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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通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学院关于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通知

  各专业学院(部):

  校园内是人群密集场所,特别是学生公寓人群更为集中,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从统计数字看,因违规使用电器所引发的火灾数量排在首位。教育部、公安部于20**年1月1日发布实施了《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第三章第十八条明文规定: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大功率电器是指高出450瓦功率的电器)。

  《zz大学**国际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zz大学**国际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八条、二十条明文规定校园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望各学院切实做好新生入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请同学们在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将所有的大功率电器带离学院。后勤集团保卫科将在10月份进行校园违规电器排查行动,届时将对收缴的大功率电器做统一销毁,对擅自使用者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分。

  请辅导员老师务必通知到每位同学(特别是20**届新生)。

  后勤集团保卫科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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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院禁止使用违规电器安全通知

  学院关于禁止使用违规电器及安全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火灾发生比例,电器火灾数量排在首位,用电不慎导致火灾数量排在第二,小孩玩火导致火灾数量排第三。

  教育部、公安部于20**年1月1日发布实施了《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第三章第十八条明文规定: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大功率电器是指高出450瓦功率的电器)。

  校园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学生公寓,人员更为集中,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大学ZZ国际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大学ZZ国际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八条、二十条明文规定校园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要求辅导员老师通知到每位学生坚决杜绝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现象,五一放假期间将所有的大功率电器带离学校。后勤集团保卫科将在5月对校园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进行排查行动,届时将对大功率电器做统一收缴,并对违规使用者及其辅导员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后勤集团保卫科

  二〇**年*月**日

篇3:学生公寓禁止使用违规电器通知

  学生公寓关于禁止使用违规电器的通知

  亲爱的同学们: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公寓安全防火工作,提高广大学生安全用电意识,确保学生公寓安全稳定。现将学生公寓用电管理规定通告如下:

  1、严禁在寝室内存放、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杯、电水壶、电热毯、电暖器等电器设备。

  2、严禁私自更换寝室内电路设备的任何装置,严禁私接电线、开关,严禁移动、破坏应急灯、消防栓等公共安全设施。

  3、学生离开寝室或就寝时应关闭饮水机、充电器等一切用电设备。

  4、学校将不定期对学生寝室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均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将违章电器予以没收。

  希望全体同学安全用电,共同营造温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创建平安校园。

  zz大学

篇4:学校开展学生公寓违规电器专项检查通告

  学校关于开展学生公寓违规电器专项检查的通告

  近期,部分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现象有所抬头,给学生正常生活带来了极大地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同学营造良好安全生活环境。学生工作处决定集中开展违规电器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第一类:蜡烛、酒精炉、煤炉、液化燃气具、蚊香等危险用品

  第二类:电热杯、电热毯、电热锅、电热水壶、热得快、电炉、干鞋器、电磁炉、电暖宝、电吹风、改装插排等违规电器

  二、检查形式

  1、宿舍自查:

  凡是宿舍存在存放或者使用上述违规物品的同学,请于20**年6月17日前自行处理完毕。无合适放置地方的可以统一寄存于各楼值班室处,放假时统一带回。

  2、集中检查:

  6月17日以后,各楼楼长将组织统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以上违规物品处置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3、抽查:

  公寓管理中心将组织自管会、自律会等学生组织不定期对以上安全隐患进行抽查。

  三、违纪处理

  6月17日前主动将违规电器自行处理完毕的,不再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6月17日以后出现的违纪行为将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33条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第2款:在学生宿舍及其他公共场所私自乱接电源、使用电热器、热得快等违章电器和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等炉具者,已经发现,除没收违章电器、炉具外,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火灾事故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触犯法律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4款:不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管理,寻事滋事、无理取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监督举报

  欢迎广大同学互相监督,对于违规使用电器的同学和宿舍积极进行举报,公寓中心对检举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信息要详细具体,一经查处落实,对检举同学将一次给予50元奖励。举报电话:8**2。举报邮箱:***.edu.cn

  公寓是大家共同生活的家园。营造一个文明、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是大家的共同期待和愿望。让我们携起手来,坚持向危及我们生活安全的各类违规使用电器行为做斗争,共同缔造美好社区生活。

  学生工作处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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