工资中发放,由个人自办疾病保险。在医院门诊的辅助检查费,享受在职正式职工待遇。

  9、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的用药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和浙劳社医[20**]135号文件执行。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用量应按照该药品的常用剂量使用),其超出部分由所开处方的医生承担责任。

  二、报销

  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参加基础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的费用,按《绍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1、门诊: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在自付段以后,医院按以下比例补助。

  2、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线以上(应由个人直接按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用除外)部分按下列比例补助。

  3、本院职工、退休人员(含院聘人员)在本院作门诊检查,职工交付现金,凭门诊病历、发票和检查报告单,医院按50%报销。

  4、本院职工、退休人员(含内退人员)在本院住院,凭住院结算发票,报销住院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金的50%。

  5、离休人员及抗战前参加工作的配偶医疗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

  6、因打架、斗殴、自杀、酗酒、美容、保健等发生的医药费用一律自付。

  7、报销时间:

  (1)门诊医疗费用补贴每年一次报销,时间为7月1日-7月10日(医保结帐周期后)。报销时凭门诊病历、发票,经保健医师、财务科核算,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2)离休人员医药费、本院检查费、住院费用每月10-11日(节假日顺延)报销。

  三、奖励与扣款

  1、奖励: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报销年度中未享受医院门诊及住院补助者,按以下比例在医保结帐周期后给予一次性奖励(7月1日后)。

  2、扣款:享受上述职工医疗规定的人员,用本人的医保卡给他人、亲属开具药品、各项检查开支的费用,一经发现将给予本金2倍的扣款;重复使用者停止上述享受1年。

  四、基金的筹集与管理

  1、筹集:以上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金额与退休人员退休费金额之和的7%的比例筹集。

  2、对象:医院在编正式职工和退休职工。

  3、资金管理:职工医疗补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管理。使用由院基金管理小组负责。

  五、管理

  1、根据绍市劳发[20**]44号文件规定的10个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可纳入社会统筹,但须凭三级定点医院的确认证明,本人备齐与疾病有关的资料,本人申请后办理好相关手续。

  2、人事、财务科在“社保机构”每月经费托收前按绍市劳发[20**]39号、[20**]47号文件精神及时核准参保人数、年龄、工资、平均床日费用等相关内容,若有变更,应在托收前到社保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3、本院职工原则上在本院就诊购药,非本院诊疗项目范围内的诊疗及本院缺货的药物,经保健医师同意,方可到定点医院内就诊或购药,否则所发生的费用不于补助(急诊除外,但必须于次日办理相关手续)。

  4、因疾病需要转上一级医院,由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意见,医教科盖章,本院保健医师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到医保机构办理手续。

  5、退休人员未经医院同意被外聘或个人行医者,医疗费用不享受医院补助。

  6、凡《绍兴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也不属医院补助范围。

  7、基本医疗保险属个人负担的2%费用,由财务科每月在职工工资中代扣。

  8、职工工龄及职称变更后,财务科按上述规定,在每年7月份作相应调整,其它时间不再调整,工龄按虚计算。

  9、不尽事宜,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10、本规定由防保科负责解释,自20**年7月1日起执行。

篇5:低收入物业管理小区面临困难发展思路探讨

  低收入物业管理小区面临的困难及发展思路探讨

  物业管理公司的支出费用主要有三大部分:一是维护成本费,如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部位的维护费等;二是劳动力成本费;三是物业管理企业的税费和管理开支。而收入主要来源于物业管理费,其次是车位费、商业配套用房经营收入及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有偿经营服务费。但人力成本的逐年提高;员工养老保险福利制度的规范;公共设施设备维护成本的增加;业主服务要求的日益提高等一系列的困难都在影响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常运作。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理念的改变,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也不断提升,物业管理费标准节节攀升,在一些大城市某些住宅楼的物业管理费甚至高于某些写字楼的租金,在杭州出现了12元每平方米的管理费标准。但在新建小区管理费逐渐上涨的同时,一些老旧小区的管理费还停留在0.2~0.4元每平方米左右,一定程度影响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也限制了消费者对物业服务更高层次的需求。

  一、低收入物业管理企业面临的困难

  1.定价与服务定位不对称。

  九十年代初,杭州物业管理刚刚起步,物业管理市场不健全,物业管理概念还比较模糊,许多房产公司组建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所以管理费定价普遍偏低,房产公司对物业管理公司在一定的程度上给予补贴,管理费的定价并没有真正体现物业管理的成本和发展空间。

  物业管理企业经过多年的管理服务,小区内的设备设施维护费、办公设备的更换成本不断增大,同时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服务标准也在不断提高。这些成本的不断增加,单靠低价管理费来维持物业管理公司的生存已远远不足,企业将走向亏损的边缘。

  2.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

  作为一个劳动力密集型的物业管理企业,劳动力成本的支出是物业管理企业最大的一笔费用支出。

  ①服务要求标准的提高,物业管理公司不得不增加劳动力和不断提高劳动力水平,物业管理发展到今天,企业的持续发展,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对员工从思想、技能等各方面进行培训,但这个过程不仅需要时间,更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这就使得企业劳动力成本的增加。

  ②劳动力成本的支出占企业总成本支出的50%~60%。《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在企事业单位享受的福利待遇,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使职工下岗、退休后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如养老保险和退休金等。因此,各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社保办法为已转正的员工办理养老保险金,但对于微利行业的物业管理企业,特别是原来未将福利支出列入经营成本的项目,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3.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维护成本的增加。

  老旧小区公共配套的一些设施、设备,都已逐渐老化,如小区的道路、上下水管道、楼道、屋面等这些设施设备的维护到都需要物业管理公司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车辆停放成为老小区管理最头痛的问题。车位的紧张,造成了小区内道路的路面受损严重,增加了物业管理企业的维修成本支出。

  4.业主权利和义务的失衡。

  开发商为了能让自己的产品更受消费者欢迎,想出许多办法为小区业主提供公共配套,如儿童教育场所;医疗配套;生活、娱乐场所(超市、书店等)这些都给业主的日常生活提供很多方便。但对于十几年前房屋处于紧缺的时代,开发商根本不需要开动脑筋吸引顾客的眼球。所以老业主把只有0.4元每平方米的物业服务档次与90年代后期建造的新小区0.8元每平方米甚至1元每平方米的小区进行比较,造成有的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唱反调”,甚至拒交物业管理费,给物业管理公司带来了很多压力和负担。

  5.水、电成本的增加。

  ①公共能耗费的增加。水、电资源的短缺,导致水、电使用成本的增加,水、电管理部门同时也提高了水、电费用。小区内公用楼道灯、路面灯、花草灌溉的用水,都是物业管理公司从物业管理费中提取的,公摊能耗支出的增加,加重了物业管理企业负担。

  ②20**年9月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明文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可是一些老旧小区还进行原始操作,如水、电管理部门向总表收取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充当中间人的角色,挨家挨户收取水、电费,结果导致物业管理公司在没有得到任何代办服务报酬的同时还要承担其中产生的水、电损耗费用。

  6.专项维修基金的续筹。

  1997年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第44号文件,已出台《杭州市住宅小区房屋维修专项基金缴交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也规定,专项维修基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可是对于此文件出台前交付的小区,都未曾交纳过专项维修基金,如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一直都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如何筹集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是物业管理公司近几年面临的严峻问题之一。

  二、健康发展的思路

  1.政府的扶持,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物业管理企业是一个相当弱势的群体,尤其是管理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其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①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和减免;

  ②原开发配套不全的小区,由政府划出一定的城市维护费来完善配套设施等;

  ③媒体正确的宣传,要让业主改变“物业管理企业是个筐,什么东西都往里面装”,要让业主了解到物业管理企业在工作中确实存在的一定困难,低收费会导致一些小区管理无法正常运行等;

  ④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续筹工作,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操作办法;

  ⑤希望政府部门针对一些低收费小区,出台一些菜单式的有偿服务,明确服务标准。

  2.水电部门的配合工作。

  前面所提各老旧小区的水、电费收缴情况,各水电部门每月根据每小区设定总表显示的用量数向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总费用,物业管理公司为了减少人力成本,每季向业主(一户一表)收取一次水电费,但同时物业管理公司也增加了资金风险(为业主垫负了前两个月的水、电费),管理费催缴工作的开展给物业管理公司带来很大的工作量,投入了大量人力资源。水、电表的差额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如上所提,水、电供应部门应该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3.业主委员会的配合与支持。

  未交纳物业维修基金的小区,道路的修补及公用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都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但是对于一个微利行业的物业管理企业,收入较低的物业管理费,却要承担如此大的费用支出,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来说是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因此需要业主委员会的支持与配合,对于拖欠物业管理费的业主进行沟通与劝解;对于物业管理小区内经营性收入(如车位费、商业配套用房的经营收入)按规定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业主委员会调配,建议给予物业管理公司相应的补助;对于需要筹集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小区,业主也做相应的配合工作,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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