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员工休假制度(二)
房地产公司员工休假制度(二)
一、员工可享受本手册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期间的有薪休假待遇。
二、员工转正后可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及护理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员工可以按规定享受年休假,这些假期均为有薪假期。
三、员工可根据工作的安排并征得领导同意,获得批准后取假。取假的一般程序:
1、员工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
2、具体休假时间,员工层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与个人协商后统一安排;中层以上由总办协商安排,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
四、一年内病、事假相加超过30天,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五、法定假日:
元旦 1天 (公历1月1日);
春节 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 1天(每年公历清明当日);
国际劳动节1天(公历5月1日);
端午节 1天(农历五月初五);
中秋节 1天(农历八月十五);
国庆节 3天(公历10月1日、2日、3日);
妇女节 半天(公历3月8日下午)。
具体休假执行以公司当时工作进展需要而决定,由企业管理部在节日前7天公布。
六、年休假
本公司全日制正式员工,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年限享受带薪年休假,但员工入职不满一年的除外。 具体如下 :
满1年未满10年者 5 天
满10年未满20年者 10天
满20年以上者 15天
员工提出辞职时,其已休假期超出公司规定的标准的,超休假期将在最后1个月工资内抵扣。
年假不得累积,不得转入下一年度。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假的,公司予以补休,因个人原因不能休假的,公司不予补休。
员工在休假期间公司只发放基本工资。年休假不得以兑换薪金的形式补发给员工,因公司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一年以上自动辞职的情况除外。年假可与探亲假相抵。
■员工申请年休假,应履行以下程序:
提前1个月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申请休假;
经主管领导、企业管理部批复;
本人接到确认函后,方可休假。
七、病假
(一)员工请病假 2 天或2天以上者,需有正式医生证明。特殊情况下,公司有权指派医生验证病情或伤情。如公司指派医生的意见与员工所找医生有别,公司将尊重指派医生的意见。
(二)员工申请休病假,应履行以下程序:
1、员工如因疾病或事故缺勤,应尽快通知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及估计缺勤时间;
2、员工病休后返岗时,应补填请假单,并由主管领导批复;
3、将正式医生证明交企业管理部备案。
八、婚假
1、参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凡初婚年龄,女员工满20周岁、男员工满22周岁,均可享受3天的带薪婚假。
2、公司鼓励员工晚婚晚育。对于符合晚婚年龄的,即女员工满23周岁、男员工满25周岁,公司将给与在法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7天(一周)的奖励。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对于再婚的员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享受晚婚假。
4、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的6个月内休完,逾期不补。
5、员工申请休婚假,应履行下列程序:
*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申请休假;
*经主管领导、企业管理部部长批复,并将经认定的结婚证书复印件送企业管理部备案;
*本人接到确认函后,方可休假。
九、丧假
1、有员工遇有直系家庭成员去世,如父母、岳父母、公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可被准予3天带薪丧假。
2、员工申请休丧假,应履行下列程序:
*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申请休假;
*经主管领导,企业管理部部长批复;
*本人接到确认函后,方可休假。
十、产假
1、女员工可享受产假。
分娩顺产者可请产假8周(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一般以90天,3个月为休假标准),难产的增加2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2周。怀孕3个月-7个月流产者,给假4周,7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周,未满3月流产者给假2周。
晚育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后,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
2、公司不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以此理由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纪的除外)。
3、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公司在其正常劳动时间内给予每天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的,每位每次均增30分钟。每个劳动日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得以兑换薪金的形式发放给员工。
4、配偶分娩,给予1天的带薪看护假期。
5、员工申请休产假,应履行下列程序
:
*一旦怀孕,应通知主管领导,并将有关怀孕及预计分娩期的医生证明复印件提交给企业管理部;
*由本人填写请假单;
*至少在产假开始前1个月获得主管领导及企业管理部部长批准;
*本人接到确认函后,方可休假。
十一、事假
1、全日制员工和试用期内的员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以申请无薪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2、员工申请休事假,应履行下列程序:
*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申请事假;
*经主管领导、企业管理部部长批复;
*本人接到确认函后,方可休假。
十二、工伤假
1、员工发生工伤需要休养治疗的时间为工伤假。
2、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医院诊断证明确为工伤者,其工伤假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假期
1、员工子女所在学校、幼儿园召开家长会时,凭通知或证明给予半日公假。
2、员工本人因搬迁须占用工作时间时,凭搬迁证明,给予一日公假。员工本人搬家亦可按搬迁情况处理。
3、房管部门统一安排的房屋修缮,必须占用工作时间时,凭房管部门证明给予一日公假。
4、义务献血享受10天公假。
5、特别假期:因特殊原因(如奖励、脱产学习等)公司给予的假期。
十四、具体休假时间,员工层由所在部门与个人协商后统一安排;高层管理人员由总办协调安排。休假期间若遇公众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
十五、请假手续
1、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并按批准权限,报领导批准,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
2、婚假、产假、探亲假、特别假期应提前15天申请,以便安排工作;其它假期如不能提前申请,可由本部门员工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3、禁止滥用病假。违反者将受到纪律处罚,包括停薪离岗、降低年薪标准直至中止劳动合同。滥用病假的认定及处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做出。
十六、处罚
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的,公司将给予罚款,一次200元,一个月内超过3次(含三次)者,作待岗处理,每月只享受月基本薪资及住房补贴(3个月),期间工作纪律仍无改进的将按相关规定中止其劳动合同。
2、病假当年已超过5日者,之后若一个月内,
病假累计3日以内,扣30%月浮动薪资;累计4日至7日,扣60%月浮动薪资;8日至15日,扣75%月浮动薪资;15日以上,扣100%月浮动薪资。
3、一个月内,事假累计在3日及以内者,扣20%月浮动薪资;每月事假4日以上至7日,扣40%月浮动薪资;,8日至15日,扣60%月浮动薪资;16日以上,扣发全部月浮动薪资;年累计事假超过一个月,当月事假20天以上,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4、一个月内,旷工累计1日内,扣发三倍日工资;超过一日,另扣发当月全部月浮动薪资,年绩效奖励取消分配资格。月累计旷工5日以上,年累计旷工10日以上,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进行相应的赔偿;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融科智地房地产员工考勤与休假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的标准和程序,保证公司各岗位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出勤
第三条 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定时工作制:
(1)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为9:00-12:00,中午13:30上班,中午根据工作安排休息1小时(含用餐时间),下班时间为18:00。
(2)签订不定时工作制合同的岗位,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由各部门的总裁室相关负责人确定出勤记录方式,实行考勤登记制,并将方案提交综合事务部审核并备案。
第四条 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及考勤登记制度:
(1)凡安装了打卡设备的工作场所,员工一律实行打卡制,在相应的工作场所打卡。员工无论何时到公司上班或离开公司都必须打卡考勤;
(2)员工未办卡、丢失、损坏或忘带射频卡时,应以登记方式进行考勤;
(3)员工的考勤记录是核定员工缺勤扣款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缺勤说明的操作要求:
(1)员工不能正常出勤须经直接上级同意;
(2)员工丢失、损坏、忘带胸卡(员工须在忘带卡的当天向直接考勤审批人及时说明)时并在当天在各工作地点前台填写考勤记录表;每月忘带胸卡不得超过三次。
第六条 缺勤说明的时间要求:
(1)公司员工最晚应在每月3日18:00前,向公司指定考勤人员提交上月全部考勤说明条 ;
(2)各部门应在每月的3日前,将本部门实行考勤登记制员工的《缺勤及休假统计表》交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处备案;
(3)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缺勤说明,将按"未说明缺勤"类型予以扣款。当月3日未能及时提交上月考勤说明的,员工须在此后一周内补交《考勤说明条》,截止日期为每月10日;公司将针对补交考勤说明的人员在次月补发相应工资。
第七条 公司级的大型集中活动及会议或由于考勤系统故障而导致员工不能正确打卡,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进行考勤说明。
第八条 代打卡、伪造考勤说明条是违反诚信原则的欺骗行为,一旦发现并确认属实,双方当事人将受到包括解除劳动合同(来自:www.pmceo.com)在内的处理。
第九条迟到的统计单位为次;带薪年休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0.5天;病假、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2小时,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其他休假另见本规定中关于假期的说明。
第三章 缺勤
第十条 每月的员工缺勤扣款,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员工缺勤记录统计,在员工工薪中直接扣款;
以下章节提到的日平均岗位工资,均按照全月22个工作日计算,即:日平均岗位工资=月岗位工资/22。
第十一条 未说明缺勤:
(1)未打卡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考勤说明条》(不含旷工情况),按照未说明缺勤处理;
(2)未说明缺勤扣款: 未说明缺勤扣款=月岗位工资/22/8×缺勤时数。
第十二条 迟到:
(1)当月迟到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3次(含)以内的,不予扣款;
(2)扣款:当月超过3次的迟到,每次扣款20元。
第十三条 旷工:
(1)未经直接上级批准不上班,上班或下班未刷卡,又未补签原因的均为旷工,部门发现员工旷工后应及时通知综合事务部;
(2)扣款:当月3个工作日以下的旷工,每次扣款额按照每小时平均岗位工资的3倍计算,即:
旷工扣款=月岗位工资/22/8×3×旷工时数;
(3)处罚:如员工当月累计旷工达到3个工作日,则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全公司通报。当月累计矿工3至10个工作日,扣除全月工薪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 休假
第十四条 法定假日:
每年的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为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每年公司会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发布本年度法定假日的放假通知。
第十五条 带薪年休假:
(1)带薪年休假天数:带薪年休假以公司自然年为统计周期。 凡转正后满半年的员工,每年享有 10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根据转正半年后到年底12月间的时间数确定。
转正半年的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可休年假天数 10天 10天 9天 8天 7天 6天 5天 5天 4天 3天 2天 2天
(2)休假要求:
当年带薪休假可在病、事假发生的当月冲抵病、事假,冲抵的最小单位为0.5天;
带薪年休假在年内有效,不能跨年度使用;
带薪年休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0.5天;
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长假期间,回家探亲的员工路途较远时可连休带薪年休假,但一次不得超过4个工作日;
员工可向考勤负责人查询剩余年假时数 。
(3) 审批: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考勤说明条》,部门总经理根据工作安排审批。
第十六条 婚假:
(1)婚假天数: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登记结婚,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带薪婚假;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的员工初婚,另外奖励7个工作日带薪婚假;
(2)休假要求:婚假应在婚姻登记后12个月内使用,最多分2次休完;
(3)审批: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考勤说明条》,由部门总经理审批。
第十七条 病假:
(1)审批:
病假应提前或在上班时间后的2小时内通知或转达给直接上级,事后补写《考勤说明条》, 由部门总经理审批;
连续病假2(含)个工作日以上,应向审批人出示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
(2)扣款:
如当月累计病假在5个工作日(含)以内,则扣款额按照每小时平均岗位工资的20%计算,即:
病假扣款=月岗位工资/22/8×20%×病假时数
如当月累计病假超过5个工作日,则超出部分的扣款额按照每小时平均岗位工资的40%计算,即:病假扣款=月岗位工资/22/8×40%×病假时数
如当月累计病假达到10个工作日(含)以上,则超出部分的扣款额按照每小时平均岗位工资的60%计算,即:病假扣款=月岗位工资/22/8×60%×病假时数
第十八条 事假:
(1)审批:
应提前或在上班时间后的2小时内通知到直接上级,并填写《考勤说明条》由直接上级审批;
事假由部门总经理审批;连续事假5个工作日以上须报综合事务部审核并报总裁室领导审批;
各部门总经理应综合考虑员工本人要求和工作安排来审批事假。
(2)扣款:事假扣款=月岗位工资/22/8×事假时数。
第十九条 女员工产假:
(1)产假类别:依照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制定
生育产假:90天(产前、产后合并使用),凭医院证明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
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晚育年龄的女员工(二十四岁以后初育),增加30天晚
育奖励假;生育产假为日历天数,遇节假日不顺延;
流产:女员工领取《生育服务证》后第一次怀孕流产的,可凭医院证明,给予相应产假,以后再怀孕流产,按照病假处理;
孕妇学校:女员工怀孕后可享受1次,时间为0.5天;
产前检查:遵医嘱做产前检查,每次0.5天,最多不超过14次;
哺乳时间:女员工婴儿不满一周岁(哺乳期)时,每天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含路途时间在内
最多不能超过1个小时,(来自:www.pmceo.com)不能合并使用,不能存休(路途遥远的可通过延迟1小时上班,提前1小时下班解决)。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增加30分钟;
其他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假期,可依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产假工资:产假期间发个人岗位工资的100%。
(3)审批:产假(产前检查、哺乳时间除外)应一次休完;产假由部门总经理根据员工的书面申请进行审批,并填写《考勤说明条》,报人力资源主管处备案。
第二十条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去世时,有3个工作日带薪丧假,如需到外地奔丧则享有带薪路程假不超过2天;
(2)审批:员工出示死亡证明复印件并提出申请,部门总经理审批;报综合事务部备案,丧假应一次休完。
第二十一条 男员工陪产假
(1)陪产假原则:给予女方生育的男员工2个工作日的陪产假;
(2)陪产假工资:
陪产假期间发个人定级工资的100%;
(3)审批:陪产假应一次休完。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根据本人书面申请《考勤说明条》进行签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企划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相关职责
综合事务部:
人事主管:
负责考勤管理规定的修订和宣贯,并监督规定的执行。
非正常考勤方案的整理和备案,处理考勤违规事件;
依据考勤负责人反馈信息在每月5日前确定工薪扣款比例和各项假期统计,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给财务发薪人员和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的总裁室成员。
各子公司考勤指导工作。
考勤负责人:
负责考勤管理规定的执行。
射频卡的制作、发放、回收;
进行考勤系统管理端的操作,并配合IT 部门进行系统维护;
纠正考勤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及时通知人事主管;
审核《考勤说明条》等非正常出勤情况说明文件,并依《考勤说明条》更新考勤系统数据;
统计考勤数据,并在每月的4日之前发给人综合事务部人事主管;
各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
督导本部门员工认真执行考勤管理规定。
根据权限签批《考勤说明条》等非正常出勤情况说明文件;
督促本部门员工提交《考勤说明条》,并在月末对员工异常缺勤情况做出说明;
及时处理考勤违规事件,情节严重的在综合事务部人事主管处备案并共同处理。
篇3:地产集团员工福利休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明确员工所享有的休假,使公司运作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休假的种类包括:法定休假、公休日、国家规定的其他休假。
一、福利休假种类
1、法定休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以上假期如遇公休日则顺延。
2、带薪年假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假期间享受100%工资。(来自:www.pmceo.com)使用的有效期为取得年假的本阳历年,过期作废。如确因公司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休完带薪年假,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可给予剩余假期的3倍工资的补偿。
2、公司有权保留年假的统一使用,遇紧急情况时,公司有权将正在休假的员工调回公司或取消休假。
3、公假
1、因调转个人档案及福利关系,可享受1天公假。
2、女职工本人按计划生育规定做绝育及节育手术的给予3天公假。
4、婚假
1、男职工大于22周岁,女职工大于20周岁,符合婚姻法规定,可享受3天婚假;
2、男职工满25周岁,女职工满23周岁视为晚婚,可享受10天工作日婚假;
3、员工休婚假须提前2周提出申请。
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直系兄弟姐妹、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享受3天丧假(遇法定假期及公休日不顺延)。
6、产假
1、女职工在受孕12周内应向办公室提交医生证明。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包括法定假期及公休日),其中产前休假15天。实行晚育(已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可在90天基础上增加产假30天。分娩遇有难产的,产假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3、女职工怀孕流产的,产假为:怀孕三个月以下为15天,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为30天;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为40天;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为90天。
4、女职工休产假,必须依正常请假手续请假。产假期间享受100%基本工资。
5、产假期满后,如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部门经理及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后可申请休哺乳假,最长为9个月。休假期间无工资。
6、产假期间及哺乳期可享受本地区产假津贴及哺乳期补助。
7、本公司男职工的配偶分娩,可享受3天护理假(遇法定假期及公休日不顺延)。
二、休假申请原则
1、事前申请的原则:除发生突发事件,所有员工休假必须事前提出申请。
2、书面申请的原则:员工休假须填写《请假单》,注明理由并经所属及相关部门领导的批准方可休假。除有特殊原因,否则口头(电话)请假不被认可。
3、休假与工作不冲突的原则:员工应充分理解公司运营的特点及要求,个人休假时间应不与本职工作需要发生冲突。
4、不可替代的原则:除办公室核准可休的有薪假期外,辞职人员不可用请事假方式代替不能提前通知公司的时间。
5、任何假期连续3天及以上者(含日期连续3天,分次申请情况),均需到办公室办理休假手续,手续不全者,不予认可,按旷工处理。
篇4:地产集团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
茂华集团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
为落实和完善公司员工的年休假制度,加强对年休假的管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与公司签订一年期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其他人员年休假办法视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另行约定。
第二条 年休假的假期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5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0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以上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5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 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年休假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三条 当年进入集团工作的员工假期标准
(一)上半年进入的,当年可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二)下半年进入的,当年不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第四条 年休假安排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本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人员的岗位性质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休假,既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又要保证年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
(一)制订本部门(单位)当年的员工年休假计划,于年初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计划安排要充分考虑岗位与人员的配置情况,(来自:www.pmceo.com)科学安排、认真实施,应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成等现象。
(二)员工按计划准备休假时,需提前两周递交书面申请。公司领导层及部门经理休假须经总裁签字批准,普通员工休假须经部门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批准后的休假申请应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三)员工休假前,应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在休假期间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保证早九点至晚九点时间段内联络畅通,以确保休假期间紧急工作不被延误。
(四)各部门(单位)要为员工休假提供方便。对确因工作关系不能按计划安排休假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批准后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
(五)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单位)要进行年休假登记管理,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履行手续。
(六)要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用,在病事假发生当月,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获批准后予以抵扣相应休假天数;不抵用休假的病事假应严格按《茂华集团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1、经公司批准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2、3、4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第五条 年休假待遇
要切实加强年休假的管理,通过必要的行政和经济措施,以实现年休假的目的。
(一)员工在批准休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受影响。
(二)公司实行休假期间旅游补助制度。
1、对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的员工,由公司发给旅游补助。旅游补助的计算方法为[3000元+(*-5)×300元],其中*为应享受的休假天数。
2、已参加其它各类休闲疗养活动,休养时间长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其规定的年休假假期可给予旅游补助;短于年休假时间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继续享受。
3、凡应休年休假假期已经全部用于抵扣病事假的,仍享受旅游补助。
4、对因工作本年度未能享受休假的员工,其规定的年休假假期可给予相应的旅游补助和300%日工资的报酬(以月岗位工资为标准除以21.75天计算)。
五、集团各子公司的年休假可参照本管理办法另行制订规定执行。
六、本管理办法自二OO八年一月起执行。20**年度《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七、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茂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