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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发展公司发票报销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4-15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发票报销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促进发票直接、快速、合理的批报,规范发票报销标准和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部的发票报销,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经办人员对客户填开的发票必须认真审核,保证所取得发票的完整性、有效性与合法性。

  (一) 发票必须内容真实,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购买商品较多时,可开商品统称发票,但必须附上盖有销售方印章的发票清单。

  (二) 发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号码顺序填开,全份一次复写,各联内容完全一致。发票合计栏必须大小写俱全,大小写金额相符。

  (三) 发票上必须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套印的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以及开票单位或个人加盖的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四) 收款收据视为白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并不得做为发票报销。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除外,但必须是套印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且该收据仅使用于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方为有效。特殊情况开具收款收据的,视金额大小要经过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同意。

  (五) 经办人员要取得相应行业的发票,拒绝接受客户用"白条"和其他票据来代替发票,以及客户自行扩大使用范围的专业发票或跨行业使用的发票。

  第四条 差旅费报销应严格遵守有关差旅费报销的规定,取得的费用发票应当真实有效。

  (一) 车票。计程车票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搭乘的要注明起止地点和事由。公交车票单人连号不得报销,多人同行的连号票必须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公交车票要注明起止地点,不注明者不予报销。

  (二) 住宿。发票上必须写明时间、人数、单价、金额、公司名称,缺一不可。入住宾馆若有多项消费的,必须附上盖有宾馆印章的消费明细单,不得统开住宿费。

  (三) 报销。出差发票,该次出差的所有费用一次性报销,不得零散分次报销。

  第五条 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 应严格遵守有关招待费的管理规定。招待费发票报销时,必须注明招待的事由、时间及人数。同时,应当写明招待对象的姓名或职务以及所在单位的名称。

  第六条 因公用车,应严格遵守有关车辆使用及费用报销的规定。加油费必须开具正规发票,报销时须附有车辆加油记录表。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因人为原因被罚款不予报销。车辆保养及修理必须在指定维修点,途中维修类费用必须注明费用发票的联系地点和电话。

  第七条 发票报销时,应填制封面。

  (一) "汇总封面"、"明细封面"、"封面"等所有栏目必须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类认真填写。人民币大写栏必须在第一位数字前以" "封顶,不得以"/""*"等填写或空着不填,第一位数字后的空位均以"零"填写,如280.09元应填写为__万__仟贰佰捌拾零元零角玖分。数字及位数大写分别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 使用封面粘贴发票时,票面朝上,与封面一致,发票应贴左上角。票据多时,可补一张不超过封面大小的白纸,在其表面依次贴好,票据由大到小排列,力求美观。

  (三) 发票报销时每个经办人单独做封面,发票为多人共同发生的,可集中做封面。

  (四) 发票应按同类别做封面,比如办公费和招待费不要做在同一报销封面下。

  (五) 单张发票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粘贴使用明细封面,集中金额达500元以上时,填写汇总封面,每张明细封面用胶水贴牢后,再附上汇总封面一同报销。

  第八条 发票报销时,各部门主管及财务部必须认真审核。

  (一) 购买的物品、书籍、光盘等报销时必须附缴库单。签定合同或协议书的工程项目,结算付款时必须附上发票和工程项目的验收单。政府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购买的书籍、光盘等必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经办公室人员签字后方可给予报销。

  (二) 不符合财政部发布的《发票管理办法》的发票,不得做为财务报销凭证,财务人员有权拒绝。

  (三) 财务人员对发票内容有疑问的,应当转交监事会进行调查,核实后按实际予以报销。经调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据《财务信用管理试行制度》对其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第九条 发票批报程序及流程。

  (一) 发票和缴库单齐全后,经办人员必须及时整理填制报销封面,经证明人签字确认后,呈交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交财务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核定报销金额后,呈交总经理审批。

  (二) 票据传递流程:经办人制单→证明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出纳处报销或冲抵借款。整个流程原则上在七天内结束。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核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和执行监督权归财务部。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正式生效。今年七月份发布的《有关票据报销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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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公司汽车费用包干规定

  房地产公司汽车费用包干规定

  第1条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汽车费用开支,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汽车费用是指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检费、维修费、汽车用品购置费、汽油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保险公司不承担的事故处理费等与汽车相关的费用。

  第3条公司为个人配备的车辆,每辆车的月费用报销标准固定为叁仟元。超出标准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不足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个人支配。

  第4条有关部门按年收取的汽车税费,分摊计入每月费用。

  第5条 公司为部门配备的车辆,不得私用。员工因公使用车辆时,部门应当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第6条部门或员工因公使用公司为个人配备的车辆时,所发生的费用归属使用的部门。车辆使用和所发生的费用,需经行政部确认。

  第7条拥有公司车辆的公司领导人员,到伍佰公里以内地区出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所发生的费用纳入叁仟元标准之内。

  第8条各部门使用车辆,员工在报销汽车费用时,须如实填写《车辆加油记录表》,公司监督部门有权随时检查汽车行驶里程,测算汽车耗油量,发现弄虚作假,按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予以处罚。

  第9条对配备公车的个人,不再报销南京市内交通费。

  第10条公司员工应当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量降低汽车使用费用。财务部将依据各部门汽车使用费用,进行虚拟效益考核到个人或部门。

  第11条本规定解释权归财务部,监督权归总经办。

  第12条本规定经总裁批准公布后执行。来源自 物业经理人

篇3:房地产公司关于招待费报销的补充规定

  房地产公司关于招待费报销的补充规定

  各职能部门(项目部):

  针对前期费用报销中存在的问题,为了加大招待费用的管理力度,本着厉行节约、有效控制的原则,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1、各部门要按每月预算核定的招待费标准,自觉、严格的控制费用支出;超过预算的招待费原则上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须书面说明原因,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且不得突破年度招待费用的预算指标)。

  2、各部门在报销招待费用票据时,须附便条注明招待来宾的时间、部门(单位)、姓名、人数、招待事由及陪同人员、招待标准等,并附在票据后面作为报销发票的依据;招待时陪同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来宾人数。

  3、鉴于目前报销的招待费发票较杂,有电脑发票、手工发票及定额发票,为了保证费用的真实、合理性,须提供餐饮消费清单,附在发票后面作为报销发票的附件,否则不予报销。

  4、部门招待客人用烟、酒、茶叶等招待用品(礼品),由公司行政部统一请购、管理,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办理领用手续,月末记入领用部门费用。

  5、本《规定》自4月10日起执行,请各部门予以理解、支持!

  (在宁各项目公司请参照执行)

  集团财务部

  20**年4月6日

篇4:房地产发展公司项目营销部具体规定

  房地产发展公司项目营销部具体规定

  (一)营销部总经理负责统畴本部门一切事务,直接管理本部门所有工作人员,直接向总裁负责。

  (二)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管理本部门工作和人员,在总经理出差或不在公司期间,代总经理行使管理权力,直接向总经理负责。

  (三)营销部实行项目总监制,每个项目设一个项目总监,负责整个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管理工作。营销总监直接向项目总经理负责,同时服从营销总经理的领导和指导。

  (四)策划经理负责项目的策划、推广管理工作,直接向营销总监负责。

  (五)策划师负责项目的策划、推广工作,直接向策划经理负责。

  (六)销售经理负责现场的销售管理工作,直接向营销总监负责。

  (七)置业顾问负责项目的销售、客户服务工作,直接向销售经理负责。

  (八)销售文员负责签订合同、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直接向销售经理负责。

篇5:房地产经纪公司员工工装管理规定

  房地产经纪公司员工工装管理规定

  为规范、统一公司对外形象,公司为员工统一定制工作服装,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须统一使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司负责提供统一工装,所有员工须身着工装并佩带统一标识上班或参加公司活动。未穿工装不得上班或参加公司活动,并罚款当事人每人每次50元。

  二、公司员工须爱惜工装,随时保持工装的整洁。员工在外清洗工装应使用公休或倒休时间。

  三、公司工装是公司统一对外形象的工作用具,属公司资产,所有权不在员工个人。员工离职时应将工装交回公司,如带走工装应按原价向公司进行补偿。

  四、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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