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通知公告 导航

物业城管拆除侵占公共区域乱搭建通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关于城管拆除侵占公共区域乱搭建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

  大家好!

  近期,**小区五期侵占公共区域违章搭建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的相关规定,“侵占公共区域违章搭建行为”已侵害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

  目前**城管大队已接到多起业主举报电话。为维护广大业主利益,**城管大队于20**年1月15日上午到**小区执法,成功拆除五期**栋两处违章建筑。

  我们将严厉禁止**侵占行为,请已侵占公共区域的业主于20**年2月1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者城管执法大队将强制拆除,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

  美好家园的建设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我们欢迎广大业主朋友为**社区的建设谏言献策,同时物业服务中心也会加大对装修管理的力度,请每位**业主能够理解并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工作,在此感谢您的支持。

  z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城市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二○**年一月**日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小区业委会汽改水工程中被拆除设备管线处理意见公告

  小区业委会关于“汽改水”工程中被拆除设备、管线处理意见的公告

  各位业主:

  **园供热热源“汽改水”的改造工程现已开工,北京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热力集团”)即将对**园3座热力站全部设备的更新和相关户线的铺设。由于此次工程将更换3座热力站的全部站内设备与管线,由于施工进度、存放条件等原因,业委会准备采取招、投标方式出售这批设备,并将委托物业管理处成立由物业管理处、业委会、业主代表、监委会组成的专项招投标小组,上述设备通过招、投标处置后其资金收入将归**园全体业主所有。

  由于涉及园区业主财产处置,特公示7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处理方式有异议或有更好处置方案的业主,请到业委会办公室登记。同时欢迎有此方面经验或资源的业主来业委会报名参与此专项招投标小组的工作。

  **园业主委员会

  20**/8/31

篇3:物业园区拆除二三期围墙通知

  物业园区关于拆除二三期围墙的通知

  紧急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

  接开发通知,因三期施工需要,将于20**年12月29日下午拆除**二期与三期之间的临时围墙。

  由此给各位业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E家园项目部

  20**年12月29日

篇4:敦促小区物业对于**入户大厅公共通道违章建设拆除公开倡议书

  关于敦促小区物业对于**入户大厅公共通道违章建设拆除的公开倡议书

  致**世家*号楼*单元的所有业主邻居:

  你们好!

  近期,与本楼很多业主沟通,大家共同关注的本单元一楼某住户私自封闭一楼大厅公共通道并设置防盗门的违建问题,经查实:*号楼*单元入户大厅本设计两个通道,进门左侧通道较宽,作为主要人行通道和安全通道,也是无障碍通道,而右侧通道不足1米,只能作为人行楼梯下行的辅助通道,但自20**年底,1层某住户将进门左侧通道用砖墙和防盗门截断,封闭私用,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若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狭窄的右侧通道连两个人并行都不能通过,而且人行楼梯口的防火门如果打开,此狭窄通道的根本就无法通行。一年多来,很多业主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此事,物业公司均表示承认此违建事实,但迟迟未予解决。此事,有关新闻报道曾进行专门报道(内容详见新闻报道:住户怕人看见自家客厅 在公共通道私装防盗门)。

  作为业主,让我们一起携手,为了所有业主的安全,坚决抵制违建,共同敦促物业公司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我们发起倡议:

  1)强烈鄙视和声讨1楼违建者“霸占”公共通道的恶劣行为,请问该邻居,大家邻里相处,你家的防盗门为何截断行人无障碍安全通道?此行为不仅严重违反《消防法》等国家法律,而且严重侵害了所有邻居们的公共利益!请该邻居还是自行拆除了结,自重吧,否则如有任何后果所有业主一定会追究阁下的责任!

  2)敦促zz物业真正负起管理责任,一个月之内,协请有关部门,拆除入户大厅左侧公共通道违建,恢复原貌,消除安全隐患!

  3)追究zz物业公司严重不作为的责任。物业公司每年收缴**世家业主们近千万元的物业管理费,理所当然必须承担公共区域的管理责任,而当年**世家5号楼也曾违建盛行一时。我们不做懦夫!如果物业公司仍不作为,倡议所有9号楼1单元业主共同“抵制交纳物业费”,而且在将来业委会对物业公司正式选聘时坚决把zz物业赶出**。

  4)同时,建议所有9号楼业主拨打崂山区执法局拆违举报电话举报此事,举报电话:**

  在此,也奉劝所有业主以此为鉴,倡议遵纪守法,自尊自爱,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

  **世家9号楼全体业主

  20**-**

篇5:拆除(教学楼)房合同

  拆除(教学楼)房合同

  甲方:**小学(下称甲方)

  乙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拆除教学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拆除范围:教学楼

  二、拆除面积816平方米,拆除动工前乙方需支付甲方补偿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陆佰捌拾捌元整。

  三、拆除后的旧房材料归乙方所有。

  四、施工期限自20**年7月1日开工至20**年7月15日竣工(如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准许推迟工期),交由甲方验收。

  五、施工要求:乙方应保质保量,确保施工安全。在拆房期间,学校围墙不能受损,周围居民住宅不能受损,拆除产生的所有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并办理相应的安全责任保险。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或造成甲方及第三方财产损害或人身伤亡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工伤补偿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与甲方一概无关。

  六、在施工期间遇到和周围居民产生纠纷,其责任不属于乙方的由甲方协调解决。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验收:工程结束乙方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甲方会同上级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双方签字确认验收结果。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教育局、镇纪委、中心校各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负责人签字(盖章):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