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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09-0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认真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国务院批准,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货币信贷稳定增长

  (一)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充足,促进货币信贷稳定增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造适度宽松的货币信贷环境,以高于GDP增长与物价上涨之和约3至4个百分点的增长幅度作为20**年货币供应总量目标,争取全年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17%左右。密切监测流动性总量及分布变化,适当调减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停发3年期央行票据,降低1年期和3个月期央行票据发行频率。根据国内外形势适时适度调整货币政策操作。

  (二)追加政策性银行20**年度贷款规模1000亿元,鼓励商业银行发放中央投资项目配套贷款,力争20**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增加4万亿元以上。

  (三)发挥市场在利率决定中的作用,提高经济自我调节能力。增强贷款利率下浮弹性,改进贴现利率形成机制,完善中央银行利率体系。按照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

  二、加强和改进信贷服务,满足合理资金需求

  (四)加强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发展。加大对民生工程、“三农”、重大工程建设、灾后重建、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区域协调发展的信贷支持。积极发展面向农户的小额信贷业务,增加扶贫贴息贷款投放规模。探索发展大学毕业生小额创业贷款业务。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同时,适当控制对一般加工业的贷款,限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劣质企业的贷款。

  (五)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基本面比较好、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全面清理银行信贷政策、法规、办法和指引,根据当前特殊时期需要,对《贷款通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适当调整。

  (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贴息等扶持政策,鼓励地方人民政府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增加对信用担保公司的支持。设立包括中

  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在内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提高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比重。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

  (七)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出口信贷业务。将进出口银行的人民币出口卖方信贷优惠利率适用范围,扩大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出口产品。允许金融机构开办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业务。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在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出口融资业务中的积极作用。

  (八)加大对产业转移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发展针对产业转移的信贷产品和审贷模式,探索多种抵押担保方式。鼓励金融机构优先发放人民币贷款,支持国内过剩产能向境外转移。

  (九)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方向,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发挥农村信用社为农民服务的主力军作用。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在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基础上,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指导农村金融机构开展林权质押贷款业务。

  (十)落实和出台有关信贷政策措施,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加大对城市低收入居民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支持。支持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拓宽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积极扩大农村消费信贷市场。

  三、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十一)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股票市场运行,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完善中小企业板市场各项制度,适时推出创业板,逐步完善有机联系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上市公司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市场效率,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竞争力。

  (十二)推动期货市场稳步发展,探索农产品期货服务“三农”的运作模式,尽快推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钢材、稻谷等商品期货新品种。

  (十三)扩大债券发行规模,积极发展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优先安排与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等相关的债券发行。积极鼓励参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稳步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开展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推进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研究境外机构和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允许在内地有较多业务的香港企业或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完善债券市场发行规则与监管标准。

  四、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

  (十四)积极发展“三农”保险,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农业和农村小额保险及产品质量保险。稳步发展与住房、

  汽车消费等相关的保险。积极发展建工险、工程险等业务,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风险保障。做好灾后重建保险服务,支持灾区群众基本生活设施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研究开放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竞争,支持出口贸易。

  (十五)发挥保险公司机构投资者作用和保险资金投融资功能,鼓励保险公司购买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稳妥推进保险公司投资国有大型龙头企业股权,特别是关系国家战略的能源、资源等产业的龙头企业股权。

  (十六)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计划,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推动健康保险发展,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和养老实体。提高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发展适合农民需求的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五、创新融资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十七)允许商业银行对境内外企业发放并购贷款。研究完善企业并购税收政策,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

  (十八)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债券市场避险功能,稳步推进债券市场交易工具和相关金融产品创新。开展项目收益债券试点。

  (十九)加强对社会资金的鼓励和引导。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政府鼓励项目,特别是灾后基础设施重建项目(来自:www.pmceo.com)。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工商登记、机构投资者投资、证券登记和税收等相关政策,促进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投资的规定,落实和完善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支农主力军作用,扩大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建立多层次信贷供给市场。

  (二十一)创新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在进一步规范发展信贷资产重组、转让市场的基础上,允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发展以中小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贷款等为标的资产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适度分散信贷风险。

  六、改进外汇管理,大力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

  (二十二)改进贸易收结汇与贸易活动真实性、一致性审核,便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贸易融资。加快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简化手续,实现贸易外汇管理向总量核查、非现场核查和主体监管转变。适当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将一般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从10%提高到25%,对单笔金额较小的出口预收货款不纳入结汇额度管理。调整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发生额规模,由原来不得超过企业上年度进口付汇额的10%提高为25%。简化企业申请比例结汇和临时额度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外资企业集团实行外汇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香港人民币业务发展,扩大人民币在周边贸易中的计价结算规模,降低对外经济活动的汇率风险。

  七、加快金融服务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二十三)进一步丰富支付工具体系,提高支付清算效率,加快资金周转速度。进一步增强现金供应的前瞻性,科学组织发行基金调拨,确保现金供应。配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涉农、救灾补贴等财政补助资金范围,实现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所需资金直达最终收款人,确保各项财政支出资金及时安全拨付到位。优化进出口产品退税的国库业务流程,提高退税资金到账速度。加快征信体系建设,继续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便利条件。

  八、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增强金融业促进经济发展能力

  (二十四)放宽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的呆账核销条件。授权金融机构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进行重组和减免。借款人发生财务困难、无力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在确保重组和减免后能如期偿还剩余债务的条件下,允许金融机构对债务进行展期或延期、减免表外利息后,进一步减免本金和表内利息。

  (二十五)简化税务部门审核金融机构呆账核销手续和程序,加快审核进度,提高审核效率,促进金融机构及时化解(来自:www.pmceo.com)不良资产,防止信贷收缩。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对农户小额贷款、农业担保和农业保险实施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研究金融机构抵债资产处置税收政策。结合增值税转型完善融资租赁税收政策。

  (二十六)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调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经济增长。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的风险补偿。鼓励金融机构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部门,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等方面的外汇资金需求,通过进出口银行提供优惠利率进口信贷方式给予支持。

  九、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风险管理,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二十七)完善国际金融危机监测及应对工作机制。密切监测国际金融危机发展动态,研究风险的

  可能传播途径,及时对危机发展趋势和影响进行跟踪和评估。高度关注国内金融市场流动性状况、金融机构流动性及资产负债变化。必要时启动应对预案,包括特别流动性支持、剥离不良资产、补充资本金、对银行负债业务进行担保等,确保金融安全稳定运行。

  (二十八)完善金融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功能监管、审慎监管,强化资本金约束和流动性管理,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努力防范各种金融风险。

  (二十九)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要继续深化各项改革,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基础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理顺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正确处理好金融促进经济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在经济下行时避免盲目惜贷。切实提高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质量,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十)支持和鼓励地方人民政府为改善金融服务创造良好条件。地方人民政府应在保护银行债权、防止逃废银行债务、处置抵贷资产、合法有序进行破产清算等方面营造有利环境。继续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文化,促进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改善。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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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2008)

  国发〔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当前又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计,是全面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条根本方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

  (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年度用地安排也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

  (二)切实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科学规划。要按照合理布局、经济可行、控制时序的原则,统筹协调各类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

  (三)从严控制城市用地规模。城市规划要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科学确定城市定位、功能目标和发展规模,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加快城市规划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尽快出台新修订的人均用地、用地结构等城市规划控制标准,合理确定各项建设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绿化建设。严禁规划建设脱离实际需要的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

  (四)严格土地使用标准。要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抓紧编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标准。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凡与土地使用标准不一致的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要及时修订。要采取先进节地技术、降低路基高度、提高桥隧比例等措施,降低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工程用地和取弃土用地标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用地审批必须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对超标准用地的,要核减用地面积。今后,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开展涉及用地标准并有悖于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的达标评比活动,已经部署开展的相关活动要坚决停下来。 二、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五)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各地要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对现有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投入产出情况做出评估,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好建设用地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各项建设要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六)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20**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

  (七)积极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对适宜开发的未利用地做出规划,引导和鼓励将适宜建设的未利用地开发成建设用地。积极复垦利用废弃地,对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以及经核准报废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应依法及时收回,重新安排使用;除可以继续划拨使用的以外,经依法批准由原土地使用者自行开发的,按市场价补缴土地价款。今后,要严格落实被损毁土地的复垦责任,在批准建设用地或发放采矿权许可证时,责任单位应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

  (八)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要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财政、税务部门要严格落实和完善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税收政策。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抓紧研究制订土地空间权利设定和登记的具体办法。

  (九)鼓励开发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国土资源部要研究建立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和土地管理绩效等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估工作。凡土地利用评估达到要求并通过国家审核公告的开发区,确需扩区的,可以申请整合依法依规设立的开发区,或者利用符合规划的现有建设用地扩区。对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要求的国家级开发区,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三、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

  (十)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国土资源部要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及时调整划拨用地目录。今后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其他建设用地应严格实行市场配置,有偿使用。要加强建设用地税收征管,抓紧研究各类建设用地的财税政策。

  (十一)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储备建设用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并将现有未利用的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储备。储备土地出让前,应当处理好土地的产权、安置补偿等法律经济关系,完成必要的前期开发,缩短开发周期,防止形成新的闲置土地。土地前期开发要引入市场机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经过前期开发的土地,依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出让。

  (十二)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土地出让前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供应方案,明确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等规划条件。规划条件一经确定,不得擅自调整。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督促及时开发利用,形成有效供给,确保节约集约利用每宗土地。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不得发放土地证书,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土地证书。

  (十三)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包括配套的办公、科研、培训等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水利、环保等部门制订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拟定出让地块的产业类型、项目建议、规划条件、环保要求等内容,作为工业用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工业和经营性用地出让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严禁用地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圈占土地,通过补办用地手续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十四)强化用地合同管理。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要严格约定建设项目投资额、开竣工时间、规划条件、价款、违约责任等内容。对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应当约定或明确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依法出让。

  (十五)优化住宅用地结构。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供应住宅用地要将最低容积率限制、单位土地面积的住房建设套数和住宅建设套型等规划条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确保不低于70%的住宅用地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建设,防止大套型商品房多占土地。

  四、强化农村土地管理,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十六)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指导、督促编 制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划定村镇发展和撤并复垦范围。利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必须符合规划,纳入年度计划,并依法审批。严格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禁止“以租代征”将农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

  (十七)鼓励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要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下,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按规划稳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民住宅建设要符合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住宅建设用地要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对村民自愿腾退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购买空闲住宅的,当地政府可给予奖励或补助。

  (十八)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人均住宅面积等相关标准,控制农民超用地标准建房,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坚决防止产生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新的一户多宅现象。

  五、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

  (十九)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要对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执行实施全程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地计划、结果及实际开发利用情况等动态信息。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分析,研究完善加强土地调控、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措施。

  (二十)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要将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没有国土资源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或者检查核验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二十一)加强各类土地变化状况的监测。运用遥感等现代技术手段,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建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全面掌握各类土地变化状况。国家每年选择若干个省级行政区,进行全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状况监测。重点监测各地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减少和违法用地等情况,监测结果要向社会公开。

  (二十二)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监管。国土资源部要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用地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严重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将企业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信息纳入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对房地产项目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的企业,应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滚动授信;对违法用地项目不得提供贷款和上市融资,违规提供贷款和核准融资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十三)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制定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实行上一级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分级考核,考核结果由国土资源部门定期公布,作为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依据。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切实转变用地观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在政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中,科学规划用地,着力内涵挖潜,以节约集约用地的实际行动全面落实***,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   二○○八年一月三日

篇3:销售促进(sp)活动策划

  销售促进(sp)活动策划

  销售促进(Sales Promotion,简称SP)是市场竞争过程中的一把利剑。市场锋线的促销,作用在于对产品施加推力,使产品能够更快地进入市场和扩大市场。我们看到,在市场上并非每一个公司都做广告,但是每一个公司都无一例外地开展促销。所以,在我们执行市场侵略任务时,不能忘记使用这一有力武器。

  从全球的广告与促销对比中看,促销费用的增长率至少比广告费用的增长率高出三个百分点。以美国为例,在1980年的促销费用为490亿美元,到了1986年其费用已达1020亿美元,促销与广告的费用之比约为64:36。到了1991年,促销费用更占整个市场推广费用的3/4,即75%左右。

  促销活动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开支,是因为人们都看好这一销售形式并得益于最后效果。企业乐意为立竿见影的效果付出。

  那么,促销是一种什么样的内涵呢?

  促销的内涵:

  第一、促销是对顾客购买行为的短程激励活动;

  第二、促销是一种战术性的营销工具;

  第三、促销是利益驱动购买;

  第四、促销是追求结果的销售行为;

  第五、促销对冲动性购买有效;

  第六、促销不以营建品牌为宗旨;

  第七、促销是“AIDA法则”的体现;

  第八、促销是在价格杠杆上跳动的芭蕾舞,尽管千姿百态,但离不开价格利益;

  第九、促销就是为了扩大销量而使用的方法;

  第十、促销是一种市场竞争手段;

  第十一、促销不是变相广告。

  第十二、促销可以破除“购买习惯”,它是促成第一次购买的好工具;

  第十三、促销的目的不是为了提高产品知名度,而是为了让顾客接受产品;

  第十四、促销的最高目标是使它自己成为购买首因,基本目标是至少成为购买的一个促动因素;

  1、销售促进的七个市场作用:

  ①缩短产品入市的进程。

  使用促销手段,旨在对消费者或经销商提供短程激励。在一段时间内调动人们的购买热情,培养顾客的兴趣和使用爱好,使顾客尽快地了解产品。

  ② 激励消费者初次购买,达到使用目的。

  消费者一般对新产品具有抗拒心理。由于使用新产品的初次消费成本是使用老产品的一倍(对新产品一旦不满意,还要花同样的价钱去购买老产品,这等于花了两份的价钱才得到了一个满意的产品,所以许多消费者在心理上认为买新产品代价高),消费者就不愿冒风险对新产品进行偿试。但是,促销可以让消费者降低这种风险意识,降低初次消费成本,而去接受新产品。

  ③ 激励使用者再次购买,建立消费习惯。

  当消费者试用了产品以后,如果是基本满意的,可能会产生重复使用的意愿。但这种消费意愿在初期一定是不强烈的,不可靠的。促销却可以帮助他实现这种意愿。如果有一个持续的促销计划,可以使消费群基本固定下来。

  ④ 提高销售业绩。

  毫无疑问,促销是一种竞争,它可以改变一些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及品牌忠诚。因受利益驱动,经销商和消费者都可能大量进货与购买。因此,在促销阶段,常常会增加消费,提高销售量。

  ⑤ 侵略与反侵略竞争。

  无论是企业发动市场侵略,还是市场的先入者发动反侵略,促销都是有效的应用手段。市场的侵略者可以运用促销强化市场渗透,加速市场占有。市场的反侵略者也可以运用促销针锋相对,来达到阻击竞争者的目的。

  ⑥ 带动相关产品市场

  促销的第一目标是完成促销之产品的销售。但是,在甲产品的促销过程中,却可以带动相关的乙产品之销售。比如,茶叶的促销,可以推动茶具的销售。当卖出更多的咖啡壶的时候,咖啡的销售就会增加。在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美国石油公司向消费者免费赠送煤油灯,结果其煤油的销量大增。

  ⑦ 节庆酬谢。

  促销可以使产品在节庆期间或企业庆日期间锦上添花。每当例行节日到来的时候,或是企业有重大喜庆的时候(以及开业上市的时候),开展促销可以表达市场主体对广大消费者的一种酬谢和联庆。

  2、市场锋线促销的对象

  在市场锋线上,销售促进的对象是井然有序的。对制造商而言,其促销的对象有三个:即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对批发商而言,其促销的对象有两个:即零售商、消费者;对零售商而言,其促销的对象只有一个;即消费者。由此看到,不同的市场主体,有着不同的促销目标,同时,也构成了不同层次的促销类型。

  促销的类型可分为三种:

  ① 一级SP:制造商对批发商的促俏;制造商对零售商的促销;制造商对消费者的促销;批发商对零售商的促销;批发商对消费者的促销;零售商对消费者的促销。

  一级SP的特点:单层次促销。

  ② 二级SP:制造商对批发商对零售商的促销;制造商对零售商对消费者的促销;制造商对批发商对消费者的促销;批发商对零售商对消费者的促销。

  二级SP的特点:双层次促销。

  ③ 三级SP:制造商对批发商对零售商对消费者的促销。

  三级SP的特点:三层次促销。

  3、市场锋线的促销方式

  促销方式如执行工具,是企业改造市场增进业绩的得力手段。经研究,这里提出九种销售促进(SP)的方式:

  ①无偿SP

  “无偿SP”指的是针对目标顾客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一种促销手段。它包括两种形式:

  A、无偿附赠——以“酬谢包装”为主。

  B、无偿试用——以“免费样品”为主。

  所谓“酬谢包装”指的是以标准包装为衡量基础,但给消费者提供更多价值的一种包装形式。

  额外包装,即在包装内额外增加份量而无偿赠予。

  包装内赠,即将赠品放入包装内无偿提供给消费者。

  包装外赠,即将赠品捆绑或附着在包装上无偿提供给消费者。

  功能包装,即包装具有双重以上使用价值,不但可以做包装物,还可另做它用。

  所谓“免费样品”指的是将产品直接提供给目标对象试用而不予取偿。


实施“免费样品”促销,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如何将样品分送到目标顾客手中。其分送的方式一般有八种:

  ② 惠赠SP

  “惠赠SP”指的是对目标顾客在购买产品时所给予一种优惠待遇之促销手段。

  买赠,即购买获赠。只要顾客购买某一产品,即可获得一定数量的赠品。最常用的方式,如买一赠一,买五赠二,买一赠三等。

  换赠,即购买补偿获赠。只要顾客购买某一产品,并再略做一些补偿,即可再换取到其它产品。如花一点钱以旧换新,再加1元送××产品,再花10块钱买另一个等。

  退赠,即购买达标退利获赠。只要顾客购买或购买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即可获得返利或赠品。它包括消费者累计消费返利和经销商累计销售返利。如当购买量达到1000万元之时返利5%。当购买到10个商品时,免赠1个商品,当消费三次以上时退还一次的价款等。

  ③ 折价SP

  “折价SP”指的是在目标顾客购买产品时,所给予不同形式的价格折扣之促销手段。

  折价优惠券,即通称优惠券,是一种古老而风行的促销方式。优惠券上一般印有产品的原价、折价比例、购买数量及有效时间。顾客可以凭券购买并获得实惠。

  折价优惠卡,即一种长期有效的优惠凭证。它一般由会员卡和消费卡两种形式存在,使发卡企业与目标顾客保持一种比较长久的消费关系。

  现价折扣,即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打折销售。这是一种最常见且行之有效的促销手段。它可以让顾客现场获得看得见的利益并心满意足,同时销售者也会获得满意的目标利润。因为,现价折扣过程,一般是讨价还价的过程。通过讨价还价,可以达到双方基本满意的目标。

  减价特卖,即在一定时间内对产品降低价格,以特别的价格来销售。减价特卖的一个特点就是阶段性。一旦促销目的完成,即恢复到原来的价格水平。减价特卖促销,一般只在市场终端实行。但是,制造商一旦介入进来,就可能是一种长久的促销策略。减价特卖的形式通常有“包装减价标贴”、“货架减价标签”和“特卖通告”三种。

  减价竞争,即削减现行价格,让利于市场,并获得竞争优势的销售。减价竞争与现价折扣不同。现价折扣属于战术性促销,而减价竞争则一般是战略性促销,它从范围上,数量上,规模上、期效上都比现价折扣大。减价竞争可以说是一种以新的价格参与市场竞赛的战略。它是发动市场侵略性竞争的“杀手锏”。

  低价经营,即产品以低于市场通行价格水平来销售。低价经营属于一种销售战略,其整体价格水平在长期内均需低于其它经营者。而且,一开始,低价经营者就应以优惠的价格面市。从长远上看,低价经营虽是局部微利,但这一促销策略可以强力地吸引消费群,并达到整体丰利的目的。

  大拍卖及大甩卖,商品大拍卖是将商品以低拍的方式,以非正常的价格来销售;商品大甩卖也是以低于成本或非正常价格的方式来销售。大拍卖和大甩卖,都是一种价格利益驱动战术。对商家而言,大拍卖和大甩卖又是一种清仓策略。通过大拍卖或大甩卖,能够集中吸引消费群,刺激人们购买欲望,在短期内消化掉积压商品。

  ④ 竞赛SP

  “竞赛SP”指的是利用人们的好胜和好奇心理,通过举办趣味性和智力性竞赛,吸引目标顾客参与的一种促销手段。

  ?征集与答奖竞赛,即竞赛的发动者通过征集活动或有奖问答活动吸引消费者参与的一种促销方式。促销竞赛,是才华加参与并获得消费利益的活动。最终竞赛的成功获得者,必是在比赛中的姣姣者。如广告语征集、商标设计征集、作文竞赛、译名竞赛等。

  ?竞猜比赛,即竞赛的发动者通过举办对某一结局的竞猜以吸引顾客参与的一种促销方式。如猜谜、体育获胜竞猜、自然现象竞猜、揭迷竞猜等。

  ?优胜选拔比赛,即竞赛的发动者通过举办某一形式的比赛,吸引爱好者参与,最后选拔出优胜者的促销方式。如选美比赛、健美大赛、选星大赛、形象代言人选拔赛及饮酒大赛等。

  ?印花积点竞赛,即竞赛的发动者指定在某一时间内,目标顾客通过收集产品印花,在达到一定数量时可兑换赠品的促销方式。印花积点是一种古老而具影响力的促销术。只要顾客握有一定量的凭证(即印花:商标、标贴、瓶盖、印券、票证、包装物等),即可依印花量多少领取不同的赠品或奖赏。

  竞赛SP的参与对象主要有三个,促销竞赛的发动者应根据需要选定目标顾客参与。

  ①活动SP

  “活动SP”指的是通过举办与产品销售有关的活动,来达到吸引顾客注意与参与的促销手段。

  ?新闻发布会,即活动举办者以召开新闻发布的方式来达到促销目的。这种方式十分普遍。它是利用媒体向目标顾客发布消息,告知商品信息以吸引顾客积极去消费。

  ?商品展示会,即活动举办者通过参加展销会、订货会或自己召开产品演示会等方式来达到促销目的。这种方式每年可以定期举行,其不但可以实现促销目的,还可以沟通网络,宣传产品。这种方式亦可以称之为“会议促销”。

  ?抽奖与摸奖,即顾客在购买商品或消费时,对其给予若干次奖励机会的促销方式。可以说,抽奖与摸奖,是消费加运气并获得利益的活动。这种促销活动的其它形式还很多,例如刮卡兑奖、摇号兑奖、拉环兑奖、包装内藏奖等。

  ?娱乐与游戏,即通过举办娱乐活动或游戏,以趣味性和娱乐性吸引顾客并达到促销的目的。娱乐游戏促销,需要组织者精心设计,不能使活动脱离促销主题。特别是当产品不便于直接广告的情况下(如香烟),这种促销方式更能以迂为直,曲径通幽。如举办大型演唱会、赞助体育竞技比赛、举办寻宝探幽活动等。

  ?制造事件,即通过制造有传播价值的事件,使事件社会化、新闻化、热点化,并以新闻炒作来达到促销目的。“事件促销”可以引起公众的注意,并由此调动目标顾客对事件中关系到的产品或服务的兴趣,最终达到刺激顾客去购买或消费。如果制造出的事件能够引起社会的广泛争议,那么,“事件促销”就会取得圆满结果。

  ②双赢SP

  “双赢SP”指的是两个以上市场主体通过联合促销方式,来达到互为利益的促销手段。换言之,两个以上的企业为了共同谋利而联合举办的促销,即为“双赢SP”。

  “双赢SP”成功的根本是互补性、互利性与统一性。

  例如,美国MCI电话公司与美国西北航空公司的“双赢SP”合作,凡是打MCI长途电话的客户,每1美元话费,即给予5哩航程的积点分,凡积点达20000哩分数的,西北航空公司即赠送国内任何航程的往返机票1张。当然,MCI公司要另给西北航空公司一些补偿。

  “双赢SP”的联合对象,可以实行横向联合,也可以实行纵向联合。但一般由三大业态之间进行自由组合


。三大业态形成了互动的促销阵式。

  ③直效SP

  “直效SP”指的是具有一定的直接效果的促销手段。“直效SP”的特点,就是现场性和亲临性。通过这两大特点,能够营造出强烈的销售氛围。

  ?售点广告,即POP,在销售现场张贴与悬挂海报、吊旗、台标及广告牌等。通过这些现场的传播方式、烘托产品气氛,达到促进销售的目的。

  ?直邮导购,即DM,通过直接邮寄函件引导顾客购买某种产品。不过,直邮导购需要详细的客户资料,或者邮政部门需提供相关的服务,否则无法执行。

  ?产品演示,即现场演示产品的特性与优势,以眼见为实促动消费者购买。产品演示是一种立竿见影的促销方式。通过演示可以满足顾客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器官,从而满足其心理,实现即刻购买。

  ?产品展列,即通过销售现场产品的展示陈列,以夺目摄心的态势吸引消费者。产品展示要遵从三大要素,即展列位、展列量和展列面。

  ?宣传报纸,即印制产品内容与服务内容的报纸或宣传单,通过发放来导购促销。在宣传报纸上,不仅有产品或服务的详细介绍,往往还会印上折价优惠券,以刺激人们消费。

  ?营业佣金,即为了调动营业人员销售本企业产品的积极性,对经营单位和营业人员所给予的销售佣金、提成或奖品。这种促销方式往往是额外提供的。其目的是促使营业人员努力向顾客推荐该企业的产品,以达到促进销售之目的。

  ?特许使用,即产品优先使用,顾客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满意后再支付费用。这种促销方法类似延期付款,但所不同的是特许使用属于“先用后偿”,是以客户满意为前提的。如果在特许使用期间,客户不能满意,即可以无条件将产品退回。特许使用促销能够充分地体现CS精神。

  ?名人助售,即通过邀请知名度很高的人士亲临现场助动销售,以达到促销之目的。名人助售具有名人广告的效应。但名人一般只会帮助与自己有关的产品进行销售,不会无缘无故地亲临销售现场。例如签名售书、对影像制品的签售、名人开业剪彩等。

  ④服务SP

  “服务SP”指的是为了维护顾客利益,并为顾客提供某种优惠服务,便利于顾客购买和消费的促销手段。可以说,“服务SP”最能够表现出顾客满意之理念,它是CS主义的具体体现。

  ?销售服务,即销售前的咨询与销售后的服务。售前咨询和售后服务都可以达到促销目的。

  ?开架销售,即使用开放式货架,使顾客可以自由选择商品。开架销售可以激发顾客冲动性购买,并且一次购足。

  ?承诺销售,即对顾客给予一种承诺,使顾客增加信任感,顾客就可以放心购买。如承诺无效退款,承诺销售三包,就可以降低顾客的风险意识,以达到促销目的。

  ?订购订做,即专一地为顾客订购产品或订做产品。这种专项服务,可以使顾客产生上帝感和优越感,也能够体现出服务SP的宗旨。

  ?送货上门,即将客户所购产品无偿地运送到指定地点,或者代办托运。送货上门,是服务SP基本的服务形式之一。

  ?免费培训,即为客户免费教育产品知识与使用方法。免费培训一般是产品售出时附赠的服务项目。

  ?维护安装,即为客户提供产品的安装调试服务及护养与修理。维护安装是SP的关键之举,也是客户的关心所在。组建定点维修网点,是执行维护安装服务的一种比较好的方法。

  ?分期付款,即顾客对所购产品可以按规定时间分批分次的交付款项。运用分期付款促销,一般只在高价款产品销售时使用,此方法可以缓解顾客的经济状况,保持顾客持久地支付能力。如银行按揭,在楼宇销售中就有很大的促销作用。

  ?延期付款,即顾客可以对所购产品在一定时间内交付款项。其与分期付款不同的是,延期付款一般只是一次性,在规定的时间里一次付清。延期付款可以暂时缓解顾客的经济状况,使顾客有充足的筹款时间。延期付款促销,可以吸引那些对产品有期待,但又一时缺乏支付能力的顾客。

  ?会员制经营,即商品的经营者采用消费者入会,可以享受内部优惠待遇的促销方式。会员制一般列有明细的入会条款、受惠条款及需交纳一定的入会费用。会员享有购物权、消费权、保护权、服务权、折扣权等权力。会员制可以保留自己的基本顾客,使经营处于一种稳定状态。

  ⑤组合SP

  “组合SP”指的是将两种以上促销方式配合起来使用,以求达到更有效率的促销手段。我们知道,在此之前的促销方式已有八种,其中每一种都可以与另外七种促销方式组合,这样,组合SP就可以达到四十九种形式。

  但是,我们也发现,有些SP是不便于有机组合的,如无偿SP与折价SP,两者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在促销时就不能强扭在一起。因此,在我们运用组合SP时,应选择不同方式进行合理的配置。或者,在不同的阶段分开使用SP,使促销更具有延续性和递进性。

  例如,美国通用制粉公司(General MillS)新推出的一种脆麦片加葡萄干的食品,为了打开销路采用一种有效的SP组合。首先他们使用“免费样品”通过直邮方式寄送给广大消费者,并且在1.5盎司包装的样品内再附上一张7美分的折价优惠券。这样,当消费者吃到样品并满意后,马上拿着优惠券就可以到附近的商店内再去购买。事实证明,这一套促销“组合拳”在市场上十分成功。

  综上所述,市场锋线的促销方式各有所长,不拘一格。随着市场的竞争加剧,技术的日益更新,创意的灵活展现,还会有更多的促销方式不断涌现。我们要于此再次强调的是,市场侵略之战略,早晚会表现到市场的锋线上,因此,市场主体在锋线的竞争,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

篇4: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京建发〔20**〕72号

  关于贯彻国办发〔20**〕4号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搜狐网,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4号)精神,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加住房建设用地供应,20**年全市政府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投资不低于1000亿元。

  加大政策性住房建设力度,调整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结构网络超女,20**年各类政策性住房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新开工建设和收购各类政策性住房占全市住房新开工套数的50%以上。

  二、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对已供地未开工、已开工未入市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各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发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机制作用,促开工、促上市。

  三、加快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结合保障性住房建设,力争再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三区三片棚户区改造和中心城区危旧房屋保护性修缮任务。进一步完善“修缮、改善、疏散”的旧城房屋保护修缮模式鹿鼎记,加大政府投入,注重旧城风貌的整体保护,疏解人口,使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四、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销售住房的税收政策。自2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六、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京建交〔20**〕103号)中对境外个人在京购房的居住年限和所购房屋的有关规定。

  七、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和批后监管。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出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公顷。土地出让价款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并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要求支付剩余出让价款。加强对已出让房地产项目批后监管校友录,依法开展闲置土地的清理。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地价款、开工、竣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追究违约责任,并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

  八、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为施工许可证批准的施工范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三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

  九、加大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市和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无证售房、未按规定时限开盘、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国土资源部门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在房屋交易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偷漏税行为的查处力度;金融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和窗口指导;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

  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goodfeel,完善房价分类统计和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十一、各区(县)政府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切实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区县政府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情况的指导支持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中华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监管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房地产市场△ 意见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天龙八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年2月21日印发

篇5:北京市扶持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5)

  关于印发北京市扶持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财农[20**]860号

  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北京市扶持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二00五年六月八日

  北京市扶持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关于扶持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意见》(京政农发[20**]27号)及《市财政支农资金实行滚动预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京财农[20**]31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市扶持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是指:对符合(京政农发[20**]27号)文件要求,并分别经市农委、区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按照规定的扶持标准对个人或项目单位,给予扶持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扶持资金由市级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 项目管理

  第四条 扶持资金的使用实行项目管理。凡各乡镇、区县及市级单位申报扶持资金的项目,均需纳入北京市财政局支农项目库,实行统一申报和管理。

  第五条 经区县政府审批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个体工商户,区县财政部门应汇总后做为一个项目,按照市财政支农项目库的有关要求录入支农项目库,同时上报市级财政。

  第六条 其他需由市农委主任办公会审批的区县项目,在上报市乡镇企业局和市农委企业处之前,应由区县财政部门按照市财政支农项目库的有关要求录入支农项目库,同时编制《区县二三产业资金情况表》(见附件1)上报市级财政。

  第七条 其他需由市农委主任办公会审批的市级项目,在报送市乡镇企业局和市农委企业处之前,应由项目的市级主管部门先将申报项目按照市财政支农项目库的有关要求录入支农项目库。

  第八条 上述项目在进行支农项目库录入时,在政策类型选择上应选择“01农业”下的“011农业政策资金项目”类型。

  第九条 以上纳入支农项目库的项目,除符合有关项目库申报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材料:

  1、农民个体工商户:工商注册登记(复印件);资金到位证明;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区县政府审批证明。

  2、其他各类项目:资金到位证明;固定资产竣工验收证明;经区县级劳动部门核准的新增劳动力就业名单。

  第十条 乡镇财政部门负责农民个体工商户的资料保管及档案管理工作。区县和市级财政部门分别负责本级除农民个体工商户以外其他各类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扶持二三产业资金列入第“07”类“农业支出”类下第“0709”款“其他”政府预算收支科目。

  第十二条 市财政局分别根据市农委、区县政府(农民个体工商户)的审批情况,结合支农项目库中项目的申报,经核对后,分别将扶持资金拨付到市级项目单位和区县财政部门。

  第十三条 区县财政部门在接到市财政预算指标通知单后,分别将扶持资金拨付到本级项目单位或乡镇财政部门。

  第十四条 乡镇财政部门在收到区县财政拨付的扶持资金后:

  农民个体工商户的扶持资金采取直补的方式,由乡镇财政部门直接将资金兑付给个人,同时填写《农民个体工商户资金发放情况表》(见附件2);

  其他项目的扶持资金,由乡镇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

  第十五条 扶持二三产业资金的审批截至到当年的9月30日。9月30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上述企业或改扩建项目、农民个体工商户可纳入下一年度扶持范围。

  第四章 资金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扶持资金准确、及时、足额拨付给项目单位或个人,严禁挤占和挪用。

  第十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有权对项目执行情况、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八条 对在执行中存在虚报、冒领情况的,一经查实,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区县二三产业资金情况表

  农民个体工商户资金发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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